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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定金合同6篇,欢迎大家分享。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根据最高法院在XX年12月8日公布的"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定金的类型和适用主要有如下几种:
1、订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了订约定金。订约定金即立约定金,其设立是为了担保主合同的签订。订约定金的特点是,其法律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凡在意向书一类的协议中设定了订约定金,其法律效力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就存在,在其所担保的订约行为没有发生时,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当事人就要实施定金处罚。
2、成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了成约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而约定的定金,称之为成约定金。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成约定金的,定金未交付,则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若当事人约定定金并明确表示定金的交付构成合同的成立或生效要件的,该定金具有成约定金的性质。但是,为了鼓励交易,如果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履行了主要部分,即使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实际交付定金,仍应当承认主合同的成立或生效。
3、解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了解约定金。解约定金是指以定金做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即支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放弃定金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以解除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一方虽然以承担定金损失解除了合同,但在守约的当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的损失大于定金收益的情况下,解约方仍然应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4、违约定金。《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规定,"解释"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二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补充规定。违约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弃或者双倍返还作为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而约定的定金。《担保法》规定以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作为适用定金罚则的条件,"解释"进一步对"不履行"分不同情况作了不同规定。一是明确规定违约定金处罚的条件不但要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还要有因该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结果,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二是主合同部分得到履行,部分没有履行,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了损失,但是合同的目的没有完全落空,这时,既要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定金处罚,又不能使定金全部被罚。三是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第三人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能否适用定金罚则的规定。对于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受定金处罚后,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而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规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可见定金和订金虽只一字之差,但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订金不能产生定金所有的四种法律效果,更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甲方:XXX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乙方: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因甲方资金及基地始终未落实,虽多次延缓开工时间但仍未能满足乙方进场开工的条件,故双方决定废除 20xx年**月**日签订的装饰装修工程合同并重新商定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二、甲方现已确定选址在 。
三、甲方承诺将基地周边围墙建设、钢网结构厂房建设或部分装饰装修工程内部议标后发包给乙方。
四、开工时间:甲方将以上工程发包给乙方,确定的开工时间为 年 月 日,甲方至少提前一周书面通知乙方作进场准备。
五、取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甲方将工程发包给乙方,乙方严格以20xx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为取费标准向甲方收取承包费用。乙方进场后甲方在三日内向乙方支付总单项工程款的25%作为预付款,以后每月按工程进度支付已完工程总额的75%,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97%,剩余3%作为质保金一年内付清。
六、违约责任:此次甲乙双方商定的各条款均受以上合同定金的束缚,任何一方违约都将承担相对应的.法律责任。例如:以上项目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工,甲方除了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向乙方退赔合同定金外还须承担自己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又如:乙方在提前一周收到甲方开工通知后若不能按约定的时间进场开工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乙方无权向甲方退还合同定金等等。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有效,凡未尽事宜另行商议。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20 年 月 日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预购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两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 》(以实际产权证为准)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1条 乙方预购《 》(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房地产权证 (证书号: ),土地证: 并经人民政府测绘机构实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该房屋定于尾款付清之日交付。
第2条 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大写: 整,乙方采取_ _方式。签订正式合同时首付款 万,尾款 万元于签订正式房屋购买合同后 个月内付清。
第三条 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 _________整,作为甲、乙两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 甲、乙两方商定,预订期为_________ 天,甲乙两方于___ 年_____ 月 ______号前到富鑫房产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
第五条 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出售合同的附件。
注明:1:该房为__________房。
2:卖方必须提供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和契证等有效合法证件并配合过户。
3:卖方必需保证交易的房产(财产)无债权、债务及产权纠纷,无一房多卖现象。
4:买卖两方商议同意交易的房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 方)承担。
5:如上述面积与产权面积有差异,以产权面积为准。
第六条 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必须返还已收取的定金;并且赔偿两方所交的信息费。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并且无权要求好人房产退还已收取的信息费。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两方各持壹份,富鑫房产执壹份。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
见证方: (签章)
见证方经办人: (签章)
年 月 日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房东(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街/路 号的店铺(原为: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店铺的产权人为丙方。丙方与甲方原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月租为 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见附件清单)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
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六、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于收到转让费三日内将第一条所述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否则,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按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应保证丙方同意甲方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方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铺,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 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店铺的装修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的10%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或甲方
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的10%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
卖方:(甲方):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预订方(乙方):_____
住所: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证号: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预订方向卖方预订《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预订方预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幢____________层______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卖方已领取该房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书号:),并经_____________测绘机构预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付。
第二条预订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预订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预订方采取方式。
第三条预订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_元,作为甲、预订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预订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______天,预订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到____与卖方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第五条卖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卖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预订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无权要求卖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预订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卖方应全额返还预订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
2、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预订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卖方应双倍返还预订方已支付的定金:
1、卖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
2、卖方未告知预订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0份,甲乙双方各持0份,
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
卖方:(签章) 预订方:(签定)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卖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这一基础上,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而签订本合同,以望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该房屋的所有人为 ,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号)。
第二条:上述房屋的交易价格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总售价为¥________元,总金额大写:________,小写:¥________元。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交付期限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物业费,水电费,取暖费,网费,燃气费等结清(出示相关收据)。
2.乙方逾期未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须在规定日期内付清房款,逾期未付清房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不予承担,乙方所交定金,抵作甲方损失。
3.甲方逾期未交房的违约责任: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并在交期限内交房给乙方,逾期未交房或乙方发现建筑不合格,甲方须在3日内支付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作为赔偿,同时乙方有权选择继续购房或终止合同,其中如乙方选择终止合同,甲方须在3日内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税费承担
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 方承担,代办产权手续费由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必须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没有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若有纠纷情况,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公证人一份,乙方一份,乙方公证人一份。 第八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卖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证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证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其他相关证明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