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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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顾问合同锦集六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顾问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顾问合同 篇1
聘请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专项法律顾问的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顾问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指定 律师作为该业务的顾问律师。
二、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下列事项:
三、委托期限
四、律师顾问费及支付方式
五、律师办案费及支付方式
(含差旅费、查询费、交通费等)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在委托期间内变更对乙方的授权范围或在乙方不能完成委托事项的情况下以书面形式解除对乙方委托授权;
2、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材料和情况及配合律师开 展工作。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在下列情况之一下解除本合同,已收顾问费及办案费不予退还:
(1)甲方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虚假材料;
(2)甲方拒付律师代理费或办案费;
2、乙方应对委托事项所涉及的甲方情况予以保密。
八、特别约定
根据北京市司法局的有关规定,双方特作如下特别约定:
甲方在乙方未完成委托事项前非乙方过错或非乙方原因导致委托事项无法完成,甲方要求退费的,应以书面形成通知乙方,乙方15日内书面答复甲方并双方达成书面解除合同协议(不作答复或未达成书面解除合同的,乙方不执行该条约定)。办案按实报销处理,代理费双方同意按以下办法处理:
1、乙方已全部办理甲方委托事项的,乙方不退代理费;
2、乙方已部分办理甲方委托事项的,按实际工作量收取本合同约定的应收代理费,对已交的`代理费除扣除17.27%的已开票税费和2%的公积金,外进行多退少补;
3、乙方未办理甲方委托事项的,乙方对甲方已交费用除扣除14.25%的已开票税费外,全部退费给甲方。
4、完成工作量协议有约定的按协议执行;协议没有约定的,双方重新约定;双方达不成约定的按本协议的争议方式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乙方在确认收到付款后,开始服务。
聘请方: 受聘方: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顾问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法律顾问,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指派律师及聘期
经与甲方协商,乙方指派 律师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如果指派律师因出差、休假等原因暂无法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应另行指定其他符合条件的律师临时接替指派律师的工作。聘期为壹年,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顾问律师的任务和服务范围
顾问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任务,是为甲方按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受甲方的委托办理有关的法律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1、规定费用项下的服务
在甲方支付了规定费用后,乙方应在下列事项范围内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1)为甲方就其日常业务运营中所提出的问题或疑问进行法律研究,提供口头或书面的法律咨询书;
(2)根据甲方要求,审查并修改甲方因日常业务运营需要而与第三方签订的协定、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书,出具一般性的法律意见;
(3)就甲方在日常业务运营中的债权债务纠纷等有关事项,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出具律师函,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7)就甲方的商业计划或融资计划提出口头的初步法律意见;
(8)根据甲方要求,审查甲方的内部管理制度,劳动合同文本及与之相关的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等;
(9)参与并协助甲方同政府相关部门、各商业合作伙伴就甲方的经营和业务进行沟通。
2、规定费用项以外的服务
在规定费用的服务以外,乙方还应提供以下业务服务,费用应根据提供服务的具体情况有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1)就甲方在运营中的合同签订、融资、兼并、合并、分立、对外投资、公司股票发行上市、清算以及其他重大事宜的有关专项法律问题进行法律研究,出具正式的书面法律意见;
(2)就甲方在运营过程中的合同签订、融资、兼并、分立、对外投资、公司股票发行上市、清算以及其他重大事宜的有关专项法律问题代表甲方与第三方协商、谈判以及签订有关法律文件;
(3)在甲方与第三方发生争议时,代表甲方参与协商、调解、申诉、仲裁或诉讼。
(4)其它经双方确认的重大专案法律服务。
三、顾问律师的工作方式
顾问律师采取不固定工作方式。遇有需咨询办理的事务,甲方可随时电话或EMAIL方式通知顾问律师;如需顾问律师到甲方处办理,需提前1天预约;顾问律师因故不能到甲方处办理时,乙方可指派其他律师代为办理。
四、顾问律师的权利
顾问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为了正确履行法律顾问的职责,除了享有《律师法》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以下特定的权利:
1、查阅甲方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2、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3、根据甲方的安排,列席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4、获得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所必须的工作条件和便利。顾问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顾问律师的义务
顾问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期间,除了承担《律师法》规定的义务外,还承担以下特定的义务:
1、及时承办甲方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并认真履行职责;
2、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发现甲方有不当行为时,应当予以劝阻;
3、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授权委托进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4、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在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或仲裁活动中担任甲方对立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5、在同时受聘担任甲方和另一公司法律顾问期间,遇到两公司之间发生争议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得代理任何一方参加诉讼或仲裁;
6、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六、甲方的责任
甲方同意与乙方真诚合作,随时通知乙方正在处理的法律事务的进展程度,遵守本合同条款,按时支付费用及告知乙方其他地址、电话号码和处所。
七、法律顾问费及付费方式
甲方聘请乙方壹年的法律顾问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甲方选择方式 支付顾问费:
方式一: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元;
方式二:甲方分批支付顾问费: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规定费用项以外的服务,双方另定协议,乙方给予优先服务。
八、其他费用支出
(1)法定或政府机关或指定组织规定的费用:
因乙方向甲方提供第二条项下的法律服务而产生的、法定的和政府机关规定的费用,如登记费、工商查询费、公告费等,由甲方承担。
(2)长途旅行费用:
甲方同意承担乙方人员为办理甲方法律事务而发生的长途旅行交通费用、食宿费和通讯费等,其标准为:出租车费、机票实报实销,住宿费按当地三星级宾馆住宿标准实报实销,津贴人民币100元/人/天。
九、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或一方在有正常理由的情况下可解除本合同。
2、解除合同的正当理由包括:
(1)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在实质问题上甲方拒绝与乙方合作或甲方不接受乙方的建议,以致乙方随后的代理行为非法或无效。
3、甲方基于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所付费用结算后多余部分退回。
4、乙方基于甲方违约或基于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回。
十、其他
(1)其他补充条款: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未提出不续签的,本合同将自动续延;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顾问合同 篇3
甲方(聘请方)
乙方(受聘方)
甲方因公司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聘请乙方为董事长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顾问费用
甲方以形式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分月支付。每月元 支付时间:
付款方式:
三、顾问职责
1、应甲方要求,参与甲方的经营、管理,对甲方公司的近期目标和远景规划提供可行性参考意见;
2、协助甲方组织制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经董事会议批准后协助其组织实施;
3、对甲方组织制订或调整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方案提供可行性建议;
4、协助甲方定期对市场营销环境、目标、计划、任务、活动进行跟进分析,及时调整营销策略和计划,提供及制定预防和纠正措施;
5、协助董事长主持、实施公司日常管理、经营等工作;
6、协助甲方公司销售合同的谈判与签订,定期和不定期拜访客户,及时了解和掌握情况;
7、为甲方提供建立市场营销及相关部门的激励体系方案及建议,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8、受托办理甲方安排的其他事务;
四、工作方式
乙方工作时间为,每月为甲方提供至少个工作日的工作服务。
五、权利和义务
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协议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成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2、甲方除按本合同约定每月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外,还要承担交通费、机票、住宿等相关费用。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其顾问职责的义务;
4、乙方有权了解与办理事务有关的情况、查阅有关文件、资料、了解甲方在经营、管理和对外活动的"情况,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的会议;
5、乙方定期或不定期向甲方汇报工作情况的义务;
6、乙方提供的咨询解决方案,在实施时需由甲方认可才可执行。
六、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规定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确定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后进行变更;
2、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聘请协议即自行终止,相关待遇依照劳动法执行;
3、合同任意一方如需提前终止本合同的,需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确认后,可以解除此合同;
4、甲、乙双方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请合同。
七、违约及争议处理
1、双方为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所产生之合约、协议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2、本合同经双方签章之日生效,共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顾问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即终止执行。因本店工作需要,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条件下,可续订合同。
二、工作岗位
经双方协商,乙方在合同期内从事导购员工作。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变换乙方的工作内容,如双方就工作变换达不成一致意见,则本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劳动保护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乙方因工负伤,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四、工作时间
(待定内容)
五、劳动报酬
根据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构成为:
基础工资850+全勤奖50+销售提成(具体如何提成待定)
保底工资1000元
六、劳动纪律
1、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程序。
3、 员工如违反本店的规章制度,本店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4、 员工如毁损或遗失本店财物的,依市场价格予以补偿。盘点少货的。查明是乙方的原因的,由乙方按照丢失货品的吊牌价的5折赔偿给甲方;未知原因的,由当天班次的所有营业员共同赔偿按吊牌价的5折赔偿给甲方。
七、合同解除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本专卖店可以解除本合同:
a、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本专卖店的规章制度的;或有严重损害本专卖店利益的行为;或严重失职;或收受客户回扣的。
b、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也不能从事本专卖店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c、本专卖店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而多余职工或本专卖店宣布解散。
d、员工违反国家法律被认定有罪或被劳动教养的。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本专卖店不得解除本合同:
a、员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b、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违反计划生育的或采取欺诈手段签订本合同的除外。
c、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a、本专卖店不按照本合同规定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
b、本专卖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
4、需经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5、本专卖店按本条第1项第b、第c条款解除劳动合同的,如国家有规定应予经济补偿的,本专卖店按该规定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6、员工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专卖店解除合同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确定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
a、按正常情况下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3月的月平均实得薪津计算;
b、或按本专卖店的实际损失计算,包括:本专卖店招收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本专卖店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对本专卖店的工作脱节而造成经营的经济损失。
九、教育培训
本专卖店鼓励员工参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各类培训,凡员工参加经本专卖店同意的培训,本专卖店相应地予以报销相关的培训费用。如本专卖店外派员工参加培训,则双方另订培训合同。
十、保密义务
员工在任职期间以及离职之后对其在本专卖店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本专卖店、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本专卖店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商业秘密的义务。员工于离职办理交接时,返还全部属于本专卖店的商业秘密的资料,包括记载着本专卖店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十一、离职手续
1、员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的最后工作日之前,按本专卖店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项、文件、资料、各种办公物品等,须全部清点移交本专卖店指定人员。
2、员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还须按本专卖店规定填写办理《离职会签单》。
3、本专卖店在员工办完上述手续后为员工出具离职证明,对员工的工作表现作出符合实际的评价。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本专卖店不能及时为员工办理相关手续,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员工承担:
a、员工未按本专卖店规定办妥离职手续的;
b、员工未按时领取和签收离职通知和离职证明的;
c、员工不配合,致使本专卖店无法将有关离职资料送达员工的。
十二、合同无效
1、根本违反法律法规的;
2、员工提供虚假信息,欺骗本专卖店而签订本合同的;
3、员工为任何不合法,不正当目的而进入本专卖店工作的。
十三、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双方协商;或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法律效力
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签约双方已读懂并接受上述条款的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 (签章)
代表人:________ (签章)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地址:乙方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签署地:
合同签署时间:___年 ___ 月 ____ 日
顾问合同 篇5
聘用单位(甲方):
住所地:
受聘单位(乙方):
住所地:
为了适应政府法制建设的需要,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律师(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受甲方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1、就甲方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或者应甲方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2、对甲方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3、参与处理涉及甲方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4、代理甲方参加诉讼,维护甲方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5、协助甲方审查重大的经济合同、经济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
6、协助甲方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7、向甲方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甲方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
8、办理甲方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二条 乙方委派_________律师(法律工作者)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乙方需更换律师(法律工作者)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时应取得甲方认可。
第三条 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甲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资料和文件,并保证所提交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6、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上述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服务费用。
7、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执业规范。
第四条 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乙方应当向甲方委派合格、资深的律师(法律工作者)提供上述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应尽职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在法律的范围内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4、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5、乙方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6、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搁办理受委托事项等违反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9、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只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服务,无义务为甲方的员工提供法律服务。
10、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第五条 顾问费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为每年¥_________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50﹪法律顾问费用,其余法律顾问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支付。
甲方如果委托乙方办理专案代理事务或专项顾问事务,应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由双方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在收费时应予以优惠。
第六条 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本县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上述有关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1、无正当理由,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法律工作者)的;
2、因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的;
3、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法律服务执业规范的;
2、甲方故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因过错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合同外的第三人。任何一方违反此款规定,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并支付本合同法律顾问费用的_____%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壹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期满前十五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第十一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上交县司法局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顾问合同 篇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______(简称甲方)为依法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特聘请重庆市第三律师事务所(简称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接受聘请。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的法律顾问,根据法律给甲方提供法律帮助,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帮助:
1.为甲方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
3.为甲方审查(含日、英、德、俄、法文)或草拟中文法律业务文书;
4.通过上述业务活动,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
三、乙方所派律师只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帮助,无义务为甲方的职工提供法律帮助。
四、乙方律师办公,平时有事可随时联系。
五、甲方应给乙方指派的律师提供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业务会议的机会,为乙方律师执行职务提供方便。
六、甲方指应定专人承担本单位具体的法律事务性工作并与乙方律师经常联系。
七、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给法律顾问酬金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士在内一次付清。
八、乙方律师为甲方担任代理人进行诉讼或非诉讼事件活动,按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重价非发(1991)23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国法另行收费。
九、乙方律师为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所需的法律顾问交通费应由甲方负担。其金额为_____元。
十、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十一、如合同的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对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甲方:_____
乙方: 重庆市××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