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营是企业之间、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横向经济联合的一种法律形式。分为法人型联营、合伙型联营和合同型联营。那么,联营合同如何书写呢?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2021联营合同协议书范本【标准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规定,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北京、天津地区工程建设项目联营合作事宜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联营合作目的:利用各自的资源和条件开展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第二条联营合作范围:甲方在北京、天津行政区划内拓展的所有业务。
第三条联营合作期限:从2008年10月日到2008年12月30日,合作期满双方另行续约。
第四条联营合作体制:在甲方的框架内成立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北京、天津地区工程建设指挥部(或项目部),双方以指挥部为平台开展合作。
第五条工程建设指挥部的有关规定
一、指挥部为甲乙双方联营合作的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地点设在有限公司住所地,下设办公室、资质管理部、招投标与成本控制中心、工程管理部、财务部等部(室)。
二、乙方指派人员负责指挥部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指挥部设经理一人,由乙方指派的人员担任,全权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
三、在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指挥部编入甲方的公司组织机构序列,对外的名称为:“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四、指挥部的人员组建上,原则上由乙方负责招聘。如乙方需求,可以从甲方系统内挑选人员,甲方提供相应方便并将乙方选中人员个人档案调入集团,工作地点和内容由乙方安排。
五、指挥部聘任会计、出纳各一名,原则上由双方各派一人共同管理,亦可由乙方推荐甲方认可的人选担任,其拟定的薪酬待遇为会计:4000元/月,出纳:2500元/月,以后根据需要可协商调整。
六、甲方应为指挥部设立独立帐户,该帐户资金使用、管理由指挥部经理负责。甲方有权监督和过问。
七、甲、乙双方每年度可不定期对指挥部进行财务审计。
第六条联营成员权利和义务
一、为了保证指挥部顺利开展工作,不影响经营,甲方应为指挥部和乙方提供工程投标需用到的所有资质副本原件各一份及工程投标所需的建造师证等必备文件。
二、甲方应提供完整的日常项目经营所需的各种印章和证照给指挥部。甲方应提供项目要求的银行保函及相应项目运作资金的支持。
三、甲方负责为指挥部提供独立的银行开户账号,在乙方完全按照本协议规定执行的前提下,该账户及相关印章等所有账户管理支付等有关事项由乙方支配,非乙方同意甲方无权自行办理与该账户相关的任何事宜,但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
四、甲方负责向建设方开具正式发票并向乙方所属税务所出具相应完税证明。
五、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另行直接在北京、天津区域内进行机电业务运作,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和影响,乙方概不负责,乙方并有追偿甲方项目合同金额2%的赔偿权利。
六、因维护指挥部债权等需要,甲方应及时为指挥部或乙方出具相关授权委托书等法律文书。
第七条收入分配
指挥部经营业务所得,依法缴纳各类税费,支付聘请人员工资福利奖励及其他成本和依法必须支付的费用后,联营双方按下述比价分配:
项目合同金额在壹亿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1%归甲方,其余归乙方,款项划转时间和条件和方式为:_______________。
项目合同额在壹亿人民币以上的项目:20%归甲方,80归乙方,款项划转时间和条件和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款项划转完成后因该笔合作项目发生的必须向第三方支付赔偿金等情况,双方按以下比例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违约责任
联营成员非经双方协商同意,不得中途退出联营。如中途单方退出联营或虽未明确表示退出联营但其实际行动明显违反约定导致联营业务无法继续进行的,另一方可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先前联营营业额总额25%的违约金,也可通知对方解除合同,要求对方赔偿先前联营营业额总额30%的违约金。因其他违反约定的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风险告知:应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现象。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风险告知:应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现象。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对本协议履行中的纠纷,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另行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向指挥部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风险告知:联营合同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因不同的联营形式而有所区别: (1)法人型联营合同纠纷案件,由法人型联营体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合伙型联营合同纠纷案件,由合伙型联营体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 (3)协作型联营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营体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或联营体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确有困难的,如法人型联营体已经办理了注销手续,合伙型联营体应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而未办理注册登记,或者联营期限届满已经解体的,可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____份。
甲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
银行帐户:______
地址:______
乙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
银行帐户:______
地址:______
__年__月__日
联营合同注意事项:
(1)在订立联营合同时,各方当事人要注意扬长避短,根据自己在技术、资金、设备、资源以及销售等方面的优势或劣势情况,在目的地对对方当事人进行考查了解,取他人之长,补自己之短。联营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经济效益,因此,发展横向经济联合,应有利于充分挖掘企业潜力,做到投资少、见效快、产品质量好、数量多以及技术进步快。实践中,应提倡以大中型企业为骨干,以优质名牌产品为龙头的横向经济联合。
(2)根据情况采取联营形式。联营不受地区、部门、行业界线的限制,不受所有制的限制;可以是发展原材料生产与加工企业之间的联合,也可以是民用与军工企业的联合或者是工、农、商、贸企业之间的联合,以及是铁路、公路、水运、民航企业之间的联营等等。以上这些联合,既可以是专业化协作,也可以是人才、资源、资金、技术和商品购销等方面的联合。此外,联营的组织形式,可以是松散型的联营,也可以是合伙型联营或者是法人型联营。总之,订立联营合同应当从当事人实际情况出发,对于采取哪种形式均应由参加联营的各方通过协议的方式确定下来,不要硬套某种模式。
(3)合同的形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口头形式订立的联营合同当属无效,这是依据联营合同所具有的法律特征决定的。通常情况下,联营合同涉及的主体往往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合同内容又比一般合同复杂,而且联营合同的履行期限长,具有多次履行的特点,不可能即时清结。因此,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联营合同,把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确定下来。
(4)办理必要的批准手续。根据有关联营的法律规定,订立法人型联营合同,在联营各方达成协议后,要报请各自所在地政府授权部门批准,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登记注册,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营企业才可以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订立合伙型联营合同,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企业登记,发给其《营业执照》,这是合伙型联营企业合法经营的凭证。对于松散型经营虽然不需办理批准登记手续,但对于重大的或期限较长的联营协议,应当采取一些必要的保护措施,如申请办理公证或由他方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担保,以保证合同的真实、合法性,但公证和担保除作为合同有效条件外,不属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