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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程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程合同 篇1
甲方:(雇主)
单位名称:
经济类型:
乙方:(雇员)
姓名:
身份证号: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雇用乙方负责园林工程劳务,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人工费总额:___________元(大写)。
第二条、合同期限
乙方确保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工。
第三条、工程劳务内容及要求
1、乙方负责翻土、清理石子、土地平整、消毒、播种、浇水、种植。
2、甲方提供的各种花草树木,乙方一定要爱惜,不得损坏,更不能丢失和拿回家,如有损失,照价赔偿。
3、地块应拉土回填30CM厚,平整、清理石子、消毒、播种草籽、浇水、清理场地。
第四条、工程质量
1、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2、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施工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一切责任。
3、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第五条、劳务费用
1、整个园区内工程完成一半以上,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的_____%,待整个园区内工程全部完成,通过甲方组织人员验收合格后_____天内,再付给乙方工程款的_____%。
2、乙方依法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六条、双方责任
甲方:
2、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乙方:
1、乙方应严格遵守与甲方签订的"各项协议及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违法乱纪和违反劳务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对于产生的经济损失或处罚金由乙方劳务报酬中进行扣除。
2、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对乙方劳务成果的考核,考核不达标者,在支付劳务费时将扣减相应的劳务费。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蓄意损坏商品,串通诈骗或泄露商业秘密,对甲方、服务单位所在零售网点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七条、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甲方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为乙方办理意外保险,同时甲乙双方均按统筹地区规定的费率及时足额缴纳意外保险费。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督。
2、甲方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书后,及时按期组织验收。
3、甲方现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负责无偿修补或及时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必须确保在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除不可抗力因素经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迟一天罚款______元。
3、乙方现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甲方支付完毕,条款终止。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
2、纠纷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银行账号:
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签约地:
为了发挥甲、乙双方各方的优势,增强企业的竞争力,甲方(资质方)经与乙方(挂靠方)经充分协商,就双方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
乙方承揽的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属于甲方经营资质范围,乙方以甲方名义及其提供的经营、资质文件承揽施工,并接受甲方的行业指导意见,甲方向乙方收取项目管理费用。
二、合作期限
本合同项下合作期限为:自该工程施工合同签署生效起至该工程履行完毕止。
三、管理费
1、管理费用为该工程施工合同所反映的总金额的"____%计收。
2、该管理费用,若乙方从甲方账面过账的,甲方可以从到账金额中扣除;或甲方开具委托收款书由乙方收款时,由乙方交付给甲方。
3、若建设方支付的工程款转入甲方帐户的,在三日内转给乙方;涉及甲方开出发票的,税金由乙方承担;
四、税费及权益
1、凡由施工单位负责交纳的税费等有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2、需由甲方开具发票的,税金包括:营业税 %。
3、除涉及甲方的税金及管理费外,工程所获权益均属乙方;
五、经营管理
1、甲方必须合法经营,维护现行的商业信誉,提高企业竞争力,确保市场主体地位,确保并逐步提高相应的资格、资质;不得干预乙方的经营;
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工程项目协议的签订、盖章等相关手续;
3、乙方挂靠在甲方名下,在工程业务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严格执行以甲方名义与建设方签订的项目协议并自觉维护双方的信誉,;
4、合作期间,若乙方因承揽业务之需,需要招用、雇佣员工,由乙方自主决定;
5、乙方须对自行招用的工人应加强管理、教育,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各项培训和安全教育;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抓工程质量,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验收不合格的,其责任由乙方自行处理、承担,与甲方无关;工程结束后的质量保修责任亦由乙方全部负责;
7、因业务上产生的纠纷(包括与建设方之间发生的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责任亦由乙方承担;若因业务上的纠纷未能协调解决而在诉讼程序中解决的,甲方须配合乙方共同处理,甲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六、施工安全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施工技术规范、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并尽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作为施工人应尽的责任,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的施工组织管理行为均由乙方独立完成并完全负责;
七、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相关事宜,若出现争议纠纷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其驻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本协议双方签名盖章生效,相应工程合同执行完毕,本合同自动终止。
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章): 乙方(章):
缔约代理人: 缔约代理人:
日期: 日期:
附:甲、乙双方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工程合同 篇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贵州电网公司批复的贵阳供电局第一批农网完善化工程与农网完善工程预备项目实施计划,甲方确定将下列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内容及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
2、工程安装费 万元(具体明细见附表):
具体金额为:子项中标价×设计方案的工程量
3、承包方式:本工程按包工不包主材的方式进行承包。
4、工程工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
5、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
5.1、预付款: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三十日内,甲方预付合同工程安装费的"20%
5.2、工程竣工,经甲、乙双方及现场监理共同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了本工程的全部竣工资料,扣出甲方垫付的主材费用和5%的质保金后(质保期一年),甲方支付乙方工程安装费的75%。
5.3、保修条款: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从工程验收合格,投入运行之日起计算),保修期满未发生施工质量问题,甲方即向乙方付清质量保证金。
5.4、费用支付以转账支票或电汇方式进行。
三、工程管理
6、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按国家有关工程验收标准和南方电网公司、贵州电网公司下发的(1999)191号文《关于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原则》、《贵州省电力公司县城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贵州省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的基本技术要求》,及贵阳供电局下发的《10kv配电线路实施技术规范》、《低压配电技术规范》施工验收。
7、乙方负责该工程的青苗、征地、林木砍伐、植被恢复赔偿相关事宜。甲方配合乙方进行协调。
8、工程开工前,甲、乙双方必须签订安全协议,并按协议内容履行各自的安全责任。
9、乙方按甲方设计的工程方案制定施工方案,拟定施工三措,经甲方许可,监理员开出许可开工单后,方可施工。
10、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造成返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每延误一天,乙方按合同总价的0.5%偿还违约金,并累计计算。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等达不到甲方要求的,乙方将不能进入诚信备案企业名单。
1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监理人员的管理。
12、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一经发现,立即停止施工,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四、设备、材料供应与清理
13、工程所需主材需经甲方审定。乙方必须指定专人凭各分(县)局签单到指定的地点领取主材。
14、乙方在施工完成后应将甲方委托进行的改造工程中不再使用的旧材料、设备及设施全部拆除并将现场清理干净。
15、乙方应将拆除的旧设备和材料及时归还至甲方库房,办理退还手续需登记设备的规格、型号、出厂日期、出厂序号,甲方确认后签字。甲方确认后的退还手续将作为工程结算资料必备依据。
五、违约责任
16、乙方不得擅自购买主材,经发现,甲方有权:①责令乙方立即停止施工,②不付乙方工程款,③要求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7、若拆除设备和材料未归还甲方,甲方将从保证金中扣减,若保证金不足以抵扣废旧设备和材料费用,差额部分从施工费中扣减。
18、发生施工质量问题,乙方除负责保修外,还要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9、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银行帐号:
开户行名称: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4
业 主(甲方):监理单位(乙方):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黄石分公司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
业 主: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以下称“业主”) 监理单位: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黄石分公司(以下简称“监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以及行业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湖北银行黄石分行开发区支行装饰工程 2、工程内容:湖北银行黄石分行开发区支行室内外改造装修、土建、消防、空调、水电工程
3、工程造价:开发区支行装饰工程合同价
4、合同起止时间: 年月日至 年月日
第二条:公司委托代表
湖北中南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黄石分公司派驻毕立华监理工程师为驻工地代表。
第三条: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
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必须有国家注册工程师资质(包括土建、装饰、水电等)
第四条:监理费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约定范围内按工程合同价的1.76%计算工程监理费。
2、进场七日内支付30%监理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日内支付监理费至95%,如有罚则约定范围的相应扣除工程监理费用,工程决算完毕监理费余款付清。
第五条:监理的义务权力 1、监理的义务:
1.1、监理参与业主装饰工程设计方案制定、施工设计图审定、工程招标、工程施工、工程验收、工程决算等工作的整个流程范围,并明确赋予其职权和工作要求;
1.2、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1.3、协助业主办理消防、质监等有关开工手续,并代表业主组织工程分
部和竣工验收整理存档工作;
1.4、监理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注重信息、新工艺、新材料,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单位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证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1.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设计方或施工方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1.6、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业主对本工程的有关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提出,由监理研究处臵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业主和有关方发生争执时,监理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其双方的争议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等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1.7、出具工程监理评估报告。
2、监理的权力:
2.1、装饰工程中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和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的建议权;
2.2、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实用、美观、经济的原则,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2.3、装饰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
2.4、报经业主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2.5、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厂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施工方停工整改、返工,施工方取得监理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工、复工令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2.6、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竣工期限的确认权。
第四条:业主的"义务及权力 1、业主的义务
1.1、业主应向监理提供项目文件及资料,并负责装饰工程的所有外部关系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1.2、业主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1.3、业主应当授权熟悉本工程情况的领导、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联系。更换常驻代表和领导,要提前通知监理;
1.4、业主应当授予监理的监理范围和权利,及时通知已选定的设计方、施工方,并在与设计、施工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监理。
2、业主的权利
2.1、业主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2.2、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公司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公司业务范围的专项报告,并加盖公司合同章。
第五条:罚则约定
1、工程施工期内,监理方必须常驻工地,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拒付监理费。 2、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单位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造成的经济损失。
3、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监理单位均不得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4、监理单位(派出监理人员)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有关的报酬,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设计方、施工方或配套方索取钱财,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与业主利益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六条: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及解释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能进行变更。
3、合同项下不发生任何业务或业主提出终止要求的情况下本协议终止。 4、本合同依据《合同法》、《湖北省室内装饰工程监理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湖北省室内装饰施工监理规程》享有对本合同的解释权。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申请仲裁。协商或调解不成立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份。
业 主:(签章)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
甲方代表:(签章)
监理单位:(签章)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黄石分公司
乙方代表:(签章)
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黄石分公司派驻毕立华监理工程师为驻工地代表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5
委托方:
受托方:
委托方为 工程的建设单位,受托方为具备法定资质
以及丰富建设项目咨询服务经验的专业咨询公司。委托方因 工程,受托受托方进行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为了明确双方的权责,维护各自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服务事宜协商一致,制定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受托方的服务内容
1.1 受托方为委托方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1 项目的背景及概况
1.1.2 项目的发展及需求分析
1.1.3 对该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详细研究,并根据场地现状及建设条件,提出评价意见
1.1.4 对各专业设计进行研究,提出项目的建设方案
1.1.5 通过对环境影响的评估及分析,提出环境影响总统评价
1.1.6 分析周边环境及交通状况,提出交通安全措施
1.1.7 项目实施安排与进度计划
1.1.8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1.1.9 财务与社会评价
1.1.10 结论与建议
以上十项内容可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改,最终形成完整的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
1.2 提供服务过程中受托方应服从委托方制定的服务方案和具体的服务工作安排。
1.3 受托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且委托方提交全部资料后x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一式 份。
二、服务费用的标准及结算
2.1服务费合计为 元整(大写: 元整),本费用为固定费用(按号文件规定取费标准计取),在受托方全面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前提下,上述费用为委托方应支付给受托方的全部费用。
2.2 服务费用具体方式为:分两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预付款 元(大写: 元整);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交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后,经委托方书面认可且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得到政府相关部门批准之日起 日内,受托方向受托方支付 元整大写: 元整)。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 委托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向受托方提高目前现有的与工程相关的数据和资料。
3.1.2 检查、监督受托方的工作,对受托方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限期改正。
3.1.3 受托方服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及表现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和委托方要求的,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更换工作人员。
3.1.4 受托方应如实向委托方提供服务人员详细资料。
3.1.5 受托方在从事服务过程中,受托方有权派专人监督、检查。
3.1.6 在合同期内,委托方进行与本工程有关的讨论、询价、对外谈判、调研考察等所得的信息资料,如上述信息资料对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工作密切相关,委托方应及时地提供给受托方,必要时可吸收受托方参加本工程可行性研究的人员参加。
3.1.7 在不违反有关国家法律规定和委托方工作制度的前提下,委托方可对受托方的服务工作提供配合。
3.1.8 本项目进行过程中委托方无需再向受托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受托方应自行承担其工作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以及服务中发生的其他费用。
3.2 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 在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后,受托方有权要求委托方付款。
3.2.2 在不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委托方工作制度的前提下,受托方可以要求委托方对其服务工作提供配合。
3.2.3 受托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的编制。
3.2.4 在申请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时,如上述文件内容需要调整,受托方应无偿负责修改和返工。
3.2.5 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过程中,因委托方对工程提出重大变更致使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必须进行重新编制的,双方应另行协商确定费用和出具报告书的时间。
3.2.6 受托方应积极配合委托方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委托方负责人。
3.2.7 受托方服务不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而导致委托方遭受的损失,受托方应负责赔偿。
3.2.8 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下的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任何第三方。
四、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
4.1 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的知识产权由双方协商确定。
受托方对于委托方提供的一切信息及资料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名义以此进行牟利活动,不得发表,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
4.2 任何一方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就本项目进行洽谈接触及其后的工作开展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未公开的信息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光盘、电子数据等任何形式),均应保密,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五、违约责任
5.1 甲乙双方应当诚信、全面履行本合同,如有违约,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2 在受托方依约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委托方迟延支付服务费用的,每延迟一日,应当按照应付而未付金额的 ‰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
5.3 受托方未能按时提交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每延迟一日,应按服务费用总额的 ‰支付违约金,延迟达到 日,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受托方提交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如未能通过政府部门批准的,受托方应无条件进行修改、返工,直至通过批准。
5.4 因受托方不具备政府相关部门确认的资质而给委托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受托方负责赔偿。
工程合同 篇6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工程合同 篇7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业主”是指承担直接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6)“工程建设监理”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8)“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监理单位的义务
第四条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五条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第七条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业主的义务
第八条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九条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条业主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一条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单位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第十二条业主应当将授予监理 单位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四条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单位自备的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则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增加与此相应的条款。
监理单位的权利
第十六条业主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单位以下监理权利:
(1)选择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
(2)选择发包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定权。
(3)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的建议权。
(4)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