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合同
推荐度:
反担保人合同
推荐度:
推荐度:
推荐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反担保合同通用15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反担保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反担保合同1
为了确保甲方与银行签订的编号为的《授信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和乙方与银行签订的编号为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履行,甲方愿意为主合同和《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提供专利权质押反担保。
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所提供的反担保。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制定本合同。
第一章质物的设定
第1条因乙方同意应甲方要求,按《委托保证合同》向甲方提供保证担保,甲方自愿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第2条甲方自愿以所有权人的身份并以质押的形式将质物出质给乙方,作为甲方履行《委托保证合同》项下责任和义务的反担保。
第3条本合同项下质物为:9项实用新型专利权。(详见权利质物清单)
第4条本合同项下的质物在质押存续期间内所生的孽息及派生权益仍属于本合同项下的质物。
第二章质押反担保的期限与范围
第5条质押反担保的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完全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之日止。
第6条质押反担保的范围包括乙方实际向贷款方代为偿还的资金总额、利息、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质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以及其它乙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的费用。
第7条当甲方完全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后,甲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项下的质押。
第三章质押登记及权利凭证的移交和保管
第8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本合同的质押登记手续。
第9条乙方在保管期间应妥善管理,以保持上述文件的安全、完好无损,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用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用途。
第四章质物的提存
第10条因质物有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机乙方权益,且甲方拒不提供相应担保的,乙方可以拍卖或变卖质物,并将拍卖或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或者向第三方提存。
第11条乙方同意转让本合同质物的,甲方应将转让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或者向第三方提存。
第五章甲方的保证与承诺
第12条甲方的保证
12.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本合同项下质物的所有权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并且在乙方保管上述证明文件期间,不得办理相应的挂失手续;
12.2甲方是质物的唯一合法与实际所有权人,质物不存在专利权所属方面的争议。甲方有权将质物向乙方出质,并保证乙方对质物享有第一优先受偿的权利;
12.3本合同项下质物的出质行为不会受到任何限制,或造成不合法的情形,有关专利权的质押行为已经甲方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通过;(有关决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12.4甲方在本合同签字前未对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作出过任何处分,该质物之上也不存在任何其他第三者权利,且在解除本质押前,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对质物转让、赠与、放弃、质押、实施许可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
12.5甲方没有也不进行任何有可能使乙方受到损失和使质物价值减少的行为,不将该质物用于充抵与其他第三方之间之债务。
12.6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办理完毕全部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并将《专利证书》原件、《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原件移交乙方保管。
12.7甲方保证在质押期间内按时交纳全部质押专利的专利年费。
12.8甲方承诺在质押期间内维持全部质押专利权的有效性。
第13条甲方的承诺
13.1甲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服务、公证、鉴定、估价、登记、过户及保管等费用;
13.2甲方按时交纳为拥有和行使质押权利而应付的税款、行政规费(例如:年费)及有关政府机构对其征收的任何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为缴付或延迟缴付上述任何一种款项而缴付的任何罚款或利息;
13.3甲方按时采取所有必要和适当的措施,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各项规定,谨慎履行管理义务以保证其对质物的合法拥有权,并维护乙方根据本合同对质物的合法权益;为使乙方能顺利的处置质物,甲方将按乙方的指示无条件采取一切措施与行动及签署一切有关文件;
13.4甲方在收到任何政府机构发出有关质物的任何通知或行政命令,或质物涉及任何诉讼、仲裁时立即通知乙方及提供有关详情;
13.5在质押权利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时,甲方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使乙方权利免受侵害;当质押期间出现专利纠纷时,甲方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相关纠纷,以使乙方之质押权利免受侵害;当质押期间出质之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时,甲方及时向乙方另行提供经乙方同意的补充担保;
13.6在主合同项下贷款未完全偿还与支付前,甲方承诺在未经乙方同意前,不作出或允许发生任何可能导致乙方在质物上的权益遭受不利影响或妨碍乙方实现质权的行为;
13.7主合同或《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到本合同的有效性时,甲方配合乙方修改、补充本合同,使其与主合同或《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规定要求相一致;
13.8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须作一定删节、修改或补充时,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不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益。
第六章质押的性质
第14条本合同中的质押具有连续性,连续性是指质押直至甲方完全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止。甲方的分立、合并、破产、清算或解散均不会影响质押的有效性。
第15条本合同中的质押具有独立性,独立性是指质押不受过去、现在和将来由甲方或第三方向乙方设立的其他担保,或甲方和第三方对乙方的任何其他责任影响或替代。乙方在向甲方追偿前,不需先向第三方追偿或提出诉讼,亦无须先对其他担保作出处分或强制执行。
第七章质押的执行
第16条甲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6.1不履行在本合同中作出的保证与承诺;
16.2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不能按时结息;
16.3违反主合同约定,主合同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而甲方未清偿全部债务;
16.4依主合同约定违约,主合同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而甲方未清偿全部债务;
16.5在担保期间不遵守与乙方签订的《监管协议》或提供虚假材料;
16.6行为致使质物的价值减少,不足以为乙方担保的债务提供抵押反担保,乙方请求甲方提供补充担保,没有得到满意的补充;
16.7未经乙方同意擅自重复设定质押;
16.8经评估证明甲方无法达到预期收益;
16.9贷款期前2个月,已证明甲方没有偿还能力,也没有切实可行的其他办法;
16.10在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未得以清偿完毕之前,甲方被宣告停业、清算、解散及破产,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继续经营;
16.11出现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力难以实现或无法实现的其他情形。
第17条在发生本合同第17条所述情况的任何时间(无论该情况是否延续),乙方有权行使下列一项或数项权力,甲方均放弃一切抗辩权:
17.1要求甲方立刻偿还与支付全部担保债务;
17.2依法处分质物,并从处分质物所得的款项中受偿;
17.3行使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
第18条乙方有权按下列任何方式依法处分质物:
18.1以质物折价抵偿债务;
18.2将质物拍卖或变卖,取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18.3依法律允许的任何其他方式处分质押权利。
第19条乙方依据本合同处分质物时,甲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20条如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币种与本合同项下质物处分所得价款币种不同的,按处分所得之日国家公布的外汇牌价将处分质物所得价款折算抵偿。
第21条在处分质押权力后所得的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
21.1支付处分质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及开支;
21.2扣缴质物应缴纳的税项;
21.3扣缴甲方根据主合同应付的一切费用;
21.4偿还主合同项下债务直到债务完全清偿与支付;
21.5剩余金额(如有剩余)交还甲方。
第八章乙方的权利
第22条乙方可授权其代表在任何合理时间对质物状况进行检查。
第23条乙方处分本合同项下质物的所得,不足以偿还本合同质押反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的,乙方有权依法另行追偿。
第24条乙方有权收取抵押物所生的孽息。
第九章公证
第25条自本合同鉴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在乙方指定的公证机关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合同公证手续。
第十章违约责任
第26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所规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27条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有关质物的完备手续和真实资料的,或者隐瞒质物存在共有、争议、纠纷、被撤销、被宣告无效、已停止或已设立质押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28条甲、乙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所规定义务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担保总额的10%。
第十一章不可抗力
第29条如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甲方无法依本合同履行其义务时,甲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个法定工作日内通知乙方,并提交当地公证部门出具的有关不可抗力发生的书面证明。
第十二章争议的解决
第30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需要诉讼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十三章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中止
第31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32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和《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效力,不因主合同和《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无效而无效。
第33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章附则
第34条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编号为:《权利质押清单》;
第35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6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公证机关及质押登记机关各执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反担保合同2
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根据乙方与甲方签订的《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为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现乙方以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反担保范围
乙方愿意根据《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向甲方进行反担保,并履行反担保责任:
根据《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在乙方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承担了保证责任后,乙方必须立即足额向甲方偿付:乙方未清偿贷款人的全部款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担保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垫付的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等)。
第二条:反担保保证方式
2、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具有独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担保合同效力的影响。
3、如对甲方的反担保既有本保证又有物的担保,则乙方和物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实现担保权时,甲方可以请求乙方先行承担全部担保责任;甲方也可以请求乙方先对物的担保范围外的余额承担保证责任,然后再在物的担保变现后尚不能清偿的债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条:反担保保证期间
第四条:反担保保证的有效性
1、本合同为《保证合同》的从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证合同》有效与否的影响。即使在《保证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无效的情况下,反担保保证行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不因乙方发生人身或财产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自然灾害等)而受影响。
第五条:声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
1、乙方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合同。
2、反担保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对甲方的授权
一、乙方在反担保债务未全部清偿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对其有关经济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三、在保证期间出现下列任一事项时,乙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在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或与其他任何债权人所签订的授信合同项下发生任何违约事项;
2、与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3、乙方出现严重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4、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未履行完毕之前,乙方将承担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质押担保;
5、乙方出现或即将出现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
6、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四、乙方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甲方审查并书面同意之后,乙方才能付诸实施:
1、乙方进行对外投资或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
3、其他需要乙方书面同意的"事项。
五、在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担保能力的担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担保能力的方式处置资产。
六、乙方在此授权甲方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时候,代表乙方全权处理其到期债权的追偿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项优先清偿乙方的反担保债务。
第七条:违约及违约处理
1、乙方不按约定履行保证责任;
二、违约处理
违约发生后,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纠正违约;
2、有权从乙方的任何帐户中扣收其所担保的全部债务;如果帐户中款项的货币币种与借款货币币种不同,则甲方有权按当日外汇牌价折算成借款币种清偿反担保债务;
3、甲方有权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第八条:权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缓履行合同中的义务,或甲方对乙方任何违约或者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均不能损害、影响、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享有的一切权利,也不能视为甲方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者默许,也不能视为甲方放弃对乙方现在或者将来的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第九条:通知
如乙方变更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上述地址对其发出通知,即视为已履行通知义务。
通知必须使用中文。
第十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释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词句、有关条款、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合同条款的真实意思。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及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甲乙双方签章后,该合同即时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反担保合同3
甲方(质权人):xx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出质人):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址:
电话:
鉴于甲方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贷款人)申请的人民币伍佰万元(¥500万元)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保障甲方担保权利的实现,乙方自愿以自己所持有的xx有限公司92.32 %(¥846.3944万元)的股权向甲方提供质押反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质物
1.1质物是:乙方在xx有限公司所拥有的 92.32%(¥846.3944万元)股权及其派生的所有权益。
1.2质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项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所收益。
第二条 主债权和反担保范围
2.1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xx有限公司和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所约定的主债权,担保金额为主合同项下规定的贷款本金即:人民币(下同)伍佰万元整(¥500万元整,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人债务履行期限为12个月,从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以借款借据记载的日期准)。
2.2质物反担保范围:甲方代偿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甲方垫付的费用以及甲方实现债权和质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找律师网费用、通知费用、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告费、通知费、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提存费及应纳税金等)。
第三条 质权的存续期间
3.1质权的存续期:自借款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第四条 出质人声明及保证
4.1乙方的质押行为已经过XX市文彩艺术品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
4.2乙方保证在签署本质押合同之前,从未曾将本质押股权质押给任何第三方或被查封,并保证在本质押合同有效期内不将本质押股权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乙方保证对质物享有合法的、充分的、无争议的处分权,签约时抵押物上不存在任何未告知甲方的他项权利、租赁、托管或共有等情况。
4.3乙方保证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它任何原因与任何第三方签订有损甲方质押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书。
4.4本质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须作删节、修改或补充时,乙方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乙方在本质押合同中所承担的任何责任,不影响或侵犯甲方在本质押合同项下所有的权益。
4.5乙方保证XX市文彩艺术品有限公司的所有股东在本质押合同有效期内不对公司章程做任何修改,若因特殊原因必须修改,则乙方必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修改。
4.6乙方有义务在本合同签署后,配合甲方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本质押合同的.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第五条 质物的处理
5.1乙方同意在借款人未履行《借款合同》规定的还本付息义务而造成甲方代偿时,甲方可依法通过协商、拍卖或变卖的方式处置质物及其派生的权益,直至清偿本金、利息、复利(含孳息)、展期保费及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找律师网费用、通知费用、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告费、通知费、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提存费等相关费用。
第六条 合同有效期限
6.1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七条 其 他
7.1乙方已认真阅读了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并确认了所有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质押登记部门一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7.3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需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质权人)(公章): 乙方 (出质人)(签字和指模):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20xx年 月 日 签约时间:20xx年 月 日
反担保合同4
甲方: XX有限公司
地址:XX XXX 电话:XX
乙方:XXXX
地址:XXXXXX, 电话:XXXX
丙方: XXX
地址:XXXXXX 电话:XXXXX
各方经自愿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担保后的反担保事宜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反担保依据及反担保人
乙方与 XXXXX银行 已于 XX 年 X 月 X 日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编号XX),甲方依据其与贷款银行的约定为乙方的该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 XX 万元人民币。现乙方申请展期壹年(编号: ),为减少甲方的担保风险,丙方自愿为乙方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第二条 保证责任及保证期间
1。丙方提供保证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 2 年。
2。本合同所称主债务指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担保责任完毕后形成的对乙方追偿之债务。主债务履行期间为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担保责任完毕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主张追偿权利之日止。
第三条 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甲方凡因履行借款担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实现反担保权利而导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诸如借款合同担保范围,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担保中代偿或支付的主债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全部律师费用;以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及实现反担保权利的各类诉讼及非诉讼费用等等。
第四条 声明与保证
1、反担保人向甲方声明:
(1)反担保人向甲方及银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等都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
(2)反担保人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影响甲方接受其为反担保人的下列事件:
A。存在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争议;
B。存在重大债务及或有负债;
C。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担保之情形;
D。其他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及担保能力的情况。
2、反担保人向甲方保证:
A、甲方在履行了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反担保人追偿款项。反担保人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日内即时支付甲方全部代偿金额及应付费用;
B、乙方若同时面临还本付息及甲方追偿时,应优先偿付甲方追偿金额;
C、反担保人如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门之变更、注销登记情形,应立即通报甲方并将变更登记后的副本或注销结果向甲方报备;
D。反担保人保证本次担保合法有效,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本次担保的情形均已被反担保人依法排除;
第五条 独立担保
1、本合同项下设立的反担保独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终止或修改而受到影响。
2、反担保人明白:如甲方同意修改、补充借款合同,甲方无需另行征得反担保人同意,反担保人应按修改后的相关内容承担反担保责任。但甲方未征得反担保人同意扩大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范围除外。
3、任何时候,反担保人均不得以甲方未积极行使追索权等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反担保责任。
4。本保证担保为不可撤销的担保。
第六条 甲方担保权利的提前实现
1。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向银行偿付借款本息而使甲方承担或面临承担担保责任;
2。反担保人自接到甲方通知履行担保责任届满之日起仍无代偿行动;
3。反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规定;
4。反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或面临解体、停业风险,诸如出现严重亏损、企业解散、关闭、歇业、破产、查封、扣押、拍卖、没收及面临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构成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反担保金额总计数 10 % 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违约方还须向守约方支付其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的差额。如属双方违约,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上述违反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不履行合同义务,含明确表示不履行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2、迟延履行合同义务;
3、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后,如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还必须继续履行并视情况采取补救措施。
第八条 管辖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 甲方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三方应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XXXXXX
法定代表人:
乙方 : 丙方:
签名及指模: 签名及指模:
反担保合同5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中国_________银行_________(下称甲方)与_________(下称乙方)充分协商,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_________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所有的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乙方。
第一条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由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用于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___‰计算。贷款利率如遇国家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评估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抵押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本抵押担保借款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乙方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
第四条抵押物登记
1、乙方授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执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的登记备案手续。
2、乙方授权甲方在获得该抵押物的正式产权证明后,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有关的登记管理机关办理该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甲方。
第五条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
2、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对该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抵押物的保险
1、乙方须在取得该抵押物_________日内,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物购买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损毁;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买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乙方需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十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除非甲方书面同意)。
3、抵押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4、乙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为购买保险,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
5、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乙方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
6、乙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乙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提前还款之规定
1、乙方可在本合同执行期内任何一个营业日提前缴付剩余贷款,包括提前全部还清和部分还款,乙方提前还款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不收取任何无关的费用。
2、每次提前部分还款的金额不少于抵押权人之有关规定。
3、部分还款后,抵押人可选择变更月供款金额或变更供款期限,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第八条贷款的展期申请
乙方因特殊原因而无法按期归还贷款,应提前10天向甲方提出正式展期申请,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累计贷款期限不超过_____年。
第九条抵押物的处分
发生以下情况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2、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第十条在乙方不履行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时,甲方有权依法就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甲方处分本抵押合同项下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
1、用于缴付因处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
2、用于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乙方应付的一切费用;
第十一条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甲方应退还乙方。
第十二条甲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和抵押财物的保管情况,了解乙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乙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乙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第十三条乙方声明及保证
1、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2、准许甲方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依法对抵押物进行检查;
3、乙方在工作单位、联络方式等发生变化时,须在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4、乙方在占有该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5、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该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乙方保证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乙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甲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乙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________%的罚息。
3、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乙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甲方有权从乙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______%的利息。
4、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甲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__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
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六条其他
1、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按期付清合同约定的借款本息及其他费用,并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责任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将协助乙方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财产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和收据退还乙方。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均有同等效力。由_________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银行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反担保合同6
反担保协议
甲方: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 。
丙方: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 。
丁方: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 。
鉴于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以下简称"XX银行")办理贷款40万元,需要提供担保人,甲方应乙方要求,提供了担保,为此各方共同签订了《 》(以下简称"贷款合同"),依该合同约定,甲方就乙方向XX银行银行办理的贷款提供保证。贷款合同已于年9月到期。现乙方继续要求甲方为其提供一年担保,为确保甲方因乙方逾期还款致甲方承担保证责任后追偿权的实现,甲方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担保,并由丙方、丁方作为乙方反担保的保证人。
现甲、乙、丙、丁各方经自愿、友好协商,就上述反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担保债权的认定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甲方就上述贷款合同约定之贷款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向______银行银行履行保证义务后所产生的对乙方的债权。
第二条担保形式
1、丙方作为乙方保证人,对乙方因本协议约定事项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二年。
2、丁方作为乙方保证人,对乙方因本协议约定事项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三条债务履行期限
乙方应于甲方向______银行银行履行保证责任后________日内向甲方偿还甲方为履行上述保证义务所付出之全部款项。
第四条担保范围
乙方及丙、丁就承担追偿债务和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为履行XX银行要求的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及鉴定费用等)。
第五条甲方权利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享有如下权利:___________
在甲方履行保证义务后有权向乙方行使追偿权;
甲方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选择向乙、丙、丁任何一人承担全部债权,也可选择同时要求三人共同承担责任;
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项下债权,无须取得乙方及丙、丁X的同意,但应通知乙方及丙、丁X,通知应当采取书面方式,自甲方依照本协议第十条约定地址寄出邮件的,则视为通知的到达。
2、甲方应履行下列义务:___________
当乙方依本合同履行还款义务时,甲方应依合同约定接受乙方履行上述债务;
甲方不得与本合同项下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抵押权或以其为其他债权担保。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依照《民法典》及《担保法》相关规定,拒绝承担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义务的权利。
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对乙方财产现实状况及使用情况所进行的善意调查和了解,甲方因乙方上述阻挠行为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丙、丁X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1、丙、丁X为乙方的连带担保人,为乙方因甲方承担保证责任而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丙、丁X任何一方在承担甲方要求的担保责任后,有权向乙方就自己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进行追偿。
第八条效力
1、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各方一致确认,在签订本协议时,所使用字、词、句均充分理解,无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情形。
3、若本协议的某些条款或某些条款的部分内容在现在或将来无效的,该无效条款或该无效部分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或该条款的.其他内容的效力。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各方应当依约履行自己的义务,若违反本协议约定,逾期履行全部款项的,处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外,违约方还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 ______元(大写______元),并承担守约方的权利实现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及鉴定费用等)
2、丙、丁应当督促乙方履行自己的义务,若乙方违约导致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丙、丁对违约金部分也应当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纠纷的处理
1、各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2、各方提供以下地址为通知、法律文书等文件送达地址: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丁方(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反担保合同7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鉴于甲方为乙方向丙女士借款提供担保,为保证甲方担保债权的实现,乙方现自愿以自己的财产向甲方提供反担保。根据中国《物权法》、《担保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若干适用问题的解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最高额抵押反担保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反担保依据
乙方与丙方女士于x年x月签订了借款合同,甲方向丙方女士提供了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金额的担保以及根据甲乙双方约定可能发生的其他后续借款..为降低甲方的担保风险,乙方现以其位于Xi高新区xx的自有房产为甲方提供反担保。
第二条用于反担保的房地产状况
乙方用于抵押甲方的房产位于Xi市高新区xx,房号6B,建筑面积xx平方米,用作厂房。房产证号。:Xi宝安区高新区产地证。xx。该房产归甲方所有..
第三条反担保债权及担保方式
1.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是指乙方向丙方借款以及甲方对丙方的持续担保所形成的一系列有担保的债权..
2.本合同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
A.甲方保证人义务范围内应代表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以及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及其他费用和损失;
b .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拍卖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仲裁费、评估费、差旅费、执行费等。)实现借款合同的债权和本合同的抵押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抵押。
第四条反担保的最高金额
甲乙双方约定反担保最高金额为人民币xx万元整(大写:人民币xx万元)。
第五条反担保期限
自上述乙方与丙方签订的第一份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与丙方在X年X月前签订的所有借款合同所产生的债务清偿之日止。
第六条合同效力的独立性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存在,乙方与丙方女士之间的借款合同及甲方丙方女士之间的担保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如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部分无效,乙方应对丙女士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抵押权实现的条件
在本合同保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实现抵押权,并从抵押物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2.当乙方与丙女士的借款合同到期,乙方未能及时偿还贷款时,甲方有追索权。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收到追索通知后即可开始实现抵押权;
3.乙方被宣告解散或破产;
4.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提供额外担保被拒绝,或抵押物被司法机关等主管机关查封,且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落实偿债担保措施。
第八条抵押权的实现方式
1.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抵押权:
A.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直接将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抵押物;
b、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处理抵押物。
2.甲方实现抵押权时,应通过专门的评估机构评估抵押物的价值。
第九条抵押手续和费用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必须依法登记,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持本合同及相关材料到Xi市房地产登记处办理抵押登记;本合同项下反担保物的评估、登记和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乙方保证,乙方主管部门知晓本合同的签署,甲方已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使本合同生效,授权签署本协议的人有权签署本协议。
第十一条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本着最大诚信的原则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并通过协商解决可能发生的争议。如果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合同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事项提交Xi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所有协商、变更和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纸质媒体、传真和授权人签署的电子邮件。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抵押登记备案机关留存一份。
第十四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并履行法定登记备案手续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反担保合同8
委托人: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已与乙方就该项目签订《委托担保合同》。甲方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本合同是《委托担保合同》的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条反担保存款
1.甲方应在签订《委托担保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反担保,并交付保证金,保证金按保函担保金额的5%存入,总额为人民币(¥元)。
2.保证金在甲方未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编号,以下简称主合同)约定的义务及解除乙方的担保责任前,由乙方监管,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处分或退款。(那我的押金照这句话不能退?)
3.如果乙方因甲方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乙方有权直接使用保证金履行担保责任,支付担保受益人提出的损失赔偿和违约金,或赔偿乙方损失,实现债权和违约金,甲方对此无异议。
乙方使用保证金承担担保责任并支付相关费用后,未达到本条第1项规定比例的,应向甲方发出补充保证金通知书,甲方应在收到通知书后三日内补足保证金。逾期的,乙方按日支付定金总额的2%作为违约金。
如上述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本项第1款所述的赔偿和费用,乙方将向甲方发出《追偿通知书》,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三日内将不足部分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并补足保证金。逾期支付上述款项及保证金的,每日按应付款项及保证金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条反担保保证金返还
1.在保证期内,如果甲方忠实履行主合同和保函规定的义务而未引起任何索赔,乙方应在解除乙方保证责任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反担保保证金退还给甲方,甲方应将原始保函退还给乙方并提交完整的退保资料。乙方存款期间,不收利息。
2.若甲方的行为导致乙方履行担保责任,且乙方承担担保责任后有反担保保证金余额的,在担保期限届满、担保期满后,乙方应按上述程序将担保余额返还给甲方。
3.返还保函时,甲方应提交以下材料:(1)保函原件;(2)工程竣工验收证书;(3)甲方向乙方出具的保证金资金兑换的财务凭证原件
第三条其他反担保措施
1.项目负责人对甲方在委托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合同项下的合同义务承担连带保证,并出具第三方反担保(附后)。
2.第三方法人对甲方在委托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合同项下的合同义务承担连带保证,并出具《第三方法人反担保书》(附后)。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抵押或质押反担保,双方另行签订抵押或质押反担保合同。
4.如甲方发生重大违约或财务状况恶化,乙方可要求甲方提高担保率、增加反担保保证金或提供其他新的反担保,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陈述和保证
1.甲方承诺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陈述;甲方承诺已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出具本反担保。
2.在乙方保证责任解除前,如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应在事件发生后7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1)甲方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或其他经济合同项下的违约行为;
(2)发生与甲方或甲方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现场施工负责人有关的重大违纪、违法或索赔事件;或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
(3)在乙方保证责任解除前,甲方有股权转让、法定代表人变更、公司章程变更、合并、分立、破产、清算、改制、注销或启用公章、重要资产转让或向第三方提供担保、抵押或质押担保等情形;
(4)甲方已经或即将出现在诉讼或仲裁中,或已经采取诉讼保全和执行措施;(5)其他可能影响甲方财务状况和偿付能力的情况。
3.甲方承诺邮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联系人等。甲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是有效的联系方式,乙方根据上述联系方式邮寄和传真的文件视为有效送达。上述联系方式如有变更,甲方应在变更日后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如果通知不及时,乙方根据原联系方式发送的邮件和传真视为有效送达。
第五条保险后监管
1.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套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项目部成员名单、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等原件。用于乙方的保险后监管;
2.开工后,甲方应于每月5日前向乙方提交上月进度报告、完成工程量及下月施工计划;如遇重大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工期延期、工期延误、停工、质量问题、安全事故、不可抗力、业主或管理部门的处罚、通知和整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如发生拖欠工程款、索赔和反索赔、工期延误、签证困难等情况。,甲方同意乙方指派专业人员协助办理。
3.在乙方保证责任终止前,为防范和控制风险,乙方有权向甲方公司和项目部的任何工作人员和现场人员了解项目的.施工情况和财务状况。甲方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给予支持和配合,如实陈述相关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4.乙方有权参与或采取以下监管措施,甲方同意无异议提供支持和协助:
(1)乙方有权参加甲方的定期工程会议、图纸会审会议、监理会议等工程会议,并可参加或参加袖手旁观的中间验收、隐蔽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等重要事项。
(2)乙方有权向项目管理部成员、施工负责人和现场人员了解项目情况,阅读和复制相关书面材料,并取样化验;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和复制公司和项目部的财务报表、有关财务凭证、工资花名册、物资供应和支付以及合同文件。甲方公司和项目部应予以协助和配合。
(3)如因甲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困难、财务损失、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施工负责人逃逸、拖欠民工工资或材料、停工待查等。,甲方应在事件发生后三天内通知乙方,乙方可采取接管工程、派遣技术人员、更换施工队伍等措施,避免事态扩大和损失。
5.分包、分包(包括劳务分包)、内部承包、与第三方合作施工、团队承包等。,甲方应在上述施工关系确定之日起三日内通知乙方,并将相关书面合同文件的复印件送乙方备案。项目经理、项目部成员、施工负责人、与业主的补充施工协议等发生变化时。,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备案相关文件。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能支付《委托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费及本合同约定的反担保保证金,则甲方应每日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额(保费或保证金)2%的违约金。
2.若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则每发生一次违约,甲方应按保函金额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和解除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变更和解除,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3.本合同生效后,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或解除本合同。
第8条争端的解决
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补充规定
1.本合同所指的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和追偿期间发生的费用、乙方人员的交通和差旅费、档案检索费、公告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鉴定费、律师代理费、拍卖佣金、相关中介费及其他费用。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反担保合同9
抵押人: (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住所地: 抵押权人: (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住所地:
年 月 日 (以下称主合同借款人)向 (以下称主合同贷款人)申请办理了人民币 万元的 贷款业务,期限为 个月。《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编号为 。 乙方为主合同借款人的该项借款向主合同贷款人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为 。为了确保乙方权益不受侵害,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向乙方提供抵押反担保。依据《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抵押反担保的主合同债权种类、数额、贷款期限:
二、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状况等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位于 。基名称、数量、价值详见抵押物清单。(该抵押物清单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抵押物价值的确认及抵押率
甲方所提供的抵押物经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或经乙方所认可的中介机构评估,在本合同签字之日的评估价值为 。抵押率为 %,双方暂确认的权利价值为 ,但最终的权利价值以抵押实现时抵押物的实际价值为准。若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特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若甲方拒绝,乙方有权通知主合同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若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在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内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本合同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包括:
1、乙方为主合同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等;
2、乙方与主合同借款人签订的《协议书》中约定的借款人应向乙方支付的担保费、评审费、违约金、赔偿金等;
3、乙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执行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过户费、保管费、咨询费、差旅费等;
4、从乙方代偿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全部抵押反担保义务之日止甲方应付的违约金及其他应付费用。
五、抵押反担保期间
本合同所确定的抵押权与其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其抵押权也一并消灭。
六、甲方的保证与承诺
1、甲方完全了解主合同借款人借款的情况,了解本合同中抵押人的责任,向乙方提供抵押反担保完全出于自愿,本合同项上意思表示真实。
2、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抵押特拥有完全、有效与合法的财产权利。在本合同签订前未对抵押物做出过任何嫠及事实上的处分。特别是未在抵押物上设立任何抵押、质押或让与第三人。
本合同签订前未对抵押特做出任何法律及事实上的处分。特别是未在抵押特上设立任何抵押、质押或让与第三人。
本合同签订前抵押物不存在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等不利于乙方抵押权实现的任何情况。
3、本合同签订前,如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特已出租,甲方应将租赁合同交乙方验证并将设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特出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人的,其出租、出借或转让行为不得对抗乙方的抵押权。
七、抵押相关事宜的约定
1、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本合同项下抵押特的全部有效法律证明文件及有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将抵押特的权利凭证或权属证明文件的原件交付乙方。
2、甲方应严格按法律的规定和本合同中的约定,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
内到抵押权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权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特的他项权证书或抵押权登记凭证交由抵押权人执管。如甲方违反本约定造成抵押特登记记载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并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在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内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若甲方示按照前述约定在三日内到抵押权登记部门办理登记的。乙方可请求甲方赔偿损失或者请求其继续履行办理抵押登记的义务。
3、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特,负责抵押特的维修、保养,保持抵押特完好无损。乙方有权检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有权要求甲方避免抵押特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抵押期间,因抵押特产生的相关费用(如仓储、维修、保养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4、在抵押期间,若抵押特发生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甲方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在事发后两日内将此情况书面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该抵押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的申领手续。若甲方违反此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在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内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另外重新庙宇或增加抵押物,以确实保障乙方的权益不受损害。
1)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2)因抵押特的价值减少、汇率变化或其他原因导致抵押率高于本合同约定。
3)抵押特遭受损失。
若甲方拒绝,乙方有权通知主合同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若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在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内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代位物、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等。
7、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馈赠、转让、出售、出租、再抵押等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经乙方书面同意,处分抵押特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债务,或向双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八、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在承担保证责任,为主合同借款人代偿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后,有权处分抵押物,并从处分抵押特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2、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已到,主合同借款人未依约归还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
九、抵押权的实现
主合同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甲方双方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在乙方代偿后,甲、乙双方应在乙方代偿的10日内协商将抵押物折价处理或在前述约定的10日内双方协商不成的,甲方授权乙方对抵押物予以拍卖、变卖处理,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不得设臵任何障碍。对抵押财产折价价款或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乙方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乙方处分抵押物所得,不足以补偿乙方承担保证责任所代偿的全部金额的,乙方有权依法另行追偿,在补偿后还有剩余的,乙方应将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
十、抵押物的保险
如乙方需要,甲方应到乙方指定或认可的保险机构办理抵押物的全额保险手续,保险费由甲方承担。保险期限至少且必须长于乙方与主合同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中的保证期限。在保险有效期内,乙方为该抵押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甲方应将保险单据交由乙方保管。抵押财产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受偿。
十一、清偿顺序
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依次分配:
1、甲方尚未支付的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执行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过户费、保管费、咨询费、差旅费、拍卖费、变卖费用、运输费、劳务费等:
3、甲方及主合同借款人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除本条前两款规定外甲方在其抵押反担保范围内应付的其他费用;
4、清偿上述款项后,剩余部分返还甲方。
十二、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因所作保证与承诺不实而影响乙方抵押权的实现,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在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内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若主合同借款人至期未能偿还主合同下的借款或发生甲乙双方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乙方承担保证责任为主合同借款人代偿后,乙方依法成为甲方的债权人,并有权依法向甲方追偿。甲方应在乙方代偿后两日内按照约定履行抵押反担保义务。若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履行抵押反担保义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后第二日起,每天按乙方向银行代偿的全部债务金额的余额的万分之五计收。
4、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办理抵押物的保险,影响乙方抵押权的实现,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在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内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影响乙方抵押权的实现,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在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内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对未履行完毕的本合同义务仍须继续履行。
十三、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须作一定修改补充的,甲方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项下的所有权益。
十四、无论主合同及担保合同的效力如何,甲方仍在抵押反担保范围内对乙方因履行前述《保证合同》而产生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十五、生效条款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所指向的抵押权是否生效与本合同的效力无关。若因本合同中约定的抵押物存在权利瑕疵而未能办理抵押登记的,在其事由消除后,乙方依然得向甲方主张办理抵押权登记之权利。同时,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亦不因抵押物未能办理抵押权利登记而归于无效。对以上约定,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
十六、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的由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十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八、补充说明条款
本合同中所指的《借款合同》包括所有与银行贷款业务相关的,能够确定借贷法律关系的合同;本合同中的《保证合同》则指所有与前述借款合同配套使用,能够确定保证法律关系的合同或合同条款。
十九、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各方签字盖章:
抵押人(盖章): 抵押权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反担保合同10
抵 押 人:_____
抵押权人:_____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m2,占地面积_______m2。
第二条 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条 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 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七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约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约全部条款。
签 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抵 押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 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担 保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 月____ 日
反担保合同11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与乙方(名称)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就____项目签订之____号合同
一、我方同意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全部条款;我方保证甲方按期履行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约规定履行支付义务,贵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10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甲方所欠款项,以担保契约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贵行,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账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项及延付利息,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项下义务,而贵行以贷款方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我们保证无条件对该贷款按贵行规定格式另行出具担保书。
五、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保证书第1、2、3条规定的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保证书继续有效。
1.本保证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的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停止、撤销、解散、破产等;
2.贵行延缓行使担保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对
3.保函项下权利被让与或转让;
4.保函有效期应甲乙双方要求予以延展;
5.担保契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六、如果保函金额发生更改,本担保书的担保责任不变,仍按最高不超过原保函金额承担本担保责任。
七、在上述
八、本担保人将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第4条第1款中本担保人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贵行。
九、本担保书自开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贵行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担保契约项下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担保书的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将向贵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担保书正本一式____份,贵行执____份,甲方及本担保人各执一份。
担保人名称:_________(法人公章)
签发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发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
反担保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银行(以下简称__________银行)和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就房产开发项目签订人民币_____元贷款合同(见附件一)。应乙方要求,甲方和_____银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最高额为_____元的保证合同(见附件二)。
应甲方要求,对上述担保,乙方同意出具反担保,特在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甲方作出如下保证事项:
一、 乙方同意上述保证合同的全部条款;乙方保证通过和XX*行就上述贷款金额另行设定抵押担保,在三个月内提前解除甲方为乙方设定的上述担保。
二、 XX*行要求甲方交存的_____%保证金由乙方提供,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将款项转入甲方在XX*行的保证金帐号,存款利息归甲方所有。
三、 乙方按照担保期间支付甲方担保费用。,担保期在3个月以内的,按担保金额的 计算;超过3个月不足6个月的,按担保金额的` 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担保金额的 计算。在贷款入帐后当天,由甲方提供发票后一次性收取担保费用。
四、 乙方自愿将现有的位于_____路_____号_____幢 层共_____平方米的商铺按照人民币_____元的总价以预售方式转让给甲方,并且共同办理房地产预售合同登记手续,有关单据和回执由甲方保管;在乙方为附件一项下贷款办好抵押担保手续,XX*行确认甲方附件二项下担保责任解除后,甲方立即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房地产预售合同登记的注销手续;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 甲方为乙方实际提供担保期限为3个月,如出现担保逾期,乙方应提前15天说明情况,逾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在担保逾期1个月,即实际担保期满4个月以后,甲方即有权处置上述房地产预售合同项下的所有房产,在办理有关手续或转让时,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
六、 甲方按照本协议第五条处置上述预售合同项下的房产所获得的价款,用以支付甲方因此产生或可能发生的贷款本金及其利息、担保费及其利息、房产拍卖和转让所需的全部费用,以及为追偿甲方损失所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费用;不足部分,乙方仍然承担继续赔偿责任;如有多余款项,则多余部分应全部退还乙方。
七、 附件一、附件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也不排除其他相关文件对本协议的支持作用,但有关甲方为乙方提供保证的期间以本协议第五条约定为准。
八、 本协议自开立之日起生效,直至甲方按照附件二项下应付款项和因此产生的各种损失全部得到清偿之日失效。
九、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将在甲方营业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 本反担保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个执_____份,公证机关和银行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反担保合同13
1:反担保合同提到的第三方担保人是谁?除了担保合同的担保人,借款人,第三方反担保人是借款人自己吗?
1、并不一定是借款人自己,具备担保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反担保人: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务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比如,甲为债务人乙向债权人丙提供了担保,同时可以要求乙向甲提供反担保。在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作担保的情况下,反担保是保证担保人利益不受损害的有效方式,反担保也是担保活动中普遍使用的方法。
2:第三方反担保人应以自己的哪些资产作为担保抵押呢?比如说他拥有一份才购买到的土地,但是那已经拿那份土地去申请贷款了,那他还能拿那份土地作为反担保吗?如果以后他的贷款出现问题,那么他用来抵押的贷款的这块土地在担保抵押资产上是否有效呢?
2、反担保人所抵押的财产必须是跟他本人有着切人利益的资产。但是像你问的,如果购买的土地已经申请贷款了,那是不可以申请再抵押的。最好的办法是,反担保人提供的抵押财产经过公证处公证,这样将来你在追偿的时候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偿成功。所以这块地就算是在私下里写明为抵押财产,但是并没有法律效力。所以建议最好询问相关律师和公证处,做一个全面协议。
反担保合同
合同编号:[ ]反保字第 号
甲方(抵押权人): 新野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乙方(借款人):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房地产就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抵押物事项
乙方提供的抵押物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该抵押物账面价值为 元,评估值为 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物的抵押价值总额为 元。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3.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物。抵押期间,该抵押房地产的产权证书等相关资料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签订后二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4.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4.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5.1乙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单证由甲方代为保管。
5.2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动用。
5.3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5.4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移、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物价值的任何行为。
5.5抵押期间,乙方负责抵押物的妥善占有、保管、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5.6乙方保证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
5.7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5.8乙方不得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四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物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物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之日起五日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 通知
9.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
邮编: 传真:
9.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9.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丙方日期。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其他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1.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请乙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共有人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 年 月 日,抵押物清单。
反担保合同14
债权人: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根据甲方与借款人_____________签订的骥德___年委托字第__号《委托担保合同》(下称委托合同)和甲方与银行(下称贷款人)签订的骥德___年保证字第__号《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作为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万元[( )___年借字第__号《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提供信用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借款人应向甲方提供反担保。乙方受借款人的委托并自愿为甲为的担保贷款债权提供保证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即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主合同约定的并由甲方提供信用担保的借款,数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二、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保证范围:
(一)甲方为借款人代位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复息、罚息、借款人违约金及实现甲方和贷款人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借款人支付给甲方的代偿资金占用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代偿的全部债务为计算基数,从代偿后次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浮动50%计算。
(二)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等。担保费按实际担保期限、担保额及担保费率计算。
四、保证期间:自甲方承担代偿责任后次日起两年。
五、保证的方式: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六、特约事项:
(一)超出乙方保证范围、保证期间的款项,乙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甲方与贷款人协商允许借款人转让债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3、甲方与贷款人协商允许借款人延长偿还期限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4、甲方与贷款人协商以“贷新还旧”的方式发放给借款人的贷款;
5、贷款逾期而甲方未按规定(贷款到期3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的。
(三)甲方代偿后(包括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而代偿的),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追索通知后15日内,应向甲方清偿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
(四)发生下列事项时,甲方应于事后十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1、甲方发生隶属关系变更、高层人事变动(董事长、总经理)、修改公司章程以及组织结构调整;
2、甲方经营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保证责任的重大不利诉讼、仲裁事件;
3、甲方变更名称、住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
4、甲方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关闭、被宣告破产。
(五)甲方有以下行为,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的。
2、乙方注销营业执照、申请破产、申请歇业和关闭等行为。
3、乙方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其主要资产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保证责任的。
(六)乙方应主动接受甲方对其资金和财务状况的.调查,按月及时向甲方提供财务报表及其它相关资料、信息,并保证上述文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七)本合同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主合同无效,甲方承担代偿责任后,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连带保证责任。上述甲方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无效,若甲方和借款人有过错的,由甲方根据借款人及其自身过错承担代偿和承担自身相应的民事责任后,由乙方一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七、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应按上述担保贷款金额万元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方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违约方还应当支付赔偿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某一条款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时,应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借款人执一份,抄送贷款人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约地点:
反担保合同15
担 保 人: (以下称甲方)
反担保人: (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章程》规定,在乙方向农村信用联社(下称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时,甲方与贷款人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担保人为乙方提供信用担保。
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反担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章程》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乙方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或《保证金质押合同》等合同约定的并由甲方提供信用担保的贷款或承兑等,最高担保贷款限额为____万元。
二、 合同的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时间________年。
三、 反担保资产: 乙方愿意以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资产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资产由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资产清单》(附后)载明,该《反担保资产清单》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反担保的范围:
(一)甲方代为乙方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滞纳金和实现贷款人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滞纳金。
(二)甲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等。
五、其他特约事项:
(一)当反担保资产价值明显降低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与降低部分价值相当的反担保资产,并办理相应的反担保手续。
(二)反担保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反担保资产转移、赠与、转让、出租、出售、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资产,并不得实施降低反担保资产价值的任何行为。
(三)反担保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反担保资产,负责反担保资产的维修、保养,并承担相关费用,保证反担保资产的.完好无损。 甲方有权对反担保资产的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四)乙方不得隐瞒反担保资产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抵押权等)。
(五)当甲方代偿后未得到清偿时,甲、乙双方应在甲方代偿后的____日内,协商将反担保资产折价处理;在前述约定的____日内双方协商不成的,乙方将按甲方的授权对反担保资产予以拍卖、变卖处理,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反担保资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应当首先清偿甲方(实际价款为拍卖、变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如不足以清偿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偿;反担保资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清偿甲方后的余款归乙方所有并在清偿后____日内交付乙方。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或股东发生变化、与外商合资(合作)、破产、歇业、解散等;
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
3、反担保资产的权属发生争议;
4、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5、因乙方在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
6、单位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 第1项情形应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第2项至第6项情形应在事后____日内通知甲方。
六、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应按照主合同贷款金额的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如果违约方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违约方还应当支付赔偿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某一条款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时效________年,期满可以续签。 同时,机器设备应到工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登记方壹份,抄送贷款人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