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超供应商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商超供应商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商超供应商合同1
供方: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为了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
二、质量要求:
外观无异物,均匀度、亮度、光泽度、整洁度均应符合需方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需方有权无条件退货,一切损失由供方负责,货到30天内为异议有效期。
三、运输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送到需方仓库。
四、验收标准及方法:
按第二条标准验收。如果质量不符合需方要求,需方有权拒绝收货。
五、验收方式:
按需方制定的验收要求进行初步验收。验收时,供方需派人或委托他人到场参加验收。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产品验收合格后,货到凭发票付款。
七、产品价格随行就市。
产品价格如发生变动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价格按(补充协议)执行。
八、供方应严格按需方要的.产品、数量及时发货,供方接到需方供货通知天需到货,如因供货不及时使需方停产,供方应按产品价格的30%赔偿需方。
九、本合同如需变动或补充,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方能生效;
十、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需方所在地新乡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本合同需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商超供应商合同2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本着诚信互惠原则,在平等的基础上发展长期合作关系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谨供遵循。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供应品种:
第二条:供货质量标准及赔偿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法律、法规要求。并提供国家有关职能部门核准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书,乙方对所提供产品的安全质量负责,并承担因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且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需求,保证所提供产品符合甲方质量要求,乙方所提供产品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利要求退货,或是更换所需产品类别,对于乙方所提供产品甲方有权利根据市场变化,按质论价。对于乙方在供货方面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甲方在经营上的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责任。
3、乙方未按规定的时间、数量交货,或少交而甲方仍需要的,应按数补交,不需要的,可以退货,但由此造成甲方的实际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4、乙方必须保证甲方货源,由于乙方货源不足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全额承担甲方实际损失。乙方提供的货物: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甲方指定标准,甲方同意收货,根据乙方所送货物的品种,任意挑选,按质论价,甲方不同意收货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若出现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第三条产品价格
乙方必须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货物价格为衡阳市场最低价,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或按超额部分的叁倍对乙方进行处罚。
第四条贿赂行为约定
1、如发现乙方以任何形式贿赂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如回扣、招待、娱乐、馈赠、购物折扣,及其它一切,以物质上任何形式的受益行为,皆视为商业贿赂),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双方所有产品合作关系,并冻结所有应付帐款,要求乙方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如情节严重,则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对乙方依法处理。
2、乙方有责任对甲方工作人员个人任何形式的不当要求应予以拒绝,并主动向甲方检举。
第五条产品交付的规定
1、乙方须将甲方所需产品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2、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交货,不得无故拖延送货时间。如果未按甲方规定时间送货,且事前未作声明,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全额承担甲方实际经济损失。
3、对无故变更甲方规定货物品名,数量。不履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全额承担甲方实际经济损失。
第六条产品检验
甲方有权在产品的生产地对所需产品进行检验,同时有权对市场作价格调查,若产品质量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将产品退回乙方更换,亦可取消订单,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于通知之日起三天内领回该项退货产品,如乙方未能按约定时间退走,该货物甲方有权进行处理,因此而产生的费用与损失由乙方负担,且甲方有权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第七条货款支付:月结。
第八条购货数量及送货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第九条乙方在甲方工作场地内应严格遵循甲方的工作制度。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记证、卫生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检验合格证等。
2、因供应产品造成甲方税务方面损失的,乙方须负责赔偿。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经签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有效期为贰年,自20___年__月__日至20___年__月__日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日期:
商超供应商合同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
签订酒水饮料销售合同,就乙方销售甲方的各类酒水、饮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酒水的正式授权经销商。(详见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及酒厂公司的授权经销书)。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宣传资料和技术支持,并可随时向乙方提供酒水在销售过程中,所需的产品的所有证明文件及相关标准、质检报告等。
3、甲方提供经营产品的名称、规格、包装、价格等(详见报价单),保证供应的所有酒类的质量及标识,保证所供产品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要求标准。甲方拒绝提供假冒、伪劣、水货等产品,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4、甲方对乙方的销售过程、销售方式和销售量,享有知情权。甲方将随时听取乙方对实际销售情况的报告和意见。
5、甲方有义务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做好营销后服务工作。
6、乙方销售过程中,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协助乙方与生产厂家联络沟通共同解决。
第二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同意在经营范围内销售甲方经营的酒水饮料产品,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资质文件。
2、乙方遵守甲方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要求及相关标准。
3、乙方:如因乙方自身服务方面(非产品内在质量)的问题造成客户投诉,乙方自行解决。
4、乙方不得将由乙方的.责任造成超过保质期或质量不完整的产品提供给消费者,乙方不得仿制或销售仿制的甲方产品,以保证双方合法利益,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不得损害甲方的形象、信誉、标识等行为。乙方只在自己经营的区域内,销售甲方的产品,不得转售市场,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厂家在乙方经营区域内的推广活动,乙方应向下级代理商、零售商和最终用户发布甲方各种新产品信息,并在本地区内积极宣传推广。
第三条销售产品的意向
乙方在双方合作期间约定销售甲方提供如下产品:
红酒类:等洋酒系列品牌;
啤酒类:等系列产品;
饮料类:等。
第四条产品价格
北京地区按照厂家规定货价(详见报价单)。如产品调整价格,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连动调整价格,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此行为不构成违约。凡不执行统一价格,低于标准价格的产品,厂家和甲方不提供销售奖励和优惠政策。
第五条定货、送货与退货
1、甲方在正常业务情况下,每天分3个时间段向外发货,甲方接到乙方电话或传真定货通知后,保证24小时内将乙方所定货及时送到乙方店中。如未按时送达而影响乙方经营,乙方有权要求赔偿,以发货单上日期为准。
2、如临时增订或非约定范围内的产品,乙方应向甲方说明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3、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当面立即验收并签收,发现问题当即处理,否则应视为收货无误。保质期应在进货时验证,如要调换新产品应在保质期临界一个月前提出,否则不得退还,甲方将不承担责任。
4、乙方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封完好样品,做为凭证以利于同厂家交涉解决。
5、双方确认:乙方工作人员为乙方收到货物的签收人。如果乙方收货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
6、乙方退货时,须和甲方的业务员沟通。乙方向甲方所退的货,须保存有甲方完整的标识,并保存有完整的包装,否则,甲方不接受乙方的退货。
第六条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原则为现结,货款数额以发货单为准,即货款当面兑付。
2、结算方式为批结的,即第二次送货时结清第一次的货款,货款数额以发货单为准,结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日。
3、双方同意月结的,每月日为对帐日,每月日为兑款日,结款数额为对帐单的全部金额。乙方不能按时兑现货款,经甲方催告后仍未兑现的,甲方有权暂时停止供货,待货款结清后继续供货。
4、双方确认: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收取货款。
第七条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b.甲方提供假冒、伪劣的产品被顾客投诉,确认属实。
a.乙方不能按双方约定按时支付货款连续超过两个月的。
b.乙方经营的主要财产或经营业务转移、转让及资产或信用方面发生重大变化,丧失经营能力的。
c.甲方为乙方指定供货商,如乙方从其他渠道供货,则甲方有权收回对乙方的全部奖励和赞助费用。
3、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货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支付甲方10%的违约金(金额以对帐单/发货单为准)。
4、如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本合同将自动失效,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
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任何一方如因单方因素,要求停止履行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应视为违约,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争议与解决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可诉讼解决。本合同约定甲方所在地法院为诉讼管辖法院。
第九条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署日起正式生效。合同期满后双方继续合作,视为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认为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双方可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商超供应商合同4
供货商:___(以下简称甲公司)
订货商:(以下简称乙公司)
经双方协商,就乙公司向甲公司购买甲公司经营范围内乙公司需求指定产品_____,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产品名称、质量、单价、规格
(1)产品名称:pvc型材供挤胶条颗粒
(2)产品单价:甲公司因成本须上调价格须提前7天以电话通知乙公司并说明涨价原因。
(3)产品质量:我厂生产的胶条颗粒专业生产用于塑钢型材共挤,质量稳定可靠,硬度适中,具有粘结强
度高拉力大表面光亮水密性和气密性强,抗老化性能优良,与型材的粘接性强。始终秉承“确保质量,保证质量”的理念,继续为广大型材生产厂家提供优质的胶条颗粒。
(4)产品规格:袋装,每袋25±0、1公斤。
(5)甲公司依甲公司乙公司双方共同确认的产品质量规格及报价单,向乙公司提供质量符合标准的产品,具体的数量、金额、交货时间以乙公司订货单为准。
二、订货及供货
(1)乙公司提前前向甲公司提供次月总预估订货量,甲公司应根据乙公司总预估订货量生产备货。若甲公司如不能满足乙公司的预估订货量,应于收到乙公司预估订货量订单后7天内通知乙公司。
(2)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正式订单或电话订单后,应于当日在订单上签字回传并向乙公司电话确认,若乙公司超过3个工作日未收受甲公司书面异议,视同甲公司乙公司双方确认该订单成立。
三、交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1)交货方式及地点:山东。济宁塑钢制品有限公司
(2)运输方式:甲公司送货
(3)运输费用:由甲公司承担
四、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乙公司客户应当自收到货物时起当场完成验收。在验收中,乙公司如果发现产品质量,数量不符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当天向甲公司提出异议,并在“发货签收单”上签字注明实收数量、收货时间,以便双方核实解决,乙公司因客观原因不能当场完成验收的,验收后对产品如有异议可另行通知甲公司。
(2)如乙公司未按规定期限提出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公司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甲公司在接到乙公司异议后,应在十天内负责处理。
五、甲公司违约责任
甲公司在交售甲公司经营范围内乙公司需求指定产品中质量不符合规定的,确属甲公司责任时,乙公司有权拒收,甲公司应按乙公司要求,对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双方约定的产品予以退换货处理。
六、乙公司违约责任
(1)乙公司客户无正当理由,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由乙公司按总值的"10%赔偿甲公司。
(2)乙公司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向甲公司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每延期一日,按延期付款总值的1%支付违约金。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甲公司、乙公司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甲公司:乙公司: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_____年__月__日日期:_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