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联营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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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的联营合同三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联营合同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联营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号
供应商编号:_____________号
甲方:诸城市蓝博湾商业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现就联合经营的有关事宜,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经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联营保底形式约定:由甲方确定经营项目及服务内容,并提供营业场地及基础设施;由乙方负责日常经营活动,并提供工作人员、技术、商品、服务、专业设备及其它联营保底必备物资,双方联合经营。
二、联营保底场地、设施、装潢、联营保底技术支持约定:
1、由甲方提供 区号场地或 设施、设备。联营保底场地的使用面积为:长 米,宽 米,共计 平方米。
2、由乙方负责联营保底的技术支持,并提供所需的设备、设施及人员,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为: 。
3、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总体规划要求,按照合同标明的具体位置进行卖场装潢和布置,乙方靠墙壁的货架高度不得低于米,大厅内的货架高度不得高于 米。乙方内部装修时间不得超过 天。
4、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保证联营保底场地、设施、面积的稳定性,不得擅自变更,乙方若需调整或装修改造,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终止后,所增添的与建筑结构相结合的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5、乙方不得将联营保底场地、设施以任何形式转让或联营保底给第三方使用。
三、联营保底项目约定:
1、乙方经营商品的范围仅限定于:品牌, 系列,共计种单品。品种的月动销率保证在90%以上(月动销率=当月已销售的品种数/当月陈列的品种数×100%)。
2、乙方现场加工,制售的范围仅限定于:。
3、乙方提供服务的范围仅限于: 。
四、联营保底合同签定定金、联营保底保底金及收益分配的约定:
1、联营保底合同签定后,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联营保底合同签定定金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否则本合同无效;定金转入相关费用。
2、乙方保证甲方在合作期间平均每日的收益底线不少于人民币 元(即每日的联营保底保底金不少于 元)。甲方应得的联营保底保底收益每半年统算一次,若甲方获得的联营保底收益少于联营保底保底额时,则甲方有权从乙方销售收入或联营保底保底押金中找补齐。
3、联营保底合同签定后,乙方必须交纳 天联营保底保底押金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即每日联营保底保底押金为人民币 元,双方终止合作一个月后,乙方若无甲方债务,甲方全额无息退还该押金。
4、甲乙双方联合经营的收益分配公式为:甲方当月联营保底收益=乙方当月的含税销售额×甲方联营保底提成比例 %;乙方当月联营保底收益=乙方当月的含税销售额-甲方当月联营保底收益;□凡使用购物卡消费的,追加扣取乙方销售额%;□使用银联卡消费的,按当地银行收费标准执行。
5、其它收益分配方式约定: 。
五、甲方向乙方收取的其它费用约定:
1、电费:公用照明、电梯用电免收。甲方对于乙方的其他用电每月按实际用电元/度的标准收费。电表由甲方统一安装,乙方付费。
2、水费:公用水费免收,甲方对乙方的其他用水每月按实际用水/m3的标准收费,水表由甲方统一安装,乙方付费。
3、物业管理费:免收。(物业管理费包括:保安费、卫生费、服务费、维修费及办公费。)
4、甲方统一广告宣传费按乙方:□营业额的提取;□按每日元收取,每月结清一次;□按每年元收取。
5、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收取加盟费元,大写人民币:。
6、乙方每年向甲方交付以下赞助费,其中:店庆元,春节元,中秋节元旦 元,新店开业赞助费 元,共计 元,大写人民币: 。
7、对于冷藏冷冻保鲜商品,甲方同意乙方可使用甲方电子秤台,立柜 平方米,岛柜平方米,冷冻库立方米,保鲜库 立方米,甲方每天收取乙方使用费 元,大写人民币: 。
8、若乙方使用甲方的耗材,则按成本价给甲方付费。
六、政府收费项目约定:
1、工商行政管理费:□由乙方自办营业执照,费用自负; □由甲方按 元/年代收代缴。
2、税费:□由乙方自办税证,自己照章纳税; □由甲方按营业额 %提取或按 元/年代缴。
3、财产保险费:□由乙方自己投保,费用自理; □由甲方统一收取营业额的%统一保险费。
4、政府主管部门对乙方人员和物品的抽检、抽查等管理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同意先由甲方垫付抽检、抽查等费用,甲方凭抽检、抽查部门出据的凭证同乙方结算。
七、人员管理约定:
1、乙方在甲方场地所使用的现场工作人员必须全部经甲方测评同意,并通过甲方人事备案,交纳 元岗位押金后方可上岗,岗位押金在员工离职后三十天内若无任何问题,则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由乙方对其进行业务培训和进行工作指导,进场后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统一服装,统一服务规范,统一作息,每人每月必须向甲方交纳 元的人员管理费及每户每月 元的票据费,其
工作服由甲方免费提供,对确需穿厂家制服上班的,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对于乙方认为不合格的员工,乙方必须通过甲方审查并书面同意
后予以解聘。
2、乙方联营保底项目使用的现场普通工作人员共人,其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并由乙方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法所规定的各项应交费用由商户和员工自行承担,若出现任何劳动纠纷均与本公司无关。工资发放办法为:□乙方委托甲方按月从乙方的当月收入中每人每
月直接代扣代付其底薪 元整,工资的其余部分由乙方发放,原则上每人每月的工作时数不低于 小时,对于中途离职的员工,每人
每日的工资发放标准不低于 元,多发不限。员工缺勤及违反制度扣款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干涉和非议。或工资发放办法为:□工资由
乙方自己负责发放。
3、乙方联营保底项目使用的技术人员共议按时足额发放,以维护双方声誉。若因此而使甲方遭受政府部门执法的或被新闻媒体负面曝光的,则由乙方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和名誉损失。
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业户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不准以老板身份靠场经营,只能以“厂家代表”的身份在现场示范,以维护甲方的整体对外形象。
八、商品质量和服务保证金约定:
1、乙方对商品的质量和服务负完全责任,若消费者依法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则实行甲方先行代乙方理赔制。对此,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商品质量和服务保证金: 元,大写人民币 。
2、若双方中止合作,则乙方追加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 或应结账款额的_________% 给甲方暂留
作商品质量和服务保证金,暂留期自终止合作之日起推后 个月;暂留期满后,若乙方商品及服务无任何问题,则甲方将上述两项质
量服务保证金的全额(不计息)退还给乙方。
九、商品质量及服务质量约定:
1、乙方的商品及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和
法规。若乙方商品存在缺陷、破损、过期、变质、被污染、标识不全、外包装破损、与样品质量不符的商品以及其它质量和服务问题,乙方
必须包退、包换、包修,并承担消费者和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乙方经营的商品和服务若属于:国家明令的禁售商品、不法商品、“三无”商品、假冒伪劣商品和其它不合格产品,售出后造成严重后果的
(例如:被法院查封;被工商、技术监督、卫生、海关、税务等部门查处;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被新闻媒体负面曝光等),甲方将没收乙
方的全部货款和商品,并由乙方承担甲方及消费者的全部损失及法律责任。
3、乙方自己加工、生产的商品必须明文标注品名、规格、主要成分、净含量、技术标准、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日期、使用说明、注意事项、厂家名称、地址和电话。对于现场加工制售或专业技术服务,乙方必须派驻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负责操作。在质量、售后服务方面达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4、甲方对商品实行计算机管理,如乙方商品的条形码不完整或无条形码,则甲方按每个0.03元向乙方收取条码费,按月从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十、联营保底的缺货、补货、运输、验收约定:
1、乙方根据销售情况自行制定补货计划,并按要求将联营保底商品或加工原料保质、保量、按时送至联营保底场所,以确保消费者的`需求,所发生的运杂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商品品种及数量的丰满度。若商品品种、数量、加工原料不足或延误到货时间,甲方有权干涉;若出现断货及空柜现象,每日罚款200元。若由此而导致甲方收入受损,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对于乙方连续20天没有经营的合同内品种,甲方视乙方自动弃权,并让权给甲方经营。
十一、价格保证:乙方保证联营保底商品或服务的零售价格,在甲方所在地的半径5公里范围内,是同时间、同地域市场的最低价格。若违约,甲方则对乙方每个高价单品每日罚款100元,并在七日内按差价的五倍找补消费者的价格损失。
十二、促销支持:乙方必须每7天拿出不少于 款的商品,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举办超低价促销活动,促销活动的零售价不得高于原零售价的70%。
乙方不得弄虚作假,否则甲方按发生金额的50倍对乙方进行罚款。促销商品不得使用“打折”字眼。甲方不提取乙方该促销活动营业额的联营保底扣点,但乙方必须将该促销活动的营业额计入员工提成工资的计提范围内。
十三、收款、结算、付款约定:
1、□所有营业款必须由甲方统一收取,乙方不得私自收款和进行场外交易,若违约,甲方则按乙方收款额的50倍收取乙方的违约金;
□乙方自行收款。
2、每月结款额以电脑统计的每月营业额为核算标准,在办理结算前,甲乙双方须将该月的营业额先行核对无误后方可结算。
3、甲乙双方每间隔天结算一次或营业额满元结算一次。乙方必须凭纳税率为%的增值税发票和双方确认的对账单,按双方收益分配比例结算。
4、每月1-5日为双方对账时间及乙方提交增值税发票时间;每月5-10日为付款时间,逾期将推迟到下月办理。
5、结算方式:□现金; □转账支票; □银行汇兑或电汇; □其他 。
十四、乙方与商品制造商的关系为:□生产厂家; □本省总代理; □地区总代理; □当地经销商; □其它 。
十五、清户规定:若乙方发生下列6种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合同的履行,并对乙方实行清户政策。乙方接到甲方下达的书面清户通知后,必须在10日内无条件撤出甲方提供的联营保底场地,合同中乙方规定交纳给甲方的费用一概不予退还,乙方所增添的与甲方建筑结构相结合的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将被清户的这6种行为是:1、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2、乙方连续三个月的单位营业面积的营业额排行为末尾淘汰范围;3、乙方连续三个月造成甲方的联营保底收入不够保底基数;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自撤场;5、乙方中途毁约,终止合同的履行;6、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自连续停业6天以上。
十六、警示:为了维护双方的权益,乙方不得贿赂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请甲方员工吃饭或给予任何形式的馈赠。一经查证,甲方有权立即按该单合同金额的10倍扣押乙方财物作为赔偿甲方可能因此而遭受的不公平交易损失,并立即自行解除合同。甲方人员未经甲方法人代表书面授权,不得向乙方借钱、借物和在商场之间调货,如有发生,视为其个人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使用甲方原料、工具、设备等物质,违者视为偷窃行为。
十七、其它条款:
十八、其它约定:
1、甲方不分担因乙方经营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任何损失。
2、乙方在联营保底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闲置联营保底场地不用或停业,若违约,甲方每日按三天的联营保底保底费收取乙方违约金。若连续停业超过六天,则按清户处理。
3、甲方若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30天书面函告乙方,否则按60天的保底金赔付乙方损失(已被执行清户政策者除外)。甲方若需调整乙
方的联营保底位置,应提前30天告之乙方,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工作,服从甲方调整。
4、乙方若提前终止合同的履行,则甲方不退还乙方已交的合同定金、联营保底保底押金、商品质量和服务保证金、联营保底收益。同时乙方必须提前30天书面函告甲方,否则追加60天的保底押金赔付甲方损失。
6、甲乙各方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该合同内的义务,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本合同内容及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
7、若双方未能按时向对方支付合同中应付款项,则每延迟一天,加收应付总金额5‰的滞纳金。
9、乙方必须明码标注零售价和会员价,会员价必须比零售价低3%-10%。
十九、本合同有效期为 个月,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本合同及附件共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
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因不可抗力而致使任何一方无法履约,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可交由甲方属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 方:诸城市蓝博湾商业有限公司 乙 方:
地 址:山东省诸城市和平街125号 地 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 约 人: 签 约 人: (附身份证复印件)
电 话: 电 话:
E---mail: [email protected]: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诸城市支行 开户银行:
账 号:1607004109010023091 账 号:
税 号:370782689453762 税 号:
签定日期:20年月日(公章) 签定日期:20年月日(公章)
联营合同 篇2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___(所有制)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___(所有制)
(如有两个以上联营单位,依次称丙方、丁方……)
以上各单位,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在不改变各自所有制性质、财政物资渠道及隶属关系的前提下,相互协作生产(或开发)____产品,经充分协商,决定联合组成____________联合总公司(或集团,系非法人的合伙组织),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联营宗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联营项目及各方分工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联营成员就下列项目的协作和分工,达成下列一致的意见: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经营范围与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联营常设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合总公司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隶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济性质:
________________(所有制)联营,核算方式联营成员各自经营,独立核算。
第五条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总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各联营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组成,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________年,可以连选连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可以兼任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
董事会是总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其职责是组织实现联营成员之间在生产、销售、供货、技术服务、信息等方面签订的合同,协调联营成员之间的协作关系。
总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总公司设经理一名、副经理____名,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年。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处理总公司日常事务,副经理协助。经理、副经理下设办公室、服务部、供销部、生产部……等等。
第六条联营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1.联营成员各是独立经济实体,各自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联营成员对总公司的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总公司对联营成员的债务亦不负连带责任。
2.联营成员间的.业务往来(包括
提供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委托加工、改制、经销产品,统一接受订货,科研协作,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须分别订立合同,实行内部优惠价。其权利义务关系受经济合同法调整。
3.联营成员所需的同质同价产品,能在本总公司内加工的,不得到总公司外加工。
4.联营成员有权优先获得本公司内部的科研成果和经济信息。
5.联营成员的财产所有权、正常经营活动和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总公司及任何联营成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和处分。
6.联营成员有退出总公司的自主权。但退出签订的各项合同和协议仍应继续履行,直至合同或协议履行完毕或经订约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
7.凡与总公司业务有关的生产、科研、供应、销售等企业、事业单位,承认总公司的协议、章程,自愿加入总公司,可以提出申请,经总公司董事会批准即成为联营成员。
8.联营成员退出或新的成员加入本联营,不影响总公司的存在。
9.联营成员有独立进行其他经济活动的自主权。
第七条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对总公司依照合同分配的、或依照合同规定所应承担的协作任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确属无法承担的,应在不可抗拒的事由发生后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内,及时通知总公司。由于其他原因不愿继续承担协作任务的,应在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内报告总公司。
2.联营成员由于不可抗拒的事由确实无法承担协作任务,而给他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不负赔偿责任;由于其他原因不愿继续承担协作任务,而给他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经各联营成员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联营成员共同协商修改。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日,即总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联营成员各一份,总公司存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各一份。
联营成员单位: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其余同上。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证或鉴证机关:________(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营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贷款人:
借款人:
借款人为发展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增加外汇收入,组建联营(合作)企业,向贷款人申请联营股本贷款。双方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条款。 一、贷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贷款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
合同编号:
贷款人:
借款人:
借款人为发展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增加外汇收入,组建联营(合作)企业,向贷款人申请联营股本贷款。双方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条款。
一、贷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贷款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
二、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自一九 年 月 日起至一九 年 月 日止。
三、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贷款限用于借款人与____组建(合作)____厂的投资股本。
四、贷款利率及利息计收
1.本合同项下为月息 ‰(一个月以30天计算)。
2.贷款使用期间,若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总行调整贷款利率,本合同规定利率将作相应调整。
3.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按季计收,每季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
4.贷款利息由贷款人在结息日主动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专用基金存款户中或其他帐户中收取,或由借款人在结息日前三个工作日前将利息汇入贷款人指定的帐户。
五、贷款支用
1.本合同所列贷款,借款人应按照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支用,如有改变,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提出改变支用时间的申请并取得贷款人同意,其超过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未支用贷款金额的一部或全部,应视为自动取消,未支用金额不得再继续支用。
3.借款人在支用贷款时,应在实际支用日三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有关贷款凭证,贷款人凭以发放贷款。
六、贷款的偿还
1.本合同项下贷款应按申请书所列还款计划偿还。由于客观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偿还。
2.借款人以贷款投资的联营企业分得的税前利润归还贷款。
七、贷款保证
1.借款人用企业自有的折旧、生产发展基金及其他企业基金作为还款保证,借款人不能按合同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有权在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扣收。
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由 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书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
八、违约及违约处理
(一)违约
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中一项或数项时即构成违约。
(1)借款人不能按申请书所列的还款计划偿还贷款。
(2)借款人未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3)借款人所投资的联营企业在贷款期内由于任何原因“关、停、并、转”,或联营(合作)双方中止联营(合作)。
(4)借款人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
(二)违约处理
借款人构成前款违约行为,贷款人有权按下列条款一项或数项规定处理。
(1)以书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违约问题,并责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
(2)对借款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挤占挪用贷款,在本合同规定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