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控制可燃物
可燃物是燃烧过程中的物质基础,控制可燃物就是使燃烧三要素中不具备可燃物条件或缩小燃烧范围。
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的场所,加强通风以降低可燃气体、蒸汽和粉尘在空气中的浓度,使其控制在爆炸下限以下;限制易燃物品的存放量,并且将能发生相互作用的物品,都要分开存放;及时清除滴漏在地面或污染在设备上的可燃物等。
2、隔绝空气
隔绝空气就是使燃烧三要素中缺少助燃条件,也就是氧化剂。
如隔绝空气储存某些化学品,将钠存放于煤油中,磷存放于水中;使用易燃易爆物的生产过程应在密封的容器、设备内进行;对有异常危险的生产,可充装惰性气体保护。
3、消除着火源
消除着火源就是使燃烧三要素中不具备引起燃烧的火源。
如在有火灾危险的场所,严禁明火照明,严禁吸烟或穿带钉子的鞋;接地防静电;安装避雷装置防雷击;在可能由易燃易爆物品引起着火的场所使用防爆电器设备,如防爆灯;隔离火源、控制温度、遮挡阳光等措施。
4、阻止火势、爆炸波的蔓延
为阻止火势、爆炸波的蔓延,就要防止新的燃烧条件形成,也就是阻断燃烧三要素相互作用、相互结合条件,从而防止火灾扩大,减少火灾损失。
如在可燃气体管路上安装阻火器、安全水封;汽车、推土机等机动车辆的排烟和排气系统配备防火帽或防火罩;在压力容器设备上安装防爆膜、安全阀;在建筑物之间留防火间距、筑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