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联营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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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营股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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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营合同模板集合九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联营合同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联营合同 篇1
投资单位:xxxx厂(以下简称甲方)
投资单位:xx村xx(以下简称乙方)
上列双方在经济体制改革中,为了发挥各自的优势,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双方联合投资建厂,其规模以人数计暂定在xxx人以上。年产值为xxx万元以上,生产经营xxxx为主,厂名为xxxxxx厂,厂址在x -x x x x
该厂由x方负责筹建,在xx年x月x日前正式投产。由x方按法定程序报有关机关审批。该厂经济性质为独立核算的集体经济企业,隶属xxxx局。
二、xxxxxx厂的资本额为人民币xxx万元,其中流动资金xx万元。
(一)甲方以闲置的设备、原辅材料,现有技术图纸、科技成果等工业产权,折价xxx万元作为投资。
(二)乙方提供的xxxx平方米的地面及xxxx平方米的厂房归xxxxxx厂使用,折价xx万元作为投资。
(三)甲方另提供流动资金xx万元作为投资,乙方另提供流动资金xx万元作为投资,不足部分以联合企业的名义向银行贷款,协议由双方中的某一方进行担保。双方所投资的款物,应在xx年x月x日前办完法定手续后交齐(清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之一)。
三、人员的"来源及安排原则:
(一)企业人员总数为xxx人,其中甲方为xxx人,占总人数的X%,乙方为xxx人,占总人数的Y%,筹建期间甲方安排xxx人,乙方安排xxx人,嗣后按前述比例安排。
(二)双方安排到联合企业的人员,原隶属关系不变,与联合企业签订责任制劳动合同,工作期间受企业的领导和管理。
(三)联合企业的厂长、副厂长由双方各委派一人担任,行使对联合企业的统一领导,不受各自隶属关系的行政干预,独立处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以维护联合企业和双方的权益。厂长、副厂长的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由双方法定代表共同议定下届人选,或由双方另行派人担任。
(四)财会、技术、供销等重要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由双方推荐,经厂长、副厂长共同审查同意后任用。
以上(一)、(三)、(四)项所列人员,另行造册,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二。
四、盈亏负担:
(一)在联合经营期间,双方所投的资产归xxxxxx厂使用,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归联合企业安排,各方不得借口提取费用。
(二)双方所投资产,若中途一方需转让,应取得对方同意,对方有优先承授权。
(三)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盈亏,甲方按X%,乙方按Y%.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每年年终结算一次。
五、工资福利及财会(审计)原则:
(一)工资、奖金在不违反政策的原则下,参照甲方的办法处理。
(二)劳保福利荃金按国家规定,由联合企业提取后,分别付给双方安排使用。
(三)财会(审计)按国家对集体经济的政策,参照甲方的处理原则解决。
以上三点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厂长、副厂长拟订后,送双方法定代表认可执行。
六、联合企业在生产期间,若遇设备及技术力量不足,由甲方负责有偿提供。
甲方提供给联合企业的设备、技米资料、科技成果等,任何一方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七、联合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若原辅材料及产品销售发生困难,由甲方负责解决。甲方所提供的原辅材料不另加管理费。
八、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分别送xxx局、 xxx公司审查,经合同管理机关鉴证后生效。变更或终止亦同。
九、本合同有效期为x年。期满双方无异议可延期x年。期满不能继续联办,按法定顺序清理债权债务。
十、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一方违约,按对方投资额的 2%承担经济责任。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申请xxx经济合仲裁委员会仲裁。
签约人:
甲方:xxxx厂(公章)法定代表:xx x(签章)乙方:xx村xx(公章)
法定代表:xxx(签章)
签约日期:x年x月x日
审查人:
xxx公司(公章)
x年x月xx日
xxxx局(公章)
x年x月x日鉴证机关(公章)
x年x月x日
联营合同 篇2
订立合同单位: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所有制
(其余单位依次如上所列)
以上各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在不改变各单位所有制性质,财政物质资源渠道及隶属关系的前提下,经充分协商,决定联合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总公司。特订立本合同。
1.联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联营项目及各方分工:
在本合同书有效期间内,联营成员就下列项目的"协作和分工,达成一致意见。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联营常设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隶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_____(所有制)联营
核算方式:联营成员各自经营,独立核算。
5.总公司的组织机构
总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各联营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组成。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_____年,可以连选连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可以兼任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
董事会是总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其职责是组织实现联营成员之间在生产、销售、供货、技术服务、信息等方面签订的合同,协调联营成员之间的协作关系。
总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总公司设经理一名、副经理_____名,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年。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处理总公司日常事务,副经理协助之。经理、副经理下设办公室、服务部、供销部、生产部……等等。
6.联营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1)联营成员各是独立经济实体,各自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联营成员对总公司的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总公司对联营成员的债务亦不负连带责任。
(2)联营成员的业务往来(包括提供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委托加工、改制、经销产品、统一接受订货,科研协作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须分别订立经济合同,实行内部优惠价。其权利义务关系受经济合同法调整。
联营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使用甲方场地(柜台)事宜,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本合同所约定的经营方式为按甲方统一部署、统一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在甲方统一管理下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范围经营,由甲方提供场地、相关公共设施和能源的使用权,乙方提供商品及销售服务、经营人员、设备设施,甲方按乙方的销售额收取相关场地(柜台)使用费用,乙方自负盈亏的经营方式。
第一章:经营方式及经营项目
一、乙方经营场地位于购物中心 层 号商铺,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具体位置如附件平面图所示。
二、乙方经营范围仅限于经营 品牌, 商品。在乙方的经营范围内,如因乙方经营品种不齐影响销售业绩或专柜形象,经甲方要求乙方仍不补货的,甲方可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如需变更经营许可项目和内容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变更。
三、场地(柜台)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保证金人民币 元(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双方合同关系终止后,在乙方结清全部欠款的前提下,甲方应无息全额退还该保证金)。
五、乙方每月销售目标不低于:(单位:万元)
原:若乙方累计3个月达不到销售目标或累计三个月销售处于该品类的末三位,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面积或位置进行调整直至清退。
修改后: 若乙方累计3个月达不到销售目标或累计三个月销售处于该品类的末三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经营的品牌项目进行整改,如整改后两个内仍达不到销售目标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面积或位置进行调整直至清退。
第二章:结算方式及要求
一、甲方从乙方专柜每月实际销售额中收取 %作为场地(柜台)使用费。甲方向乙方提供统一的经营用品,如销售小票、价格牌、特价车、广告牌等,按乙方领用数量另行计算,费用由乙方承担。以上费用及乙方根据本合同其他条款应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等各种款项均可从乙方当月销售款中先行扣除或结款时以乙方现金或支票交纳。
二、甲方以支票的方式支付乙方销售货款,各付各税。如因税务引起的相关责任,由双方各自承担。结算时间:每月结算 次,每月 为结算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结算上一期的销售货款。
三、顾客使用信用卡消费产生的销售额,该手续费(按照当时银行标准收取)由乙方承担,甲方于每个结算期结算时在乙方销售额中扣除。
四、乙方经营场地内之自备设施需甲方维修时,其费用由乙方按甲方标准事先支付。
五、乙方须向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水电周转金,合同期满乙方如无违约,并已缴清一切应缴费用后十个工作日内将水电周转金无息退还给乙方。乙方场地(柜台)配备独立水、电表,乙方租赁期间内所使用水电,按表计量实际使用量收取费用,具体的收费标准按国家供水、供电标准执行,另乙方需分摊供电损耗费。乙方当月使用的水电费在下月第一期的销售货款中扣除。
六、乙方营业额不足以支付应付费用的时候,必须在下一期结算货款中扣除或向甲方补足。逾期每天须支付月综合服务费金额2%的违约金给甲方,如超过两个月不补足应缴费用,则视乙方违约,合同即时终止,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支付的所有保证金,并立即收回店铺的经营权,乙方不得表异议。
第三章: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 甲方为乙方提供商场的日常管理及正常经营的条件。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经营场地甲方均拥有合法的使用权,若因经营场地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任何纠纷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负责。
2. 甲方负责保持商业中心之公共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良好及与其有关的维修保养,并办理相应保险。
3. 甲方负责统一制作商场的宣传广告及美工工作,相关费用由双方协商。乙方单独的宣传推广方案需报甲方审批。
4. 甲方对乙方在商铺内合法守章的经营管理活动不得进行干涉。
5. 甲方拥有重新命名该商业中心和在任何时候改变、替换或取代原有名称的权利,而无须对乙方作出任何补偿,且并不因此构成本合同的终止或合同条件的改变。但甲方在行使该项权利时,应提前通知乙方。
6. 甲方负责提供 KW电源负荷给乙方使用,保证整个商场正常用水用电(如属上级主管部门因需而停水、停电应及时通知乙方)。
7. 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代收工商、税费等手续,所需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8. 甲方负责检查、督促乙方做好安全保卫、设备维护、检修和消防、环保工作。
10。 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的经营理念、形象、模式和流程制定全体经营者均应遵守的制度、规范和流程,乙方应予遵守。但如所公布执行的规章制度等与本合同内容相抵触的,则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11。下列事项非甲方及其雇员的过失或故意所致,甲方无须对乙方承担责任。
(1)该商铺任何部分被损坏或因水满溢流,或沟渠满溢,或甲方在该商铺内所设之固定装置与设备被损坏而造成乙方或其他人的人身、财产的伤害及损失。
(2)该商铺由于水、电和煤气供应上的故障、泄漏、爆炸及停止使用而造成的损害或损失。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 商品及资信管理
(1)价格管理:乙方在第一章第二条规定范围内合法经营并接受甲方质量监督和物价管理,价格调整或打折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备案,经甲方营运负责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乙方经营的同一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同一地区同一商品及专柜商品的零售价格,否则乙方应按差额的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须按本合同约定之经营范围确保专柜货源充足,商品新颖,优先供应紧俏商品和新商品。
(2)新品管理:乙方增加新品种应按甲方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在经营中,甲方如因商场的实际情况,对乙方提出商品更换的意见,乙方须配合并作出相应调整。专柜之间经营品种出现冲突或发生纠纷时,争议各方应接受甲方的协调或甲方主持的调解。
(3)质量管理:乙方商品的质量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属商品本身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乙方承诺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若有违反,经国家技术监督、工商等政府部门查实,乙方除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外,甲方有权按该假冒伪劣商品零售总值的二倍至五倍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并可以解除本合同及追究由此对甲方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如因乙方出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引起消费者或任何其他第三方的投诉、索赔、诉讼等事宜,乙方有责任解决争议,以维护甲乙双方的商誉,乙方除承担因上述事宜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为此所遭受到的全部损失外,还应按引起争议商品价格的二倍至五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品牌管理:乙方不得经营本合同规定品牌以外的其他商品,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当违约责任处理,甲方有权对乙方商铺进行清退,并有权没收乙方所交纳的所有保证金,乙方不得表异议。
(5)乙方应保证所有在甲方销售的商品不会侵犯任何商标、专利、外观设计等知识产权,并自行承担因上述侵权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及费用,并向甲方支付侵权行为所涉商品价值二倍至五倍的违约金。
(6)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企业和商品的以下证照、单据和证明文件,若因乙方提供的证明文件无效、失效或假冒,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国内企业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国外企业需提供中国政府的有效开业登记证明;
2、企业税务登记证;
3、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4、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申请认定表或年检证明;
乙方应提供的商品资信文件有:
1、商品的注册商标证及质量检验证、执行标准;
2、代理商需持有的有效代理资格证明或授权代理的协议;
3、进口产品需具备海关税单,商检证,卫检证明等完整的进口手续文件;
4、如乙方以自身名义经销,应以本合同项下联营场地为营业地注册分支机构,领取营业执照。
(7)乙方应为存放在甲方场地内的商品自费办理保险。
2. 营业管理
(1)乙方需每月向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缴交综合服务费,综合服务费包括物业管理服务费、导购人员管理服务费、中央空调费、公共水电费。收费标准为人民币 20元/平方米,即乙方每月应缴的综合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 。
(2)乙方缴交综合服务费的方式为:在当月结算的第一期销售货款中扣除,如乙方销售货款不足以支付应付费用的时候,必须在下一期结算货款中扣除或向甲方补足。逾期每天须支付月综合服务费金额2%的违约金给甲方,如超过两个月不补足应缴费用,则视乙方违约,合同即时终止,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支付的所有保证金,并立即收回店铺的经营权,乙方不得表异议。如综合服务费日后因物价的原因调整,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将有权视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调整。
(3)乙方委派专柜导购人员 名,所派人员名单须报甲方备案,经甲方培训后方可上岗。乙方保证所派导购人员严格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乙方保证按《劳动法》等法律规定依法履行用工手续,按时支付导购人员工资和法定的福利待遇;因专柜导购人员引起的劳动纠纷,后果由乙方负责。乙方与所派人员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提交一份原件供甲方备查。甲方有权协助政府劳动部门从乙方的结算款中扣减乙方拖欠所属导购人员的劳动报酬等费用,不另行书面催告,乙方对此需予以承认。专柜导购人员营业时须穿甲方统一员工制服,配戴甲方统一工牌,并办理甲方工牌方得进出甲方商场,非专柜营业员不得参与现场销售活动;乙方所派人员离职时需先交还工牌。
(4)除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外,乙方必须每天(包括节假日)上午9:00时至晚上22:00时在商铺内经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不合格或严重违规的导购人员,因乙方导购人员给甲方或消费者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负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任何人员如有损坏甲方财物、装潢、设备等行为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导购人员在没有得到甲方批准而在商场营业时间内擅自空岗,无法营业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次。
(5)乙方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招募本商场内其他经营者派驻的导购人员,影响各方关系。乙方如有违反,按每人每次人民币1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甲方按乙方派驻人数一次性收取如下费用:
员工工作证工本费人民币5元/人,工作证押金人民币20元/人(可退),上述费用由乙方入场前一次性缴纳,押金凭收据按商场规定办理相关退场手续后退还。如有遗失,须提交书面说明并缴纳补办费,每个100元。如乙方的离职人员离职时不交回员工证,押金不能退还,乙方不得有异议。
(7)除甲乙双方议定外,乙方不得于甲方规定的营业时间内停止营业或进行装修调整,若甲方因整体或局部装修改造要求乙方暂停营业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排。
(8)乙方商品在甲方商场开展促销活动时,须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有关促销方式、促销广告、宣传品的使用须遵守甲方有关规定,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乙方同类商品在同一地区其他商场或专卖店促销时,须在甲方场地同时进行。甲方组织的整体促销活动,乙方要配合参加并承担相应费用,具体承担的折扣率双方另行协商。
(9)乙方应接受甲方发行之顾客贵宾卡,并承担折让部分。
(10)乙方销售款一律由甲方收银台统一收银,严禁乙方人员截留销售收入或将业务转移至商场外进行。若有违反,乙方应按其所收金额的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此款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如有不足,乙方应予以补足。以上情况如甲方发现乙方违反两次以上,则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无须负违约责任。
(1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且必须亮证经营。乙方经营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及所引发之纠纷概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乙方不得以甲方的财物对外担保。乙方的商品销售活动必须实行现货交易,不准开展预收款式的预售或代购、代销业务。乙方销售商品或提供的服务由乙方以乙方的名义向消费者开具发票(具体操作为:乙方销售商品或提供的服务时将写有收款金额的小票给消费者到甲方统一设置的收银台交款,甲方将已收款的凭证交给消费者到乙方换取发票,乙方必须将甲方的已收款凭证交回给甲方以核算乙方的销售款)。
(12)商场中央空调的正常供应时间依甲方商场物业管理公司规定,加时空调费、服务费另计。
(13)乙方不得将经营场地以转租、转包或转让等形式擅自转给他人使用。
(14)乙方只能在经营场地内经营,若擅自扩大营业面积,应按超出面积每月人民币5000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装修及相关管理
(1)甲方初定将于 年 月 日通知乙方进场(交铺),最终准确的通知乙方进场(交铺)时间,以甲方发出的《进场通知书》内所示时间为准,《进场通知书》以挂号信的形式送达。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进场通知书》后3天内应到甲方处办理进场手续,领取有关的装修资料。逾期未办,甲方将按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收取人民币500元作违约金。
(2)甲方给予乙方 天的免综合管理费装修期供乙方进行对该商铺的自费装修,装修期限则按照甲方所发出的《进场通知书》为准,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收取人民币500元作违约金。
(3)乙方必须于甲方所发出的《进场通知书》所规定的装修期限内完成该商铺的装修,在装修期满的次日视为乙方的开业日,乙方必须在开业日前开业经营。逾期未能开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商铺,没收乙方的合同保证金及一切所交费用。如因甲方工程及场地验收等原因导致乙方未能如期办理开业所需的证件,而影响乙方开业,则按顺延开业日期处理。
(4)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延迟交铺,则租期按实际交付的.时间顺延。
(5)为协调商场整体布局,乙方任何涉及专柜装修及增加陈列道具的行为都须经甲方审核签字确认后,方得进行装修及摆设。专柜内发布的广告牌、水牌、座牌等规格、摆放位置应遵守甲方陈列规范或经甲方审核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
(6)经甲方同意由乙方自行装修柜位时,乙方除自行承担费用外,并应遵守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的规定安装电器、消防等专项设备。柜位及专项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消防安全规范。如乙方有违反行为,乙方同意承担有关经济及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对乙方电器、消防专项设备等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不合格,甲方书面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后,到期乙方仍不能达到整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不视为甲方违约。
(7)合同履行期间,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任何专柜装修和相关陈列道具不得拆除、移动。因乙方违约或乙方自行撤柜,专柜有关的装修和相关陈列道具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对装修及道具提出补偿或赔偿。
(8)甲方提供基础照明,如乙方需增加专柜的照明和另设用电设备时,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加装部分所耗电费及电费分摊由乙方支付。
(9)如乙方违反甲方装修及相关管理的规定,甲方可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如乙方收到该通知之日起7日内仍不做出整改,则每延迟一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元,甲方可直接从乙方销售额中扣收该违约金,乙方对此不得表异议。
三、保守商业秘密义务
1.所有甲方提供之文件、资料、经营信息及图象均属于甲方之财产,本合同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双方的交易条件及相关的业务文件及资料,或在与第三者的业务中使用。
2.本合同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乙方须履行归还所有属于甲方的物件和由乙方占有或处于乙方控制之中载有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的义务,乙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实施任何处罚及索赔行动。
3.如乙方违反以上条款,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此行为对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
第四章:合同的解除及延续
一、如乙方有下列其中任何一项情形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已支付的合同保证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无须向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等的任何责任。该合同解除不影响甲方向乙方请求损害赔偿。
1.擅自将承包场地作抵押、担保、转租、转包、转让或与第三人合作经营的;
2.拖欠应缴款项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的;
3.擅自更换或改变甲方认可之专柜设施或装修或经营范围;
4.擅自停止营业八小时以上(含八小时);
5.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经甲方两次书面通知而不改正的;
6.经营过程中有严重损害甲方利益或严重违反本合同的其他行为;
7.被国家有关部门查封或清盘;
8.被申请执行时或被申请先予执行时或被申请财产保全或人民法院对其作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裁定时。
★甲方因上述原因单方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七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必须三日内撤出经营场地,逾期其场内物品视为乙方弃权处理。
二、如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方并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5000元违约金。
1.依法申请破产时;
2.解散清盘时;
3.被吊销营业执照时;
★乙方因上述原因单方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七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应配合及时办理相关撤柜手续。
三、甲乙双方除以本章第一、二点的原因解除本合同外:乙方如需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同意。甲方如需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提前撤柜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约撤场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3000元作为乙方所售商品质量保证金,若没有明确约定质量保证金,甲方有权视乙方经营情况将乙方部分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扣下。在乙方撤场次日起三个月后,若无乙方所售商品引起质量投诉发生修理或赔偿费用,则无息将质量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五、乙方退出经营场地时,应及时将场地内属其所有的货物、柜台及设施全部按甲方指定通道撤出,但不得破坏场地原有固定资产设施及影响甲方正常营业。撤场时,不能拆除附在天花、地面、墙身、柱等建筑物的装修和柜台。如须拆除或恢复原状,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因乙方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甲方有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要求其赔偿的权利。
六、合同有效期内,遇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征用商场土地、建筑物致使商场不能继续经营的,本合同自行终止,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应于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七日内撤走属其所有的全部物品,逾期视为其放弃处理。
七、从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确认解除之日起,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撤柜时间或将商品存放于甲方仓库,否则甲方对货柜等占用营业场地的将按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币500元向乙方收取场地占用费。占用仓库的,按每日每平方米100元收取压仓费。
八、合同到期前五日内乙方不续约的;或乙方不及时办理撤柜手续的;或因商品滞销需要撤柜但乙方不及时撤柜的;或乙方已撤柜但对欠款不交纳的,甲方除依照本章第七条收取占场或占仓库费用外,如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逾期达20天仍未撤走的,甲方有权削价处理该商品,以弥补甲方损失,如商品变卖款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通过其它途径向乙方追偿。
九、在经营中,乙方所发生之债权、债务及纠纷、诉讼等概由乙方负责,一切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将经营的设施和商品向任何单位和个人作抵押、担保、转让、转租、转借,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即时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商场的各项有关专柜管理制度,如有违反,甲方有权作出相应处罚。
十、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乙方有意续签合同,须于合同终止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如同意续约,不论是维持本合同条件还是变更合同,均需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重新签订书面合同。
第五章:其他
一、甲乙双方之间联系的通知或者信件必须是书面的,按本合同正文第一页所示地址通过当场、邮递的传递方式发送,任何一方更改通迅地址、通信方式的要提前七日通知对方,否则以本条约定的地址视为双方唯一的联系方式。甲方致乙方的通知或信件,除按以上方式送达外,可直接传递至乙方在甲方商场所设之专柜,由乙方专柜人员签收后,均视为有效送达。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三、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六、甲方制定的有关商场管理规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约束力。
甲方:
签约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签约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联营合同 篇4
类 别:A
合同编号:
客户编号: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联合经营甲方场地(地址 )专柜事宜,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经营地点及范围:
1、甲、乙双方联营场地在甲方 层,编号 ,建筑面积 ㎡(具体位置详见所附图纸所示)。经营甲方认可的乙方 系列(品牌)商品,经营范围包括 。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或扩大经营范围。乙方如需改变或扩大经营范围必须用书面的形式向甲方申请并获得准许后方可改变或扩大经营范围,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合同确定的位置和面积,乙方在经营中不得擅自改变或任意增加,否则,甲方有权按超出部分5000元/㎡对乙方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直至清场。
二、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期满前,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自行撤离的,应给付甲方 贰 个月的营业额作为补偿,其金额以撤离前乙方营业额中最高月份的一个营业额为计算标准。
3、联营期满前,乙方欲继续合作,必须在联营期满前二个月内,同甲方重新签订联营合同。否则,本合同自联营期满之日起自动失效。
三、联营方式及付款方式: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时,若无其它抵扣事宜,甲方无息全额返还给乙方。
2、
3、乙方月保底销售额为(大写) 元(¥ 元);
4、如果乙方月销售额小于或等于保底销售额时,乙方按月保底额的 %上缴甲方。
5、如果月销售额超过保底销售额,则超过部分按 %上缴甲方或按实际销售额的 %上缴甲方。
6、甲方代乙方收取营业款,包括增值税在内的一切税收由乙方自行负担。包括商品保险在内的所有保险责任、费用也由乙方承担。乙方自用的水、电费由甲方代收代缴,费用最终由乙方自行承担。收费标准按供水、供电部门的标准执行。
7、管理费(包括公用水电费、空调、卫生、保安、清洁费)按人民币 元/㎡/月计,共计人民币 元/月。该费用甲方有权根据管理扬名百货公司的运作成本变化而做出合理调整。调整时,甲方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确认所交纳的上述费用是建立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原则上。以上费用从乙方当月代收营业款中扣除。
8、如果乙方连续三个月或全年累计六个月达不到保底额,则乙方作自动解约处理。
9、乙方销售款一律由甲方统一收银,若乙方销售人员自行收银,甲方有权按其所收金额10-100倍对乙方处罚,此款项从营业结算款中扣除。
10、销售款每半月结算一次,上半月截止日为当月15日,当月15日-20日为结帐日,下半月截止日为次月 1日-5日为结帐日(遇节假日顺延),如遇对帐发生错误,经双方确认后,在下月结帐时予以更正。甲方在结算乙方销售款时,扣除乙方当月应缴费用,若乙方销售款不足以抵扣当月费用,乙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以现金形式补交,若超过期限未交费时,甲方将每天额外收取所欠金额的3%作为滞纳金,在乙方收到甲方通知的十日内仍未交清所欠费用,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收回场地或专柜,甲方对其专柜的物品及商品享有留置权利,并以乙方专柜内的商品抵还欠款,乙方不得有异议。
11、如属甲方装修,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装修费用,如属乙方装修,其装修方案(立面效果图、平面布置图等资料)需经甲方相关部门批准后按照甲方装修管理规定进行。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在合同期内,如乙方单方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甲方,且装修物品及其它费用不予退还,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2、甲方商场实行统一收银、统一价格管理、统一销售凭证、统一工服、统一上下班、统一服务形象、统一市场推广。乙方在经营过程中销售人员及经营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服从甲方商场制定的有关管理制度,如遇乙方违规或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四、商品管理:
1、商品零售价格由乙方确定。但所定售价不得高于在 市其他任何同类商场的零售价格,否则甲方有权按差额的10-100倍对乙方处罚。价格调整或打折应提前五天书面通知甲方主管部门,经甲方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执行。乙方必须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不得私下议价,私下打折和场外交易,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收回场地。
2、甲方实行各种促销活动,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参加并承担相应的促销费用。乙方经营中有关促销方式或广告、宣传品的张贴及使用应按照甲方商场的有关规定进行。否则,甲方有权进行处罚。
3、乙方须提供有关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质量、卫生、安全使用等国家认可的证明文件。商品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以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入甲方场地(柜台)的商品须完好无损,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修),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规定执行。如果属商品本身质量问题或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其他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对乙方进入场地假冒伪劣商品,甲方有权予以没收,将该商品交予政府职能部门处理,其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如因此对顾客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如遇顾客投诉,必须接受甲方裁决处理。
五、人员管理:
1、乙方自派营业员 人,须经甲方认可并在甲方有关部门办理入场手续,经甲方培训后方可上岗,必须遵守执行甲方商场制定的有关管理制度,且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如遇乙方违规或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按有关规定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2、乙方自派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各种保险及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所得税在内的相关税收问题均由乙方负责。乙方自派人员与乙方发生的劳动纠纷,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3、当乙方自派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该员工立即辞退。所有的涉案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而与甲方无关。
4、统一着装,服装由甲方统一制作,但费用由乙方支付。
5、如乙方自派人员工资委托甲方代为发放,计每人每月人民币(大写) 元 (¥ 元),每月从乙方营业款中扣除,当乙方违法、违规而被罚款时,甲方可以从代为发放的乙方自派人员工资中扣除违规罚款,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拒绝该员工继续在商场内工作。
六、经营管理:
1、乙方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及政府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照后,方可营业,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缴纳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在内的一切国家税收。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营业时间,不得无故停业。在没有得到甲方书面同意而自行停业半天以内(含半天),甲方有权处于1000元以上处罚,超过半天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经营的场地,所收一切费用不予退还。
3、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专柜结构用途,不得占用公共场地。乙方负责经营场地范围内的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工作。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营业场所安装任何设备、仪器和进行装修及改造。
5、甲方根据商场及专柜的实际经营情况,有权对商场布局及专柜的位置、面积进行调整,甲方应提前十天通知乙方,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并做相应的`调整。
6、要经营中,甲方有权根据商场及专柜的实际销售情况,对乙方经营商品的品种价格、陈列、促销等提出意见,乙方须配合并立即做相应的调整。对于超出本合同经营品牌和类别范围的商品,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没收处理。
7、乙方有义务有偿使用甲方统一制作的物价卡、制服、购物袋、物价纸等,甲方根据物价成本规定收取相应的费用。顾客使用信用卡、银行卡消费所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七、其他:
1、乙方在经营期内必须守法经营,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给予批评、教育、处罚。严重者停业整顿,直至终止合同且无条件收回乙方经营场地。在合同期间,乙方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纠纷、诉讼等,一切与甲方无关。
2、乙方不得将经营的设施、场地和商品向任何单位、个人作抵押、担保、转让、转租。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收回场地,任何费用不予退回。
3、合同期内,由于不可抗力、不可预测和避免的意外事故影响(地震、水灾、火灾等),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将互不追究责任,损失各自承担。
4、甲方负责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公共照明、公共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由于紧急情况,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而造成公共设备损坏,甲方在无须通知乙方的情况下,便可进行抢修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履约期满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合同提前解除时,属于乙方可移动物品,由乙方自行处理,固定装修不得拆除,应无偿移交甲方,否则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6、补充协议:
(1)
(2)
7、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双方互相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 人 代 表: 法 人 代 表:
委 托代理人: 委 托 代理人:
电 话 / 传真: 电 话 / 传 真: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签 订 日期: 年 月 日 签 订 日期: 年 月 日
联营合同 篇5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 所有制:________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 所有制:________
(如有两个以上联营单位依次称丙方、丁方……)
联营各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协商,决定联合出资建立________公司,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联营宗旨、项目和范围
联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
联营生产(经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
生产(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联营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核算方式:独立核算。
第三条 联合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
公司(或厂,下同)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
甲方投资额________元,占投资总额________%。
甲方以下列作为投资:
现金:________元;
厂房:____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____%;
机械设备:____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____%;
专用工具:____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____%;
原材料:________元;
土地征用补偿费:________元;
专利权:________元;
商标权:________元;
技术成果:________元。(应注明技术检验标准,可否再行转让)
乙方投资额:(略……)
投资缴付日期:
(投资中包括固定资产、物资和专利权、商标权等的,须按期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以土地使用权参加联营的,须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证书。按期将该项土地征用补偿费用为出资份额转入公司名下。)
第四条 联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________________。(略)
乙方:________________。(略)
第五条 纳税、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公司所得,在依法纳税和提取储备基金、生产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其余为红利,按股分配: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所在地不同的联营成员,按商定的比例分配利润后,向自己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纳所得税。)
公司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联营成员对公司债务在出资范围内,按出资和分红比例承担亏损。
第六条 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董事会决定公司的以下重大事宜;
1。决定生产项目、经营方针、长远发展规划;
2。审查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3。决定公司级干部的任免、奖惩、职工待遇和临时人员的聘用、解雇;
4。审定技术改造措施,决定处理重大事故的方案;
5。听取经理的工作汇报;
6。决定联营合同的变更或中止;
7。决定经理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的问题;
8。确定董事的报酬,有权吸收和撤换董事。
董事会由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名,乙方委派____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董事会成员任期________年,董事会成员如有临时变动,可由该董事的"原单位另派适当人选接替,但应经董事会认可。
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其他职务。
公司设经理一名、副经理________ 名,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__年。
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 劳动管理、职工的人数、工资、培训及福利____________________(略)。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依期如数支付投资额时,每逾期____(时间),违约方应向公司缴付出资额的________%,作为违约金。
2。由于联营成员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按出资额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中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3。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4。履行协议中如发生纠纷,由各方派代表协商解决。
第九条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第十条 本协议生效之日,即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开设银行帐户和其他筹建事宜。
第十一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一份,协议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各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银 行 帐 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银 行 帐 户: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营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联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____________平方米场地作为与乙方联营使用展位,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品牌。
第二条 联营期限
联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联营基本费用的交纳方式
展位使用费、管理费按实际租用面积计算,以每平方米每月____元,共计合同期总金额为:____元(人民币)。
付款方式:
1.签订本合同后,乙方须向甲方交付________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甲乙双方终止合同期满一年后,依《山东省家具三包规定》乙方所售产品若无客户投诉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予以退还。
2.甲方负责公共区域照明电费用。乙方自用电按分电表计量数交纳实际使用费用。
3.乙方须在当月____日前到甲方财务部门交纳下月场地使用费、商场管理费、上月电费等。每推迟一天,甲方按本合同期内未缴费用的0.5%向乙方收取违约金。特殊情况下,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如乙方次月____日前仍未缴纳所欠费用,甲方有权处理乙方货物,收回欠款和违约金。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规范、安全、便利的"经营场所。
2.甲方有权根据双方签定的《联营管理制度》,对乙方的经营、安全、卫生、计划生育以及文明经商、售后服务状况进行全面指导,乙方应服从管理。出现问题,甲方有权采取停业、罚款等有效措施直至终止合同。(乙方自接到甲方通知有关顾客投诉后,需在当天内答复解决方案,否则甲方有权按顾客投诉实际情况根据《山东省家具三包规定》、扣除乙方质量保证金先行赔偿顾客;合同期内甲方接到两起及以上顾客对乙方的投诉,甲方有权不再续签合同)
3.甲方对乙方导购人员有监督管理权,对违犯规章制度或被客户投诉者,甲方有权予以处罚,对行为后果严重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调换或辞退。
4.甲方协助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所需各种资料。
5.甲方负责为乙方售出的货品进行电话跟踪服务,并向乙方反馈信息。
(二)乙方
1.乙方在联营期间,有责任、有义务自觉遵守双方签订的《联营管理制度》中的全部内容。
2.乙方不得制造并销售伪劣产品,三无产品及从事任何违法活动,需严格按照家居广场的统一规划进行布展,体现展品特色和展品文化。
3.为完善经营,提高商品竞争力,商场提倡厂家进行装修,装修设计方案不能影响消防等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并须报甲方备案,照明电路及负荷应符合甲方设计要求,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4.乙方自有财产(装修除外)由甲方统一进行保险。
5.在联营期间,乙方因自身原因单方面终止合同,应提前两个月写出书面申请通知甲方,在此期间,甲方有权收回.转让此场地。甲方按合同期内剩余费用的1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且乙方需退还甲方在营业期间所给予的各种优惠费用。乙方未在终止合同日前撤出场地,甲方有权清场并无需承担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联营合同 篇7
订立合同单位:
名称:______。
地址: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所有制)。
(其余单位依次如上所列)
以上各单位,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在不改变各自所有制性质、财政物资渠道及隶属关系的前提下,相互协作生产(或开发)______产品,经充分协商,决定联合组成______联合总公司(或集团,系非法人的合伙组织),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联营宗旨
______。
第二条 联营项目及各方分工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联营成员就下列项目的协作和分工,达成下列一致意见: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经营范围与方式
______。
第四条 联营常设机构______联合总公司的地址:______;隶属:______;经济性质:______(所有制)联营;核算方式联营成员各自经营,独立核算。
第五条 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总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各联营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组成,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____年,可以连选连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可以兼任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
董事会是总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其职责是组织实现联营成员之间在生产、销售、供货、技术服务、信息等方面签订的.合同,协调联营成员之间的协作关系。
总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总公司设经理一名、副经理____名,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年。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处理总公司日常事务,副经理协助之。经理、副经理下设办公室、服务部、供销部、生产部……等等。
第六条 联营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1.联营成员各是独立经济实体,各自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联营成员对总公司的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总公司对联营成员的债务亦不负连带责任。
2.联营成员间的业务往来(包括提供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委托加工、改制、经销产品,统一接受订货,科研协作,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须分别订立经济合同,实行内部优惠价。其权利义务关系受经济合同法调整。
3.联营成员所需的同质同价产品,能在本总公司内加工的,不得到总公司外加工。
4.联营成员有权优先获得本公司内部的科研成果和经济信息。
5.联营成员的财产所有权、正常经济活动和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总公司及任何联营成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和处分。
6.联营成员有退出总公司的自主权。但退出前签订的各项经济合同和协议仍应继续履行,直至合同或协议履行完毕或经订约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
7.凡与总公司业务有关的生产、科研、供应、销售等企业、事业单位,承认总公司的协议、章程,自愿加入总公司,可以提出申请,经总公司董事会批准即成为联营成员。
8.联营成员退出或新的成员加入本联营,不影响总公司的存在。
9.联营成员有独立进行其它经济活动的自主权。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对总公司依照合同分配的、或依照合同规定所应承担的协作任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确属无法承担的,应在不可抗拒的事由发生后__(时间)内,及时通知总公司。由于其它原因不愿继续承担协作任务的,应在__(时间)内报告总公司。
2.联营成员由于不可抗拒的事由确实无法承担协作任务,而给他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不负赔偿责任;由于其它原因不愿继续承担协作任务,而给他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经各联营成员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联营成员共同协商修改。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日,即总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联营成员各执一份,总公司存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各一份。
联营成员单位: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盖章)
银行帐户:____
地址:______
(其余同上。略……)
__年__月__日
公证或鉴证机关:____(公章)
__年__月__日
联营合同 篇8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___(所有制)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___ (所有制)
(如有两个以上联营单位,依次称丙方、丁方……)
以上各单位,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在不改变各自所有制性质、财政物资渠道及隶属关系的前提下,相互协作生产(或开发)____产品,经充分协商,决定联合组成____________联合总公司(或集团,系非法人的合伙组织),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联营宗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联营项目及各方分工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联营成员就下列项目的协作和分工,达成下列一致的意见: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经营范围与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联营常设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联合总公司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隶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
________________(所有制)联营,核算方式联营成员各自经营,独立核算。
第五条 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总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各联营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组成,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________年,可以连选连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可以兼任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
董事会是总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其职责是组织实现联营成员之间在生产、销售、供货、技术服务、信息等方面签订的合同,协调联营成员之间的协作关系。
总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总公司设经理一名、副经理____名,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年。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处理总公司日常事务,副经理协助。经理、副经理下设办公室、服务部、供销部、生产部……等等。
第六条 联营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1。联营成员各是独立经济实体,各自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联营成员对总公司的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总公司对联营成员的债务亦不负连带责任。
2。联营成员间的业务往来(包括提供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委托加工、改制、经销产品,统一接受订货,科研协作,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须分别订立合同,实行内部优惠价。其权利义务关系受经济合同法调整。
3。联营成员所需的同质同价产品,能在本总公司内加工的`,不得到总公司外加工。
4。联营成员有权优先获得本公司内部的科研成果和经济信息。
5。联营成员的财产所有权、正常经营活动和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总公司及任何联营成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和处分。
6。联营成员有退出总公司的自主权。但退出签订的各项合同和协议仍应继续履行,直至合同或协议履行完毕或经订约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
7。凡与总公司业务有关的生产、科研、供应、销售等企业、事业单位,承认总公司的协议、章程,自愿加入总公司,可以提出申请,经总公司董事会批准即成为联营成员。
8。联营成员退出或新的成员加入本联营,不影响总公司的存在。
9。联营成员有独立进行其他经济活动的自主权。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对总公司依照合同分配的、或依照合同规定所应承担的协作任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确属无法承担的,应在不可抗拒的事由发生后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内,及时通知总公司。由于其他原因不愿继续承担协作任务的,应在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内报告总公司。
2。联营成员由于不可抗拒的事由确实无法承担协作任务,而给他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不负赔偿责任;由于其他原因不愿继续承担协作任务,而给他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经各联营成员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联营成员共同协商修改。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日,即总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联营成员各一份,总公司存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各一份。
联营成员单位:____________公章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银 行 帐 户: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其余同上。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证或鉴证机关:________ (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营合同 篇9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所有制。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所有制。
以上各单位,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在不改变各自所有制性质、财政物资渠道及隶属关系的前提下,相互协作生产(或开发)_________产品,经充分协商,决定联合组成_________联合总公司(或集团,系非法人的合伙组织),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联营宗旨:_________。
第二条 联营项目及各方分工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联营成员就下列项目的协作与分工,达成下列一致意见:_________。
第三条 经营范围与方式:_________。
第四条 联营常设机构
_________联合总公司的地址:_________;隶属:_________;经济性质:_________(所有制)联营;核算方式联营成员各自经营,独立核算。
第五条 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总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各联营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组成,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_________年,可以连选连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可以兼任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
董事会是总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其职责是组织实现联营成员之间在生产、销售、供货、技术服务、信息等方面签订的合同,协调联营成员之间的协作关系。
总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总公司设经理一名、副经理_________名,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___年。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处理总公司日常事务,副经理协助之。经理、副经理下设办公室、服务部、供销部、生产部_________等等。
第六条 联营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1.联营成员各是独立经济实体,各自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联营成员对总公司的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总公司对联营成员的债务亦不负连带责任。
2.联营成员间的"业务往来(包括提供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委托加工、改制、经销产品,统一接受订货,科研协作,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须分别订立经济合同,实行内部优惠价。其权利义务关系受合同法调整。
3.联营成员所需的同质同价产品,能在本总公司内加工的,不得到总公司外加工。
4.联营成员有权优先获得本公司内部的科研成果与经济信息。
5.联营成员的财产所有权、正常经济活动与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总公司及任何联营成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与处分。
6.联营成员有退出总公司的自主权。但退出前签订的各项经济合同与协议仍应继续履行,直至合同或协议履行完毕或经订约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
7.凡与总公司业务有关的生产、科研、供应、销售等企业、事业单位,承认总公司的协议、章程,自愿加入总公司,可以提出申请,经总公司董事会批准即成为联营成员。
8.联营成员退出或新的成员加入本联营,不影响总公司的存在。
9.联营成员有独立进行其它经济活动的自主权。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对总公司依照合同分配的、或依照合同规定所应承担的协作任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确属无法承担的,应在不可抗拒的事由发生后_________(时间)内,及时通知总公司。由于其它原因不愿继续承担协作任务的,应在_________(时间)内报告总公司。
2.联营成员由于不可抗拒的事由确实无法承担协作任务,而给他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不负赔偿责任;由于其它原因不愿继续承担协作任务,而给他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经各联营成员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联营成员共同协商修改。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日,即总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联营成员各执一份,总公司存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一份。
联营成员单位(盖章):_________ 联营成员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证或鉴证机关(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