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卖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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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卖店合同范文合集九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专卖店合同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专卖店合同 篇1
性别:
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年月 日
本人联系电话:
紧急联系人姓名:紧急联系人电话: 户口所在地:
鉴于
1、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智牌家具区域专卖店导购工作,甲方已经如实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2、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加以双方自愿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约期限:
自年年月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如有一方需要合同到期日终止合同,须于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经营市商场智牌. 专卖店(地点:)店内从事商场导购工作,工作岗位为导购员,甲方保留根据需要修改乙方工作职责和职位说明的权利。乙方服从甲方安排的在 区域内各智牌专卖店之间的工作调动和临时替班,服从节假日正常上班和工作时间的安排以及调整。
2、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在以下情形之一出现时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
1)、乙方不胜任本职工作;
2)、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导致乙方工作岗位或职务不存在;
三、日正常工作时间:
1、按商场营业时间上下班,每周工作六天休息一天,(如分冬令、夏令时或商场调整营业时间,则按商场调整后的营业时间为每日正常上下班时间);其中中餐和晚餐时间分别为:1 小时,用餐时间段按商场规定,为非工作时间。
2、各员工上班按附件《排班工作时间表》中的时间上班。
3、在《排班工作时间表》内遇节假日上班的视为正常上班时间。逢节假日和周六周日非特殊原因均不可以请假,凡缺勤者视为旷工处理。如遇本人急病或家属、亲人(指双亲、子女)生病需陪护,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历证明,此种情况下不作旷工处理。
4、节假日必须全部到岗上班,如遇《排班工作时间表》中排到为休息,则公司给予调休,调休时间段规定在周一至周五非节假日之间。
5、员工应服从公司安排的工作时间,如有事需事前请假,且需要书面提交申请,经上级管理者批准后方可请假;如遇急事,必须事前电话向上级管理者请假。未事前请假缺勤者一律作为旷工处理,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纪律,有旷工行为者,公司可以无条件解雇。公司人事部和上级管理者将不定时抽查出勤情况。
四、薪资
月薪RMB /月,月薪中已包含每月26天(大月27天)的工资,其中分为:基本工资RMB元/月、固定加班费RMB元/月。
员工全部个人收入所得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金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并由个人自行按期交纳。
公司为员工在公司所在地深圳市购买社保。社保中规定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公司直接在员工的薪资中扣减。
月薪计算方法:]
月实际发放月薪(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本月排班表中实际出勤小时/本月排班表中应出勤小时)×元
本月基本工资发放时间为次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
由于商场不营业导致员工不上班,则员工未上班日工资不予发放。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在以下情形之一出现时对乙方的工资进行调整:
3、甲方整体薪资结构调整;
4、乙方不胜任工作或者未完成工作任务;
6、按照甲方和国家的相关规定,应调整乙方工资的其它情形出现;
7、甲方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当甲方发生经营困难时,在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方有权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五、员工应遵守的工作纪律和具体要求:
1、 员工必须准确、真实地在公司考勤机上记录上下班时间(如考勤机突发故障无法记录上下班时间,需向公司上级管理者及时报告同时在考勤表上登记);
员工之间如需相互调班,必须经过店长同意,并由店长负责安排好时间和工作对接,书面报上级管理者备案,每月每位员工仅允许相互调班壹次,否则,原安排应出勤日未出勤者视为旷工处理。
2、每日需在迎宾前完成店面的清洁卫生工作,迎宾后即进入正常营业;
3、做好当日工作记录和交接簿。各导购员完成当日各自开出销售定单的整理
工作,必须在下班前将各自开出的定单传真到深圳公司业务部,并在次日上午与公司业务部电话复核和确认是否收到且收件清晰,完成公司要求填写的其他销售统计报表;
4、负责店内所有物品的保管,交接班做好交接清点工作,如有遗失由当班员工按零售价的50%承担赔偿;如遇责任不清,则赔偿金额各人分摊;
5、每月末由店长带领员工对店内所有物品进行实物盘点,参与盘点的员工须在盘点表上签名,并在次月1号前传真到公司跟单部(遇节假日顺延),列出盘盈盘亏明细表;
6、 遵守公司和商场的各项管理规定,由于工作疏忽或失职或违反纪律给公司和商场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7、 所有销售必须开具商场统一提供的销售定单,所有销售款(含床垫、饰品、贴膜等)包括定金和余款全部交商场统一收银,员工严禁代收代缴现金、代替客户刷卡支付;
8、 工作时间内,员工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项,不得在公司提供的
办公设备(如电话、传真机、电脑)上从事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项。私用公司电话、传真机、电脑,对于所产生的费用,公司按费用的双倍收取;
9、员工在职期间不得任职或兼职其他任何个人或经济组织;
10、员工在本专卖店内不得销售除公司指定床垫及贴膜品牌以外的任何非本公司提供的产品,如有违反,取消所有未发放的销售提成款,并罚款 1000 元/次;
11、如遇顾客在本店内遗忘物品,导购人员一经发现立即电话通知楼面管理人员,并妥善为顾客保管好物品,如顾客返回店内要求领回遗忘的物品,导购必须通知商场楼面管理人员到场共同确认后退还给顾客。任何员工不可以私藏或留用他人物品,如有违反,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后果;
12、严禁不按公司规定的零售折扣销售货品,或擅自赠送物品。
六、乙方服从和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如有违反同意按管理制度执行。
七、乙方违反工作合同中第三条中第五项和第五条中1、7、8、9、10、11、12项以及第六条的行为视为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对于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者公司可以无条件即时予以解雇,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并视情节的严重性给予RMB300~3000元的罚款处理,公司可以在乙方工资或提成中直接扣减;必要时公司可以起诉乙方,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劳动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3、甲方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与乙方解除本合同;
4、乙方辞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应完成与甲方的工作交接,归还甲方的财务,履行与甲方约定的其他义务,否则,甲方可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5、乙方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立即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6、乙方出现法定不得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时,甲方应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7、试用期内如乙方提出辞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其使用的服装费用,服装归乙方所有;乙方承担甲方为乙方向商场支付的其他所有费用,以上费用甲方可以在乙方提成中直接扣除;
8、以下情形乙方不得依据本条第(四)项提出解除合同:
(1)、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未处理或赔偿尚未完毕的;
(2)、乙方与甲方签有的培训、保密、住房、贷款担保等协议中约定了服务
期,而服务期未满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解除的情形。
九、乙方的保证
1、乙方保证与其原用人单位已经合法解除劳动关系。
2、乙方保证其将及时向甲方提供的本人所有信息,证明,资料等文件均属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责任。乙方违反上述保证,甲方可随时与其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补偿。
3、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再受聘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并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接触到的一切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不得自行或通过他人泄露。本合同所说的商业秘密是指与甲方及专卖店经营、管理、产品、文件、价格资料、售后服务等有关的一切信息。
十、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争议发生后,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
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乙双方已充分阅读和理解本工作合同的所有条款,并同意自觉遵守和执行.
甲方: 深圳市美合源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
签名: 签名:
日期: 日期:
专卖店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专卖店/展示厅施工项目(以下统称“本工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条款:
一、合同工期
名称:
地址:
本工程的工期从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到20xx年月日。
二、本工程合同总造价、付款进度及方式
2.1本工程合同预算总造价¥·00元为人民币··元整,在装修实施过程中,若有工程项目增减,则以实际发生金额最终结算。
2.2本合同签订生效3日内,甲方须支付本工程预算总造价的40%即人民币¥·。00元整(即人民币:·元整)给乙方。
2.3在乙方完成展具展台的制作到达施工地点,甲方验收后支付本工程预算总造价的30%即人民币¥·。00元整(即人民币··整)给乙方。
2.4在甲方完成对本项目的工程验收后五日内,向乙方支付至本工程预算总造价的30%即人民币¥·。00元整(即人民币·整)给乙方。
2.5乙方前期按实际收款金额分期向甲方开具收据,待甲方将款项付完时,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全额发票。
开户行:
帐号:
公司名称:
三、甲方责任
3.1甲方提供企业形象手册,或企业宣传文字、图片等内容。为了方便制作,资料必须在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一星期内提供,图文如有不明之处,甲方应及时安排相应人员给予乙方加以解答。
3.2甲方审核乙方出具的设计施工图样(本合同附件2),并须签字认可,在设计施工图样确认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主材样品以备核查,同时凭甲方签字确认的设计施工图进行施工。
3.3甲方须安排专门代表负责本工程,参加碰头会,随时协调有关工作。甲方提供相关资料,乙方办理施工许可等有关事项。
3.4甲方如临时要求变更原定设计方案、更改施工内容或增加项目时,须在工程施工前5日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其具体事务由双方协商解决,涉及的工程量的增减由双方书面商定,否则乙方在现场实施搭建过程时,将有权利对甲方的现场改动要求不予更改。
3.5甲方须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进度款,如因工程款延期支付造成的后果,责任甲方自负。
3.6甲方负责承担展厅现场工程水电管理费及进场施工手续。
四、乙方责任
4.1乙方负责展示厅的设计和施工,按甲方确认的展位设计效果图,出具详细的设计施工图样(附件2)给甲方审验确认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4.2乙方须指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碰头会,随时协调有关工作。
4.3在施工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现场所规定的一切规章制度及所属行业规定的操作规范,特别需要保证安全作业。若因违规操作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或乙方人员伤亡等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4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内材料、设备的保管,做好现场防火、清洁工作,清理好施工现场。
4.5本工程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期间乙方应负责维修。
4.6乙方设计使用的全部材料符合国家相关环境标准和规范要求,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材料。
五、制作方式
5.1乙方负责将设计方案以专卖店组装方式在深圳工厂施工包装。
5.2乙方负责将制作好的展具安全保质保量运抵指定地点。
5.3乙方负责派专人现场安装验收完工。
六、验收
6.1甲方按双方确认的设计效果图要求,双方商定的各种材料等要求以及本工程报价单(详见附件1)和施工效果图(详见附件2)、设计变更作为工程验收的依据。
6.2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6.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6.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其返工费与责任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6.5工程全部施工完毕,乙方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移交相关施工改造图纸。未经验收甲方若使用,视同验收合格。
七、违约责任:
7.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施工进度施工,每延期一天按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
7.2甲方不按合同2.2、2.3条的约定支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如甲方延期支付首期进度款达10天,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八、工程保修
8.1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8.3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8.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并自己安排施工的安装分项工程其质量保修归甲方负责。
九、其它事项
9.1根据工程需要,双方可随时召开碰头会。
9.2本工程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如甲方要求增加或变更较大的.工程项目,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9.2.1经双方协商,由甲方书面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
9.2.2待乙方提交变更的设计施工图纸后,甲方须签字、盖章认可。
9.2.3增加或变更较大项目所产生的附加费用由双方商定,具体按补充协议执行。
9.3本工程未经双方验收确认,而甲方擅自提前使用样品,由此发生的质量、数量及其它问题,由甲方负责。
9.4因本合同中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9.5作为本合同书的附属文件,即工程报价清单、设计施工图样和展厅设计效果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6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造成违约,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9.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8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9增加项目需另计费用。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签字日期:二O一x年日月
专卖店合同 篇3
承包方: 承包方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一、 协议内容:
二、 乙方按甲方书面确认的装饰方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包括平面图、水电图、施工布置图、附件施工要求及施工工艺流程表等)。
三、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2.对乙方装修过程中的重大质量问题,甲方除有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外,还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按时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装饰款。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有违法被罚则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注意安全,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灾事故,材料损坏,已完工的成品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2.自甲方交付乙方之日起,乙方应协助甲方保管施工现场各类物品,否则造成的材料丢失与误工由乙方负责。
3.严格按甲方要求施工,乙方有义务凭其丰富的经验向甲方提供建设性意见供甲方参考,直至甲方满意;
4.爱惜甲方原材料,精打细算,如因故意或技术原因造成原材料的浪费、短少由乙方负责赔偿;
5.精心施工,认真负责,打造精品工程,质量要求:
(1)所有墙壁外向对角瓷砖的铺贴均采用45度切对角,切角过程包括:机器切割(不得出现磕碰瓷砖表面导致参差不齐)和人工打磨(用砂纸磨薄切角边缘)。
(2)地面砖及墙面砖铺贴后不得出现:接缝不严不平,板面纹理不顺,反花、磕碰、分缝不匀等现象;瓷砖的铺贴后还不得有出现地面不平和积水的现象。
(3)墙面括完ICI后,不得有不平,括刷痕迹、划伤及不光滑现象。
(4)工艺天花板不得有接缝不严不平,接角脱落及明钉眼等现象。
具体质量要求参照乙方在XX店的施工质量;施工质量要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标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施工过程中如因施工不当所造成的材料破损由乙方负责按原价赔偿。
五、 工程内容及合同金额:
(一) 工程内容及单价按甲乙双方认定的装饰项目预算单按实际项目计算;
(二) 合同预算金额:
本协议装饰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本协议装饰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小写)
(为了防止乙方在设计过程中故意隐瞒一些必须要实施的工程项目,然后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增加,乙方必须遵守在装饰设计时就按合同:四、(二)、3及时向甲方提出建议,并得到乙方的认可。)要求:最终装饰总金额不得超出预算金额的10%,超出部分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功,则由乙方完全负责。
六、 分期付款方式:
首期:甲方先付工程预算造价的5%订金给承包方(乙方),即筹备施工图。
二期:乙方电工、水工材料进场开工十天内甲方付预算金额的30%给乙方。
四期:工程完工后二十天内进行验收,合格后,甲方付预算金额的35%给乙方。
余款5%作为乙方对整个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后五天内支付给乙方。
七、 协议工程完成期限:
本工程施工期限自公元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签订后共同遵守,除甲方因本协议第三、(一)、2原因有权终止合同外,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以其它任何理由终止合同。
八、 违约责任:
甲方在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现有重大质量问题或乙方在设计过程中故意隐瞒一些必须要实施的工程项目,然后在施工过程中要求增加并抬高单价,甲乙双方在协商不成功的条件下,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合同中止后,乙方应该赔偿甲方30%的违约金作为甲方另找装饰公司的损失,而已经完工的合格工程量甲方可按装饰预算单价支付给乙方。除此类原因外,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终止合同,否则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总工程款的30%作为违约金;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止合同,则乙方必须赔偿甲方总工程款的30%作为违约金,并退回已经预付的所有款项。
而战争及自然灾害的因素、法律、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协议无法履行除外。本协议未完善之外、双方友好、平等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本合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置。
九、 若由于甲方未能按协议规定的日期交付工程款给乙方,或由于甲方原因或因停电、停水造成的误工,则工期顺延。若乙方原因拖延工期,工期每拖延一天则乙方要付甲方误工费 元。
十、 本工程有部分材料为甲方购买,此类材料的质量不在乙方的保修范围内,但乙方有义务凭其丰富的经验向甲方提供建设性意见供甲方参考直至甲方满意;如因甲方拖欠此类材料造成的误工,则工期顺延。若乙方原因拖延工期,工期每拖延一天则乙方要付甲方误工费 元。
十一、 工程期间,装饰押金为甲方支付,办理屋村出入证等.工程所使用的
水电费用如不超过200元,由甲方负责,如超出部分则由乙方负责。
十二、 甲方必须在工程完工后二十天内进行工程验收,不经验收而经营则视为甲方已验收合格而经营。
十三、 保修期限:自甲方验收合格起算,保修时间为一年。
十四、 协议到期甲方如有意续约,应在计划时间内与乙方进行协商。本协议共2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五、 本协议附附件一份。(附装饰项目预算单一份)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或手机): 电话(或手机):
确认日期: 年 月 日 确认日期: 年 月 日
专卖店合同 篇4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专卖店/展示厅施工项目(以下统称“本工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条款:
一、合同工期
名称:
地址:
本工程的工期从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到20xx年月日。
二、本工程合同总造价、付款进度及方式
2.1本工程合同预算总造价¥……00元为人民币……元整,在装修实施过程中,若有工程项目增减,则以实际发生金额最终结算。
2.2本合同签订生效3日内,甲方须支付本工程预算总造价的40%即人民币¥……00元整(即人民币:。元整)给乙方。
2.3在乙方完成展具展台的制作到达施工地点,甲方验收后支付本工程预算总造价的30%即人民币¥……00元整(即人民币……整)给乙方。
2.4在甲方完成对本项目的工程验收后五日内,向乙方支付至本工程预算总造价的30%即人民币¥……00元整(即人民币。整)给乙方。
2.5乙方前期按实际收款金额分期向甲方开具收据,待甲方将款项付完时,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全额发票。
开户行:
帐号:
公司名称:
三、甲方责任
3.1甲方提供企业形象手册,或企业宣传文字、图片等内容。为了方便制作,资料必须在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一星期内提供,图文如有不明之处,甲方应及时安排相应人员给予乙方加以解答。
3.2甲方审核乙方出具的设计施工图样(本合同附件2),并须签字认可,在设计施工图样确认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主材样品以备核查,同时凭甲方签字确认的设计施工图进行施工。
3.3甲方须安排专门代表负责本工程,参加碰头会,随时协调有关工作。甲方提供相关资料,乙方办理施工许可等有关事项。
3.4甲方如临时要求变更原定设计方案、更改施工内容或增加项目时,须在工程施工前5日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其具体事务由双方协商解决,涉及的工程量的增减由双方书面商定,否则乙方在现场实施搭建过程时,将有权利对甲方的现场改动要求不予更改。
3.5甲方须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进度款,如因工程款延期支付造成的后果,责任甲方自负。
3.6甲方负责承担展厅现场工程水电管理费及进场施工手续。
四、乙方责任
4.1乙方负责展示厅的设计和施工,按甲方确认的展位设计效果图,出具详细的设计施工图样(附件2)给甲方审验确认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4.2乙方须指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碰头会,随时协调有关工作。
4.3在施工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现场所规定的一切规章制度及所属行业规定的操作规范,特别需要保证安全作业。若因违规操作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或乙方人员伤亡等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4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内材料、设备的保管,做好现场防火、清洁工作,清理好施工现场。
4.5本工程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期间乙方应负责维修。
4.6乙方设计使用的全部材料符合国家相关环境标准和规范要求,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材料。
五、制作方式
5.1乙方负责将设计方案以专卖店组装方式在深圳工厂施工包装。
5.2乙方负责将制作好的展具安全保质保量运抵指定地点。
5.3乙方负责派专人现场安装验收完工。
六、验收
6.1甲方按双方确认的设计效果图要求,双方商定的各种材料等要求以及本工程报价单(详见附件1)和施工效果图(详见附件2)、设计变更作为工程验收的依据。
6.2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6.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6.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其返工费与责任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6.5工程全部施工完毕,乙方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移交相关施工改造图纸。未经验收甲方若使用,视同验收合格。
七、违约责任:
7.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施工进度施工,每延期一天按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
7.2甲方不按合同2.2、2.3条的约定支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如甲方延期支付首期进度款达10天,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八、工程保修
8.1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8.3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8.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并自己安排施工的安装分项工程其质量保修归甲方负责。
九、其它事项
9.1根据工程需要,双方可随时召开碰头会。
9.2本工程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如甲方要求增加或变更较大的工程项目,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9.2.1经双方协商,由甲方书面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
9.2.2待乙方提交变更的设计施工图纸后,甲方须签字、盖章认可。
9.2.3增加或变更较大项目所产生的附加费用由双方商定,具体按补充协议执行。
9.3本工程未经双方验收确认,而甲方擅自提前使用样品,由此发生的质量、数量及其它问题,由甲方负责。
9.4因本合同中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9.5作为本合同书的附属文件,即工程报价清单、设计施工图样和展厅设计效果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6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造成违约,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9.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8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9增加项目需另计费用。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专卖店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 甲方向乙方订购产品的名称、型号、配置要求、数量、单价及合同金额如下:合同总价包括:产品购置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及维护费、税金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基本条款:
1.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工作日内 提货方式:送货上门
2.运输费用:乙方承担;
3.质量保证:
4.付款方式:
①、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 %的履约保证金,计人民币 仟 佰 拾 元整(¥ .00),产品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到期后无维护质量问题于 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返还。
②、产品到货,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之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总价款计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00);
三、质保期:
从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提供为期 年的产品质保期,在此期间若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保期外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良好的技术服务,材料费由 方承担。
四、售后服务:
1、产品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后,乙方派人上门免费进行技术培训和提供相关服务;
2、如产品发生故障,乙方承诺:杭州市区内 小时响应,并在 小时内上门解决故障,以确保甲方的正常使用。
五、违约责任:
1、 乙方逾期交货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逾期10日不能交付的,应向甲方每日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逾期30日不能交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赔偿额不受合同总价的限制。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3、产品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组织清点验收,如发现与约定要求不符,或出现运输途中造成的产品瑕疵或损毁,应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费用;
六、争议的解决: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合同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肆份,自双方签字盖章,由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卖店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
1.合作双方简况
1.1 甲方全称:_________公司
公司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1.2 乙方全称: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1.3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于合作期内开设专卖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1.4 专卖店认同_________公司倡导的经营理念,遵守专卖店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并申请加盟合作。
1.5 依据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居间合同”的各项条款而制定本专卖店合同书。
2.组织与总则
2.1 甲方倡导经营“_________”专卖事业,并拥有“_________”登记商标。甲方根据市场需要,在各个城市设立专卖店,专卖店负责本地区总店和分店的推广,开发工作。
2.2 专卖店是“_________”品牌专卖的经营者,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活动并具备以下条件:
2.2.1 依照甲方的标准和计划,保持专卖店的结构及形象;
2.2.2 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2.2.3 专卖店是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专卖经营活动的场所;
2.2.4 在积极开展专卖店活动的同时,努力改善经营;
2.2.5 要重视作为“_________”公司专卖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建设健康产品的专卖品牌店。
3.专卖店特权
3.1 拥有“_________公司”的商标,名称的使用权及营业推广权;
3.2 在专卖店的装修方面,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标准执行,力争提高档次和健康活力;
3.3 享有本区域各分店和其它销售活动中的管理权,管理费和市场开发权;
3.4 产品计划:按照甲方制定的销售计划进货;
3.5 参照甲方策划进行的会员促销,广告宣传,集体活动,培训以及其它共同活动;
3.6 有关经营活动,可利用甲方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3.7 管理业务:依靠甲方可以得到正确的经营诊断建议;
3.9 适时地得到甲方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4.商标的使用
4.1 甲方授权乙方可以使用“_________公司”商标和“_________公司”名称。
4.2 有关“_________公司”商标使用有如下规定:
4.2.1 在专卖店的及其它地方使用商标,仅限于由甲方提供指定“_________”的商标,其使用方法,要按照甲方规定的vi标准执行;
4.2.2 带有商标的物品类,均由甲方进货,若在专卖店制作使用时,事先必须征得甲方的授权;
4.2.3 欲做有关“_________”的对外广告,要使用由甲方提供或授权可以使用的资料,并按甲方的规定执行。
4.3 商标应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不得在本合同外使用。
5.产品的进货
5.3 乙方首期购货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按配货),乙方在经营期间的所有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5.4 乙方及时并按要求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帐户的同时向甲方提交销售汇总表,无故拖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5 乙方应及时提交购货计划书并将该购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甲方收到货款后,三日内将货发出给乙方。
5.6 货物的运输为航空,铁路,汽车三种方式。按离乙方注册地最近的城市发运(地址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到达乙方城市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市内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5.7 如因运输途中造所成原因,应及时通过承运方予以解决。
5.8 甲方不得无故拖延发货,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5.9 乙方收到货物后,在两日内验收并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如未回复,则视为合格验收。
6.业务管理
6.1 乙方及其所聘用的业务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统一零售价进行销售,不得任意降价或涨价销售,否则,甲方有权单方中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2 本协议书签订后的前三个月内,乙方累计销售额必须完成_________元人民币,以后每月的销售额不低于_________元人民币。
6.3 如果乙方连续二个月未完成销售指标,甲方有权在该区域内开设第二家专卖店,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6.4.1 直接销售的按营业额的计算;
6.4.2 区域内分店在乙方处提货的按营业额的计算;
6.4.3 服务津贴每月结算一次,次月十号前汇入乙方指定帐户(节假日续延)。
7.房屋租凭及费用约定
7.1 专卖店的房屋租赁
7.1.1 房屋选址由乙方负责,但专卖店总面积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7.1.1.1 直辖市房屋租赁面积不少于_________平方米;
7.1.1.2 省会城市房屋租赁面积不少于_________平方米;
7.1.1.3 地级城市房屋租赁面积不少于_________平方米;
7.1.1.4 区,县级城市房屋租赁面积不少于_________平方米;
7.2 专卖店证照的办理
7.2.1 各项合法证照的办理由乙方负责;
8.合同终止后的债务处理
8.1 当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对一切债务已达到期限权益历的,必须立即与甲方清算完结。
9.保密义务
9.1 乙方不得随意将有关公司的计划,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密,若有违反,并给甲方及有关者造成损害的,必须根据相关要求予以赔偿:
有关交易的价格,条件及供货对象等事项;
有关乙方的计划,实际业绩和进货,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内容;
其它由甲方指定的保密事项。
10.禁止事项
10.1 乙方不得有以下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因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
10.1.1 向第三者转承包或提供经营的方案或策略;
10.1.2 向他人转承包或转借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其它商业情报的原件和复印件;
10.1.3 以本人名义或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它专卖或有专卖关系的企业; 1 2 3 4
10.1.4 向他人转承包或给第三人提供担保抵押,出借经营权的证照;
10.1.5 向第三方转让“_________”商标使用权或“_________”专卖店;
10.1.6 其它甲方要求禁止的事项。
11.更改劝告
11.1 当乙方没有充分履行本合同的条例及甲方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或因乙方自身经营管理不善,或被认为不勤勉时,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劝告其更改。乙方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执行。
12.不可抗力的责任
12.1 在由于自然灾害以及其它类似不可抗力的原因给乙方进行供货及其它甲方开展活动造成障碍时,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并承诺不追究甲方责任。
13.乙方的解除权
13.1 乙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应在3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解除申请。
14.甲方的解除权
14.1.1 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14.1.2 不遵守甲方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时;
14.1.3 不遵照甲方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答复时;
14.1.4 不遵守货款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14.1.5 停止营业时;
14.1.6 有损害信用言行,已妨碍或将会妨碍公司专卖活动时;
14.1.7 每月达不到规定的销售业绩时;
14.1.8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将专卖店的公章,合同章对外签约合同均属乙方责任,与甲方无关;乙方因此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终结合同的处理
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5.1.1 立即停止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标及带有与“_________公司”有关的标识,并注销带有“_________公司”标识的所有证照。
15.1.2 立即撤掉或取消甲方指定的专卖总店,专卖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物等,(还要将甲方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物,资料等上交甲方),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当乙方未自觉撤掉时,甲方可自行执行,
因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15.1.3 立即返还由甲方配备的文件及授权牌等物品,乙方前期进货由乙方自行处理。
15.1.4 对建筑物的损伤补修由乙方进行并负担费用。
15.2 乙方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本合同第九条款规定的保密义务,并保证不作出对“_________公司”不利的言行。
16.违约责任
乙方自愿申请加入“_________公司”加盟店,一旦经公司审核批准后不得随意退出,如果申请退出,甲方不负责退货,并自动取消其所有一切待遇。
如因产品质量问题所产生的责任(不包括中途运输问题),由甲方负责。
如果由于乙方夸大产品功效的宣传,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17.合同时间
合同的期限以签字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合同期满后,乙方需提前二个月向甲方申请续签,续签后的合同最低期限为一年。
本合同未尽事宜部分,双方应协商解决并制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异,以补充协议的条款为准。[1][2][3][4]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18.其它
18.1 本合同签约地:_________
18.2 本合同诉讼地:_________人民法院
18.3 本合同签订必须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方可有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专卖店合同 篇7
1.协议双方
甲方:F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建立之企业法人(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建立之企业法人(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为: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
2.总则
鉴于甲方为提高F胶卷冲印之质量及服务水平,保障F胶卷冲印商所卖F产品之供应,确保F产品销售及冲印服务之合理定价,拓展F产品之市场,维护消费者之合法权益,推出《F专卖店》计划;鉴于乙方为胶卷冲印服务及胶卷相关产品零售之合法经营者,并受邀加入《F专卖店》计划,成为《F专卖店》之成员;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本着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以由双方共同恪守。
3.协议宗旨
订立本协议的目的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行《F专卖店》计划后,确保乙方供货情况,服务水平及销售定价,以促进及提高彩扩的质量和标准。
订立本协议并不表示甲方任命乙方担任甲方或其有关企业的代理商、代理人或受雇人,乙也不得依据本协议,代表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或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4.有效期
有效期两年,由签订日计,除非本协议已提前终止,任何一方均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出延长协议之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协议有效期壹年。
5.乙方权利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期后三个月内,按甲方《F专卖店》之装修标准和要求,完成其店面装修,并书面通知甲方派员验核。经甲方派员视察,认为符合《F专卖店》标准装修要求后三个月内,向乙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元的店面装修补助费。如实际装修费用少于此金额时,则按照实际装修费用支付补助费。甲方支付上述补助费时,乙方须向甲方提出该店装修成本费用分析表及合法有效发票或其他凭证之复印件副本,以备甲方审核及存案。
乙方购买F相纸及冲药可得核定优惠奖分,乙方凭优惠奖分可向甲方所指定商号购买指定产品可获优惠价格,优惠奖分之核定及优惠价格之确定办法由甲方另行制定。
乙方只需支付甲方特别优惠之保养费用,便可享有全年特惠之冲机维修保养服务,技术训练,指导等。
甲方将以大量广告,推广活动作为宣传后盾,为乙方招来更庞大之服务对象,以利乙方得享更高的营业利润。
6.乙方义务
乙方必须于《F专卖店》内主要柜台陈列及出售F胶卷及F产品,并积极参与甲方所举办之宣传及推广活动。
乙方愿遵照甲方指示,随时将店铺内外陈设、布置加以改善、修正,以配合《F专卖店》之标准形象设计。但乙方应自行解决有关广告及宣传品所需的批核手续。
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承诺并保证百分之百采用F相纸及F亨冲药作为冲印相片之用,并经常保持甲方所定之冲印质量标准。冲印收费必须根据《F专卖店》统一的价格标准。乙方并承诺及保证向甲方指定的销售商购买F相纸及F亨冲药。
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承诺并保证不接受其他专卖或任何类似形式之指定或资格。
乙方应于进货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订货计划,订货计划应载明订货物之品名、规格、数量等。
7.甲方职责
甲方为会员提供适当之训练或辅导,作为经营《F专卖店》所应具备之条件,以保持《F专卖店》应具备之高质量服务。
甲方为《F专卖店》作出之广告及推广活动之前,须先将有关之活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于活动前作出适当准备及加以响应。
《F专卖店》一切有关F胶卷及相纸之灯箱广告品,店铺内外之陈设,由甲方定出标准形象设计。
在外汇及有关政策未发生较大变动的前提下,甲方负责确定的《F专卖店》人民币价格向乙方供应每月订购的药水、相纸及胶卷等,但甲方有权依据汇率变动之情况相应调整《F专卖店》之人民币价格,无须征得乙方之同意。
8.甲方权益
如乙方经营《F专卖店》表现未如理想,包括乙经营亏损、或出现重大债务无法正常经营、或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止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所需的其他证照时、或未达至甲方之标准要求、或违反合约中之任何一项,甲方保留一切权益作为修改及有权单方面终止此协议。
9.终止赔偿
在甲方依据第八章终止合约时,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撤除所有《F专卖店》灯箱及一切有关之装饰用具、店面装修、宣传品等,甲方给予乙方之优惠奖分将即时取消。此外,乙方须按下列百分比缴还甲方为乙方提供之灯箱制作及门面装修费用之金额,作为对甲方之补偿。
-如协议未满一年的,乙方必须偿还甲方百分之百的装修补助费金额。
-在协议期满一年但未满两年的,乙方必须偿还甲方百分之五十的装修补助费额。
上述偿还之金额将根据第五章第一条呈交之装修成本费用分析表计算。
第二条如乙方在协议未期满前,非因第十一章规定之不可抗力而自行提出终止协议,乙亦必须履行第九章第一条之规定。
10.所有权
所有带有表示“F”或与“F”有关的标记,均属甲方拥有。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注册甲方的或与甲方有关的企业的任何标记,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
若乙方违反第十章第一条的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除应按第九章第一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因其违约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来自第三方的索赔)。
11.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火灾、战争、政府行动、意外事件、劳工问题致使乙方无法取得相纸及冲药,并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之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
因发生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情况,致令甲方无法履行协议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即时终止合约,并适用第十一章第三条之规定。
如因第十一章第一条及第二条的原因终止协议,双方互不追究责任,但乙方仍须自行承担费用扩除所有《F专卖店》灯箱及一切有关装饰用具、店面装修、宣传品等,甲方给予乙方之优惠奖分将即时取消,但乙方无须退还甲方之补助费。
12.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申请苏州仲裁委员会按其规则进行仲裁。
双方协商解决争议时,若中国法律对所争议之事项无相应规定或无明确规定时,双方可以按照中国加入的相关国际条约、公约或国际社会认可的国际惯例协商解决争议事项。
13.通知
任何书面通知义务按本合我中所述双方的注册地址或图文传真送达通知人后,即应视为送达。
乙方兹承诺签署本合约,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合约所列条款所包含之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专卖店合同 篇8
第一章 协议双方
甲方:f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建立之企业法人(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建立之企业法人(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为: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 总则
第一条 鉴于甲方为提高f胶卷冲印之质量及服务水平,保障f胶卷冲印商所卖f产品之供应,确保f产品销售及冲印服务之合理定价,拓展f产品之市场,维护消费者之合法权益,推出《f专卖店》计划。
第二条 鉴于乙方为胶卷冲印服务及胶卷相关产品零售之合法经营者,并受邀加入《f专卖店》计划,成为《f专卖店》之成员。
第三条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本着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以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三章 协议宗旨
第一条 订立本协议的目的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行《f专卖店》计划后,确保乙方供货情况,服务水平及销售定价,以促进及提高彩扩的质量和标准。
第二条 订立本协议并不表示甲方任命乙方担任甲方或其有关企业的代理商、代理人或受雇人,乙也不得依据本协议,代表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或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第三条 订立本协议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之权利。
第四章 协议有效期
有效期两年,由签订日计,除非本协议已提前终止,任何一方均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出延长协议之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协议有效期壹年。
第五章 乙方权利
第一条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期后三个月内,按甲方《f专卖店》之装修标准和要求,完成其店面装修,并书面通知甲方派员验核。经甲方派员视察,认为符合《f专卖店》标准装修要求后三个月内,向乙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元的店面装修补助费。如实际装修费用少于此金额时,则按照实际装修费用支付补助费。甲方支付上述补助费时,乙方须向甲方提出该店装修成本费用分析表及合法有效发票或其他凭证之复印件副本,以备甲方审核及存案。
第二条 乙方购买f相纸及冲药可得核定优惠奖分,乙方凭优惠奖分可向甲方所指定商号购买指定产品可获优惠价格,优惠奖分之核定及优惠价格之确定办法由甲方另行制定。
第三条 乙方只需支付甲方特别优惠之保养费用,便可享有全年特惠之冲机维修保养服务,技术训练,指导等。
第四条 方将以大量广告,推广活动作为宣传后盾,为乙方招来更庞大之服务对象,以利乙方得享更高的营业利润。
第六章 乙方义务
第一条 乙方必须于《f专卖店》内主要柜台陈列及出售f胶卷及f产品,并积极参与甲方所举办之宣传及推广活动。
第二条 乙方愿遵照甲方指示,随时将店铺内外陈设、布置加以改善、修正,以配合《f专卖店》之标准形象设计。但乙方应自行解决有关广告及宣传品所需的批核手续。
第三条 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承诺并保证百分之百采用f相纸及f亨冲药作为冲印相片之用,并经常保持甲方所定之冲印质量标准。冲印收费必须根据《f专卖店》统一的价格标准。乙方并承诺及保证向甲方指定的销售商购买f相纸及f亨冲药。
第四条 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承诺并保证不接受其他专卖或任何类似形式之指定或资格。
第五条 乙方应于进货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订货计划,订货计划应载明订货物之品名、规格、数量等。
第七章 甲方职责
第一条 甲方为会员提供适当之训练或辅导,作为经营《f专卖店》所应具备之条件,以保持《f专卖店》应具备之高质量服务。
第二条 甲方为《f专卖店》作出之广告及推广活动之前,须先将有关之活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于活动前作出适当准备及加以响应。
第三条 《f专卖店》一切有关f胶卷及相纸之灯箱广告品,店铺内外之陈设,由甲方定出标准形象设计。
第四条 在外汇及有关政策未发生较大变动的前提下,甲方负责确定的《f专卖店》人民币价格向乙方供应每月订购的药水、相纸及胶卷等,但甲方有权依据汇率变动之情况相应调整《f专卖店》之人民币价格,无须征得乙方之同意。
第八章 甲方权益
如乙方经营《f专卖店》表现未如理想,包括乙经营亏损、或出现重大债务无法正常经营、或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止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所需的其他证照时、或未达至甲方之标准要求、或违反合约中之任何一项,甲方保留一切权益作为修改及有权单方面终止此协议。
第九章 协议终止之赔偿
第一条 在甲方依据第八章终止合约时,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撤除所有《f专卖店》灯箱及一切有关之装饰用具、店面装修、宣传品等,甲方给予乙方之优惠奖分将即时取消。此外,乙方须按下列百分比缴还甲方为乙方提供之灯箱制作及门面装修费用之金额,作为对甲方之补偿。
——如协议未满一年的,乙方必须偿还甲方百分之百的装修补助费金额。
——在协议期满一年但未满两年的,乙方必须偿还甲方百分之五十的装修补助费额。
上述偿还之金额将根据第五章第一条呈交之装修成本费用分析表计算。
第二条 如乙方在协议未期满前,非因第十一章规定之不可抗力而自行提出终止协议,乙亦必须履行第九章第一条之规定。
第十章 所有权
第一条 所有带有表示“f”或与“f”有关的标记,均属甲方拥有。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注册甲方的或与甲方有关的企业的任何标记,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
第二条 若乙方违反第十章第一条的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除应按第九章第一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因其违约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来自第三方的索赔)。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
第一条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火灾、战争、政府行动、意外事件、劳工问题致使乙方无法取得相纸及冲药,并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之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
第二条 因发生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情况,致令甲方无法履行协议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即时终止合约,并适用第十一章第三条之规定。
第三条 如因第十一章第一条及第二条的原因终止协议,双方互不追究责任,但乙方仍须自行承担费用扩除所有《f专卖店》灯箱及一切有关装饰用具、店面装修、宣传品等,甲方给予乙方之优惠奖分将即时取消,但乙方无须退还甲方之补助费。
第十二章 适用法律
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三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一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二条 双方依照第十三章第一条款协商解决争议时,若中国法律对所争议之事项无相应规定或无明确规定时,双方可以按照中国加入的相关国际条约、公约或国际社会认可的国际惯例协商解决争议事项。
第十四章 通知
任何书面通知义务按本合我中所述双方的注册地址或图文传真送达通知人后,即应视为送达。
乙方兹承诺签署本合约,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合约所列条款所包含之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公司印章:_________ 公司印章: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专卖店合同 篇9
授权许可方(甲方):
被授权许可方(乙方):
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八角街”品牌托管事项,在自愿基础上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业务范围及期限
一、甲方委托并授权乙方管理的__________专卖店(专柜)。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在其它地区开设店铺经营甲方产品。
二、所有开设、调整、撤除专卖店或专柜,乙方均应通过甲方书面审批。并由甲方直接与商场或店主签定合同。
三、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所托管区域的托管履约保证金___万元整。
四、甲方授权乙方托管的期限为壹年。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乙方必须保证所开设及管理的甲方店铺只能销售甲方所提供的合法产品。店内不得陈列及销售其他品牌的任何产品。如经发现甲方有权没收所有冒用的和其它非本品牌货品,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违约金____万元整,情节严重甲方将追诉乙方对本品牌所造成的损失赔偿捌万元以上。
第二条、运作管理
七、装修管理:由甲方负责招标、监理及费用开支,乙方需协助招标、监督装修人员按时保质地完成装修。
八、货品管理
由甲方提供当季适销货品,货品库存数量由甲方调节制。货品所有权、区域间调配权均归属甲方。
为确保货品的运输安全,发货方应严格按公司要求包装货品,并在托运后两个工作日内及时将原始托运单传真至收货方。
收货方在接受货运公司通知时,应及时提货,提货时发现包装破损等异常情况,应当场清点,清点确认有货品丢失、毁坏的应及时通知发货方,并协助发货方索赔。
收货方收到货品时包装完好,且重量相符,但在开箱验货时发现实物与退货单不符,应在第一时间将差异明细单(明细单上须有三名以上当场验货人签名)传真至发货方。
本合同(八.3)项中,发生货品丢失、毁坏且经索赔仍未挽回损失的若发货方为甲方,则损失由甲方承担;若发货方为乙方,则乙方应按公司当时市场售价减去商场折扣以及乙方托管佣部分后的金额赔偿甲方。
本同(八.4)项中发生少货情况且收发方都不能提供有力证据时,若发货方为甲方,则按公司零售价格四折算,双方各承担损失部分的50%;若发现月末盘存少货时,乙方应按零售价格四折赔偿甲方。
九、销售管理
乙方须为托管甲方品牌运作设有符合甲方要求的专职管理人员,确保及时完善地管理、营运每个专柜或专卖店。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托管制度及营运模式,按时按质向甲方提供销售日报、工作汇报及甲方需要的其他报表;及时反馈顾客意见,积极做好品牌在当地市场的宣传推广工作。
乙方须向甲方提交当地市场拓展、销售、回款计划,在得到甲方认可后作为本合同条款之一(见附页)实施。
由乙方负责托管区域内所有直营店或直营专柜的日常营业管理。
乙方须全面完整地执行甲方任何形式的促销活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可更改活动内容或活动时间。由商场制定的统一促销活动,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商场书面活动方案(如商场无书面活动方案,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商场活动方案提供给甲方),并经过甲方审批方能执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任何促销行为均视为违约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___万元整。
乙方不得改变货品的零售价,且必须按甲方的打折要求打折。如发现打折超过要求,多给顾客的优惠金额由托管员补齐,乙方不按要求打折累计三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___万元整。
十、人员管理: 乙方负责营业员招聘、任免和薪酬奖惩;乙方招聘有经验的优秀营业人员,并按甲方管理制度对营业员进行不断培训,严格管理,向甲方提交营业员档案资料、任免建议和考核报告。
十一、财务管理
乙方需保证甲方直营店每月结款能按照与所签合同之规定执行;每月销售额以甲方和商场核对确认的销售额为准;乙方因选择商场有误或督促不力,造成货款回笼延误、短少、坏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保留追诉的权利。
在甲方根据与商场之合约准时开出结帐发票情况下,乙方须保证按时结款、回款,商场合约规定回款日起30天内回款,按正常提点数核算,若迟于此日期,则每拖一个月,该货款对应的乙方提点数下降2%(例如正常为15%,延期一个月为13%)。
乙方须在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各直营网点与商场结算日一致的盘点报表以及流转仓库的盘点报表,并接受甲方不定期盘点抽查。
十二、其他
甲方针对乙方所托管市场制定的销售考核指标、库存考核、利润考核等考核项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条款之一实施。
协议期间乙方的日常运作管理应严格按上述要求执行,甲方根据此对乙方的工作进
行考核,评估,乙方经营管理水平和销售业绩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将通知乙方进行整改,一个月内仍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双方合作。
乙方要及时地处理专卖店(专柜)所发生的各种紧急事件,及时地维修或更换损坏设备和用品。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托管员职责及各种管理制度(详情请见附件1、2)
第三条、费用分摊及收益分配
十三、甲方负责以下费用项目;
商场进场费、赞助费、保证金;
增值税;
专买店(专柜)的货品;
货物由上海运抵当地的长途运输费、季末退货费(不含提货费);
专柜的装修费用,专柜改造、撤场以及撤场道具退回甲方的运输费用;
甲方统一的营业用品(如报表)由公司统一配给;
专柜的道具以及形象装饰用品;
专柜营业员的培训费用;
甲、乙双方因业务往来,邮寄相关资料、文件的费用,各由发出方承担;
甲方邀请乙方参加的各项活动,甲方承担由当地至目的地的单程路费(此费用的报销需乙方正式开店后,凭有效票据方可向甲方报销)。
十四、乙方负责以下费用项目:
进商场以及日常营运中的招待及公关费用。
市内交通运输费以及提货费用。
乙方发生的办公费用、通讯费用(包括店铺内的通讯费用)。
乙方聘用的营业员工资。
外地专卖店及公司正常从乙方调拨货所发生的邮政费用不包含在内。
季末乙方将货品从当地退回甲方的运输费用,季中甲方因其他区域需要而从乙方调拨货品所发生的运输费用不包含在内(事先须经商品部签字确认)。
乙方所管辖专柜的电话装机费用、电话、传真机、文具、清洁用品、柜台灯具维修费用等费用。
为配合甲方的品牌管理,乙方必须自行配置电脑、网络等相关的硬、软件办公设施。
其余有关托管营运所产生的费用。
十五、收益分配
甲方提取乙方所负责店铺月销售款额(指汇到公司帐目上之金额的10%作为乙方托管佣金,若回款时发生商场代扣营业员工资、保险、餐费等人员费用、代扣装修、电话费用的,甲方应将此费用加入实际回款中来计算乙方应得之佣金,若当月甲方有以现金方式支付商场的费用,甲方将从实际回款额中减去此费用后来计算乙方应得之佣金,并在收到该月销售回款以及商场费用发票后,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甲方暂定乙方托管专柜月销售额指标为三万元,甲方提取15%作为乙方佣金,低于三万元甲方提取10%作为乙方佣金,超过4.5万元甲方提取17%作为乙方佣金。
第四条、知识产权及保密事项
十七、乙方不得仿制或假冒甲方产品,否则甲方将立即终止合同、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并追索乙方对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
十八、乙方如获悉任何第三者有侵犯商标或有关知识产权的行为,应立即通知甲方。
十九、甲方保证乙方商标及有知识产权的使用不会违反任何第三者的权益。
二十、甲、乙双方确认所有关于本合同签署及执行的资料和协议均属于甲、乙双方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于任何第三方,不得用于其他任何方面。
第五条、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续签规定
二十一、本合同所提及的货品 、直营店场地装修配置及经营权始终归属甲方,并不因合同的变更或终止而发生转移。
二十二、若商场提出撤场要求,则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书面报告及商场通知书等甲方认可的有效证明文件。
二十三、在合同有效期内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必须提前两个月提出书面函件并经对方签署同意后方可终止。
二十四、乙方在协议期满前两个月,应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约或不续约的申请。
二十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单方面终止合约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严重违反任何之条款。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任何情况下关闭其店铺或无故终止合同行为。
乙方相关人员企图阻止任何甲方授权人员进入乙方之营业场所范围、货仓范围、办公范围。
乙方连续三个月达不到双方确定的销售及店铺拓展计划。
乙方泄露本合同签署及执行的任何商业机密,并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
二十六、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终止合约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严重违反合同之任何条款的。
甲方丧失产品之制造、经营及分销权。
二十七、合同期满未获续约由于任何原因终止后,乙方必须在一周内:
将所有帐余货款及货品转交甲方。
将有关货品及相关商业资料退回甲方。
以上各项经甲方确认通过后,若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将按本合同进行清算,并在一个月内无息返还乙方托管履约保证金,同时,乙须将托管履约保证金收据退回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扣除全数或部分合同保证金。
第六条、附则
二十八、本合同为从属性交易合同,双方为独立法人,并不构成合伙关系。
二十九、乙方必须遵守并
执行甲方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参加甲方召开的全国性业务会议。
三十、甲乙双方均不可转让合同上所属任何权利。
三十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有关法律规定即时协商处理。
三十二、本合同未规定之事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为法院管辖地。
三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十四、以下除双方签字事项外无其他内容文字。
甲方:上海爱茂经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______年____月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______年____月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