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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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付款合同范文10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分期付款合同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分期付款合同 篇1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上列甲乙双方就电脑的买卖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第二条买卖价款与付款条件规定如下:
1.乙方旧主机回收抵扣叁佰元,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剩余款项:_________。
2.付款方式:
(1)于本合同成立时,即付预付款_________元。
(2)余款_________元,加收_________%的利息,即共计_________元,在交货验机完成后,分十二期平均摊付,即从第二个月开始每月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乙方可以提前还款,利息计息随还款月份的提前而减少。
(3)分期付款的支付日期,卖方银行卡号: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乙方每月30号前定时转入。
第三条交货的时间与方法规定如下:
1.交货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试机完成后,甲方将电脑交付乙方使用,在保修期内硬件问题由甲方负责保修、更换。
第四条电脑的配置按双方商定的配置表,不得有差异,否则乙方不提货。
第五条电脑交货之后,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致电脑毁损、遗失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担,并且要继续完成余款支付,只到全部支付完成。
第六条甲方需保证电脑的性能完全与说明书(如附表:具体电脑配置清单)相符,且交货后保修期内自然发生的故障,甲方亦需负责修理。
第七条乙方若无能力按时付款,需要提前知之甲方,乙方若三个月以上不分期付款,甲方有权提回电脑。
第八条若因乙方原因,意外变故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一年内可回收该电脑,但只能按原价的50%折扣,并且乙方需要支付剩余款项10%的违约金。
第九条双方若有违反上述约定,需向被违约方支付剩余款项10%的违约金。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共三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经双方签字盖章(按手印)后即产生相应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双方必须保证身份及相关证照的真实性。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的可通过当地法院申诉。
甲方:(签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期付款合同 篇2
学费分期付款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
乙方监护人:身份证号: 甲方为帮助乙方更好地学习舞蹈,减轻乙方监护人的经济负担,今甲方与乙方监护人就乙方在甲方学习舞蹈的学习费用分期付款一事,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学费费用和学习时长
甲方同意乙方监护人一次性支付:28800(大写:币贰万捌仟捌佰圆整)当作乙方学习舞蹈的费用。
第二条 乙方监护人支付学费方式
乙方监护人为乙方预付_________元予甲方,余款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的同时,
A同意乙方在甲方的舞蹈培训中心学习舞蹈,不限舞种,不限课时。
B甲方优先为乙方提供演出平台,并免费提供三套高档演出服使用。
D乙方监护人未按合同约定将相应款项支付给甲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已交款项不予退还乙方监护人,并有权追偿学费余款的.利息作为甲方的赔偿。
第四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A乙方可以根据甲方舞蹈培训中心的课时安排和自己的实际情况,不限舞蹈,不限课时地学习舞蹈。
B乙方监护人必须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甲方相应款项,中途不得反悔、退出、终止支付相应款项。
第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履行本协议书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争议,各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五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年月
乙方监护人:年 月 日 日
分期付款合同 篇3
一、基本信息
出借人:
借款人: 身份证号:家庭地址: 工作单位: 购房面积: 总房款: 联系方式:1、2、 还款开户行:还款账号: (借款人须保证个人信息部分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二、协议内容
借款人小区购得商品房一套,在装修过程中向锦州恒泰物业有限公司借装修款项,人民币 元(大写: )。
1、还款方式选择第 项
I 按月还款:本人承诺所借款项按月返还,借款人于 年 月 日前分 期还清,每期在每月的` 日前还清,首期借款于签协议之日起当月开始支付。逾期每日按总借款额的3‰支付滞纳金(利率按当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II按季度还款:本人承诺所借款项分期返还,借款人于 年 月 日前分 季度还清。逾期每日按总借款额的3‰支付滞纳金(利率按当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季度还款明细见下,
第一季,于 年 月日前还款 元;
第二季,于 年 月日前还款 元;
第三季,于 年 月日前还款 元;
第四季,于 年 月日前还款 元;
第五季,于 年 月日前还款 元;
第六季,于 年 月日前还款 元;
第七季,于 年 月日前还款 元;
第八季,于 年 月日前还款 元;
第九季,于 年 月日前还款 元;
第十季,于 年 月日前还款 元;
第十一季,于 年 月日前还款 元;
第十二季,于 年 月日前还款 元;
III 一次性还款:本人承诺所借款项一年一次性返还,借款人须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还清 万元,逾期每日按总借款额的3‰支付滞纳金(利率按当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2、抵押物:购房合同、发票、税务发票、维修基金发票、(东方华府小区A区 号楼单元室)。 3、所借款项在未还清之前,不得办理更名、转让手续,该房的所有权暂归海昌宏运(锦州)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直至还清借款。
4、所购房屋门牌号:东方华府 号楼 单元 室
5、此协议一式 2 份,双方各一份,以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生效。
出借人盖章:
借款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分期付款合同 篇4
出卖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甲乙双方就机器的买卖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保证,根据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将机器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 买卖价款与付款条件规定如下:
(1)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
(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于本合同成立时,即付预付款_______________ 元。
②余款 ____________元,在交货试机完成后,分二十期平均摊寸。
⑧分期付款的交付日期,以订金付日该月的次月开始,每月二十日之前截止。
④为支付上述分期付款,乙方应与丙方以共同汇出的名义,汇出支票二十张付予甲方。支付日期订于机器交付之时。
第三条 交货的时间与方法规定如下:
(1)交货时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
(2)交货地点:约定于乙方的_________工厂,应安装妥后,并先行试机。
(3)交货方法:于试机完成后,甲方应将机器交付予乙方,乙方则须依第二条第(2)项第④款的约定,将二十张分期付款的支票支付予甲方。
第四条 机器的所有权暂由甲方保留,待乙方付清第二条的全部货款时,再将所有权移转予乙方。
第五条 机器交货之后,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致机器毁损、遗失时,一切责任归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 丙方与乙方须连带对甲方保证,对本合同必须负担的一切债务(除货款债务外,包括毁损、赔偿债务)并负完全支付的责任。
第七条 乙方或丙方若发生下列事项,则与本合同有关的债务毋需通知催告,即自动消失,分期付款的利益,所有余款皆必需一次付清。
(1)乙方或丙方的支票无法兑现,或停止付款时。
(2)乙方或丙方因滞纳租税,或有破产、和解及其他类似判决上的情形的。
(3)就机器发生被依法扣押或先予执行等情形的。
(4)机器因乙的故意或重大过失,以致毁损、灭失的。
(5)乙方从未支付第二条的分期付款时。
(6)其他违反本合同的事项。
第八条 乙方应根据正确用法使用机器,并由优秀的管理人员负责保管。
第九条 乙方发生第七条情形的,即失去使用机器的权利,且该机器必须归还甲方。
第十条 若发生第九条的情形,甲方可对撤回的机器作适度的评估,并据货款与评估之间的差额作为损害赔偿金,联同已收取的货款,抵销债务,如有余额则退还乙方。
第十一条 甲方需保证机器的性能完全与说明书(如附文)相符,且交货后一年内自然发生的故障,甲方亦需负责修理。
第十二条 机器交货后经三个月的.,除前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不负保证所有瑕疵的责任。即使交付后三个月内,亦只容许交换机器,因机器故障而发生的损害,甲方不负其责。
第十三条 有关本合同乙方的债务,期满后的赔偿金定为日息四分。
第十四条 对于机器,乙方需为甲方办理由总货款扣除预付款的余额作为投保火险的金额,并为保险金请求权设置质权的手续,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至公证处办理公证事宜,认同本合同各条款金钱债务及机器给付义务并载明应径受强制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
保证人(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分期付款合同 篇5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第一条 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乙方自愿将下列房屋卖给甲方所有;房屋坐落于 ;买卖双方均清楚该房屋产权及面积现状,并确认该房屋是以现状出售;
第二条 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大写:,该价格包括房屋的附属设施;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交付房款:
分期付款:
1、 甲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交付乙方履行合约保证金人民币 (大写: );
2、甲方于该房屋办理更名手续成功之时,将扣除履行合约保证金后的余款人民币 (大写: ) 交付于乙方;
第三条 乙方在该房屋更名成功当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甲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第四条 乙方于甲方交清全部房款当日(工作日)到房管部门及开发商办理房屋更名手续;
第五条 违约规定:
买卖双方规定,违约方应按照房屋成交价(即总价)的10%,即人民币(大写: ) 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若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时,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时间付款,按下列方式处理:按预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7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逾期房价总额的万分之3的违约金,即人民币 (大写: ),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7日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按房价总额的"10%,即人民币 (大写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乙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逾期房价总额万分之5的违约金,即人民币 (大写: ) ;
第七条 因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经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分期付款合同 篇6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今甲方(出卖人兼所有人)与乙方(买受人兼使用人)就产品分期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本合同的标的物为_________,分期付款总额定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乙方可以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款项予甲方:
(1)前款_________元。
(2)余款_________元。
(3)月息_________元。
第二条、乙方预付_________元予甲方,余款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每月_____日前各支付_________元。
第三条乙方可以就上述提供担保,于本合同成立时,以前条所载的金额与日期,开出支票_________张交付甲方。
上述支票的保管处理权限屑甲方,每次交付支票,即视为乙方偿还贷款。
第四条、甲方于本合同订立的同时,将_________产品交予乙方,并同意乙方对该产品的使用。
第五条、乙方若能支付第二条分期付款金额及其他应付的各项费用,须自支付日始以日息_________分支付甲方作为延迟损失金。
第六条、乙方须以正当的"方式使用_________产品,若有违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乙方连续两次未支付价款,并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甲方可以请求乙方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乙方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分期付款合同 篇7
出卖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甲乙双方就仪器的买卖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保证,根据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将仪器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买卖价款与付款条件规定如下:
(1)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
(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于本合同成立时,即付预付款_______________元。
②余款____________元,在交货试机完成后,分二十期平均摊寸。
⑧分期付款的交付日期,以订金付日该月的次月开始,每月二十日之前截止。
④为支付上述分期付款,乙方应与丙方以共同汇出的名义,汇出支票二十张付予甲方。支付日期订于仪器交付之时。
第三条交货的时间与方法规定如下:
(1)交货时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
(2)交货地点:约定于乙方的_________工厂,应安装妥后,并先行试机。
(3)交货方法:于试机完成后,甲方应将仪器交付予乙方,乙方则须依第二条第(2)项第④款的约定,将二十张分期付款的支票支付予甲方。
第四条仪器的所有权暂由甲方保留,待乙方付清第二条的全部货款时,再将所有权移转予乙方。
第五条仪器交货之后,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致仪器毁损、遗失时,一切责任归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丙方与乙方须连带对甲方保证,对本合同必须负担的一切债务(除货款债务外,包括毁损、赔偿债务)并负完全支付的责任。
第七条乙方或丙方若发生下列事项,则与本合同有关的债务毋需通知催告,即自动消失,分期付款的`利益,所有余款皆必需一次付清。
(1)乙方或丙方的支票无法兑现,或停止付款时。
(2)乙方或丙方因滞纳租税,或有破产、和解及其他类似判决上的情形的。
(3)就仪器发生被依法扣押或先予执行等情形的。
(4)仪器因乙的故意或重大过失,以致毁损、灭失的。
(5)乙方从未支付第二条的分期付款时。
(6)其他违反本合同的事项。
第八条乙方应根据正确用法使用仪器,并由优秀的管理人员负责保管。
第九条乙方发生第七条情形的,即失去使用仪器的权利,且该仪器必须归还甲方。
第十条若发生第九条的情形,甲方可对撤回的仪器作适度的评估,并据货款与评估之间的差额作为损害赔偿金,联同已收取的货款,抵销债务,如有余额则退还乙方。
第十一条甲方需保证仪器的性能完全与说明书(如附文)相符,且交货后一年内自然发生的故障,甲方亦需负责修理。
第十二条仪器交货后经三个月的,除前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不负保证所有瑕疵的责任。即使交付后三个月内,亦只容许交换仪器,因仪器故障而发生的损害,甲方不负其责。
第十四条对于仪器,乙方需为甲方办理由总货款扣除预付款的余额作为投保火险的金额,并为保险金请求权设置质权的手续,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至公证处办理公证事宜,认同本合同各条款金钱债务及仪器给付义务并载明应径受强制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
保证人(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分期付款合同 篇8
合同效力问题是合同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它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即合同的法律效力。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变革,合同作为维系经济运行纽带的作用更为突出。正确认定合同的效力,对于保障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是当前审判实践中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只有从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际出发,广泛借鉴和吸收国外在合同效力方面的先进经验,对合同效力问题作出全面并且切合中国实际的判断,才可以既保护买受人和出卖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
【案例索引】
一审案号:西安铁路运输法院(XX)西铁民初字第30号(XX年10月14日)
【案情】
XX年10月,原告西安市铁路中心医院(简称西安铁路医院)与被告上海拓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拓能公司)签订了《放疗设备租售协议书》。约定由被告上海拓能公司向原告西安铁路医院提供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模拟机、拓能公司逆向适形调强放疗系统及电动多叶光栅一套。原告西安铁路医院收到逆向适形调强放疗系统后向被告上海拓能公司支付140万元定金,其余款项以租金形式支付;租售期限XX年,第1年至第2年,原告西安铁路医院支付被告上海拓能公司设备利润的80%、第3年至第4年,原告西安铁路医院支付被告上海拓能公司设备利润的70%、第5年至第XX年,原告西安铁路医院支付被告上海拓能公司设备利润的50%,被告上海拓能公司年收入租金保底金额为95.6万元;因资质文件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问题,责任由被告上海拓能公司承担。 协议签订后,原告西安铁路医院积极准备履行合同的前期工作,并于XX年至XX年间向被告上海拓能公司支付了全部定金140万元。XX年3月,设备安装后,原告西安铁路医院才得知该设备的放疗系统主要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未取得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证书,不得投入使用。XX年12月,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的生产厂商向原告西安铁路医院承诺XX年下半年可获得该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但截止原告西安铁路医院起诉时,被告上海拓能公司和生产厂商仍未提供该产品的资质文件。
原告西安铁路医院认为:被告上海拓能公司在设备安装后不能及时提供该设备的生产注册证书,向原告西安铁路医院承诺的延缓期限内仍无法提供该产品的资质文件,从而导致成套设备至今无法使用,合同无法履行,其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原告西安铁路医院为履行协议投资数百万元,协议签订4年多,从未治疗一例病人,损失巨大。
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原告西安铁路医院与被告上海拓能公司签订的《放疗设备租售协议书》并要求被告上海拓能公司双倍返还定金280万元。 被告上海拓能公司认为:原告西安铁路医院与被告上海拓能公司签订的协议是名为租售,实为合作关系,而不是买卖关系;被告上海拓能公司向原告西安铁路医院配送的加速器、模拟定位机、放疗系统(含电动光栅)都是合法厂商生产的产品。原告西安铁路医院自愿选定gk—2100直线加速器,该加速器是新产品,是原告自愿订立的合作协议,因此,原告西安铁路医院诉称到XX年才知道该产品没有生产许可证与事实不符;原、被告签订协议约定,付款方式为租金,分十年还清。原、被告并未约定gk—2100电子直线加速器获得的许可证时间,应在合同履行期间完成。因此,被告上海拓能公司并无违约。原告西安铁路医院选择gk—2100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作临床试验是事实,双方进行合作也是事实,因此,双方订立协议书是否违反法律规定由法院来确定,但缔约过错是双方的,原告西安铁路医院第二项请求违反法律规定,应予以驳回;加速器、定位机、放疗系统是三个独立的系统,没有相互依赖性,除了加速器外,定位机、放疗系统原告西安铁路医院正在使用当中。
综上,合同约定了相应义务,但没有规定取得许可证的时间,如约定时间则收取的费用会发生变化。原告西安铁路医院解除协议属违约行为,请求法院判令驳回原告要求双倍返还定金的请求。
【审判】
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放疗设备租售协议书》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被告上海拓能公司未按照双方约定提供该套设备主要放疗系统gk—2100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证书,造成该整套设备从安装调试完毕至今未治疗一例病人的事实,由于被告上海拓能公司的违约行为,致使《放疗设备租售协议书》最终目的不能实现,因此对原告西安铁路医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放疗设备租售协议书》的请求予以支持;对于双倍返还定金的问题。原、被告签订协议后,原告西安铁路医院为了履行合同,建设放疗室、培训人员,积极准备履行协议的前期工作。而被告上海拓能公司未按照双方约定履行协议,给原告西安铁路医院造成了损失,被告上海拓能公司构成根本违约。对于原告西安铁路医院要求被告上海拓能公司双倍返还定金280万元的诉请,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上海拓能公司应向原告西安铁路医院双倍返还定金247.2万元以及设备定金16.4万元。
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协议被依法解除后,原告西安铁路医院应将三台设备,即 gk—2100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一台、模拟机一台、拓能公司逆向适形调强放疗系统(wimrt)(x刀)及电动多叶光栅一套返还给被告上海拓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九十七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第九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判决解除原告西安市铁路中心医院与被告上海拓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签订的《放疗设备租售协议书》;被告上海拓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向原告西安市铁路中心医院双倍返还定金247.2万元以及设备定金16.4万元,两项合计263.6万元;原告西安市铁路中心医院将该套设备gk—2100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一台、模拟机一台、拓能公司逆向适形调强放疗系统(wimrt)(x刀)及电动多叶光栅一套返还给被告上海拓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评析】
买卖合同纠纷是审判实践中最基本、最典型、最常见的案件类型,也是铁路运输法院受理案件量最大的一类案件。如何正确认定买卖合同的效力,对处理这类案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本案中,在原告西安市铁路中心医院与被告上海拓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所签订的《放疗设备租售协议书》的效力认定上存在较大的分歧:一种意见认为,原、被告协议中买卖的标的物没有取得生产注册证书,标的物存在瑕疵,应当认定该合同为无效合同;另一种意见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受法律保护,虽然被告的违约行为使协议的最终目的不能实现,但并不影响该协议的"效力,该协议为有效合同。笔者支持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
一、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协议不属于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由于其不符合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特定条件或者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被确认为无效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本案中,被告上海拓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违约行为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任何一种情形,仅给合同相对人原告西安市铁路中心医院造成了经济损失,因此不应轻易认定为无效。并且,本案的原、被告双方达成买卖的合意,买卖标的物为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模拟机、拓能公司逆向适形调强放疗系统及电动多叶光栅一套,双方对该套医用设备的价格、质量等有所约定,买卖合同已经成立。虽然被告明知该套设备中的电子直线加速器缺少相应的生产注册证书,仍与原告签订买卖协议,其过错是明显的,但与原、被告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无效没有必然的影响。同时,该买卖合同所涉及的买卖关系仅仅是一般性的经营范围,不属于国家特许经营的范国,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不应认定该合同无效。
二、原、被告所签订的协议符合有效合同的三个要件。
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目前,我国现有的法律没有对合同有效的要件做出统一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这一规定不仅是民事行为能够合法的一般准则,也同样适用于当事人签订合同这种民事行为。所以,合同有效的条件也应当具备上述三个条件,只不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第三项中的“不违反法律”在合同有效的认定中具体表现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本案中,原告西安市铁路中心医院和被告上海拓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均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XX年10月,原告西安铁路医院与被告上海拓能公司双方自愿签订《放疗设备租售协议书》,双方在协议中约定了被告上海拓能公司向原告西安铁路医院提供的型号为gk—2100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一台、模拟机一台、拓能公司逆向适形调强放疗系统(wimrt)(x刀)及电动多叶光栅一套;并且被告上海拓能公司须向原告西安铁路医院出具该套放疗设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出具代理授权证书、制造商is0900质量体系认证证明书、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安全质量许可证以及具有质量体系合格证书。被告上海拓能公司作为医疗器械的经销商明知gk—2100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没有取得生产注册证书,而与原告西安铁路医院签订《放疗设备租售协议书》,其过错是明显的。但是,原告西安铁路医院与被告上海拓能公司签订《放疗设备租售协议书》是原、被告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双方签订的协议并没有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合法、有效的,应受法律保护。
三、认定为有效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目的,符合中国现阶段国情。
首先,无效合同过多不利于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也妨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市场经济不发达,对市场经济所要求的交易规则未能引起足够重视,因此在我国已有的合同效力的规定中,许多规则不但没有起到鼓励交易的作用,反而在某种程度上对交易活动起了限制作用,这在审判实践中使很多不应当被消灭的交易被归于无效。这种宽泛的无效合同制度,增加了财产的损失和浪费,因为合同被宣告无效后,双方当事人就要按照恢复原状的原则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相互返还已经履行的财产或赔偿损失的责任,这种返还不但意味着订约目的不能实现,还会增加不必要的费用和损失。
其次,我国现行《合同法》的立法宗旨要求减少无效合同,增加有效合同。据不完全统计,在现行合同法出台前,在审判实践中确认为无效合同的约占合同案件的半数以上,其中很多是有瑕疵可以挽救甚至是有效的合同。为了纠正这个偏差,在现行《合同法》起草过程中,全国人****制工作委员会在下发的关于合同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中说:“合同自愿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不能任意以合同无效来解决纠纷。”无效合同过多,不利于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确认一个有效合同无效,就是消灭了一桩交易,使当事人为订立、履行这个合同的努力变为徒劳,造成资源浪费,使社会交易成本增加,妨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因此,我国现行的《合同法》明确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才是无效合同,因为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可以是无效合同但也可以是可变更的合同,合同效力可追认的制度,合同内容欠缺的补救制度等。
再次,我国合同法律制度的立法精神已由权力扩张型思路向权力限缩型思路演变。我国现行的合同立法中坚持“尽量使合同得以生效”的基本精神,把合同的无效情形限制在较为狭窄的范围内。应当说,这一立法精神顺应了我国经济发展的要求。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逐步发展与完善,交易活动日益丰富和多元,极大地刺激了人们对自由尤其是交易(合同)自由的渴求。这种要求体现在法律中即表现为国家对合同之行政干预的减轻和合同当事人自由权利的张扬。我国现行合同法顺应了社会的这一要求,在合同无效制度中表现出较为明显的尊重个人自由意志的倾向:凡是无碍社会基本秩序、仅仅关涉双方利益的合同是否属于无效的问题由当事人自主决定,是否行使撤销权也完全由当事人自由裁度。
分期付款合同 篇9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今甲方(出卖人兼所有人)与乙方(买受人兼使用人)就产品分期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本合同的标的物为 ,分期付款总额定为人民币 元整。乙方可以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款项予甲方:
(1)前款 元。
(2)余款 元。
(3)月息 元。
第二条乙方预付元予甲方,余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每 月 日前各支付 元。
第三条乙方可以就上述提供担保,于本合同成立时,以前条所载的金额与日期,开出支票 张交付甲方。
上述支票的保管处理权限属甲方,每次交付支票,即视为乙方偿还货款。
第四条甲方于本合同订立的同时,将产品交予乙方,并同意乙方对该产品的使用。
第五条乙方若能支付第二条分期付款金额、及其它应付的`各项费用,须自支付日始以日息 分支付甲方作为延迟损失金。
第六条乙方须以正当的方式使用 产品,若有违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乙方连续两次未支付价款,并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甲方可以请求乙方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乙方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分期付款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为轻学员的经济负担,帮助学员实现求学梦想、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就学费进行分期付款,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诚信的`原则,签订合同如下:
一、分期条件:
1、甲方学校教学课程及培训项目,乙方报名一学年以上含一学年的,学费可办理分期付款。
2、乙方报名分期付款不享受甲方其他优惠政策,并中途不得退费。
二、分期项目及支付方式
1、乙方报名的 课程(项目), 学年,学费合计元(大写: 元整)。
2、乙方选择采用下列方式付款:
① 本合同订立时,首付元,以现金支付。剩余学费分期三期支付: a. 甲、乙双方约定第一期还款日期为: 年 月日偿还金额为: 元
b. 甲、乙双方约定第二期还款日期为: 年 月日偿还金额为: 元
c. 甲、乙双方约定第三期还款日期为: 年 月日偿还金额为: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