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有强烈的主动作为意识,以更高的标准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任务,推进政务服务提速增效,争当示范,走在前列。下面是美文网小编整理的市级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欢迎大家阅读!
【市级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服务型政府建设“1113”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116号)精神,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大力实施服务型政府建设“1113”行动计划,决定开展“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会议精神,围绕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创新思维和大数据等先进技术,从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关系最紧密的领域和事项做起,速度最快,走在最前,项目最多,涵盖面最广,逐步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全覆盖。着力落实服务型政府建设“1113”行动计划,推进“一号一窗一网”建设,着力开展“四减一容缺”梳理工作,分类别梳理,分步骤实施,分阶段精简,着力疏通数据共享堵点、信息公开堵点、一次告知堵点、一窗对外堵点、文书送达堵点,全面优化行政流程,全面推进网上审批,全面推广综合窗口受理模式,全面深化审批服务标准化工作。提高形式审查比率、现场即办比率、网上申报比率、快递送达比率,推进办事渠道零障碍、信息告知零差错、结果获知零延误、服务态度零距离,实现办事速度最快、办事效率最高,让办事群众进入一家门、面对一扇窗,一次性办成事,不断增强办事体验感和改革获得感。
二、工作范围
“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是指群众和企业到政府机关办理行政审批和政府公共服务等涉民涉企事项,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时,能够少跑、最多跑一次甚至不跑,实现特定事项或环节一次性办成事。涉民事项包括职业资格资质、户口户籍护照、社会保障保险、财产登记确认、健康就业教育等个人全生命周期事项;涉企事项包括商事登记(设立、变更、注销)、税费缴纳、投资项目审批等企业全生命周期事项,以及企业经营许可联合审批等联办件事项。2017年,范围以行政许可,涉民、涉企各类办事、证明、服务事项为主,以后逐步向所有政府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推开。
三、主要任务
一是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做好项目确认。以办事需求为导向,在全市范围内通过座谈研讨、媒体公告等多种形式开展调查摸底,深入了解办事群众的办事需求,充分分析群众和企业不能一次性获知信息、不能一次性提交材料、无法一次性办成事的原因,梳理现在已经实现“最多跑一次”的事项、今年可以实现“最多跑一次”的事项、经过改革能够实现“最多跑一次”的事项,论证实现“最多跑一次”的方式方法,研究改进措施。各级各审批职能部门和政府公共服务部门要全面梳理本系统事项,分类确认事项性质,制订、上报方案。
完成时间:各级各部门3月底前出台本系统正式工作方案
牵头单位:市府办,市编委办,市国资委,市审改办,市行政服务中心
二是开展“四减一容缺”梳理工作,发布目录清单。
1、减少办事事项。违法设定、重复设定、设定不合理的事项一律取消。
2、减少办事材料。凡无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依据明确规定的、同一部门系统出具的、联办过程中在一定期限内重复提交的、电子证照库和信息系统能够自行查明的,原则上一律不得要求提供,允许申请人只提供证照或批准文书名称、文号、编码等信息,供查询验证。
3、减少办事环节。部门内部需要多个处(科)室共同办理的,一律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内部并联办理,不得要求申请人送交;对于需要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不同层级审批的,一律实行内部流转,由下级行政机关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上级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可以县一级直接上报省级以上审批部门的,实行直报。材料需要补正修改的,严格实行一次性书面告知并记录在案,可以在上门服务、现场踏勘、联合审查时补充,不得要求申请人到内部处(科)室办理。可以通过部门间征询意见完成的,实行内部征询,不得要求申请人取得该部门的意见材料。
4、减少办事时间。除已实现即办和全省最短的事项外,部门行政审批承诺办理时间比现行时间整体缩短20%以上,把更多的承诺件转为即办件。凡审批标准明确、条件简单,不需要专家论证和现场踏勘,只需要进行形式审查的事项,推行即来即办。以上事项、材料、环节、时间等需要保留、提供的,经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编办、市法制办、市法院等单位组成的清理小组严格论证后,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方可执行。
5、推广容缺受理制度。可容缺受理、可承诺提交的材料实行容缺、承诺办理,可通过网站、电子邮件、即时通讯、传真等形式补交。
“四减一容缺”梳理之后,修订有关规范性文件,整理、公布“可零上门”事项目录清单、“可一事跑一次”事项目录清单,提高办事群众的知晓度。目录清单内事项,不得出现因审批单位原因而导致的多跑现象。
完成时间:5月底前初步梳理,全年持续推进
牵头单位:市府办、市审改办,市编办、市法制办,市法院
三是全面公开办事信息,实现网上申报(预审)、快递送达。按照标准化、信息化要求,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部门门户网站、12345、窗口办事指南、二维码扫描等公示办事信息,记录梳理示范文本填报说明、常见问题解答、常见错误示例,使群众和企业能够一次性获得详细、有效、充分的办事信息;未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示的材料,不得在办理时要求提供。改善各级行政服务和便民服务平台硬件设备,增加信息设备,推行精准预约、自助办理。基于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移动客户端,大力推进网上及APP申报(预审)方式,梳理可网上申报、预审事项清单,并广泛公布网上申请(预审)网址、路径、方式以及填报说明,让群众能够足不出户、动动手指即可完成申报(预审)。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逐步形成“在线咨询、网上办理、证照快递送达”的“零上门”机制,梳理“快递送达”负面清单,清单外事项全面推出证照文书“快递送达”服务,群众和企业可以自行选择,能够足不出户即可收到证件。
完成时间:网上申请(预审)(2017年7月底前),其他工作(全年)
牵头单位:市府办、市行政服务中心
四是开通网上支付,实现全流程闭环。继续精减行政事业收费,健全对接部门自建系统、财政非税开票系统和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开通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涉费网上支付、手机支付、POS机支付、支付宝支付、微信支付等功能,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办事、网上支付全流程闭环的目标,让群众能够足不出户、动动手指即可完成缴费。
完成时间:全年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物价局)
五是加强标准化建设,建立高素质审批队伍。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实行标准化操作流程,进一步提升标准化水平,进一步增强标准化供给,进一步释放“标准化+”效应。严格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推进审批事项向审批处(科)室集中、行政审批处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保障办事事项进驻到位、办理权限授权到位,使群众和企业能够进一家门、办成一揽子事。强化办事人员业务专业化、素质职业化培训,未经培训上岗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审批受理、审查业务。发挥基层便民服务中心“零距离”服务功能,推广多点办理、就近申报、多级联办、全市通办、代理代办等服务,让政府人员跑代替群众跑,规范人员准入、提高人员待遇,实现基层便民服务队伍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
完成时间:全年
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编委办
六是推行综合窗口模式,实现联办件一“窗”办成事。
1、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综合窗口,把受理岗位编制划归综合窗口,实现“一窗进出,综合接件,容缺受理,内部流转,全流程打包,并联审批”的服务模式,促进服务提升。
完成时间:全年
牵头单位:市审改办,市编委办,市行政服务中心
2、实行商事主体登记“十证合一”,在企业登记主管部门设立“十证合一”综合服务窗口进行内部流转,逐步实现“一照通行”。
完成时间:全年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台州海关、台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人民银行、市公安局
3、实行投资项目和三产服务项目综合受理,发挥行政审批代理服务机构和各审批部门首席代办员作用,实现一窗对外、精准代办。
完成时间:全年
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审改办
4、实行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充分整合部门和窗口职责,由一个部门窗口受理契税税费、房产交易、不动产登记涉及的所有资料,按责分办,统一出件,实现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
完成时间:全年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规划局,市财政局
5、试行水保方案、环评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方案等“多评合一”,实现集中受理、事前审查;探索“区域能评、环评+区块能耗、环境标准”等逐步取代项目能评、环评。
完成时间:全年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开发区,集聚区,各县(市、区)
6、试行建设工程项目国土宗地图测绘、规划规划竣工测绘、房管房屋面积测绘等“多测合一”和建设规划、消防、人防、气象等相关审批图纸“多图联审”。
完成时间:全年
牵头单位:市建设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人防办,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各县(市、区)
七是打破系统壁垒,实现数据共享。打破系统壁垒,依托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加快推进系统对接的顶层设计,分层次打通部门自建审批业务系统网络平台数据,为改革提供后台数据支持,实现数据共享,用“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加快全市电子证照库建设,推进所有存量证照电子化转换、新增证照同步常态化入库,对接各类审批业务系统、制证系统与电子证照库,推广电子证照和材料实时化查询、验证和打印,实现“一次采集、多方使用,一库管理、互认共享”。促进电子档案发展和应用;满足档案管理规范的,允许办事对象只提供证照或批准文书名称、文号、编码等信息供查询验证,不再提交原件或复印件;可通过电子证照库、并联审批系统等数据共享平台获取的其他部门数据,不得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大力推进电子文件和电子印章应用,执行《电子签名法》、《浙江省人民政府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公文及其他电子书面材料等,与加盖实物印章的纸质公文及其他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开放法人库和人口库,加强与社会大数据的汇聚整合和关联分析,形成线上线下互认的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在全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全面铺设身份信息等查验系统,经查验、比对的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复印件,为一次性办成事打好基础。
完成时间:查验系统(8月底前),电子证照库建设(10月底前),其他工作(全年)
牵头单位:市府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法制办,市档案局,市审改办,市行政服务中心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领导保障。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目标,需要一定程度上突破制度限制、体制机制,需要领导高度重视,强力推进。要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以市主要领导为组长、市各行政机关和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工作领导小组,市府办负责总体牵头,市审改办、市编委办、市法制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档案局等单位配合推进,以铁的要求和铁的手腕,确定工作目标和时限要求,保障工作实施。市各有关责任单位要细化专项工作措施,市级行政审批部门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系沟通,强化全市业务指导、统筹督查和系统把控,把“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工作列入线上考核,做到季初有部署、季末有总结;并在每季度末25日前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强化资金支持。要安排“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工作专项财政资金,纳入部门预算,保障网络建设、快递送达、购买服务等资金费用,健全工作管理制度,加大应用推广,推进服务升级。对没有实现对接的业务系统,不予审批立项,不予拨付资金。政府单位间有关查询费、信息费实行减免,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
(三)强化培训宣传。要准确把握“最多跑一次”工作精神,强化人员培训,切实提高一次性告知、高效化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要强化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充分提供详尽、有效信息,使群众和企业形成“到政府办成事最多跑一次”的办事共识;要广泛征求办事群众和企业意见建议,了解办事过程中的堵点、槽点,发动群众和企业参与政策制定,监督政策实施;要宣扬诚信,惩戒失信,正确引导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早了解、早准备,一次性提交符合要求标准的申报材料,一次性办成所办之事。
(四)强化责任追究。有关部门要加强督查,及时通报“最多跑一次”工作进度,及时掌握困难问题,及时补好工作短板。对没有按要求梳理事项、开展”四减一容缺”、强化对接、优化服务的单位,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确保“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工作落到实处。符合《台州市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容错免责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的,实行容错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