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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我们会使用上申请书,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要切忌长篇大论。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申请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大学转学申请书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尊敬的校、院领导:
你们好!本人易简,出生于贵州省盘县,系贵校___学院20___级______班学生。现因患疾病,需采取长期煎服中药等各种医治手段进行治疗。由于现母亲及家中亲属多居住在云南省昆明市,为便于治疗,又不危及学业,解决读医兼顾困难的问题,现特申请转学但云南财经大学继续就读,恳请有关领导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在此,对学校领导及各位老师对我一年来的关心、帮助,学生表示真挚的谢意,在下步学习中,我将继续积极努力学习,正式并克服当前的困难,争取取得优异的`成绩,不辜负各位领导、老师的培养。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
省教育厅:
本人于20___年入校就读大连____大学,成绩良好。完成大二的学业即将就读大三时,由于气候多变化,引起了身体不适应,主要表现为皮肤干痒,严重失眠,精神状态很差。长期以来,北方饮食也难以适应,常出现腹泻状况。对身体造成极大伤害。诸多因素扰乱了我的学习与生活,就如火山口,在我即将就读大三的时候喷发了,这已经严重影响我的学业。不得已,向学校申请了休学。然而我回到了我的出生地海南省后,经过一段时间积极有效的调整和治疗,失眠症状,皮肤干痒等逐渐缓解至消失,精神面貌也焕然一新,身体已恢复健康。
新的`学年将至,如果继续留在北方的____工业大学就读对我的身体健康就极其不利。也会严重妨碍学业的完成。因此,请求____省教育厅,考虑到我的实际困难,能同意把本人的学籍转回生源地,海南省境内的____师范大学就读。
特此申请
恳请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
尊敬的校、院领导:
你们好!
本人易简,出生于贵州省盘县,系贵校经济管理学院20xx级工商管理(2)班学生。现因患疾病,需采取长期煎服中药等各种医治手段进行治疗。由于现母亲及家中亲属多居住在云南省昆明市,为便于治疗,又不危及学业,解决读医兼顾困难的问题,现特申请转学但云南财经大学继续就读,恳请有关领导同意办理相关手续。
在此,对学校领导及各位老师对我一年来的关心、帮助,学生表示真挚的"谢意,在下步学习中,我将继续积极努力学习,正式并克服当前的困难,争取取得优异的成绩,不辜负各位领导、老师的培养。
申请人:
学生申请表
编号(教务处编):姓名性别学号(教务处编):考生号高考成绩转入年级及专业身份证号
录取专业名称层次转出学校名称及国家代码申请原因:
申请人(签名):年介绍人姓名联系方式月日
教务处意见签名:年月日
主管院长意见签名:年备注
注:五年制大专、中专、对口升学及专升本学生原则上不准转学。此表填写完毕后,交回教务处才有效。此表一式三份,学生本人、学生所在院(系)/部和教务处各一份。
月日
申请人(签名):年介绍人姓名联系方式月日
教务处意见签名:年月日
主管院长意见
签名:年月日
尊敬的学校领导:
我于XX年九月进入我校求学,在校期间,得到老师无微不至的关心爱护,而且有幸的成为班上的团支书。在校期间我不但学到了很多有用的各科知识,同时老师也让我深深的明白如何成为一个真正有用的人!相信这会是我走入社会的很重要的一批财富。同学们也和我融洽相处,使我时时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但就在此时我面临另外的一种选择:南京航天大学来我校招飞行员,幸运的是我被录取了。老师一直教导我们人要有长远的目光,不因一时的温情,而羁绊了自己!我留恋于学校的温情,他让我明白自己已经不是高中时父母身边的小孩子,长大了应该有另外一片天地;他教会我何为有舍有得,有所为有所止;于是我选择到南京航天大学就读,让自己飞得更高更远!特此,我提出了转学申请,望批复。
我对学校满怀感激和依恋,相信我会把我们学校的精神带到我将要去的"任何地方,虽然我由于自身原因不能继续在我校学习,但在我校学到的知识和知识以外的进取精神,我会一生谨记。谢谢尊敬的校领导,望您体谅我的选择,批准我的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第一、你说你的远大的理想是什么,然后通过的那个专业使你向理想大迈了一步。
第二、你先肯定你当今所在的学校,肯定他在一段时间内对您的哺育之情,希望他能给你一个机会。
第三、证明你在那个专业大有前途。你非那个专业非那个学校不读。
第四、找专业人士咨询一下罗。
第五、证明你不适合所在的学校。
第六、祝您成功!(最重要的是付出努力)
根据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形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2.由招生所在地录取低批次转往高批次的3.专科转入本科的4.本科三年级和专科二年级(均含以上)的5.应予退学的6.无正当理由的
7、你现在可以向转出和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等双方学校同意后,由转出学校向省级育厅报送转学材料。省教育厅受理普通高校学生转学的.时间是每年的2月、3月、8月、9月。
转学申请理由:
一、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按照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一般不转学。如确有以下特殊情况,可以申请转学:
1、学生确有专长,并有相关成果证明,转学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校学习,但尚能在其他高等学校学习的;
3、经学校认定,确有特殊困难,不转学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4、研究生因指导教师的原因,本学科或本单位无法继续培养的;
5、其他特殊情况确需转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