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岗石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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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岗石采购合同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花岗石采购合同 ,欢迎阅读与收藏。
花岗石采购合同 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花岗山购销协议:
一、甲方采购乙方花岗山,合同价款总计人民币万元,大写金额整。
二、合同价款包含下列费用:
1、乙方向甲方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对价;
2、乙方将安装固定完毕的合格的标的物在交付地点交付甲方前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各个环节的运费、装卸费、安装费等费用;
3、乙方在本交易中应当承担的各种税收;
4、乙方向甲方转移标的物所有权所支出的其他费用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20x年7月15日前
交货地点:xx厂区
四、包装和运输
1、乙方应当妥善包装标的物,确保标的物在运输途中的安全。
2、乙方应当妥善运输标的物,将标的物安全准时运抵甲方指定的安装地点。
3、乙方应当承担标的物在运输出发地和目的地的.装卸义务。
4、包装和运输过程中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安装
标的物在交付地点卸货完毕后,乙方应当对标的物进行安装固定,位置正确、美观,确保安全,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可以在安装固定过程中实施检查。乙方应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应及时清理施工区域内所有的废料和垃圾,完工后施工现场不能留下垃圾和杂物。
六、付款方式
花岗山到厂安装验收完毕后一次性结清。
七、权利与义务
八、违约责任
双方均应按合同的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有违约,则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
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住所地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盖章)
(盖章)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花岗石采购合同 2
需方:xx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xx(以上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会议中心一期(工程项目)石材加工供应,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一、加工物概述:
序号品名加工形状规格尺寸(㎜)数量单价金额备注
注:1、如工程需要,甲方花岗岩用量超过合同约定面积的5%,如要求乙方继续供货,则必须提前通知乙方,给予乙方合理的时间备料加工。
2、最后结算以实际出货量及实际加工量为准。
3、合同暂定金额为贰佰伍拾捌万贰仟柒佰陆拾元人民币。
4、单价为货到工地落地价,不含异形加工费等费用。
二、原材料及生产加工
本合同货物所需原材料由甲方指定,乙方提供并依据甲方签署的加工清单、加工图纸及双方确认的样板进行加工。
三、质量标准
1、花岗岩属天然产品,难免存在天然色差与瑕疵,尽量保证石材颜色基本一致;
2、根据花岗岩产品属性,天然花岗岩按国家颁布的JC/T204-2001和GB/T18601-2001标准。
3、花岗岩的放射性符合国家标准GB6566-2001《建筑材料产品及建材用工业废渣放射性物资控制要求》。
4、花岗岩材质、颜色应与会议中心使用石材保持一致。
四、包装标准
花岗岩侧面(非装饰面)注明该石材尺寸。包装时按装饰面相对,并按石材的品种、规格分别装入不同尺寸的木箱中;包装物使用木箱,木箱须安全、坚固、防雨水、防潮、防震、适合运输及搬运并注明规格、数量。
五、乙方随货提供的附随资料
1、产品合格证;
2、装箱单;
3、安装图纸及安装说明(必要时)。
六、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运输和运输费用承担
1、交货地点:。
2、交货方式:乙方将产品交甲方人员验收合格清点无误,并办理签收手续。
3、甲方收到乙方货物时应向乙方出具盖章的收货清单或甲方委托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乙方提货单和装箱单上签字确认。
4、乙方委托身份证号码( )同甲方办理货物交接手续。
5、运输方式:乙方自理
6、费用负担:运输、装卸费用已含在合同价里。
7、运输中的损耗由乙方承担,如包装箱完好无损,则箱内的石材破损由供货方承担。工地落地后的石材损耗由甲方承担。
七、验收条款
1、原材料的检验及加工质量的验收按照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参照建材行业标准。板面的颜色和花纹与乙方提供的样板基本一致。
2、货到工地两日内,甲方与乙方共同开箱验收,验收内容为:对装箱单所示数量、加工的规格尺寸以及外包装破损情况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在货到工地二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解决。否则视为该批产品全部符合合同约定。如货物在晚上到,当晚清点箱数,于第二天进行具体验收。
八、交货期限
1、花岗岩的交货方式为分批交货;
2、乙方在自收到甲方全额预付款并双方确认图纸、技术资料无误后的15天内开始交付首批花岗岩,以下各批次花岗岩的交货时间和数量由乙方根据甲方实际要求提供并被甲方确认的`供货计划执行;
3、如设计变更图纸及实际交货量和合同金额超过合同约定数量和暂定金额则交货期顺延;
4、最后一批图纸的技术资料甲方应于发货前20天提供给乙方,否则顺延交货期;
九、货款的结算
1、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暂定金额30%预付款,预付款于最后一批货款中冲抵货款结清。
2、结算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书面订货单、甲方出具给乙方的收货清单或乙方提供的并由甲方代表签字确认的提货单、装箱单为依据;
3、到货量达到总供量的50%甲方应向乙方全额支付该批货物价款,此批货款按约支付后,始发后批货物;最后一批货到工地三个工作日内结清所有货款。
4、如合同实际金额预计超过合同暂定金额,甲方按超过部分金额向乙方交纳同比例预付款;
5、当甲方在乙方帐户余款不足合同约定的预付款额时,乙方可以中止合同订单生产。
十、所有权转移
每批石材的所有权自甲方支付合同约定的该批石材货款给乙方之日起转移给甲方。
十一、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无法履行本合同时,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5‰的违约金。
2、甲方如未能按约定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需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的1‰违约金。
3、乙方如未能按约定期限交货,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货物价值1‰违约金。
十二、索赔
发生索赔事件时,甲方或乙方应在发生引起索赔事件的十五日内向对方书面提出索赔,对方应在按到索赔书后十五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任一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出,则丧失索赔权。
十三、不可抗力
在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水灾、海啸、地震、台风、战争以及重大公共疾病)时可以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但不能免除告知义务。
十四、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一方可依法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五、其他
1、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附件有加工图纸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经双方在改动处签字盖章确认,任一方擅自对本合同条款的改动均属无效改动。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及传真:电话及传真:
开户银行:
帐子号: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花岗石采购合同 3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以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情况::
说明:以上单价为含税、到购货方指定地点价,不含卸货;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按实际数量结算。
二、产品质量及要求:
1、乙方应随货提供石材相关材料的质检报告、合格证、国家法定机构出具的石材冻融性实验报告及石材弯曲强度。
2、石材质量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相关标准要求。(如:金属与石材幕墙技术规程JGJ133-20xx、天然花岗岩石建筑板材标准JC205,以及其他的比重、硬度、抗压度、杂质等符合相关使用范围要求。)
3、石材的包装:石材成品或半成品在制作完成后板块与板块之间用牛皮纸、瓦楞纸包裹或泡沫板隔离;根据是石材板块的大小,用5mm以上厚度的"夹板及50*100木方制成木箱;在木箱底部及侧面垫厚的泡沫板。制作木箱应牢固、可靠,以免损坏石材。
4、按要求选择石材,等级为优等品;同一品种的石材不能有明显色差,不能有裂纹、裂理、方解石脉或影响坚固性的伤痕;板材不得有缺棱、缺角、色斑、色线、坑凹、污染等质量缺陷。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一周内甲方预付三十万元定金给乙方,乙方开始备货,按甲方要求的先后顺序供货。石板合格产品数量每达到一千五百平方米(1500㎡)时,甲方一周内支付货款给乙方;雕刻石材合格产品数量每达到一百立方米(100m3)时,甲方付款价款80%给乙方,并在此后一周内结清该批次货款。以此类推,定金在每批货款中逐次扣除,在最后一批货款结算时可以全部转入结算货款。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的乙方送货单作为甲乙双方石材款项结算凭据。在所有石材供应完的一个月内与乙方做出结算,余款在一个月内付清。
四、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有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对于该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和修订必须经双方有权代理人协商一致,签字盖章后生效,并成为该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乙方开户行:开户名:账号:
签订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花岗石采购合同 4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有关规定,就完成资中古城重龙大道建设工程花岗路沿石供货,签订如下供货合同:
一、石材规格、数量、及单价(含税金)
1、路沿石采用芝麻黑花岗石,顶面有一边倒角2cm,数量暂定5500m,数量按现场实际收方数量为准。
2、以上石材单价包含其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材料损耗、利润及税金,
3、乙方在装卸车、施工和运输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产品质量:
乙方要确保石材颜色一致表面平整光滑、角线均匀一致无缺省,尺寸正负误差不得超过3mm。产品优等、均按照甲方指定的样砖执行,如因本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拒付20%的货款。如不是因本产品质量问题所导致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无权拒付货款。
三、供货时间:20xx年3月日至20xx年3月日,乙方按照甲方书面或短信订货单生产。
四、交货地点:乙方运至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
五、运输及卸货费用承担:运输及卸货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六、验收方式:供货到达施工现场,由甲方负责验收并在收货单上签字。如运输过程中造成路缘石破损,由乙方负责;卸
七、货款付款方式:
2、乙方送货至定货总量%时,甲方支付乙方已送货物款项的%,余下货款在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结清,产品数量结算以甲方签字确认的`收货单为准
八、违约责任:
1、经甲乙双方认可,验收不合格产品由乙方退换;
2、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延2天交货(不可抗力因素,供货期顺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违约金元。
3、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当如实履行合同的约定义务,违约方承担一切违约责任。如发生纠纷,由违约方所在地为法律诉讼地。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除甲乙双方协商、约定补充条款外,不得随意更改。在执行合同阶段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调解无效后,可申请仲裁或依法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帐号:
____年_月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帐号:
___ _年__月_ _日
花岗石采购合同 5
甲方:乙方:
因工程需要用虾红色斜纹状重凿面花岗岩路缘石,现甲方委托乙方采购、凿面、运输等相关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范围
《 》工程图纸及补充图纸和变更联系单确认范围的虾红色斜纹状重凿面花岗岩路缘石(含每隔15米设置一块景观石)和采购、凿面、运输等相关事项。
二、工程质量
乙方提供的虾红色斜纹状重凿面花岗岩路缘石的质量,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达到优良,同时满足业主、监理方对质量方面提出的相应要求,满足设计图纸及变更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包括石材的石质、色彩、路缘石的尺寸、凿面质量等。若达不到上述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样本参照监理办门口样板、乙方先送2车到工地经业主甲方监理认可后,乙方按这2车认可的发货)。
三、石材规格及单价(单价不含税)
四、工程进度
本工程设计数量约5000 m3,具体数量以实际使用量为准。计划工期从20xx年4月至20xx年10月底,乙方要按总量和工期要求均衡安排。甲方因特殊要求,需乙方较大调整供货计划的,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若乙方不能按上述的总量和工期要求供货的`,甲方有权另选他人供料,乙方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付款方式
乙方提供路缘石及人工费总共达到30万左右的工程款,甲方支付给乙方20万元工程款,以此类推,乙方供货完成后两个月内付清。
六、安全责任
乙方在石料采购、凿面、运输等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双方签字后生效,款项结清后失效。
甲方:乙方:代表:代表: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日XX月
花岗石采购合同 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和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上东城项目石材购销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用材品种、规格、数量及合同总额:
二、结算方式:
三、质量标准及验收: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验收,由乙方提供检测报告,并按双方封存样板的质量、颜色及甲方提供的材料计划清单验收。
四、交货时间地点、收货方式及损耗
1、交货地点:甲方上东城项目工地现场。
2、交货周期:为确保施工工期,甲乙双方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乙方在接到甲方材料批次计划后,15天内分批货到现场。
3、收货方式:乙方送货到甲方工地现场,按甲方提供的材料计划清单由甲方商贸公司、施工方、监理方共同负责验收、清点货物,如无异议在乙方送货销售单上签字认可作为结算依据。若验货不合格,甲方将拒绝接收货物,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影响工程正常交付使用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五、结算方法和约定:
1、以每批经甲方签字认可的销售单为结算依据,货到工地后15天内支付该批材料款的85%,其余10%款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2、其中扣留供货总额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一年无质量问题,质保金返还乙方(不计息)。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保证工地场内道路的正常通行条件。
2、负责向乙方提供单批次的材料需求计划,安排材料堆放地点。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进场的材料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保证进场材料均为合格品并提供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因材料质量问题甲方可要求退货并拒付该批货款,并按延期交货处罚。
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及时把材料供应到位。
3、乙方如不能按要求时间到货或供货数量质量不能满足甲方需要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给甲方。
4、由于质量问题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供货不及时和质量不达标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给甲方。
2、甲方不按合同付款时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给乙方。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昆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其他条款:
1、本合同的任何更改,应以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且以附件的形式予以确定。
十、签订双方:
甲方名称:法定地址:
乙方名称: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花岗石采购合同 7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供货时间单价及金额等(具体见合计总金额(大写):特别约定:
1、如签订本合同时数量不确定,则在上述表格数量栏中注明“待定”,数量以甲方实际签收量为准,单品总价及合计总金额也注明“待定”,待确定数量后双方据实结算;供货时间如果有特别要求,应在合同中增设供货时间表,以确定具体供货时间。
2、本合同单价实行固定单价方式,及在整个合同执行周期内,材料供应单价不变;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标准
1、花岗岩的厚度、长宽、角度、平面度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基础上,同时对压顶、线条、异形立面材料等还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2、花岗岩常用各种面层加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1)磨光面:
2要求点密,可带均匀少量原面质,凿点深度一般在0.5~1.2mm之间。
注:由于石材边角处易蹦角,导致该处只能用斩假面或不作处理,故在压顶、
3要求槽间距离、槽深均匀统一,每块板对应边开槽模数及形式必须一致,以保证安装完成后成为一个整体。
4)自然面:
由于其表面凹凸不平,易积水、易污染,造成行人、行车不便,感观差,应尽量避免在地面铺装中使用。
5)喷砂面:
应选择花纹细致、深色系、加工后颜色反差较大的石材,以突出喷砂面的加工质感。同时,景墙等位置的雕花亦可采用本工艺手法。 6)仿古面:加工石材应选用深色系石材,才能体现其较好的感观效果。
7)花岗岩石材的异型材料、波打线、压顶、线条、侧石、平石等必须进行等分加工。其厚度、长宽、平面度、角度应符合表1的相关规定,外观质量要求应符合表2的相关规定。
8)花岗岩石材弧线形材料相邻块的造型必须符合相关半径的的弧度,安装完成后圆滑顺畅。
9)除色差较细微的"石材外,其它所有花岗岩石材颜色选择必须用色差区域的方式进行颜色控制,以达到色差控制要求。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费用承担:
第四条、交货方法、运输方式、运费承担、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1)、乙方送货(运费包含在约定单价中); (2)、乙方代运(运费由甲方承担); (3)、甲方自提(运费由甲方承担);
2、运输方式:
3、到货地点:
4、现场装、卸费用由运费承担方负责。[或特别约定为:。]第五条、产品的交付
本合同生效或甲方下达订单(订货计划)后天内交货。
乙方在交付货物时,应向甲方提交以下第项资料:1)产品合格证、质保卡; ( ) 2)产品检验报告; ( ) 3)产品使用说明书。 ( ) 4)产地来源证明; ( ) 5)厂方生产证明; ( ) 6)其他有关所供货物的文件。 ( )
乙方提供了任何上述文件并不当然地减轻或免除乙方在本合同内的其他责任。
第六条、签收与验收
1、入库签收
签收标准:型号、规格、数量正确,包装完好,资料齐全。
双方约定唯一计量依据为:甲方指定签收人员的签收。【或特别约定为:。】签收人员应在收到货物当日签发货物签收单一式两份,由乙方指定送货人和甲方指定签收人共同签字,双方各执一份,作为结算时确定货物数量的唯一法律依据。
甲方对货物的入库签收并不影响乙方对货物本身应承担的质量责任。(针对供货时间较长的合同,可附加一款:甲乙双方应当每月[或每季]进行一次供货量清算,由乙方指定送货人和甲方指定签收人根据货物签收单制作月[或季]供货核算单并共同签字,双方各执一份,作为阶段性结算时确定货物数量的唯一法律依据。)
2、质量验收(检测、调试等):
(提示:应约定质量验收的具体人员;实行双方确认的样品检验质量的产品,应约定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约定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为检验的依据。)
第七条、产品异议
1、甲方就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等外观特征的异议期为签收后天内。
2、甲方就产品内在质量问题的异议期为:产品法定质量保证期[或实际使用该产品后天内(根据产品特性确定)]。(提示:如需具体约定质量异议期的,对于使用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材料,约定部队提出质量异议的时间,应将质量异议期延长至部队能发现质量问题时止。)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质量异议后,应在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乙方对甲方的书面质量异议提出不同意见的,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产品质量鉴定部门进行鉴定。
4、甲方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异议必须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产品的处理意见。对于甲方提出的书面质量异议,乙方必须正式签收。如乙方拒绝签收,甲方将书面质量异议送到乙方7个工作日后,视为乙方已签收,同时视为乙方认可甲方提出的异议成立,并同意甲方提出的处理意见。
第八条、货款的结算、付款时间
2、结算数量:以甲方指定签收人和乙方指定送货人共同签字的签收单为准;已进行阶段性结算,制作了月[或季]供货核算单的,以该月[或季]供货核算单为准。其他任何凭证都不能成为确认供货数量的依据。任何在生产、加工、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损耗数量均不计入结算数量。
3、结算时间:
4、付款时间:(提示:付款时,必须留有质量保证金,严禁约定不预留质量保证金的付款方式。)
第九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逾期交货超过天视为不能交货,或者有证据表明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重新商定价格;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甲方有权拒收、退货或要求修理、更换。
3、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除应照数补交外,还应向甲方按逾期交货货款每日%的比例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损失。如甲方不再需要的,本合同或本次订单视为解除。甲方依法解除本次订单或本合同时,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4、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5、产品错发到货地点,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应承担逾期付款金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2、如甲方因工程设计变更、图纸变更等合理原因需减少供货量的,属正当理由修改供货数量,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赔偿;但甲方无理由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