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优争先活动计划
创优争先活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清源市花岗区工商局工委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工商局工委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20xx年,创先争优活动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开展“‘宜居花岗’作表率,‘三大战役’争先锋”主题活动为载体,主题活动围绕“两大模块”推进。“两大模块”,即:“堡垒铸造模块”和“带头人培养模块”。广泛动员,深入推进,确保活动有力度、出特色、见实效,激励引导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在实现“建立生态大东城,打造宜居新花岗”的战略目标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全面完成今年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工作安排
(一)6月5日前,做好发动工作。
1、工委召开“工商系统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动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2、各单位各支部根据区委和工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工作要求和部署,结合各自实际确定争创主题,制定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报工委备案,并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召开动员会议。
3、工委领导小组成员确定联系点,并到联系点开展调研,指导活动开展。
(二)6月5日至6月xx日,开展公开承诺。
按照“重学习、重实干、重服务、重品行”的要求,各支部和广大党员承诺开创先争优的年度工作目标和具体打算。
1、明确职责。各支部和党员对自身职责、义务进行梳理、明确,为开展承诺诺奠定基础。对无职党员、离退休党员要通过自愿申报、党员讨论、组织认定、公示等程度,设岗定责。
2、作出承诺。各支部要在广泛征求意见、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单位重点工作,承诺主要工作年度目标;围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承诺服务措施、时限、标准和为民办好的实事;围绕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承诺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阵地建设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等方面取得成效。党员要在调研走访的基础上,结合个人岗位和自身实际,承诺年度内学习的主要内容、工作的主要目标、为民服务的主要事项,并承诺坚定信念,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法律法规。党员领导干部还要把带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带头解决人民群众“三最”问题和牢固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政绩观、权力观等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作出的承诺要注重体现先进性要求,注重结合职责任务与岗位实际,注重为民办实事。
3、审核承诺。工委对各支部、各支部对党员的承诺事项要逐一审查把关,重点审查承诺事项是否符合群众意愿,是否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求修改完善。
4、公布承诺。经审核通过后,各支部的承诺内容要通过印发文件、公开栏公示或新闻媒体刊载等方式予以公开,并报工委,党员的承诺要通过党员会议宣读、公开栏张贴等形式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文化程度较低、年老体弱的党员可只用口头承诺,由党支部记录保存。
5、践行承诺。各支部和党员要围绕承诺内容,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全力创先争优,提高践诺质量。工委对各支部、各支部对党员的`承诺事项要加强跟踪检查督促,确保有诺必践,有践必果。
(三)6月中旬,进行巡查指导。
1、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对各单位党支部创先争优方案制定、宣传发动、公开承诺等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指导,督查结果公开通报,并报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各支部要对本支部部署参加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并将本支部开展情况上报工委。
2、各支部负责人和工委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要对联系点开展活动情况加强调研和指导,解剖麻雀,摸索规律,拿出进一步推动活动开展的思路和建议。
(四)6月下旬,组织开展领导点评。
1、汇报情况。点评前,各支部向工委和联点领导、党员向党支部书面汇报前段活动情况,并对进一步搞好活动提出设想和建议。
2、进行点评。工委负责人对各支部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总结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方向。有联点领导的,应邀请联点领导参加,并进行点评。
3、整改表态。领导点评后,各支部负责人和党员代表根据点评内容作整改表态发言。
根据点评结果和活动实绩
三、工作要求
(一)各支部要根据本推进计划和本单位的实施方案,认真研究制定创先争优活动实施计划,并报工委,使创先争优活动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
(二)各支部要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活动开展情况,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推进措施。
(三)要加强对所管各支部活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指导,确保“规定动作”扎实到位,整个活动有序有效推进。
(四)要注重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工作经验、创新举措的总结上报,及时挖掘推介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树立典型,营造氛围,在全系统掀起创先争优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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