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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合同锦集9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单位合同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单位合同 篇1
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注意搜集并保存双方成立劳动关系的有关证据,比如:
1、用人单位招聘时要求劳动者填写的“报名表”、“登记表”等招用记录;
2、用人单位收取劳动者押金或扣押劳动者工资而出具的.“押金条”、“扣押条”等各种票据;
3、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门卡”等各种工作证件;
4、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工资卡”或其他工资支付凭证;
5、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工作服”、“饭卡”等与用人单位有关的东西;
6、职工的工资表、考勤记录、值班表、任命书、解除合同通知书、辞退通知书等各种加盖有用人单位公章的文件。
相关知识: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另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单位合同 篇2
《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仿佛在平静的湖面投入了一颗石子,在企业和员工中激起层层波澜。一些企业领导因误解、误读新法而忧心忡忡,劳动者对自己的合同和权益也有着这样那样的焦虑。为解决读者们的诸多疑虑,本报特开设答疑热线,读者如有疑问、建议、投诉,可拨打本报热线66538155告诉我们,我们将请有关专家为您答疑解惑。单位要我们重签合同合法吗
陈小姐:我在海口某局工作,新的《劳动合同法》马上要实施了,但是现在单位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要求我们终止现有合同后和劳务公司签定合同,这样合法吗
专家指导: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严格依照现行的《劳动法》的规定来执行。现在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发生一些突击性的裁减人员的做法,有些是不妥当的,比如解雇那些从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员工的工作,中断他们的劳动关系;有些是比较长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今年年底前到期时,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还有的是没有到期,就劝员工自动辞职,把以前的工龄归零。对照现在的《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如果是规模性裁员,就应当依照《劳动法》关于有关经济性裁员的"规定来执行。如果用人单位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和《工会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理由事先告知工会,工会发现有不妥当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应该予以纠正。劳动者本人如果认为用人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就可以要求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处理或者寻求司法救济,申请劳动仲裁和向法院起诉。 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用人单位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出现的这些情况有些是为了规避新的《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有些是对《劳动合同法》中比如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理解不正确造成的。
农民工的利益将如何保证
农民工老王:在城市中最大的工人群体是农民工,《劳动合同法》将如何保证农民工的利益
专家指导:这个问题涉及到《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问题。《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比《劳动法》有了很大的扩大,包括了所有的单位用工。《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都受本法调整。农民工虽然是一个很大的群体,但也是《劳动合同法》中所规定的劳动者中的一部分。农民工的一些权益问题也适用于《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
一些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小作坊、小工厂等单位侵害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也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
网络公司黄先生:在公司上班4个月了,还没签订劳动合同,待遇约定也不明确,怎么办
专家指导:在明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后,此种情形将有明确法律可依,在签订劳动合同方面,劳动者依照新法明白自己的权利义务。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三项措施:一是放宽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二是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此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三是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新法,用人单位未在办理用工手续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待遇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待遇应当按照企业的或者行业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
为职工买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保安公司陈先生:在公司上班已六七年,单位没给购买过社保,能解除劳动合同吗专家指导:为在职职工购买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前,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不能成为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但《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在职职工购买社会保险,则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五)因用人单位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市民陈先生:自己一直与单位一年一签合同,第二次合同20xx年12月31日到期,20xx年1月1日将续签第三次合同,到时是否可以要求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专家指导:《劳动合同法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要从劳动合同法施行后,也就是20xx年1月1日以后开始计算,此前续签的次数不算。
经济补偿金应分段计算
市民何先生:现在与单位的合同期限是20xx年12月1日到20xx年11月30日截止,如果单位在20xx年3月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是否要分段计算
专家指导:如果符合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则应当分段计算,即20xx年1月1日之前的经济补偿计算按当时规定执行,20xx年1月1日之后的经济补偿按《劳动合同法》执行。市民田先生:如果公司就是不签定合同,不签的这几个月有没有经济补偿补偿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专家指导:《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只要用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劳动关系,并不因没订立合同而不存在,用人单位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的一个月之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以后,用人单位就要支付两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解雇了这个员工,那么,自用工之日起到解雇时,这个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单位合同 篇3
摘要:本文就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定义、类型及基本特性进行简要阐述,针对当前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现状,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合同意识不强、管理体制不健全、信息化水平低等,进一步强化合同意识。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文件、落实全过程控制。科学处置合同纠纷等角度入手,探讨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有效策略,旨在维护施工单位项目的综合效益,仅供相关人员参考。
关键词: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合同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内容,具有动态化特征,合同管理的周期较长,极易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而发生变动,一旦合同管理方面出现问题,极易出现合同纠纷,给施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严重情况下可能会给项目政策运转形成制约。在此种情况下,探讨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具有一定现实意义。
1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概述
1.1定义
所谓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就是在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的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系统化管理方法,通过计划、组织、指导和控制来促进项目合同目标的实现。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包括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是由国家及主管部门所办法的,与劳动保护、生产安全、环境保护等存在密切关联。项目合同管理还包括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设计标准以及施工操作规程等,这些都是由国家有关部门所办法的。对于建设文件和设计文件,也是项目合同管理中的重要内容,必须由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合同文件的签订必须满足法律要求,对于合同双方往来信函、资料及各项通知等,也都是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中的重要内容。
1.2类型
由于签订合同的对象不同,使得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的类型也存在一定差异,具体如表1所示。
1.3基本特性
其一,内容齐全,条款完整,也就是说施工单位项目合同要保证完备,不可存在缺项或漏项,否则会影响项目合同管理成效。其二,施工单位项目合同要用词准确,表达清晰,要明确双方具体权责,不可存在隐晦或可供臆测的词汇。其三,施工单位项目合同要标准且理性,要确保公平合理,要保障合同双方权益,并促进义务履行。其四,施工单位项目合同要灵活,确保能够结合作业环境以及专业领域等差异确定有针对性的合同内容,并确定风险防范具体要求及权责利分配方式,以确保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有效性。
2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现状
对于施工单位来说,项目合同管理是一项重要内容,随着社会不断进步,施工单位在项目合同管理方面的力度也不断加大,合同范本得以规范,合同管理制度也不断健全,这就为项目合同标准化管理的落实创造了有利条件。但就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现实情况来看,受到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施工单位重视程度、财务参与度等因素的影响,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成效并不理想。
3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其一,合同意识不强,现代社会发展形势下,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转型阶段的施工单位缺乏专门的项目合同管理部门,尚未构建有针对性的项目合同管理体系,合同管理流程缺乏规范性,项目合同全过程监管也并未得到高效落实。其二,缺乏合同管理专业人才和正规的合同管理机构,导致合同管理水平不高。其三,合同管理体制不健全,无法项目合同的签订、履约、变更等开展全过程、系统化管理。其四,合同管理信息化水平低,大部分情况下仍采取手工操作方式,合同审批时效性不足,导致项目合同管理效率低。其五,合同执行不规范,违约现象普遍。
4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有效策略
4.1强化合同意识,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文件,确保合同制定的规范性
在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要强化合同意识,认真学习合同法,并对项目合同管理相关文件加以严格执行,为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的规范制定打下良好基础。具体来说,在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项目合同管理人员要明确自身岗位职责,充分认识到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对项目合同管理相关法律条文及文件精神开展深度学习,对于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文件必须严格执行,做好项目合同审查工作,以合同制定与合同签约作为审查对象,在实际管理过程中,要全面学习合同法,并坚决制定合同管理文件,避免无效合同出现,降低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纠纷,以免给施工单位造成不利影响。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开子涵,要确保合同制定的规范性,也就是说,要明确项目合同的基本特性,确保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的制定与其基本特性保持高度相符。施工单位项目合同以国家通用性合同文本为主,结合施工单位项目合同具体内容开展综合分析,适当修改或充实合同范本细则,确保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的制定能够满足施工单位项目的实际需求。在全面把握施工单位项目特点的基础上,以招标文件、项目双方谈判结果来起草项目合同,确保合同内容清晰和用词准确,并交由相关管理部门对项目合同内容加以审核,及时修改订正,确保合同制定规范且可靠,促进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成效的改善。
4.2加强合同签订管理、履约管理,落实全过程控制
对于施工单位来说,项目合同管理是一项系统而又复杂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与分包合同的管理,都必须要从合同签订这一阶段入手,落实管理与控制,保证项目合同签订的规范性和及时性。在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要确保合同签订及时,坚决不可令项目合同谈判处于被动状态,在充分认识到项目合同签订的重要性,在工程建设之前必须规范签订合同,尤其是要注意敏感性经济条款的签订,更要及时确认,不可置于工程完工后,否则极易引发经济纠纷,给施工单位造成无法预估的损失。为确保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实效性,要严格执行会审制度,就是在合同签订之前对项目建设各项内容加以确认,避免出现无效代理等情况出现而影响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要加强预付款条款的管理,必要情况下需由分包商出具保函或支付预付款,以免给企业造成经济风险。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签订过程中要注意违约条款的管理,明确合同双方违约的处理方式,尤其是要细化工程转包与再分包等相关内容,明确具体的"违约责任,以确保项目合同签订的规范性,确保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有效。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要注重履约管理,也就是说在签订项目合同的基础上,要通过履约管理来确保合同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的完成。在这一过程中,要落实项目合同动态化管理,合同管理部门要全程跟踪合同执行过程,针对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理。在项目合同履约管理的过程中,要建立台账,将项目合同管理的各项内容清晰的体现于台账上,包括工程进度、机械租赁、结算支付等,要确保工程款结算与支付的及时性,并结合项目合同执行情况及时总结,注重自合同编制到合同终止的全过程管理,确保合同顺利履约完成,促进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水平的有效提升。
4.3财务参与合同管理,明确督促重点
在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财务要积极参与合同管理,并明确督促重点,确保合同管理部门能够对合同法和施工单位合同管理制度加以规范执行。财务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对合同编制、签订及履约的各个环节加以督促,确保各环节逐步完善,保证项目合同管控的有效性。财务部门要明确督促重点,切实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加大项目合同审核力度,确保其合法、严密且可靠。在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财务部门要做好资料收集与保管工作,避免由于资料流失而出现合同纠纷。与此同时,要对合同执行情况开展综合分析,并实时风险评估,对施工单位项目风险开展科学评价,保证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科学性。
针对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中缺乏专业人才的问题,在实际管理过程中要积极组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提升合同管理人才质量,确保其专业素质、职业素养和工作经验等都能够满足岗位要求,以推进项目合同管理工作的高效开展。要对合同纠纷加以科学处置,这也是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合同纠纷的处置过程中,要以法律为准绳,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依据,结合事实进行处理,若双方协商无法解决纠纷,则需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坚持原则,明确主次,收集纠纷相关资料作为证据,科学处理纠纷。要通过项目合同管理体系的构建来落实动态化管理,提升项目合同管理的精确性和严密性。
5结语
通过以上研究可知,针对当前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中普遍存在的管理体制不健全、信息化水平低、合同执行不规范等问题,必须要采取科学且有针对性性的项目合同管理策略,强化施工单位的合同管理意识,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文件,并落实项目合同全过程管理与控制,全面提升项目合同管理人才的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对合同纠纷加以科学处置,从而全面提高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成效。
参考文献:
[1]马跃浩.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财经界(学术版),20xx(09).
[2]张文魁.浅谈项目合同管理的关键[J].科学之友(B版),20xx(01).
[3]蔡建华.试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J].科技风,20xx(24).
[4]潘萍.施工项目合同管理规范化浅析[J].建筑,20xx(04).
单位合同 篇4
编号:_ __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注册地址: 户口所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为 的劳动合同(如: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本合同于 20xx年xx月xx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20xx年xx月xx日止。本合同20xx年xx月xx日终止。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工作应达到 甲方要求 标准。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① 工时制度(如:①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②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③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五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第六条 甲方每月 15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或元。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 /
第七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第八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购买社会保险,带薪年休假,其他不定期员工活动
第九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甲方商业秘密,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或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或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第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 乙方有劳动法第二十五条所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 乙方有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五条 甲方有劳动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 乙方有劳动法第二十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十八条 有劳动法第三十二条所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 甲方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第二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接收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
第二十三条 乙方因存在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第(二)项、第(三)项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内容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的其它条款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即日起生效。如要求鉴证,本合同一式三份,鉴证机关留存一份。
甲 方(公章): 乙 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单位合同 篇5
违约金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向对方交纳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在《合同法》中,几乎所有的合同都可以约定违约金,但《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实行了限制性规定。
两条限制性规定: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从此规定看,假如没有培训费就不能约定违约金。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约定离职后竟业限制条款,为保证这些约定能够执行可以约定违约金。
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的这些规定,有效地遏制了用人单位动辄在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约定高额违约金,阻碍劳动者自由择业、自由流动的权利,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
为了充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才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就服务期和商业秘密进行违约金的约定。除这两个内容外,不得进行其他违约金的约定。当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只是对用人单位进行约束的,应该还是可以进行约定的。
单位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如下:
1.自 年 月 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相应比例的年终奖等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备用金人民币元(大写),甲方将于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实际支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
3.甲方为乙方缴纳四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年月日止。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6.乙方自愿放弃其它所有诉求。
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签章)
说明: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有两个地方需要注意的.:
一是单位规章制度程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二是此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应理解成是企业单方的权利,即企业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只要公司把自己应该做相关手续做足了,员工是否回来办理离职并不影响合同的解除。
单位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财政部门批准同意,甲乙双方经认真协商,就甲方占有使用房屋对外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房屋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甲方将(地点、面积、门牌号码)租赁给乙方(用途)使用。
2、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
1)门窗情况:
2)地板及墙壁装修情况:
3)水电设施情况:
二、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及押金支付方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租金按月(年、季)结算,由乙方在月日前交付给甲方。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交付押金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甲方按本合同第一条验收房屋和乙方付清全部租赁费用后,乙方无违约行为,将押金退还乙方。
四、交付房屋期限:乙方交付押金及第一期租金后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五、甲方责任
1、实行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或按政策、市场价调整的租金标准;
2、负责对房屋进行定期检查。租赁期内屋面漏水、房屋裂缝应由甲方负责维修,承担修缮费用,以保障承租人安全和正常使用。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以及更换的玻璃门、卷闸门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3、如处置上述房屋,甲方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期限内腾空房屋交给甲方。
4、房屋租赁期内,国家、政府建设需要拆迁,双方应立即终止合同,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期限内,腾空房屋交给甲方。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不负责另行解决乙方的房屋租赁问题。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在租赁期间应依约及时交付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
2、租赁期间,防火、防盗、门前五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相关责任。
3、乙方应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水电设施、玻璃门、卷闸门等),如因使用不当及乙方其它原因造成损坏灭失的,商铺出租合同怎么写。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4、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装修房屋需改造、改变房屋的结构,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如未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可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其实劳动纠纷诉状。乙方提前解除合同或租赁期满,对改修或增扩的设施不得拆除,应保持完好,甲方不予补偿。
5、乙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或转租他人。
6、租赁期间房屋的管理由乙方负责,对房屋结构出现的不安全因素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修缮给予协助。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合同。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转让、转借他人,以联营方式转让他人或以其它方式转让使用权的;
2)擅自拆改结构和改变房屋用途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的;
5)拖欠房租累计两个月以上的或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4、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5、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60日前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合同期满30日前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可续签租赁合同。若乙方在租赁期满60日前不尽通知义务,优先承租权消灭。
6、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济损失补偿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八、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房屋交付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附属设施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2、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两日内,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地交还甲方。乙方的装饰装修部分及更换的卷闸门、玻璃门亦不得损坏。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九、甲方违约责任
1、未按时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原日租金5倍的违约金。
2、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本合同年度租金总额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乙方违约责任
1、未按时交付租金及水电费用、物业管理费用的,应如数补交,每逾期一日,应按所欠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五支付甲方违约金。如因乙方未按时交纳前述费用造成停水停电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2、租赁期间,乙方有本合同第七条第3项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已收取的押金不予退还。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年度租金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孙旭权律师成功代理杭州某装饰公司诉陈某房屋(厂房)租赁合同案。乙方还应进行相应赔偿。
3、在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已收取的押金不予退还。乙方应该按本合同年度租金总额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进行相应赔偿。
4、租赁期满,乙方逾期归还房屋的,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5倍的违约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一、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国家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的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第1、2项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的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争议解决: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诉讼解决。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方、乙方、鉴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鉴证方:资产所有权代表(签章):
年月日
单位合同 篇8
现在很多的用人单位由于制度的不规范,一旦聘用劳动者直接建立的是事实劳动关系,即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遇到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作为弱势一方的劳动者,该通过什么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为您解答。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二、 若签了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辞职需提前30日通知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辞职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未签合劳动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这样一来企业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就变弱了。
三、 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
四、 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
五、 未签劳动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依然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即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依然可以主张权益,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双倍工资的问题,现在很多的劳动者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我们怎么来主张双倍工资呢?双倍工资的计算标准是什么?详情请咨询,我们将会根据您的提问,为您解答。
单位合同 篇9
签约地:
甲方:
乙方: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专业技术职务: 根据《退休人员返聘暂行规定》精神,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协议期限:
聘期暂定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自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应尽义务:
三、乙方应尽义务:
1、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根据甲方及所在科室的业务需要做好相应的本职工作;
2、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防差错,杜绝事故;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4、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相关规定;
5、遵纪守法,严格执行上级和医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四、乙方享受待遇
1、返聘工资:执行正常工作制人员,根据其职称级别,甲方发给月返聘工资 元;未执行正常工作制工作人员,由科室对其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结合考核情况按规定标准相应发放;
2、绩效工资:根据乙方工作量及岗位贡献,经院审计科审核后由所在科内发放;
3、相关福利待遇参照所在科室的在职职工标准执行。
五、违约责任:
1、乙方需严格遵守上级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考勤制度,
如乙方不按法定假日休息或未请假即离开单位的",按相关规定执行,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甲方不予承担;
2、如因乙方违约致使本协议终止的,按协议期限每提前一月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六、补充说明:
1、在协议期内,如因单位改革、发展需要,对现行规定进行补充或修订,甲乙双方再根据新政策另行协议;
2、协议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身体状况协商续签协议,甲、乙双方如因某种原因,不准备续签协议,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本次协议期满后,方可结束协议关系;
3、在协议期内,乙方如非因工作原因而发生的意外情况,责任由乙方承担;
4、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存档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