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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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范文(精选5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遇到无法预料的突发事故,为了可以及时作出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时常要预先开展应急预案准备工作。写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范文(精选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1
一、事故预防
1、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定期利用教职工例会、班会、晨会、升旗仪式等对全体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加强与交警部门的联系,定期请交警作交通法规讲座。各班班主任要随时提醒学生遵守交通法规。
利用学校、教室内板报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2、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共秩序。
3、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
4、经常检查交通工具的安全性能。
5、集体行进时应排队,穿统一的校服,安排适当数量的老师参与管理。
6、骑自行车不准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曲折竞驶、扶身并行及一手扶把、一手撑伞。
7、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乘坐两轮摩托车。乘坐摩托车要戴好头盔。
8、特别注意雾天、雨天、雪天、冰冻天的交通安全。
二、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获得学生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用最快方式向学校领导报告,报告内容最重要的是出事地点和人数,同时打110、120电话求援。
2、学校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立即向教育局和镇政府汇报。
3、学校应当及时与受伤学生家长联系,并派校级领导和班主任等到医院探视、慰问。
4、学校应当配合交通民警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及时做好学生及家长的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6、通知保险公司介入。
7、在事故原因没有调查清楚以前,不得私自向外界发布信息。
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2
一、目的
为建立健全商漫分公司对于突发性重大交通事故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应变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理及时”的要求,确保在重大交通事故发生时道路畅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商漫分公司所管辖路段内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群体性堵路事件、道路损坏和车辆故障等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反应。对造成安全隐患、发生路产损坏或人员伤亡等交通事故。
四、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
为了提高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分公司特别成立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
组长:分公司经理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分公司副经理
成员:分公司各科室、管理所负责人
值班电话:
五、应急响应
(一)集群特大交通事故
1、发现或接到交通事故报案后,迅速组织路政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并及时联系交警,维持现场安全,组织现场滞留人员撤离危险区域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2、如有人员伤亡应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3、路政人员应及时将现场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4、路政人员勘查现场、查明路产损失情况、判断直接肇事车辆后,分别作《路政管理询问笔录》、《公路路政管理现场勘验笔录》、《路政管理违法行为调查报告》等法律条文,经当事人认同后,由其签字并按手印。
5、必要时,还应找与案件无利害关系者作为证人,取得证言。
6、养护部门在接到路政人员通知后第一时间清理事故现场,在最短的时间内将现场清理完毕。
(二)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交通事故
1、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事故上报程序如下:
(1)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路面发生交通事故时,路政人员接到报案后,应立即向管理所值班领导和所长汇报,并向路政中队长汇报。
(2)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在收费站发生交通事故时,路政人员应立即向值班所领导和所长汇报,监控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录像。
2、对于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发生安全事故时的协调程序:
(1)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路面发生交通事故时,路政人员应立即联系交警、消防、医疗等部门,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实施救援。
(2)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在收费站发生交通事故时,收费人员应立即联系路政、交警、消防、医疗等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实施救援。
3、路政人员应及时赶到现场(雨、雪、大雾天气除外)。
4、路政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及时将现场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5、维护现场安全,防止发生二次事故。
6、路政人员应及时勘验现场,采取询问、绘图、拍照等形式将路产受损情况调查清楚,完成相关的法律文书,经当事人认同后,由其签字并按手印。
(三)恶劣气候下交通事故的处理
1、路政人员接到报案,应及时赶到现场并通知交警。
2、到达现场后,应配合交警部门立即采取措施,摆放安全警示标志,指挥车辆缓行,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3、积极抢救伤员,并配合交警维持现场秩序。
4、路政人员勘验现场,拍照取证制作、填写法律文书,经当事人认同后,由其签字并按手印。
5、勘查完现场后,配合交警部门对现场进行清理。
6、路政人员统计路产损失情况,养护部门积极配合并在最短的时间修复被损坏的路产,保证道路畅通及路产的完整性,并准备充足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和反光标志筒,确保司乘人员及养护、路政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3
一、目的
为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确保在交通事故发生时,能够有条不紊地按照预先制定的方案,迅速及时抢救伤员,最大限度降低伤亡伤害程度,为此制定交通事故应急响应预案。
二、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三、适用范围:项目部及其所属各作业队。
四、职责
1.副组长职责:
准确掌握事故动态,正确制定抢险方案,执行有效处理措施。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保护事故现场。
2.应急行动组职责:
迅速赶往出事现场,救助伤员,控制事故蔓延,保护事故现场。配合交警或有关部门作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
3.救护组职责
制定各种紧急伤亡情况的应对方案和措施并做好救护准备。负责现场受伤人员的紧急护理、治疗和护送。
五、应急准备
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有关全体人员学习交通知识及交通安全、防护等等并储备急救药箱、担架等应急物资,以被应急之用。
六、交通事故应急响应预案
1.自救
发生交通事故后,其他人员应积极地协助驾驶员对伤员就地进行救护。
2.报警和报告
当交通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尽快报告到应急响应小组现场总指挥部,并拨打110报警。
3.救护
事故发生后,应急响应小组现场总指挥应立即询问事故情况,了解人员伤害情况,并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告知地点、附近醒目建筑物,并派接车员接应。
在急救车未到来前,应使伤员平躺地上,并对其进行急救。发现伤员呼吸障碍,应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发现出血,应迅速采取止血措施,可在伤口近心端结扎,但应每半小时松开一次,避免坏死。动脉出血应用指压大腿根部股动脉止血。
4.疏导交通
在事故区域安排专人负责疏导交通,防止交通堵塞,影响正常的交通通行。
5.现场保护
现场应急过程中,应保护好现场,因救护伤员而移动现场时,要做必要的标记,以满足事后对事故调查的需要。
七、事故调查
事故领导小组在事故紧急处置告一段落后,要及时按事故性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作出内容包括:事故的简况、人员财产损失、处置或抢救经过、应吸取的教训、拟对责任人的处理和整改措施等情况的事故调查报告。
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4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校车运行监督管理,防范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乘车学生人身安全,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及诸城市人民政府《接送学生车辆配备管理实施方案》、《关于成立校车管理工作委员会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发生在接送学生途中(有学生在车上)的校车交通事故。
三、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学生宿舍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负责协调指挥,包括:人员救护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沟通协调组。要求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2、人员救护组负责为受伤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并在第一时间就近送至区级以上医院;疏散引导组负责疏散其他学生;通讯联络组负责对内对外的联络汇报工作;沟通协调组负责与家长的沟通协调安抚工作、与交警部门、校车租赁公司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四、预警预防
(一)、分析可能引发事故的原因
1、环境因素,如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或道路湿滑等;
2、未按时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或日常检修维护不到位,导致校车安全技术条件不达标;
3、没有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
4、校车驾驶人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未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驾驶;
5、校车驾驶人员素质不高,安全意识淡薄,追逐利益忽视安全,超速超员运营,不按规定路线行驶,酒后驾车等;
6、未配备随车照管人员,或随车照管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7、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交通安全知识不足;
8、其他可能造成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
(二)、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1、校车应经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审批备案,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办理校车标牌,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2、校车车主按规定做好校车的安全维护,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3、驾驶员必须为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思想素质好,安全意识强;
4、校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5、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
6、校车驾驶人严禁酒后驾驶校车;
7、严格按规定路线行驶,严禁随意变更行车路线;
8、照管人员应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认真履行职责;
9、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乘车安全教育,坚决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外地机动车、货运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违规车辆及其他证件不全、不符合安全条件和超载的车辆,发现违规车辆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10、如遇恶劣天气,学校及时提醒校车驾驶人、学生及家长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校车接送学生安全。
五、处置流程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事故,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一旦发生校车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110、120电话报警,同时向服务学校报告。
2、学校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向中心校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报告,镇街学校应同时向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学校、报告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人员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3、学校要立即派人到达现场,了解伤者情况,判断伤情,先行急救,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有伤亡要及时联系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家长或者家属。
5、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
6、保护现场,配合警方调查取证。
7、及时通知校车保险机构,配合保险机构做好对交通事故的评估和理赔工作。
8、妥善处理好其他善后事宜。
六、善后处理
1、学生伤害事故的善后处置参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置预案",注意在与家长协调时要求事故涉及的其他方责任人(如:校车租赁公司等),一同参与协商解决。
2、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立案后,由交警部门依法解决。
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公司对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统一、高效的事故应急指挥、响应和预防控制体系,确保在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时,能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现场处置及救援工作,控制事故升级,减少职工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应急预案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和相关的制度规定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范围铁路专用线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中断行车及其他影响铁路正常行车,需要实施应急救援的事故。
1.4编制原则
1.4.1应急事故救援要严格遵循“以人为本、逐级负责、应急有备、处置高效”的基本原则。
1.4.2坚持信息传递准确,救援出动迅速,组织指挥严谨,责任分工明确,协调配合密切,迅速开通线路的工作原则。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甘肃华澳铁路综合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主管安全副总经理
副组长:总公司其他党政班子成员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安全部全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部
2.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2.2.1负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指挥、协调公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负责协调请求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帮助。
2.2.2救援工作日常管理机构设在安全部,管理、检查、指导各公司铁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协助领导对铁路交通事故救援的组织指挥工作。
2.2.3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人员培训及预案演练等基础工作。
3应急事故通报
3.1事故应急救援实行逐级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后,现场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总公司、本公司负责人和邻近铁路车站、列车调度员、公安机关报告。
3.2遇有人员伤亡或者发生火灾、爆炸、危险货物泄漏等事故时,接到报告的各公司应当根据需要采取防护措施,并立即通知当地急救、医疗卫生、公安、消防、环境保护等部门。各公司值班室应存放当地急救、医疗卫生、公安、消防、环境保护等部门的值班电话或负责人的电话,定期检查是否变更,确保通讯联系。
3.3救援报告的主要内容:
3.3.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站名)、区间(线名、公里、米)、线路条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
3.3.2发生事故的列车种类、车次、机车型号、部位、牵引辆数、吨数、计长及运行速度。
3.3.3伤亡人数、性别、年龄以及救助情况,是否涉及境外人员伤亡。
3.3.4货物品名、装载情况,易燃、易爆等危险货物情况。
3.3.5机车车辆脱轨数量及型号、线路设备损坏程度等情况。
3.3.6对铁路行车的影响情况。
3.3.7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3.3.8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人员伤亡、脱轨辆数、设备损坏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补报。
4救援响应
4.1接到事故救援报告后,由总公司作出应急救援响应,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2有关负责人和专业人员应当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5现场救援
5.1事故涉及中断行车及其他影响铁路正常行车时,各公司应当迅速组织人员,协助上级清理事故货车及相关货车装载的货物。
5.2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并及时移交事故调查组。因应急救援需要改变事故现场时,应当做出标记、绘制现场示意图、制作现场视听资料,并做出书面记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不得伪造、隐匿或者毁灭相关证据。
5.3事故造成铁路设备设施损坏时,应当积极配合有关专业部门立即组织抢修。
5.4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解救和疏散遇险人员,设置现场警戒区域,阻止未经批准人员进入现场。
5.5事故救援完毕后,协助现场指挥部对现场进行检查清理,进一步确认无伤亡人员遗留,拆除、回收、移送救援设备设施,清除障碍物。
5.6事故救援工作结束后,对工作积极、表现突出的职工给予表彰或奖励;对玩忽职守、扩大事故损失,延误救援起复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
6善后处理
6.1依法进行事故的善后处理,妥善安排现场遇险滞留人员食宿,进行伤亡人员亲属的通知、接待以及抚恤丧葬、经济补偿等处置工作。负责收取伤亡人员医疗档案资料,核定救治费用。
6.2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应当在积极组织施救的同时,负责协调落实伤亡人员的救治、丧葬等临时费用,待事故责任认定后,由事故责任方承担。事故当事人对损害赔偿有争议时,可以协商解决或者请求事故调查组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6.3对事故现场遗留的财物,配合公安部门应当进行清点、登记并妥善保管。
6.4事故救援工作结束后3日内,召开分析总结会,全面总结本次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形成书面报告,附事故应急救援有关证据材料。
7罚则
7.1对于不立即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或者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事故等延误救援的,视事故等级和影响程度等具体情况,由总公司对责任单位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责任人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7.2各公司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人员违反本规则规定,未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或者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事故等延误救援的,对主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8附则
8.1管理与更新
8.1.1各公司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报总公司核备。
8.1.2应急预案制定后,原则上定期进行修订,遇特殊情况可随时修订。本预案修订后,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抄送有关部门和单位。
8.2本应急预案由总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