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调研的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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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调研的报告 篇1
一、基本情况
(一)全市开发区整体情况
目前,全市拥有3个国家级开发区、16个市级开发区。开发区规划总面积约34497.5公顷。其中,国家级开发区规划总面积为25812.96公顷,占规划总面积的74.8%,市级开发区规划总面积为8684.54公顷,占规划总面积的25.2%。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xx市开发区从小到大、由弱变强,招商引资成效显著,收入利润快速增长,成为首都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充分发挥了引领辐射作用。截至2010年底,19个开发区入驻企业约4万家。开发区累计实现总收入约1.8万亿元,实现利润约1500亿元,应缴税金约802亿元。累计实现工业总产值6千余亿元,约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44.5%。
(二)开发区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以2009年12月31日为评价时点,国家级开发区调查评价总面积为25150公顷,评价范围内开发区土地供应率88.15%,建成率94.93%;综合容积率1.12,建筑密度21.48%;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0.79,工业用地建筑系数31.43%;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5910.13万元/公顷,工业用地产出强度16213.48万元/公顷,高新技术产业用地产出强度29121.11万元/公顷;市级开发区调查评价总面积为7079公顷,评价范围内开发区土地供应率92.42%,建成率86.39%;综合容积率0.45,建筑密度23.12%;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0.52,工业用地建筑系数32.43%。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2662.35万元/公顷,工业用地产出强度3570.5万元/公顷。
(三)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规划为引导,谋划园区集约转型。以《xx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为依据,统筹全市产业功能区发展,充分利用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机遇,组织开展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空间范围和布局规划、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研发服务和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海淀新区部分、昌平部分)规划编制,构建“两城两带、六高四新”的创新产业发展格局,打造北部研发服务和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优化、南部高新技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区拓展、全市其他多园区整合提升的新格局。
以《xx市“十二五”时期工业布局规划》为依据,以开发区等重点园区为主要载体,进一步优化产业园区服务功能,进一步促进产业向园区聚集、向新城集中。
二是加强基础研究,逐步完善用地标准体系。xx市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北京工业开发区(基地)建设和发展的意见(试行)》、《关于北京工业开发区(基地)建设项目节约土地和资源的意见》,对工业项目用地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加快搬迁调整不符合首都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定位要求的产业,坚决淘汰“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企业。发布了《关于xx市开发区开展生态工业园建设的意见》。各区县也出台了相关的支持政策,如xx区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制定了区级项目准入标准。
在修编《xx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时,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的精神和要求,将节约集约用地作为规划修编的核心内容,明确到2020年市域范围平均每公顷建设用地的地区生产总值不低于360万元;平均每公顷城乡建设用地的二三产业增加值不低于500万元。各开发区根据相关标准体系要求,结合自身发展状况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分别制定了开发区项目准入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办法,建立开发区项目入区评估和联审机制。
三是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逐步完善出让体系。引入市场机制,积极实施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制度。xx市先后印发了《关于全面实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工业用地仓储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有关问题的通知》《xx市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程序(试行)》,对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具体程序和办法进行规范。对生产经营性项目全面推行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一律采取有偿出让方式供给土地。对非经营性用地改变为经营性用地的,约定政府可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依法出让。
四是加大批后监管,逐步建立动态跟踪制度。按照“跟踪储备一批、签约在谈一批、开工建设一批、投产见效一批”的目标,落实“签约项目抓落地、落地项目抓开工、开工项目抓进度、竣工项目抓生产”的要求,建立了相关部门联动机制,充分整合信息资源,对已供土地进行全过程、多层次的跟踪;注重开发区闲置土地资源盘活,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通过采取收购、入股、合作、转让、退出、调剂、租赁等形式,把闲置、半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向优质项目转移配置,鼓励开发区对余量土地依法转让、以市场方式调整安排和企业“零增地”扩张,最大限度地提高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如北京雁栖经济开发区达能公司收购妙博士乳业公司,年产值从以前的不到4000万元提升到3亿元。
二、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标准体系尚未完善,缺少法律政策支撑
通过对市级开发区的调研发现,本市缺乏针对不同空间区位、不同产业类型的有针对性的规范、科学的指导标准体系,在诸如投资产出强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方面尚未形成统一标准。各开发区准入门槛及各项指标多由区内自行掌握,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式确定。这样,既不利于企业和开发区的双向选择,也不利于企业绩效评价,不利于开发区管委会及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土地利用管理。此外,集体产业用地流转及相关政策尚不完善,使得开发区进行产业项目建设时存在集体建设用地融资难、市政公共资源配置不合理、企业注册手续繁琐等问题和困难,导致开发区涉及集体建设用地方面土地开发率相对较低。
(二)缺乏对全市各类型产业用地的统筹规范管理
目前,我市3个国家级开发区、16个市级开发区范围内入区企业实现总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不到一半,全市过半的工业产值仍是由国家级、市级开发区范围以外的各类产业基地、功能园区内入驻企业实现的。目前xx市对产业用地的统筹管理和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主要集中在3个国家级开发区、16个市级开发区,而对其余的各类产业基地、功能园区,尚未纳入到产业园区的统筹管理中,缺乏统一的政策引导、评估、管理、考核、监测等问题。
(三)区域间的同质化竞争依然存在,缺乏全市产业布局规划的统筹引导
调查中发现,部分开发区、产业基地、功能园区之间引进产业项目重复或类型相似,处于无序发展和同质化竞争态势,缺乏全市统筹引导,不符合xx市中长期发展目标。目前,开发区的基础规划及产业引进任务主要在区县政府,在地方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使得区域经济发展诉求优先于开发区自身发展诉求。区县政府在引进项目时首先考量的是经济和财政收入,忽视了区县的功能定位及全市产业结构、资源(能源)配置、环境保护等要求,导致现实中“规划跟着项目走,项目随着意志走”的现象依然存在,不利于开发区产业项目的布局优化、资源保护、节约集约发展。比如汽车工业等制造业,数个区县纷纷引进,尽管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区域经济的发展,但土地集约利用度相对较低,而对能源特别是水资源、土地资源的消耗又较高,污染严重,需要进一步统筹规范。
(四)部分园区用地结构不合理,土地利用效率低下
开发区内老旧低效项目是导致开发区内地均产出差异大、经济发展不平衡、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的主要因素。部分开发区内大量用地被生活、绿化、公用建设用地和其他用途用地占用,也造成了单位土地工业产值偏低。个别用地规模大的项目对园区整体建设强度影响较大,比如某些行业,由于不宜采用多层厂房,导致占地规模大,影响园区整体建设强度。个别园区由于产业主导类型的特定发展规律,导致目前投入产出强度较低,影响了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比如生物医药行业,企业建设后需要经过几年的试生产和产品检测才能正式投产,导致用地效益暂时受到影响。另外,当前开发区产业用地主要是通过出让方式提供给入区企业,当部分企业受市场取向、资金短缺、产业导向变化等因素影响面临产业淘汰时,其土地使用权性质并没有改变,在退出机制不完善的现状下,如何清理腾退低效项目用地成为一项难题。
三、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建议
(一)进一步统筹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建立、健全和完善“体系建设”
一是建议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健全和完善各类产业用地规划管控制度、用地标准控制制度、节约集约用地鼓励政策制度、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制度、土地利用监测监管制度,重点探索因地制宜设定项目入区门槛,建立全市分区位空间、分行业类型的产业用地强度、用地效益指导标准体系;结合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产业用地供地安排上做到有的放矢,切实落实“优先保障内生增长优质资源的用地需求,优先保障高端、高辐射力产业发展用地需求”的土地供应导向原则。
二是进一步加强基础评价体系。依托统计数据,开展全市范围内各类型产业用地基础评价工作,深入掌握全市开发区、基地、功能区的土地利用情况、开发建设情况、土地使用强度、土地投入产出效益等情况,通过产业用地综合承载力的评价以及全市基于区域功能定位的横向比较,有针对性提出政策建议,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探索形成集体建设用地合法合规利用及流转机制
一是深入研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政策,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工作,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需要,探索农村集体土地的利用和管理的政策措施,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合法合规利用的新机制,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用途管制、本市产业政策以及权属清晰的前提下依法开发、建设、流转。
二是系统梳理现有开发区内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情况,全面掌握开发区内集体建设用地的利用总量、结构和布局,使用质量和用地效益等基本情况。结合开发区土地利用标准和管理要求,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集体建设用地,本着尊重历史,区别对待,分类处理的原则,探索研究包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在内的差别化土地利用管理政策。
(三)积极探索产业“退出”、“腾笼换鸟”机制
一是加强企业用地动态监测和批后监管。通过动态监测,掌握开发区用地管理基础信息,科学评价用地质量效益,提出有针对性政策建议。通过批后监管,掌握不符合首都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定位要求、不能达到集约用地标准、经营不善以及“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企业状况,为逐步实现产业升级和腾退置换提供依据。
二是大力推进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对供而未用、用而不足、强度不足、长期闲置等不同类型闲置土地区别对待,采取有针对性措施,鼓励和引导企业“腾笼换鸟”,依法转让。如将高污染、高能耗、低产出的企业转型为有特色的都市型企业、有品牌的特色企业、有核心竞争力的高科技企业,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对达不到集约用地标准的企业进行跟踪督促,如经过整改仍达不到用地标准的企业应逐步置换或退出;对闲置土地清理制定相应的奖励措施,以促进有限土地资源取得最佳经济效益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效益。
(四)继续创新土地出让和招商模式
一是实行产业用地弹性年期制度。为避免由于用地年期过长而导致土地资源浪费,通过“招拍挂”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可根据产业成长周期、生命周期、企业规模和行业政策,确定合理的用地出让年限,而不是一律以法定最高出让年期供地,将有限的土地资源充分循环利用。
二是探索更多采取租赁方式,引导和推进招商模式由出让土地向租赁标准化厂房转变。对非生产性企业和投资少、规模小的一般工业加工项目不单独供地,可采取租赁标准厂房的方式解决生产经营场所问题,以减轻企业资金投入。形成“出让土地使用权、出租土地使用权、租赁标准厂房”并存的产业用地格局。
四、通过调研发现并需引起重视和下力量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是上述解剖、分析的19个开发园区是改革开放以来陆续批准并发展建设起来的`。但现实情况中,全市未纳入上述范围,但具有各类产业功能的园区增加了很多。如位于xx区的未来科技城项目;位于xx区的花博会项目;位于xx区、正在筹建中的园博会项目;退出涉钢产业的首钢园区项目等。对上述各类产业园区应抓紧建立并完善政策引导、科学监测、业绩考核评价等制度。
二是各类具有文化创意特色的园区纷纷建立,如位于城市核心区的xx区正在建设天桥文化演艺区,而向东直线距离不足三公里的xx区提出建立天坛文化演艺区。尽管这类具有文化创意特色的园区在大方向上均符合中央精神和全市中长期发展规划,但作为产业功能园区,在市场需求及风险,政府主导下引入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建设及管理等诸多方面缺乏深入、科学的论证、评估,仍存在同质竞争、无序发展的趋势。
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调研的报告 篇2
新型职业农民是推进现代农业的中坚力量,加大新型职业农民技能培育,培育壮大农村技能型、知识型人才队伍,是解决“三农”问题中将来谁种田、种好田的迫切要求,也是加快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的需要。为更好地加快培育xx县新型职业农民,根据县政协要求,我们对xx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情况进行了初步调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xx县农业农村劳动力资源情况
xx县乡村人口172461人。有劳动力资源90563人,占乡村人口的52.5%,其中男劳动力资源占59.3%、女劳动力资源占41.7%。在农业农村劳动力资源中乡村从业的人员85536人,占劳动力资源总数的94%。在从业劳动力中真正从事农业的只有41693人,占乡村从业人员的48.7%。2013年外出(含离乡)的劳动力28888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33.8%。
二、xx县新型职业农民情况
我们不完整的将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村能工巧匠、农机维修工、农村操作员、农村经纪人等作为新型职业农民来统计的话,据不完全调查统计,目前,全县共有新型职业农民2916人,占乡村从业劳动力总数的3.41%。其中,脐橙、茶叶、刺葡萄、蔬菜等种植能手397人,占新型职业农民总数的13.6%;生猪、肉兔、甲鱼、山羊等养殖能手324人,占11.1%;茶叶等农产品加工能手70人,占2.4%;农民合作社带头人175人,占6.07%;农村经纪人82人,占2.8%;动物防疫员124人,占4.25%;农机操作手430人,占14.74%;农机维修员200人,占6.86%;蔬菜园艺工、农村建筑匠、沼气工、渔业船员等能工巧匠359人,占12.3%;农民信息员170人,占5.82%;乡镇旅游员335人,占11.49%;乡镇兽医员、农药销售员、兽药经销员250人,占8.57%。
三、xx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主要途径
新型职业农民是近两年提出的新概念,在农民培育上,目前xx县主要有四条途径:
(一)县农粮局的阳光工程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为提高农民劳动力转移技能,增强就业能力和科学种田水平,从2005年开始,农粮局开展了以阳光工程为重点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每年培训农民在2000人左右,到2013年培训农民15900人次。同时结合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器械推广,每年还开展速成技术培训5000人次左右。
(二)县果茶局每年开展柑橘肥水管理、修剪、黄龙病防控技术培训1000人次左右。
(三)县就业局每年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2600人左右,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推动农民工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四)县职业中专每年开展职业知识教育2000人左右。
四、xx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从新型职业农民现状看:
一是数量严重不足。全县共有新型职业农民2916人,占乡村人口总数的1.69%,占乡村从业劳动力总数的3.41%,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占3.9%的比例,比现代农业发xx县市农业农村人才占比差距更大。
二是分布不均。从此次统计的数字看,xx县新型职业农民大多集中在种养方面、农机操作维修和农村能工巧匠方面,种养能手合计721名,占总数的24.7%,农机操作维修630人,占21.6%,农村能工巧匠359人,占12.3%,而加工、管理、经营、农村经纪人、技能型等其他类型人才严重不足,人才行业分布极不平衡。
三是结构不够合理。从年龄结构来看,青年农村实用人才数量较少,大部分农村实用人才年纪在45岁以上,队伍普遍年纪较大,有进一步老化现象。
四是从文化知识结构来看,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较多,且大多数农村实用人才没有接受过系统的职业技术技能教育,整体文化素质不高,尤其是高技能、高层次人才紧缺。从性别结构方来看,女性农村实用人才少。
(二)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要求看:
一是时间上存在矛盾。新型职业农民系统培训真正要让农民系统掌握一门基本的业务技能,需要较长时间,按省要求生产经营型至少要15天以上,专业技能型也要5天以上。现阶段农村中青年大部分外出打工,在家务农的大部分50岁以上,而且都经营着如脐橙、水稻、生猪等一、二项主要产业,要离开家中一、二天也许还可以,要五、六天离开家来学习培训,家中的产业受到影响,相当困难。即使走得开,农民在家打工一天100多元,而培训五、六天就少赚五、六百元,一般农民是很难想得开的。
二是学习内容上矛盾。要提高农民专业技能,就必须系统的学习培训,而且需要较长的时间。而50多岁以上的农民大部分文化水平较低,听系统的学习乏味,甚至听不懂。短期快餐应对式培训、培训时间短、重点突出可以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要系统提高农民的业务技能又很难。
三是培训经费上矛盾。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经费如果可以争取到上面项目支持,农民培训的教材、吃、住等费用是可以解决的。但培训还要资料整理等管理费用,这部分费用都是要县财政配套解决的,而目前大部分县财政配套资金是根本不可能到位的。所以在培训上,存在部门多做事、多垫钱,没有积极性。
(三)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渠道看:虽然有农业部门、人事就业部门、教育部门等,但培育的角度不一,而且都以速成培训居多,很难达到提高整体综合素质的效果。
五、促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几点建议
新型职业农民是推进现代农业的重要力量,新型职业农民数量和质量,直接关系xx县现代农业发展进程,最现实的关系到将来十年、二十年后谁来种田、种好田的问题。如何推进xx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建议如下:
(一)建立激励机制,调动农民参与培育积极性。如对于培训合格的新型职业农民颁发合格证书,新型职业农民在发展产业上给予政策扶持,提供信贷、用地、品种、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支持,特别是项目和资金扶持,使他们实实在在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好处,充分调动新型职业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参与性。同时设立政府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金,对于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5天以上培训合格的,除来回车费、吃住报销外,还给予适当的误工补贴。
(二)切实提高培训质量,保障培训效果。如培训内容要切合当前实际,农民有强烈的需求;培训教材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俗易懂;培训的师资力量,既要有较好的理论水平,还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使农民学了几天真正学到知识,尝到甜头。
(三)保障农民培训经费,调动部门积极性。县财政要站在支持农业农村长远发展的大计上,支持农业,切实保障培训部门的工作经费,最基本的项目配套经费必须到位,做到既有钱养兵,也要有钱打仗,调动培训部门的工作积极性。
(四)改革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途径,培育农业农村持久人才。目前的农业部门、人事就业部门对农民的培育对象都是中、老年为主,而且都是在家从事农业农村的为重点。这部分劳动力,十年、二十年就老化。真正农业农村的后继力量还是在现在的青年人,因此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点、应该在80、90、甚至00后身上,因此加强现在初、高中的农业职业技术教育,应该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中之重、长远之计。这几代人,不管他以后种不种田,他们生在农村,有农业切身体会,将来不能打工了,回来农村了,也有知识的积累。
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调研的报告 篇3
根据《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畅通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渠道调研的通知》(川职改办[20xx]25号)要求,20xx年5月下旬和6月上旬,省职改办、住房城乡建设厅职改办对我省非公建筑企业职称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包括南充、遂宁、绵阳、德阳、广元5市以及在省工商注册的28家建筑类企业,它们涵盖了建筑施工、工程管理咨询(包括工程监理、工程造价、招投标代表等)、勘察设计三个建设领域的主要专业,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现结合近年来非公企业职称申报实际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非公企业量大面广,已成为申报职称的主体。从调研南充等5市的情况看,现有行业企业总数约3698家,其中非公企业约为3645家,占98.6%,这5市具有很强的代表性。从全省来看,截止到今年5月底,我省建筑行业共有各类企业(含房地产企业)33326余家,其中公有制企业仅为783家(基本都是省直属企业),而非公有制企业为32543家,占行业企业总数的97.7%。到2013年底,建筑行业从业人数已突破500万人,其中非公企业从业人员占85%以上。
据不完全统计,南充等5市行业职称总人数约12000人,而非公建筑企业职称人数达7800人左右,约占这几个地区行业职称总人数的65%。从省直属非公企业来看,职称申报人数一直占据主要比重。近五年(从2009—2013年),省属单位初、中级职称和全省高级职称(除成都以外)申报总人数分别为初级1348人、中级11878人、高级3454人,其中非公企业申报人数分别为初级1267人、中级10597人、高级2410人,分别占申报总人数的94%、89%和70%。由此可见,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力量已经发展成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主力军,研究制定有关职称政策必须面对非公企业的实际。
(二)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来源多元化。非公企业招聘从业人员完全自主,招人渠道多种多样,通过公开招考、转岗、跳槽、中介等渠道进入非公企业的人员都存在。专业人员中有学历与无学历、本专业与非本专业、长期从事本专业与中途改行等都占有相当的比例,人员构成成份相当复杂。从调研情况来年,这5个市的被调查企业直接招聘的高校毕业生占50%,公有制单位改制“下海”到企业占15%,其他非公企业跳槽占15%,经他人介绍、推荐等占20%。由于来源渠道多元化,职称申报的背景、条件、标准不一,面临的困难问题相应增多,需要我们认真的对待,统筹研究解决。
(三)非公企业人员流动性较大。市场经济条件下,非公企业对人才使用具有很强的自主性,企业对专业技术人员收入待遇差距较大,一些关键性岗位可能会重金聘人,而对一般岗位只能给予平常收入。这些技术人员往往在一个单位工作2、3年,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具备了一定的能力和水平后就会跳槽或转行等。由于企业间竞争激烈,跨地区、跨省市、跨专业流动现象十分普遍。从5个城市专业技术人员抽样调查显示,能在一家非公企业稳定工作5年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也不到7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研主要反应出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人事档案严重影响职称申报。这是调研5个城市普遍反应的问题。现行职称申报是以人事档案管理关系单位为准。公有制单位机构设置规范,人员所在单位与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一致,申报职称时只需要所在单位推荐同意就可以顺利实现申报需求。而非公企业由于其特殊的性质,很难完全做到工作单位与人事档案代理机构一致,主要原因:一是按照现行规定,非公企业未经批准,本身不能管理人事档案;二是由于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高度流动导致人事档案所在地与工作单位不在同一地区;三是由于改制原因部分人员无法向人事代理机构转递档案;四是由于人员频繁流动,导致档案遗忘、丢失等等,造成很多非公企业人员无法通过人事代理机构推荐审核,从而严重影响了非公企业的职称申报。如xx市的四川飞亚建设有限公司现有在岗专业技术人员1068名,由于受人事档案原因申报受影响,目前仅有2名高级工程师。
(二)规划设计专业申报资格条件过高。调研中,规划设计类企业反映职称外语、计算机申报条件要求过高,尤其职称外语对实际工作没有多大指导意义。他们认为,从事规划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虽然都具有较高学历,但工作实践中,由于使用和执行的是我国自成体系的建筑标准,专业人员无需使用外语,没有学习外语的动力。在办公手段上尽管必须具备相应的计算机操作使用能力,但也仅限于对一些专用软件的熟练掌握,与职称计算机考试中有关程序设计、计算机语言要求相差很远。因此,现行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考试难度较大,限制了绝大多数规划设计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需求。如四川众恒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有300多名专业技术人员,绝大多数都考取了注册执业资格,但80%以上人员因外语、计算机问题无法申报相应的职称;四川省源景建筑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45名专业技术人员中仅有1名高级工程师。
(三)职称归口管理不统一。调研中,一些城市反应,职称主管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职称管理职责不够明细,职能任务和分工不够规范,执行和把握政策的标准不尽一致,致使各地职称申报水平发展极不均衡。建设部门对职称评审的参与程度不同,如,有的从收件到评审全程参加,有的没任何工作可做,掌握情况不及时,研究制定行业人才发展规划需要的一些基础数据难以有效统计。在职称证书管理上,各地编号方式不一,手写、打印、号码机盖印都有,专业填写随意性大,等等,给行业管理带来一些困难。
(四)执业资格与职称评价存在脱节。调研中,企业普遍反应,注册执业资格是参加国家和省统一考试取得的,是衡量和反应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非常重要的标准和尺度,从技术角度讲,含金量很高,但目前除个别专业外,注册执业资格没有能很好地运用到职称申报和评价之中。
三、建议
今年5月,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意见》(川府发[2014]30号),进一步强化了我省由建筑大省向建筑强省转变的发展战略,突出了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事业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建筑行业人才队伍赢来跨越式发展的重大机遇。非公企业作为建筑行业的主力军,更加迫切需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政府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和细化职称政策,努力营造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成长发展环境,畅通职称申报渠道刻不容缓,针对我省非公建筑企业实际。我们建议:
(一)进一步拓展非公企业职称申报渠道。着眼于建立体制内外统一的、公正公平的职称申报体制机制,对于非公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坚持按照人事代理关系规定申报职称的同时,对确有客观原因不能办理人事代理的,建议由所在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相关建立业绩考核档案的办法,对其人事档案不作强制性要求,既保证申报人员素质和质量,又解决好他们的有效申报途径。同时,为强化企业责任,增强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评价考核权,建议取得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以上的非公企业在初聘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员、助理工程师)资格时,由企业初核、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并发证。
(二)适当降低规划设计专业职称申报条件。建议暂不对规划设计专业设定职称外语要求,或降低免试年龄;对职称计算机考试适当降低难度,结合规划设计行业实际,改进考试内容,突出实用性,并将免试年龄与建筑施工专业同步。
(三)强化不具备规定学历(非本专业学历和无学历)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要求。由于建筑施工理论考试取消后,大量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的专业技术人员无法申报职称。为解决此问题,从实际出发,对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申报中初级职称时,强化对他们的专业技术能力要求,提高他们申报职称的资历(从业时间、年龄、业绩规模等)条件,同时进行答辩,合格后才能进一步申报评审,以有效保证申报者素质和水平。
(四)细化有关破格申报条件。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意见》(川府发[2014]30号)要求,建议对获得国家级工程质量奖、国家级施工工法或3项以上“天府杯”金银奖的负责人,可免于相应的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考试要求,并且任现职满2年后可申报高一级职称。对取得国家级注册执业资格人员,参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确认工程师的办法,可以直接确认相应专业的中级职称,并在申报高级职称时,可减免相关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要求,确实体现出它应有的价值。对于取得省级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在申报和评审初、中级职称时,也给予相应的政策优惠。
(五)加强职称归口管理。为便于行业主管部门对职称工作情况明、底数清,建议各地参照省级管理模式,在评审方式上,统一采取由行业主管部门收件评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把关,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主体作用;在证书管理上,由全省统一证书样式,统一证书填写模板,由建设部门统一填写证书,报同级职称主管部门审核加盖钢印后发证。同时,为了解掌握当前行业职称人员现状,建议由省职改办牵头,对市州开展一次建筑工程职称人才统计。从今年起,各地每年将建筑专业职称评审情况在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同时,抄送住房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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