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推荐度:
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推荐度:
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推荐度: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推荐度:
工程设计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汇编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序号
分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设计阶段及内容
估算总投资
(万元)
费率%
估算设计费(元)
层数
建筑面积
(m2)
方案
初步设计
施工图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
付费额
(元)
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20%定金
第二次付费
第三次付费
第四次付费
第五次付费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讨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问。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_________%。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__份。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银 行 帐 号:
银 行 帐 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 证 意 见:
(盖章)
(盖章)
备 案 号:
经 办 人:
备 案 日 期: 年 月 日
鉴 证 日 期: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2
发包人: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人: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_年修订本)、《计价格[20_]10号》文。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设计的费用以人民币结算,本合同设计收费为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
1、实际设计费按实际方案建筑面积×单价(其中____按____元/平方米、)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3、设计费含图纸盖章费(盖章单位设计证书等级:建筑工程甲级),含税金。
4、如分批出图,按已交付成果的工程量支付设计费。
5、如设计内容、范围及投资发生变更时,其设计费用根据相应的变更进行计算。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工作用基础资料,交付设计文件时间相应延长;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设计文件未通过审批前的修改不计付设计费用;如通过审批后作重大修改、变更,设计变更工作量在原工作量30%内的不计设计费,超出原工作量30%部分按原设计收费标准的50%计取设计费。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工本费按200元/公斤计取。
6.1.5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条件。
6.1.6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发包人用于本合同的项目情况除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时,需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付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等。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土建为____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根据设计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结算设计费。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除设计人的原因造成的情况除外)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由于设计人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每延误一天,应按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其他
8.1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2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6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不成的,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8.7本合同一式____份,发包人____份,设计人____份。
8.8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9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3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二0XX年三月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 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 合同书
3.2 中标函(文件)
3.3 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4 投标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费用
7.1 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_____________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7.2 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 支付方式
8.1 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__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 设计人提交______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____________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50%,计_____________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工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 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 发包人责任
9.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全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 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1.7 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 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产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1.9 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 设计人责任
9.2.1 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 、9.1.4、9.1.5
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9.2.3 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9.2.4 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_%。
9.2.5 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 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
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十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仲裁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12.3 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4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12.5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7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_份。
12.8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9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项目经理:(签字)____________ 项目经理:(签字)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________ 鉴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备案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4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96-0204)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点:
合同编号:
(由承接方编填)
委托方:
承接方:
签订日期: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阶段、规模、投资、设计内容及标准: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阶段 │ 规模投资 │ 设计内容及标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工程特征及附注说明: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
│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 内容要求 │ 提交时间 │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 年 月 日 │
└───┴───────┴───┴─────┴────────────┘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
┌───┬───────┬───┬─────┬────────────┐
│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 内容要求 │ 提交时间 │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 年 月 日 │
└───┴───────┴───┴─────┴────────────┘
第五条 甲方应支付合同项目的设计费为 元(取费计算标准详见表)。
设计费的支付方法为:
5.1 本合同生效后 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 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5.2 乙方提交 设计文件后 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计 元。
5.3 乙方提交全部设计文件后 天内,甲方付清其余的设计费,计 元。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甲方责任:
6.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6.1.3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6.1.4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6.1.5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提交设计文件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6.1.6 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
件;
6.1.7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6.2 乙方责任:
6.2.1 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
件;
6.2.2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免收的设计费金额相等;
6.2.3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6.2.4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6.2.5 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参加有关上级审查及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现场施工服务、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适当收取 元咨询服务费;
6.2.6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七条 其他
7.1 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7.2 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乙方另收工本费。
7.3 本工程项目中,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甲方需要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7.4 甲方委托乙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乙方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
7.5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7.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7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承接方应及时协商解释。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7.8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9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
7.10 本合同双方签章后,在15日内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审查。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委托方单位名称: 承接方单位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电传: 电传: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审查意见 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审查号: 审查号:
审查日期: 年 月 日 审查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5
合同编号: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项目建设地点:______委托方(甲方):______承接方(乙方):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目录
正文:
1.合同依据
2.项目概况
3.设计范围
4.服务与职责
5.费用.付款方式.设计成果和进度要求及交付
6.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7.合同生效.终止与结束8.责任与权利
9.一般条款
附件一:主要设计人员名单附件二:《设计任务书》附件三:《施工图设计指导书》附件四:《设计文件深度及设计错误分类》附件五:《宗地规划要求》附件六:宗地地形图附件七:深圳地区气象资料附件八:销售合同附图样板
1.合同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相关建设工程审批文件.
2.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______项目
2.2项目地点:______,项目总占地面积______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暂定约______万平方米.其中别墅部分约为______万平方米;小高层及高层部分约为______万平方米,公建约为______万平方米.备注:以政府主管部门竣工查丈建筑面积为准(包括地下室.半地下室.架空层等不计容积率面积).
2.3产品类型:联排别墅.独幢别墅.商业及公建.小高层及高层.
3.设计范围
本项目设计范围为建筑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结构.机电设计,其中不包括桥梁.沟渠.防洪.排洪.基地处理.岩土工程勘探和试验.用地红线外的任何设施.市政道路.市政电力等设计和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但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完成上述工作.
3.1规划建筑方案设计阶段:
3.1.1进行规划方案设计.
3.1.2报建图纸制作.
3.1.3设备方案的总体规划.
3.2方案调整设计阶段
3.2.1根据甲方及政府部门的意见,完成规划方案调整;
3.2.2联排别墅.独幢别墅.商业及公建.小高层及高层单体方案设计调整
3.3扩初设计阶段;
3.3.1规划总图设计,包括土方台地.道路及室外主要管线等;
3.3.2完成单体建筑扩初设计.结构及设备的扩初设计;
3.3.3向甲方提交各专业扩初条件图,供甲方审查;
3.3.4结合甲方的开发节奏,制定较详细的设备方案(强.弱电.空调通风及水专业).
3.4施工图设计阶段;
3.4.1乙方应结合甲方提供的百叶.低窗护栏.楼梯栏杆.阳台栏杆等标准做法,完成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室外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3.4.1.1完成建筑施工图设计建筑:
1)室内(根据甲方提供的要求,完成住宅.商场.地下室等所有建筑的常规一次装修);
2)立面(包括所有建筑的外立面分色图及装修详图设计.立面材料样板及清单).
3.4.1.2完成结构施工图设计;
3.4.1.3完成设备施工图设计(含强弱电.智能化系统主要通道预留.配合精装修房的强弱电插座定位.给排水.通风空调;市政管网系统接驳的设计工作);
3.4.1.4总图施工图设计(含土方平整图.总图定位.竖向包括挡土墙定位.管线综合图等,管线综合图应配合甲方现场施工需要,必要时应先出道路的综合管线图,在总图中须明确小区内各管线与市政管线的接口关系;)
3.4.1.5完成节能设计及测算,并提交及计算书.
3.4.1.6其他可选施工图设计;
3.4.1.7某些特殊专业由甲方委托其它单位设计或由相关专业公司设计,乙方要协助甲方作方案审核并协调合理布局,并承担总体责任.如:小区建筑夜景灯光设计配合(建筑.机电管线等);小区背景音乐系统布置的配合设计(建筑.机电管线等)电梯设计;公共区域装修设计;雨水再利用设计;太阳能设计;湿地设计;钢结构设计;厨卫模块化设计.全面家居的解决方案及户型优化方案;幕墙.铝合金节点设计;小区内水景的设计;环境照明的深化设计;人防;燃气;小区智能化设计.
3.4.2完成宗地内所有建筑物销售用建筑图.销售合同附图的制作.
3.5品质提升设计阶段
3.5.1乙方应完成以下设计;小区.组团.公建.住宅主入口;公共部位设计.大堂.电梯厅.公共走道;外装部品设计.提供材料样板清单(实物样板或照片);重要立面节点设计.雨篷.顶部造型;备注:
A.建筑物包括:各类住宅建筑;商业.会所等公共建筑;各类小区配套建筑;各种独立或存在于主体建筑中的设备用房;
B.构筑物包括:环境景观用途的构筑物如亭.廊.花架等;室内外游泳池;公交车站和出租车站;
C.室外工程包括:封闭组团围墙及入口装置;底层住户户外花园围墙;乙方因履行本合同3.4.1.7条与3.5条及备注B,C项.3.6.3.4.3.7.4.3.8.4.3.12.4.3.13条约定义务所涉及的设计补偿费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工作内容协商后另签协议.
3.6其它约定:
3.6.1消防报建图.供电报建图.防雷报建图,必须单独出图,按消防主管部门.供电局.政府防雷办公室要求装订.
3.6.2完成建筑施工竣工图纸电子版制作;
3.6.3按甲方要求完成销售模型及效果图的制作;
3.6.4按甲方要求配合专业公司完成人防设计工作;
3.6.5对甲方.审图公司所提设计意见.建议,乙方均配合并及时反馈.
3.6.6设计图纸与项目现场情况,市政配套一致.
3.6.7对于整个项目结构.设备方案应经过经济.技术方案比较(应有二至三个方案),乙方须与甲方相关专业工程师协商确认实施方案.
3.6.8配合供电局的审图中心审查,避免反复,完成供电配电房的规划报建.
4.服务与职责
4.1甲方职责
4.1.1甲方向乙方提交设计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应保证所提交给乙方的各项基础资料及文件不会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名称权.肖像权等各项权利),也不会违反相关强制性法律规定.否则甲方应立即纠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1.2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
4.1.3甲方因非乙方原因不确认或甲方上级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4.1.4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向第三方转让,否则,乙方有权索赔.
4.1.5若乙方主动对施工图纸,结合现场条件进行优化处理,甲方根据成本节约成果,给予乙方以适当的奖励.
4.2乙方基本服务:
4.2.1作为该项目规划.方案.扩初方案设计阶段的设计主导,乙方与甲方委托的设计公司紧密合作,关于国内各种规划.建筑.消防等规范予以指导.对于甲方委托的设计公司的各阶段设计成果和所有设计变更文件,乙方应对方案提出意见并对可实施性进行复核和相应的结构.水.电等专业进行配合.乙方须在三日内对各阶段设计成果和所有设计变更文件向_甲方委托的设计公司.甲方提交复核意见,如甲方委托的设计公司对该复核意见有异议,乙方有责任及时积极与之进行协商,如仍不能达成共识,可要求甲方进行乙方与_甲方委托的设计公司的协调工作,并由甲方明确最终意见.图纸的最终审批权在甲方.
4.2.2乙方须配合甲方完成项目各阶段的规划.消防.人防.环保等报建工作,提供准确的图纸及说明.乙方应对项目的建筑面积按东莞市有关规定准确计算,以计容积率面积为准,上下误差不超过平方米,如超过该误差,乙方应予以人民币元补偿给甲方,对于此补偿,甲方有权在向乙方支付的任何费用中单方面给予抵扣.
4.2.3作为施工图制作的总协调者,乙方将提供以下服务:
4.2.3.1配合甲方设计图纸审查,包括:甲方委托审图公司对乙方施工图审查,审查范围包括国家规范,强制性条文和甲方内部评审标准.乙方对审查过程予以配合,专业设计师及时去审图公司对接,对审图意见及时修改并反馈,保证两轮审查通过.甲方委托设计监理进行设计管理,设计单位须接受设计监理的管理,对设计监理提出的质疑,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回复.
4.2.3.2配合人防设计单位完成人防设计和报建工作.包括:※甲方指定在本地有设计资质的人防设计单位(丙方),由甲.乙.丙三方另行签订人防设计协议,三方协议需约定乙方对丙方负有设计管理职责,人防设计费由甲方支付,丙方出具合法税票.乙方与人防设计单位(丙方)直接对接,处理与人防专业的配合问题,优化专业布置.乙方为人防设计中各专业提供技术参数.电子图纸.
4.2.3.3乙方施工图纸设计必须满足国家与地方节能设计要求.
4.2.3.4设计过程中,乙方提交初步设计提资图给甲方,供甲方技术审查.
4.2.3.5配合甲方委托的精装修设计.户型优化方案,包括:甲方委托装修公司.橱柜公司进行精装修设计,并向乙方提交装修方案图纸.乙方向装修公司.橱柜公司及时提供户型大样.厨卫大样.公共区域图纸,并按装修图纸配合建筑.结构.设备专业施工图设计.户型优化方案.
4.2.3.6配合甲方委托的景观设计单位完成环境景观设计和施工图制作.包括:对景观设计方案的构思予以协调和建议;对景观设计施工图中各种构筑物.设备.管线提供各相关专业技术参数与电子图纸;根据景观设计的需要,对该项目相关设计做相应的调整和修改.
4.2.3.7配合并满足万科物业公司对“物业智能化”部分的配管要求,并在施工图中体现.
4.2.3.8根据甲方委托的装饰设计单位的需要,提供设计配合与修改,包括建筑.结构.设备.主管线.
4.2.4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应无条件修改或补充.
4.3乙方职责
4.3.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向甲方提交设计成果,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适用性.经济合理性及时限负责,具体要求详见第___条.
4.3.2乙方必须对其交付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政府审批部门有关本工程的文件,并应符合《施工图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在采用适合我国国情的外国先进技术和材料设备,而我国尚无该项规范或技术规则时,可参照国外使用,应须经有关上级单位的批复.
4.3.3乙方对甲方选择的其它设计单位提供各专业的技术支持.
4.3.4成本控制乙方应做到所有设计方案经济合理,并做到认真计算,如甲方认为乙方在设计过程中存在经济上的不合理现象,有权向乙方提出质疑,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提供诸如计算书等技术资料,乙方应予合理解释并积极配合.表中的数值的单位:kg/㎡建筑面积,适用项目的赠送面积应小于20%.由于特殊结构特征(如结构体系抗震超限.大量的假复式户型等复杂建筑方案)导致最终设计结果超出目标值时,设计院应在含钢量统计表完成之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结构含钢量超限分析》报告,双方根据分析报告重新确定上表中数值.
4.3.4.3甲方可以约请经双方认可的结构咨询公司,按现行国家规范对乙方的施工图进行同模型.同条件的计算复核.咨询结果如不满足第4.3.4.2条,乙方应无条件对施工图进行优化修改.
4.3.4.4乙方对结构咨询公司的计算复核有异议,应与甲方一起对设计计算有关的原始数据.重要参数.计算书进行认真的研究复核.共同找出问题的原因,乙方并对相应设计进行修改优化.
4.3.4.5优化修改后,钢筋含量与4.3.4.2条约定的数据相比,在限额范围内,乙方可获得人民币1元/㎡奖励,超出限额范围,乙方将支付人民币2元/㎡违约金,按照当期竣工查丈建筑设计面积进行核算.
4.3.4.6乙方应对设备系统做多方案经济技术比较,从中选择的方案.
4.3.5聘请顾问或协助部门乙方在必要时可聘请顾问进行设计指导工作,其费用由乙方决定并在设计费中分摊或支付,但统一由乙方向甲方负责.甲方因工作需要自行聘请或建议聘请的专业顾问,其费用由甲方决定并由甲方支付.
4.3.6图纸交底在初步设计.桩基施工图.主体施工图完成并提交甲方后,乙方应与甲方充分沟通,并根据甲方要求前往甲方公司所在地参加图纸交底会议,解释其设计图纸.
4.3.7现场代表在开工后,乙方负责派各相关专业负责人每周一次或应甲方要求到施工现场解决施工中发现的设计图纸问题,并及时配合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与设计有关的问题,随时接受甲方工程经理或地盘代表在设计上的咨询并将咨询结果整理后提交书面答复.开工后头二个月,乙方派驻现场设计师(包括建筑.结构.设备各专业),第一个月为结构设计师,第二个月为建筑设计师,该事项的进行及其它专业设计师派驻现场以甲方发函为准.
4.3.8材料及机电设备的选购甲方在编制施工图前初步选定的机电设备只作暂时考虑,待正式签订定货合同后乙方有义务调整设计.如某些设备选型涉及到土建基础或其它预留.预埋,施工后很难更改的应事先提醒甲方确认,否则,造成工程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在甲方要求下,乙方应协助参加技术谈判,提供选型和鉴定意见.
4.3.9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参加有关管理部门的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进行不超过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协助甲方使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获得政府主管部门及供电局.燃气公司批准.
4.3.10按照甲方要求,负责提供售楼所需的图则(各类平面图)和文字说明,其它如排版印刷等工作由甲方负责.样本参见附件四.
4.3.11按照甲方要求,负责把握售楼模型所需的效果和文字.
4.3.12负责提供签订售楼合同所需的图则(准确标明结构柱或剪力墙位置的单元建筑各层平面图,标注轴线尺寸),设计变更所引起的图纸修改应在该部分图中表达.样本参见附件四.
4.3.13按照甲方要求,负责提供产品说明书所需的图则.准确标明结构柱或剪力墙.梁位置的单元平面放大图;含系统图及图例的单元强电.弱电.给排水.空调等平面放大图,设计变更所引起的图纸修改应在该部分图中表达.样本参见附件四.
4.3.14乙方负责原定设计范围内的必要修改设计,包括变更设计及补充设计.在乙方执行设计任务期间,甲方.环境设计单位.专业设计单位如有较小修改设计.变更设计,乙方将不另行收费;甲方.环境设计单位.专业设计单位如有重大变更设计或由于提出设计条件的延迟引起的重复设计.修改设计的,甲方.环境设计单位.专业设计单位应书面通知乙方该等事项,且甲.乙双方应于该等修改设计成果提交之前签订补充协议,费用另计,乙方应及时安排变更设计,不得影响工程施工进行.
4.3.15对设计过程中所需的设计资料或其它需甲方配合的事项应及时通知甲方.
4.3.16工程结束之前,乙方应保证该工程主要设计人员的稳定,以确保设计后现场服务的质量.若甲方认为乙方的设计人员资质不符合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予以更换,乙方不得拒绝.若乙方中途更换主要设计人员,应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认可.
4.3.17对于设计过程中的重要问题,乙方均应先送甲方审核后方可进行下一步设计,这类问题是指:总图及建筑的平面.立面.剖面;基础形式.结构选型.柱网的布置,经济性比较;给排水.电气.消防等重要系统;户型柱.梁.隔墙平面定位图,并标明开关.空调.插座等位置;总图施工图设计(含土方平整图.土方挖填平衡的经济比较.管线综合图的经济性分析;完成节能设计及测算,节能多方案经济性的比选.其它问题详见设计任务书的具体要求.重要的设备选型.
4.3.18关于设计缺乏深度.未达到甲方要求.服务不到位及设计错误等的奖罚.
4.3.18.1按照附件三中设计错误的类型,进行一定的奖罚:如Ⅱ类问题不多于5个(含5个)及Ⅲ类问题不多于4N个(含4N个,N为A1标准图纸数量)且无Ⅰ类问题者奖励人民币100,000.00元整;如出现Ⅰ类问题,每个扣除违约金人民币20,000.00元整,Ⅱ类问题多于5个者,每增加一个问题扣除违约金人民币3,000.00元整,Ⅲ类问题多于4N个者,每增加10个问题扣除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整(不超过10个按照10个计算).对以上违约金甲方有权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任何费用中作相应扣除,扣除费用总和上限为本合同总额.
4.3.18.2为保证设计文件的时效性,应甲方要求或设计本身违反规范或错误或不周,乙方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形式的局部变更,乙方应自收到设计变更通知单之日起四个工作日内完成在整图中的相应部位修改,并将相应的电子文件报甲方备案;以蓝图形式的变更,乙方应自知悉将进行蓝图变更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电子文件报甲方备案.对设计质量及深度问题造成施工工程经济损失及施工进度延迟,甲方根据工程经济损失情况,若根据本合同规定需扣除乙方设计费用的,则甲方应就扣除乙方设计费用事项事先书面通知乙方,每次从乙方设计费中扣除1000.00元~5000.00元,但扣除费用总和上限为本合同总额.本条款并不影响甲方依照本合同其他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享有的经济权利.
4.3.18.3为保证乙方现场服务的有效性,甲方应对乙方的现场服务质量做记录,若
乙方人员未能按4.3.7条要求进行现场服务,甲方可根据乙方的服务质量对该部分费用做相应扣除,且扣除费用总和上限为本合同总额.
4.3.18.4乙方须配合甲方进行施工验收及办理竣工图盖章手续,并协助甲方取得竣工证明和房产权证书等入伙文件.若乙方对甲方合理要求不予以协助而对甲方造成影响及损失的,乙方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并扣除施工设计配合阶段设计费25%作为违约金.
4.3.19乙方了解并确认在与甲方接洽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乙方所知悉或取得甲方经济资料为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严守其保密性,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乙方甲方之商业秘密仅用作本合同约定之目的,不得用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本条规定,乙方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损失难以计算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合同总额的5%.
4.3.20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交给甲方的各项设计成果和咨询意见不会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名称权.肖像权等各项权利),也不会违反相关强制性法律规定,否则乙方应立即纠正侵权或违法事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有上述事由发生,乙方应依甲方选择:1)修改设计成果至不侵权;2)终止设计且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本条规定损失赔偿不适用于第8.3条规定.
4.3.2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向甲方提交设计成果,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适用性.经济合理性及时限负责.
4.3.22乙方委派为该项目的总负责人.如设计过程中更换主要设计人员,乙方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获甲方同意后方可实行.
4.3.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5.费用、付款方式、设计成果和进度要求及交付
5.1费用:按总建筑面积暂定万平方米,本合同金额暂定为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元),其中别墅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暂定合同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元);小高层及高层总建筑面积约为______万平方米,暂定合同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元).甲.乙双方同意最终按政府主管部门竣工查丈的建筑面积为准核定设计费.
5.1.1设计费单价:
5.1.2景观的水.电.结构等专业配合费(待定),最终根据实际工作内容,甲乙双方协商后另签协议.
5.1.3燃气设计配合费(待定),最终根据实际工作内容,甲乙双方协商后另签协议.
5.1.4人防设计费(待定),乙方负责人防的协调配合工作,最终按照人防设计院签订的合同另签协议增补设计费用.
5.1.5最终按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竣工查丈建筑面积为准核定设计费.
5.1.6若项目进行分期或滚动设计,按当期所竣工查丈的建筑面积为准计算本期设计费,按照付款进度表中约定的各阶段付款比例分阶段支付,最终按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竣工查丈建筑面积为准结算本期设计费.
5.2付款:
5.2.1甲方支付设计费前,乙方须提交给甲方设计费发票,付款申请包括银行帐号资料.甲方在收到发票并审核乙方交付设计成果和发票资料合格无误后10天后,按第5.3条约定进度支付乙方设计费.
5.2.2设计费按项目分期后每期各分次支付.付款时间与每一设计步骤紧密联系,全部付款甲方以人民币形式直接汇入乙方以下帐户:开户名:______开户银行:______银行帐号:______
5.3设计成果进度要求及付款进度:
1.所有需要在规划局报建的图纸都必须和电子报建同时进行,电子报建由乙方完成,如在电子报建方面有任何疑问,请直接与规划局负责电子报建经办人沟通.联系电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2.项目若分期或滚动开发,按当期竣工查丈的总建筑面积(含地下室.半地下室和架空层)计算当期设计费,根据上表设计付费比例支付各阶段费用;
3.双方另行约定每一期的出图时间,以书面确认为准.
4.各设计阶段的报建工作,乙方应完成相关电子报批工作,并与图纸一同提交.
5.在正常合同之外,甲方根据乙方完成设计工作的质量给予设计奖励,具体数额另行商定.
5.4成果交付成套阶段性设计成果应在甲方公司所在地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地点交付,修改通知单及其他文件交付地点为乙方公司资料室.
6.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7.合同生效.终止与结束
7.1本合同需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公章,并且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人代表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并盖章)的日期为准.
7.2若乙方发生下述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相关规定和法律规定采取相映救济措施.
7.2.1乙方进行破产或破产和解的程序;7.2.2乙方有转移资产.抽逃资金或其它丧失声誉及履约能力之情形;
7.2.3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规定义务,经过甲方合理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
7.3合同终止后果
7.3.1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当于甲方指定期间内返还甲方所有商业秘密资料.信息,不能返还的予以销毁.
7.3.2甲方享有乙方已交付的设计文件及图纸的在本工程项目的无偿使用权.
8.责任与权利
8.1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应按照合同付清乙方已完成阶段设计任务对应的设计费,若日后工程仍再度进行,甲方与乙方应就原合同尚未履行部分或新的服务范围,协商新的收费方式或重新签订合同.甲方或甲方的`上级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超过六十天,或乙方被通知无限期停止工作时,此工程作停建论,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应付的设计费,乙方保留由此造成损失申请赔偿的权利.
8.2乙方按工作进度分阶段提交帐单/发票,甲方核审无误后,收到发票的三十日内支付乙方.甲方逾期支付超过六十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a)乙方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或导致甲方按照第7.2条规定或合同其他规定解除合同者,应退还相应设计阶段全部设计费.甲方享有乙方已交付的设计文件及图纸的在本工程项目的使用权.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超过三天的,则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相应阶段应收设计费的1%;但乙方不因为邮政造成的延误负责;由于甲方自身原因,延误了设计费支付时间,超过三天的,则每延误一天,应按该项目相应阶段应付设计费的1%支付违约金;施工图阶段提供图纸设计时间每延误一天均按人民币10000.00元/天计算.
8.3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乙方应根据损失的程度和乙方责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100%且不大于该阶段设计费总额.乙方应购买足额设计保险,并将保险公司赔款全额交付甲方,具体赔付方式详见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计保险赔付条款》之规定,保险公司赔款低于上述赔偿金的,剩余款项由乙方承担.
8.4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文件审批和确认应满足乙方设计进度要求,不得超过3天,如果超过3天,经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权利要求出图时间顺延.
8.5甲方按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付款,逾期超过30日以上,乙方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甲方应于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与正式发票之日起10日内付清应付设计费.
9.一般条款
9.1履行协议的能力:双方保证各自有足够的权力和能力履行本协议,满足协议中的各项条件和兑现各项要求和费用支付.
9.2完整合同:本协议书和本合同补充协议应视为甲方同乙方之间的完整合同.它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或书面的谈判.汇报或协议.若要修改,必须有双方的书面同意.
9.3不可抗力导致的终止合同:如果不可抗力发生,如行政命令.政策法规.罢工.禁运.战争.自然灾害(如洪水或地震)或其他超出协议双方控制的事件,因而一方无法履行协议,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9.4不可抗力时的设计费用支付:不可抗力发生时,若甲方决定终止合同,乙方在合同终止日之前所提供的一切服务都应得到报酬,且已经取得的一切报酬都为其所有.在该等应付款项付清之日起15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在合同终止日前完成的所有设计文件.
9.5通知:
9.5.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的外,任何甲方依本合同之通知得以电话.传真.邮件.快递等方式为之,并自通话日或送达日起生效.但通知以邮局双挂号或快递方式寄送的,则自寄送日起第二天即视为已送达.
9.5.2通知地址及联系人
甲方:______地址:______邮政编码:______联络人:______电话:______传真:______E—mail:______,乙方:地址:______邮政编码:______联络人:______电话:______传真:______E—mail:______
9.6建筑设计师的认真程度和担保:乙方提供的专业服务,保证和一般设计师在类似情形下的认真程度和技术水平相当,并不代替业主解决任何法令法规和命令对项目的影响.
9.7建筑设计师责任的限制:如果因为乙方的粗心.错误和失职而引起投诉.要求.义务.损失和费用等,乙方将承担相应责任.
9.8建筑师的出版权利:乙方在其宣传和专业材料中,有权使用本项目的设计资料,包括室内外的照片,但必须在项目施工完成后,或确定该项目终止后,或经甲方书面许可.如果甲方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哪些资料是保密的,乙方不能把它包括在其宣传和专业材料中.甲方在施工标记和宣传工作资料中,应承认乙方的作用,承认乙方在项目建筑设计中的角色.地位.及功能.在项目的新闻发布和公关活动中,乙方应被指明为设计单位.在正式使用项目的宣传资料前,甲方应尽可能和乙方商议,且乙方应和业主一起努力,争取媒体报道本项目.
9.9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中国境内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遵守其根据中国法律所作出的裁决.
9.10本协议书双方签字表明双方在指明的日期同意上述协议书条款.同时也表明双方有完全和最终权威使各自代表的一方能完全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9.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应按顺序编号,当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时,应按补充协议的最新约定执行.
9.1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单位名称: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签订合同代表: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接方单位名称: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
签订合同代表: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由设计人编填)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
设计方:_________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_________规划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____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和相关设计收费标准。
1.2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规划项目批准文件
1.4其他:_________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委托方给设计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委托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____市规划编制办法》
《____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137-90)
《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
《____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____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____市____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____市城____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设施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其他:_________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委托方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名称:_________
规模:用地_________人口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阶段:区域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其他
设计内容:_________
第五条委托方向设计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地形图纸_________(比例尺_________)
地形图电子文件(光盘,软盘)
其它资料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
第六条设计方向委托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时间
蓝图_________套
彩图_________套
说明书或文本_________套
时间_________
第七条费用
7.1根据本合同第
1.1条款的相应规定,经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用预算为_________万元。
7.2双方在规划设计审查后,按批准的规划设计规模核算设计费。规划设计间如遇规模或内容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方提交___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万元;之后,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完成的规划工作量比例,向设计方支付总设计费的_________%,计_________万元,设计成果完成后,委托方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费用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为:_________。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委托方责任
9.
1.1委托方按本合同
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委托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委托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方按本合同
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委托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
1.2委托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委托方已同意,设计方为委托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
1.3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委托方所付订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委托方应根据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
1.4委托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
1.5委托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委托方。委托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委托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
1.6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委托方应支付赶工费。
9.
1.7委托方应为设计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
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规范、部门及地方规范由委托方负责解决。
9.
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方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方责任
9.
2.1设计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
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委托方交付设计文件(出现
9.
1.
1、
9.
1.
2、
9.
1.
4、
9.
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
2.2设计合同有效年限为________年,超期后如仍须执行时,合同双方进行延期确认。
9.
2.3设计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设计方根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调整补充。
9.
2.5由于设计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
2.6合同生效后,设计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应双倍返还委托方已支付的定金。
9.
2.7设计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第十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
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1
1.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可采取协商解决或向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1
1.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以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
2.1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派专人长期驻项目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
2.2设计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规划材料上报为止。
1
2.3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
2.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
2.5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四份,委托方二份,设计方二份。
1
2.6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市____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
2.7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2.8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____设计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项目经理(签字):_______项目经理(签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_______XX编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盖章):_________
备案号: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备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7
项目名称:_________
项目建设地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由承接方编填)
委托方:_________
承接方: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_________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
2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阶段、规模、投资、设计内容及标准: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
第五条甲方应支付合同项目的设计费为_________元(取费计算标准详见表)。
设计费的支付方法为:
1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_________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2乙方提交_________设计文件后_________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_%,计_________元。
3乙方提交全部设计文件后_________天内,甲方付清其余的设计费,计_________元。
第六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_________
1。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1。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1。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1。4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1。5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提交设计文件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1。6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
件;
1。7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2乙方责任:_________
2。1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
件;
2。2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免收的设计费金额相等;
2。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2。4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2。5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参加有关上级审查及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现场施工服务、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适当收取元咨询服务费;
2。6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七条其他
1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2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乙方另收工本费。
3本工程项目中,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甲方需要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委托乙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乙方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
5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承接方应及时协商解释。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
10本合同双方签章后,在15日内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审查。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委托方单位名称:_________ 承接方单位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_______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8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论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就是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是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第六条是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第七条是费用
7、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是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______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________________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50%,计_______________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是双方责任
9、1发包人责任
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问,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1、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人责任
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___年。
9、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日的设计联络工作。
9、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买际损失的%。
9、2、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十条是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是仲裁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是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12、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12、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__份。
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__设计人名称:___________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字)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字)
项目经理:___________(签字)项目经理:___________(签字)
住所: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___________鉴证意见:___________
(盖章)(盖章)
备案号: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
备案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鉴证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9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设计人编填)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序号 分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设计阶段及内容 估算总投资(万元) 费率% 估算设计费(元)
层数 建筑面积(m2) 方案 初步设计 施工图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元) 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20%定金 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
第二次付费
第三次付费
第四次付费
第五次付费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讨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问。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_________%。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__份。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鉴证意见:
(盖章)(盖章)
备案号:经办人:
备案日期:年月日鉴证日期:年月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10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由设计方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发包方:
设计方:
发包方委托设计方承担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1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2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表4-2
表4-2设计项目内容
序号分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估算总投资
(万元)费率(%)估算设计费
(元)
层数建筑面积
(平方米)方案初步
设计施工图
第3条发包方应向设计方提交表4-3中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表4-3发包方应提供的资料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第4条设计方应向发包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如表4-4所示
表4-4设计方应交付的资料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第5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表4-5所示
表4-5设计费支付进度
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比例付费额(元)付费时间(由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决定)
第一次付费20%定金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
第二次付费
第三次付费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6条双方责任
(1)发包方责任
①发包方按本合同第3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方按合同第4条规定将交付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②发包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将所提交资料做较大修改以致设计方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方应按设计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增付设计费
③在未签合同前发包方已同意设计方为发包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的设计费
④发包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方能够做到发包方应根据设计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赶工费
⑤发包方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⑥发包方应保护设计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方同意发包方对设计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方应负相关法律责任设计方有权向发包方提出索赔
(2)设计方责任
①设计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②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年
③设计方按本合同第2条和第4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④设计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要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的调整补充设计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的负责向发包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的设计方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商定
⑤设计方应保护发包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发包方提交的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发包方有权向设计方索赔
第7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方应根据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支付全部的该阶段设计费
(2)发包方应按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方发包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时发包方均按第7条第(1)款的相关规定支付设计费
(3)设计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方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方责任大小向发包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4)由于设计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时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5)合同生效后设计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设计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8条其他相关事宜
(1)发包方要求设计方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2)设计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4条规定设计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方另收工本费
(3)对于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方需要设计方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4)发包方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方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方支付
(5)发包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一式份发包方份设计方份
(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方向设计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可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其他约定事项
发包方名称:设计方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鉴证意见:
(盖章)(盖章)
备案号:经办人:
备案日期:年月日鉴证日期:年月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11
订立公约两边:
构筑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计划单位: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了责任,分工协作,互助结束国度构筑项目标计划任务,根据《构筑工程勘察计划公约条例》的法则和__承诺的筹划任务书,经甲乙两边富裕会商,特签订本公约,以便互助服从。
第一条工程名称、范围、投资额、构筑地点
甲主拜托乙方负担____工程的计划项目,构筑安置面积为____平方米,承诺总投资为____万元,构筑地点在____。
第二条甲方的任务
1.甲方应在__年__月__日过去,向乙方提交业经上报承诺的计划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材料(或经过议定承诺的资本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和谈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计划要求的勘察资料、必要经过议定科研获得的技巧资料。甲方在__年__月__日施工图计划前,应供给经过议定承诺的初步计划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计划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前提,以及有关配置的技巧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包管质量,不得随便变动。
2.及时办理各计划阶段的计划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构造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计划技巧交底;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关照乙方参加完工验收。
4.在计划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供给必要的工作前提,并在糊口生涯上予以便利,在计划和施工进程中因技巧上的特别必要进行实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互助甲方到外埠的差旅费均由甲方当真。
5.甲方必须保护乙方的计划文件,不得擅自点窜,未经乙方赞成,甲方不得复制、反复利用或擅自扩大构筑范畴。甲方有任务保卫乙方的计划版权,不得让渡给第三方反复利用。
第三条乙方的任务
1.乙方必须在__年__月__日过去,向甲方交付初步计划文件;在__年__月__日过去,向甲方交付技巧计划文件;在__年__月__日过去,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计划文件。此中,初步计划文件一式__份,技巧计划文件一式__份,施工图计划文件一式__份,甲方另需增加文件份数和必要模型费,另行收费。__年__月__日过去,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终了扫数计划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配置清单)。
(大型构筑安置工程,甲乙两边可视详细环境分阶段进行计划,在具有计划前提时,两边签订阶段计划公约,详细法则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计划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计划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公约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承诺的计划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计划的承诺文件,以及有关计划技巧经济和谈文件、计划标准、技巧典范、规程、定额等发起勘察技巧要乞降进行计划,提交符合质量的计划文件。
3.初步计划经上级主管部分检察后,在原定任务书范畴内的必要点窜,乙方该当真负担。
4.计划单位对所负担计划任务的构筑项目应互助施工,进行施工前技巧交底,办理施工中的有关计划题目,当真计划变动和点窜预算,参加潜藏工程验收和工程完工验收。
第四条计划的点窜和中断
1.甲方因故要求点窜工程的计划,经乙方赞成后,除计划文件交付时候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点窜工日,每工日按__元增付计划费,或按计划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谋划。
2.原定任务书如有庞大变动而重作或点窜计划时,须具有计划审批构造或计划任务书承诺构造的定见书,经两边会商,另订公约。已经进行了的计划费用的付出,按前条方法谋划。
3.甲方因故要求半途中断计划时,应及时用书面关照乙方,已付计划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时,增付和结清计划费,同时结束公约干系。
第五条计划费的数量和交付方法
本计划公约见效后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称于计划费的20%的定金,计划公约践诺后,定金抵作计划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计划方案后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付出__%的"计划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扫数计划费(计划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计划费,可按单项工程计划结束后别离拨付)。
第六条嘉奖与违约责任
1.在公道的工程投资把握数内,因为乙方采取进步技巧或公道发起而节减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省投资额中提取__%嘉奖乙方。
2.因为甲方不能按期、精确供给有关计划资料,导致乙方没法进行计划或造成计划返工,乙方除可将计划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吃亏工日,以每日__元谋划增付计划费。
3.甲方不根据公约法则的时候向乙方付出定金和计划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法则,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因为乙方的因为,耽搁计划文件的交付时候,每耽搁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称于计划费的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计划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计划质量差劲引发返工,应由乙方连续美满计划任务,并视酿成的吃亏华侈大小减收或免收计划费。对付因乙方计划不对造成工程庞大质量变乱者,乙方除免收受吃亏部分的计划费外,还应付与直接纳吃亏部分计划费相等的补偿金。
第七条别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公约自__年__月__日两边签字后见效,扫数计划任务结束后失效。本公约如有未尽事件,需经两边互助会商,作出补充法则。补充协议与本公约具有划一出力,但不得与本公约内容抵牾。
在公约履行中如产生胶葛,两边应及时会商办理。会商不可时,两边属于联合部分的,由上级主管部分调整;调整不可,或不属于联合部分的,可向国度法则的公约办理构造申请仲裁,也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告状。
本公约本来一式二份,甲乙两边各执一份;公约副本一式__份,送计委、建委、建行……等单位各保存一份。
构筑单位(甲方):计划单位(乙方):
代表人:____代表人:____
关联人:____关联人:____
通信处:____通信处:____
德律风或电报:____德律风或电报:____
开户银行:____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帐号:____
__年__月__日订
附:
(1)____计划项目收费表:
(2)____工程计划补充和谈书。
____计划项目收费表
注:投资估算为甲方所提,计划后的投资金额以承诺的初步计划概算或批改计划概算为准。
构筑单位:(盖印)计划单位:(盖印)
基建当真人:基建当真人:
签订收费和谈年代日
附件2
____工程计划补充和谈书
本和谈根据号构筑计划公约签订,为原公约的附件。
业经需式样计划,两边协议:
1、甲方应按时交以下构筑文件计划根本资料:
2、乙方在甲方按时提交上述文件、资料的前提下,应按时交付以下计划文件:
构筑单位(盖印)计划单位:(盖印)
基建当真人计划室主任:
签订和谈日期年代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12
发包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设计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序号 分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设计阶段及内容 估算总投资(万元) 费率% 估算设计费(元)
层数 建筑面积(m2) 方案 初步设计 施工图
说明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 元人民币,大写: 。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元) 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第二次付费
第三次付费
第四次付费
第五次付费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 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 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 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 %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 %。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他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备案号: 经 办 人: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13
建设单位(发包方):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设计总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专业设计分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设计,并由甲方全权负责工程项目设计的各专业设计的配套组织工作。发包人与甲方已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设计签约总包合同,合同编号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此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中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专业设计分包合同。
第一条 合同总则
1.1 本分包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1.3 发包人委托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设计合同。
1.1.4 建设工程的批准文件。
1.2 合同签订双方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1 发包人与甲方签订的设计合同中的技术要求及服务要求同样适合于乙方,即为甲方对乙方的责任要求。
2.2 乙方承担工程项目中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设计,配合甲方完成此工程项目的设计,与甲方一起无条件的履行甲方对发包人在合同中的各项承诺。
第三条 本合同工程设计项目的名称、
地点、规模、投资、设计阶段、设计内容、及设计深度与标准
3.1工程项目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工程项目的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工程项目的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1工程项目的用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2工程项目的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工程特征及附注说明:
3.5暂估工程项目投资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6工程项目的设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阶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标准及深度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六条 设计收费
6.1支付方法
6.1.1 甲方应按总承合同及时向发包人收取各阶段应得的设计费,并及时向乙方支付分包合同中对应的各阶段设计费。
6.1.2各阶段的支付方法:
第七条 双方责任
7.1 甲方与乙方共同责任
7.1.1本分包合同是以发包人与甲方签订的工程项目设计合同为母本。分包合同中的甲、乙双方均应受母本合同的责任约束和履行。
7.1.2 甲方在母本合同承诺的事项,乙方在签订本分包合同时也应承诺。合同生效之月起甲方、乙方即为一整体共同承担责任与义务,甲方在母本中享有的权利乙方也同时享有。
7.1.3专业设计分包的技术协调应视为双方内部事务,应双方协商解决一切问题,共同保证承接的工程项目质量。
7.2 甲方与乙方之间的责任
7.2.1 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设计调借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责任。
7.2.2专业设计间互提设计资料时,甲方应协调与确认,及时制定工作进度计划,经双方确认后签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7.2.3 甲方有权利根据母本合同中发包人对工程项目设计承包者的要求来管理和要求乙方协同完成设计工作。
7.2.4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提出解除合同(母本合同)同时,本分包合同也随之自行解除,所发生的经济问题处理同母本合同一致。乙方也享有向甲方索赔的权利。
7.2.5 乙方应按确认的进度计划完成设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7.2.6 乙方应对自己专业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按现行的法规执行。
7.2.7 合同生效后,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赔偿发包人损失。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14
工程名称: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二000年三月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费用
7.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___________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第八条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___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人提交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___________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50%,计___________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工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发包人责任
9.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全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1.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产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人责任
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年。
9.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9.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__%。
9.2.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
第十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仲裁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12.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12.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__份。
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________设计人名称:________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项目经理:(签字)________项目经理:(签字)________
住所:________住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传真: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________鉴证意见:________
(盖章)(盖章)
备案号: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
备案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鉴证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15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_________年三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序号
分项目名称
建筑规模
设计阶段及内容
估算总投资(万元)
费率%
估算设计费(元)
层数
建筑面积(m2)
方案
初步设计
施工图
说明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_____估算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元)
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20%定金
本合同签定后三日内
第二次付费
第三次付费
第四次付费
第五次付费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_____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__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肥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_____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份,设计人_____份。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______设计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_____鉴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盖章)
备案号:_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鉴证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