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记600字周末趣事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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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初二周记汇总6篇
转眼间,岁月匆匆,眨眼间,一个星期已经过去,这一小段时间里,我们一定有不少所感所惑吧,不如趁现在好好写一篇周记。千万不能认为周记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初二周记6篇,欢迎大家分享。
初二周记 篇1
春天,各种各样的桃花盛开了,可最引人注目的是那一朵朵红白相间的桃花,红白相间的桃花的花瓣是红白相间的,弯弯曲曲的,同学们都说它像娃娃红白相间的脸。
一天,我到公园去玩,见其中一个花坛里的红白相间的桃花似乎在招呼我向前。瞧,它的树枝是棕色的,挺得笔直,看上去很神气,叶子是嫩绿的,像一片片小叶舟。整个花朵像一团云霞,我看得入 了神。
后来,我到别处逛了一圈,从远处看红白相间的桃花,花朵开放着,简直像一个个开朗的小姑娘,脸上带着微笑,真可谓“朵朵盛开,五颜六色”,真叫人喜爱。
初二周记 篇2
今天是作文班开课的第一天,姜老师给我们每人准备了一个熟鸡蛋,老师干吗呢?吃鸡蛋,滚鸡蛋?老师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啊?老师一脸微笑着说:“我们今天来玩‘单手剥鸡蛋’。”“切,原来是剥鸡蛋,简单!”我心里想。这时,姜老师发话了:“只能用一只手剥鸡蛋,另外的一只手背到背后,不能帮忙。”这怎么可能?但是我还是决定试试。
我握着我的鸡蛋,想:“这还不是‘张飞吃豆芽——小菜一碟’吗?”我开始捏鸡蛋,我使了吃奶的劲,涨红了脸,这鸡蛋还是纹丝不动,臭鸡蛋,看我怎么征服你!我捏,我捏,我捏捏捏,多次努力,还是没破。我看看旁边的张雨晴,她捏是捏破了,但鸡蛋皮都连着鸡蛋。我想,蛋壳会把力量分散,只要对着一个点使劲,鸡蛋应该就会破。我看了看这个蛋,准备在蛋的气室外面的那层壳下手,可是,用一只手抠碎鸡蛋,谈何容易?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有了成果,鸡蛋终于被我抠碎一个洞出来啊!我真是比火箭升天还要兴奋啊!
我顺着破开的洞往外剥,又想到:这样剥又费时间,又费力,还剥不干净。最后我在蛋上找到了一层蛋膜,只要找到这层膜,就可以一下子剥完。我发现了这个秘密,接下来就省力多啦!就在我马上就要得冠军的时候,突然我们班来一位男同学,他也是来上作文的,虽然他迟到了,但是姜老师赶忙给了他一个煮好的鸡蛋,和他讲了游戏规则。别看他最后来的,可是他不慌不忙将左手背到背后,用右手拿起鸡蛋向桌子上敲了几下,鸡蛋就破皮了,我几乎没看清他到底是怎么剥下蛋皮来的,他就已经将鸡蛋剥好了,我还傻傻的看着他,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半路杀出来的冠军惊呆了!
这次游戏让我明白了:做事不能全靠蛮力,要仔细动脑,认真观察,才会取得成功。
初二周记 篇3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好多洋人的物品,通过贸易流入中国,比如:电脑、钢笔、铅笔等。致使中国的毛笔,使用的几率大为减少,销量锐减,但是毛笔的价格却飞速暴涨,从一只几元涨到了上百元。致使学习毛笔书法的人更少。但我认为,虽然毛笔很贵,但这是我们中国从古到近的传统文化,是祖国的瑰宝,我们必须去继承,去学习。我就非常爱它,因为它不仅能显示中国的文化,还能提高我的艺术修养,对我很有益呢!
自从我学书法那天起,我就坚持每天苦练,自己的字技飞进,书法老师也对我十分赞赏,当然,毛笔书法是国学,它不像钢笔、铅笔那样自由,写毛笔字时,应手不抖、心不烦、境不乱,这样才能写好字。练习毛笔字可有大学问啊!
“毛笔”是怎么来的呢?古时候,人们发现了羊毛蘸水可以写字,便用竹棍、羊毛拼插制成了最原始的笔,这就是毛笔的来历。随着制笔技术的提高,用毛笔写字也就逐步普及,从而促进了文化的交流和社会文明的发展,毛笔起了很大的作用。从而也造就了很多书法家,如王羲之、欧阳询等。
由于我喜爱书法,妈妈把家里的高级餐桌让给了我练字,每次的书法比赛,我都奋勇报名参加,每天的练习字数也提升了一倍,由原来的每天6个字,增加到现在的12个。通过练习书法,我懂得了:持之以恒的重要性,遇到困难,不气馁就会成功。书法真是对人益处多多的国学精品啊!
我希望有更多的人加入到苦练毛笔书法的行列中来,让我们流传了千百年的书法艺术继续流传下去……
初二周记 篇4
重新站在小学的水泥道上,望着蒙蒙细雨,怔了许久,才发现自己又在淋雨了。这个习惯似乎还是改不掉,笑了笑,一股悲伤在心中弥漫开来。
至今,我还记得小学时那段快乐的时光,还有带给我快乐的天使一般的女孩。
那时我读小学四年级,爸爸妈妈给我转学了。那个时候我很内向,不敢和不熟悉的人说话,总是一个人坐在教室后面的座位上,望着那些新同学在说笑。现在想来,那个时候,那些说笑的同学可能在笑我像个哑巴吧,可我不敢去和可爱的她们一起说话。那时候,我感觉世上好像只有我一个人。
有一天,天空莫名地下起了蒙蒙细雨,我望着天空,却有一种想要到雨里淋一下的冲动。蒙蒙细雨吸引着我到秋千边坐下来,闭着眼睛,感受着雨水飘落在我的头发上的感觉,颈间是冰凉的湿意。一会儿,由手间传出的温暖使得我慢慢睁开了闭着的双眼,我看见了一张秀气的脸。可爱的她有着一头长发,有灵气的眸子,还有微微上扬的嘴角。可爱的她开口问我:“能和称一起玩吗?”我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可爱的她就坐在我的旁边,然后开始和我说话。听着可爱的她说话,我的心里忽然感觉很温暖,我觉得可爱的她就像个姐姐。一会儿,在可爱的她的带动下,咱们玩了起来。我在秋千上,可爱的她推着我荡到伸手就能抓住云的地方,又跌落下来,每次看着天似乎伸手就能触摸,却又是那么遥不可及。我和可爱的`她一起玩了很久,坐在同一个秋千上,荡到同一个能触摸天空的地方,看着可爱的她荡漾的笑容,听着可爱的她银铃般的笑声,恍惚是梦境。
许久,上课铃声响起,咱们一起向教室走去。走到教室门口的时候,我叫住了可爱的她,红着脸说出了我犹豫了很久的话:“我可以和你做永远的好朋友吗?”可爱的她望着我微微一笑,点了点头。我突然觉得,其实和别人交谈并没有什么难的,并没有人会刻意地在乎我的每一句话,然后,嘲笑我,只不过是我自己多余的担心而已。此后,咱们就每天在一起吃饭,在一起做作业??但这样的日子却在不知不觉中,离咱们远去,而且越来越远。咱们慢慢长大了,时间改变了我和可爱的她,咱们彼此之间竟变得陌生起来。
从回忆中醒来,才发现操场的秋千上,不知什么时候又坐了两个小女孩,如同当初的我和可爱的她。一个女孩指了指我,说:“那个姐姐哭了!”另一个却说:“不是,你没看见在下雨吗?是雨水,不是泪水。”听着可爱的她们的话,我下意识地摸了一下面颊,真的分不清是泪水还是雨水。
我转身离开,留下一片脚印和一串回忆,让那个远方的可爱的她留在记忆的最深处,绽放出最美丽的花朵!
初二周记 篇5
有位名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当时,我是把这句话死记硬背下来的,可现在想想,到也十分有理——我能从书中看到我的进步。
不知从何时起,我不再听妈妈讲故事,而是自己阅读;不再看绘本,而是看《哈利·波特》;不再看漫画,而开始看名著……种种这些,我早已忘却,但在从小到大的记忆里,我最喜欢的一件事就是窝在沙发上,手上捧着本书,手边有一盏茶。我也因此戴上了眼镜,但也乐在其中。阅读,怕是我的人生乐趣之一吧。
一本本的书,并肩站立在高大的书架上,像一支威风的部队般。一本书,就是一个世界。上学前,是书带着我在一个又一个的童话世界中穿梭,那多是为了好玩;到了小学,我阅读的范围越广了——但看的还大多数都是小说,偶尔也会“穿越”一下,此时的阅读是为了放松身心,也是为了打发时光;现在升上了初中,学习上的压力越来越重,压得我透不过气来,能给我以慰藉的,是书。我开始阅读名著,从中吸取它们的精华,还有一些励志的书籍,它们能帮我在情绪低落时振作起来……
读书让我成长。有些书,十分值得人慢慢去体味,那小学时读完和初中的感受,是迥然不同的。有些偏深奥的东西,只有在经历过一些事之后才会懂——我就这样翻着书,慢慢长大“阅”来“阅”好。
什么是最能令我感到幸福的?要是有人问我这个问题,我想,我一定在脑海中出现这样一幅画面: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我坐在一个洒满阳光的窗台上,手中有一本崭新的书,手指就那样轻轻地滑过书页,一股书香扑面而来……
书,伴我成长。同一本书下,藏着无数不同的看法,多有意思啊!我开始对未来有了一阵阵的期待。
书,使我成长。我就这样翻着书长大。
初二周记 篇6
HI,大家好!我叫钱晗曦,是一名初一的学生。我今年13岁了,喜欢看书,上网。有时来了兴致就会画画,但干了没几天就丢在一边不干了。所以妈妈经常说我“对任何事情都只有三分钟热度”。我还有些健忘,有时老师放学时说的事情转身回家就忘了,为此爸爸吃了不少苦头,我还是没怎么改变。但反过来,我和别人说的事情却忘不了,这真是怪事?
我会弹钢琴,今年已经考过了九级。当然,这也是当初“三分钟热度”“热”出来的。一开始,我还能保证每天有40分钟时间在练习,渐渐地,我开始厌烦了,每个晚上都在那东张西望,磨磨蹭蹭地,到了最后,练琴时间从最初的40分钟变成了15分钟!可想而知,花了几百块钱的妈妈勃然大怒:“说!你为什么不好好弹!”我神态自若地说:“妈妈,学习钢琴太无聊了,你送我去学古筝吧!或者小提琴也行!”妈妈哭笑不得:“你还真是只有三分钟热度啊!不过,时间少也行,只要你保证上课时作业能通过!”说完,又补充一句:“不然,星期天没得玩电脑!”怎么可能啊!这么多作业,弹好了这个弹不好那个,再怎么努力也不可能啊!我反驳道:“那就弹长一点呗!”妈妈一脸坏笑。我才意识到中计了。还能怎样呢?我只好灰溜溜地坐到琴凳上,乖乖地弹起了琴。
当然,这类事情还不只是这么一样,要不然的话,怎么可能坚持到六年级呢?这就是我一个喜欢看书,上网,健忘,对任何事只有三分钟热度的我。随时欢迎你来和我做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