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转让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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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款转让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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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转让合同3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转让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建筑工程转让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工程的顺利进行,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施工内容:
4、工程总价款: 元。
5、工程总价款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乙方员工的人工费、工伤保险、社会保险费、工人交通费、二次转运费、机械、设备消耗费、维修费、税金、利润等全部费用。
二、工程期限:
本合同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工期顺延;
1、因天灾、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被迫停工的;
2、因甲方或者发包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的;
3、因甲方不能提供施工方案图、原材料等而被迫停工的。
三、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图纸资料,但不提供施工中使用的工具及施工机械;
2、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用的符合要求的原材料,乙方应确认原材料规格、质量,在符合施工要求的前提下进行施工。如乙方对原材料的规格、质量及数量有异议,可及时向甲方提出备案;
3、甲方指派人员或者由发包方工程师对工程进行全面管理,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人员的各种行为进行约束和管理;
4、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中所需的水源及电源。
5、开工前组织乙方负责人学习并熟悉图纸,参与施工技术和施工安全交底。
6、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结算完工程款后优先支付乙方的工程款。
四、乙方责任:
1、严格依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施工程序进行施工;
2、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指挥,规范操作,严格管理施工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各项工程管理制度,若有违反将接受相应处罚,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所有费用和后果,并无条件的清退出施工场地;
3、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施工质量及工期达到甲方要求及验收标准。
4、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施工机具及其相关耗材(如工具、机械等);由于乙方原因的停工、返工及材料、构件浪费及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责任,造成公安、环保、城建、税务等相关部门处罚的,乙方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所承包的"施工项目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标准和甲方的要求;
7、虽然乙方组织的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只和乙方形成劳动关系,施工人员的一切伤亡事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但是考虑到安全施工的问题,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属施工人员的身份证明,并组织乙方施工人员学习并熟悉图纸,负责施工技术和施工安全责任。
五、支付工程款的相关条款
1、工程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款50%后暂停(含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待工程通过业主方竣工验收并决算后,甲方向乙方支付90%的工程款(含已支付全部费用);如因乙方工程质量造成工程验收不合格,导致甲方无法将工程正常交付业主使用,甲方将扣除乙方工程款总额30%作为违约金,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费用中已包含工伤保险、社会保险费用,如发生伤、病、残、亡等相关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项工程款的同时,乙方保证及时支付相关工人的人工费并接受甲方的监督,也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
4、工程款决算后,甲方扣除工程总额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限为贰年,质保期满后支付乙方。(质保期内乙方若不及时处理质量问题,甲方将从质保金内扣除相应金额作为损失赔偿,扣完还不足以支付相应损失的,甲方有权利要求进一步索赔);
六、工程负责人及安全施工责任
1、甲方指派 为项目负责人,乙方指派 现场施工负责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乙方施工负责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的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或擅离职守,否则甲方可对乙方处以工程总价款5%的罚款。如确需更换乙方施工负责人,必须事前取得甲方项目负责人同意并备案;
2、乙方应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由于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它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3、凡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以外的新增(变更)工程量或项目,由甲方统一制定签证单,经甲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工作量,由预算部签综合单价;签证单必须由项目经理、预算人员、总经理签字后签证单方能生效,否则该项签证无效;
4、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前,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提供合理有效的工程结算资料,同时应提供由工程部签字确认的书面质量意见;方可进行结算。
5、乙方施工人员由于野蛮施工或者违规操作,所造成的安全隐患或者安全事故(如:伤、病、残、亡等)由乙方承担其全部责任,并由乙方负责支付发生的与其相关的所有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自双方签定之日生效,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含质量保证金)后自行失效。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应该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的工程款;
2、由于乙方责任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工程总价款5%的赔偿金;
3、施工中若乙方不能执行本合同,造成怠工、误工,不服从正常管理,工期拖延、质量低下,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退场。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
九、附则
1、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2、合同附件:工程施工图、安全生产责任书;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3、工程施工中双方确认的单、证等书面材料,可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同等效力,与本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转让合同2
甲方:泰安市颐盛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传旺置业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双方就岱岳区徂徕镇宽店村秀水山庄小区建设工程转让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转让项目名称、位置
转让项目:岱岳区徂徕镇宽店村秀水山庄小区
二、转让项目的"土地面积及基本状况
(一)、该小区建设总土地面积41.6亩(扣除本协议第二项第五条甲方前期所建工程)。
(二)、基本状况
1、已由甲方与宽店村委签订了合作开发建设协议书,并建设一阶段;
2、甲方向村委交纳了部分土地款;
3、甲方支付了地面以上旧村住户搬迁及地面以上所有附属物补偿款,现基本清理。尚有个别住户已支付补偿款待搬迁。
4、甲方向泰安市国土资源局交纳土地罚款16万元,占地约16亩。
5、前期已由甲方开工建设住宅楼一栋,面积4200平方米,建设别墅楼2排12套,计1944平方米,合计6144平方米,占地约5亩左右,所建工程由于种种因素制约均未竣工(注:该甲方所建工程不在转让项目之内)。
三、前期事宜约定
1、甲方现已在建工程,由甲方继续建设完成,不在本协议约定的转让范围之内。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原甲方前期所建工程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全部由甲方承担。
四、转让事宜
1、甲方承诺并保证,无第三方对转让项目提出任何权利要求。
2、乙方承诺并保证,按甲方与宽店村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合同。
3、乙方承诺并保证,本协议签订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甲方转让费叁佰万元人民币。
五、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宽店村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转让合同3
甲方:
营业执照: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
职务: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此合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而订立。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将本合同中确定的施工项目转让给乙方经营,乙方挂靠在甲方企业之下,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挂靠起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 工程内容
按施工图纸设计方案单项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具体为 延安青化砭采油大队养老院工程,工程合同价以实际工程量结算,工程施工内容为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的内容。
第三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权利:
⑴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收取人民币管理服务费,各类税费均由乙方自行缴纳。
⑵乙方利用甲方名义所开发票,乙方须向甲方缴纳面值金额的百分之。
⑶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本年度管理服务费不予归还。
义务:
⑴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持证件和经营许可证。
⑵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四条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
⑴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二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
⑵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设施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
⑶充分利用建业的资质,完全自主的开展相关产品经营业务。
⑷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⑸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义务:
⑴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⑵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施工设备自主负责解决。
⑶认真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⑷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⑸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管理服务费。
⑹乙方经营项目不得超过价格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方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的项目,乙方需要自己提供相关手续证件。
第五条 乙方实施的过程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
第六条 原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转由乙方向业主履行,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项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些责任,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第七条 挂靠期间
挂靠期间暂定年挂靠期有效期满后如乙方仍有在建工程项目未完工的的仍按原有的规定收取工程管理费。
第九条 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协议,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违约金。
第十条 甲方对本协议书上述各条款具有解释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即告终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相关主管单位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