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电影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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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员电影合同 (汇编8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演员电影合同 ,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演员电影合同 1
甲方:
乙方:
因甲方拍摄电影《 》(暂用名、以下简称:本剧)聘用乙方参加该剧摄制工作。为该剧拍摄工作事宜,经双方同意订立条款如下:
一、聘用职务,工作量与期限
1、甲方聘用乙方在本剧中担任演员工作,饰演角色。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
2、乙方在本剧的工作量约为天。
3、乙方受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至乙方工作全部完成,共计 天。如不可抗拒力因素致本剧拍摄延期时,本合同可延期,延期内合同劳务费或酬金不再增加。
4、乙方职务包括试妆、试戏、排练、拍摄、补拍、配音、宣传等与乙方出演角色、发行宣传有关的.工作。
二、劳务报酬
1、乙方完成职务工作的劳务报酬按大包干计算,大包干为人民币 元整,预计乙方参加剧本共天。
2、导演在拍摄中,对所拍内容进行增、减、修改、补拍,属于常创作行为,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在未增加天数,乙方劳务报酬不予调整。
4、剧组正常运转下,周期的提前或延长和剧情的增减在不影响乙方接拍其他剧组情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均表示理解,但周期的延长与剧情的增加甲乙应按乙方实际完成天数支付乙方酬金。
5、剧组完成前期拍摄任务后,若本剧需要加戏、改戏、补戏,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工作,甲方可根据情况给于乙方劳务补贴。
6、由于摄制工作的特殊性,剧组不能完全按正常时间工作,但须保证乙方的休息时间每天不少于八小时。
三、其他费用负担
1、乙方按甲方要求到剧组工作需要的住宿、伙食,由甲方按甲方的标准负责安排;甲方报销乙方艺员拍戏差旅费用。超过甲方标准,由乙方艺员自理。甲方工作以外的乙方因私费用包括私人电话,因私往来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演员电影合同 2
甲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电挂: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乙方: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手机: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鉴于:
1、甲方计划摄制 电影《 》(下称电影);乙方是具有一定表演经验的影视演员,在多部影视剧中出任过角色。
2、甲方决定聘用乙方在其计划摄制的电影中担任 (角色),乙方表示同意。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出演角色及对演员的要求:
在电影中乙方所担任的角色为 、乙方应具有娴熟的演技,在拍摄过程中应利用肌体、语言、情感以及外在的道具等尽力地体验角色的情感,动情投入剧集之中。
第二条 、工作期限: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向甲方报到。乙方工作正式开始。
乙方工作结束的时间按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
1、需乙方出演的剧情全部拍摄完毕之日。
2、电影停机之日。
3、电影后期录音制作完成之日。
4、 、
第三条 、定金条款: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乙方支付定金¥ 元,本合同得以实际履行之日即乙方工作开始之日,此定金自动转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若阅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报酬及支付: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税前/税后)酬金¥ 元,自乙方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 日内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 (¥ 元,包含已支付的定金),乙方工作结束之日起 日内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 (¥ 元)。
甲方以支票或银行转账之形式向乙方支付报酬。
乙方的银行资料如下:开户行: ;户名: ;账号: 、
第五条 、提供剧本。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电影的文学剧本及其他与电影拍摄相关的资料。乙方接到剧本后,应认真揣摩剧中的人物角色,为拍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第六条 、参加筹备工作。
在电影开机之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拍摄筹备会、试装、试拍等拍摄筹备期内需要演员参与的工作,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酬金。乙方应协调自己的档期,确保能够参加上述筹备期工作。
第七条 、参加其他摄制工作。
在电影停机之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配音、补拍、重拍等不超出演员专业职责范围的电影的其他摄制工作,但累计不得超过 天,否则,每超过一天应向乙方支付 (税前/税后)酬金¥ 元。乙方应协调自己的档期,确保能够参加上述后期制作工作。
第八条、 工作要求:
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应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但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当权限或违反行业惯例。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工作,但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以配合。
乙方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至乙方工作结束之日,乙方应专职为甲方工作,不得参演与该电影内容相类似的其他影视作品。
乙方如违反前款规定,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乙方应于其工作结束之日起 日内将甲方向其提供的文学剧本及相关资料全部归还甲方或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其销毁。
第九条 、著作权及署名权。
电影的著作权依法由甲方享有。
若电影得以拍摄并成功发行,乙方依法享有在电视剧及相关衍生产品中的署名权。乙方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第十条 、姓名、肖像的使用权。
甲方有权无偿使用或许可播放者、发行者在电影、电影的衍生产品、电影的宣传片或预告片使用乙方的姓名和肖像。但仅限于电影推广、宣传之目的"。
第十一条 、参加宣传活动。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电影的开机仪式、首播仪式以及其他宣传活动,无需就此向乙方支付酬金。乙方应当积极参加并配合甲方的有关宣传活动。
甲方要求乙方参加的宣传活动最多不超过 次;否则,每超过一次应向乙方支付 (税前/税后)酬金¥ 元,乙方亦有权拒绝甲方要求。
第十二条、 其他费用的承担。
从乙方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至乙方工作结束之日止,甲方应负责安排乙方工作所需的住宿、饮食和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要求乙方到国内其他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若甲方要求乙方到国外的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负责办理相关证件和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
甲方要求乙方参加本合同规定的工作以及电影的宣传活动,应承担乙方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
第十三条、 提供剧装。
乙方在电视剧中的服装、道具、化装造型等均由甲方负责提供。
第十四条、 双方保证。
甲方:
1、保证电影片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合法权益或者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3、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有权自行签署本合同,且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
3、从乙方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至乙方工作结束之日止,乙方不会参演与该电影内容类似的其他影视作品的拍摄。
4、保证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乙方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第十五条 、保密。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电视剧首播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电影相关的一切信息。
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乙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1、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累计或连续超过 天;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证不真实或为实现的;
3、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4、甲方拖欠乙方酬金累计达到乙方全部应得酬金的百分之 ,经乙方催告后,仍不履行支付义务的;
5、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十七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电影后期制作完毕,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 、
第十八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意外事件:
1、非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出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气反常以及电影导演或其他主要演员生病、受到意外伤害或死亡等,致使电影的拍摄迟延,甲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将拍摄计划顺延的时间书面通知乙方;因此而未能按原拍摄计划完成电影的拍摄,乙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若本条规定的情况致使电视剧的拍摄迟延超过 天,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演员电影合同 3
合同编号:
甲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电挂: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电挂: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片制作资格的电影制作单位,甲方计划摄制电影片《 》(下称电影片);乙方是依法注册成立的经纪公司, 为乙方签约演员,乙方有权代表该演员签订本聘用合同;
2、乙方的签约演员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且该演员是具有一定表演经验的影视演员,在多部影视剧中出演过重要角色;因此甲方决定聘用该演员在其计划摄制的电影片中担任 (角色),乙方表示同意。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出演角色
在电影片中演员所担任的角色为 。演员应具有娴熟的演技,在拍摄过程中应利用肌体、语言、情感以及外在的道具等尽力地体验角色的情感,动情投入剧集之中。
第二条 工作期限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指派演员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向甲方报到。演员工作正式开始。
演员工作结束的时间按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
1、需演员出演的剧情全部拍摄完毕之日;
2、电影片停机之日;
3、电影片后期录音制作完成之日;
4、 。
第三条 定金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乙方支付定金¥ 元,本合同得以实际履行之日即乙方工作开始之日,此定金自动转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报酬及支付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税前/税后)酬金¥ 元,自演员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 日内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 (¥ 元,包含已支付的定金),演员工作结束之日起 日内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 (¥ 元)。
甲方以支票或银行转账之形式向乙方支付报酬。
乙方的银行资料如下:开户行: ;户名: ;账号: 。
甲方应将定金和酬金直接支付至乙方,演员无权就其依据本合同为甲方提供的工作向甲方索取任何性质的酬金,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 提供剧本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日内向演员提供电影片的文学剧本及其他与电影片拍摄相关的资料。演员接到剧本后,应认真揣摩剧中的人物角色,为拍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第六条 参与筹备工作
在电影片开机之前,甲方有权要求演员参加拍摄筹备会、试装、试拍等拍摄筹备期内需要演员参与的工作,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酬金。乙方应协调演员的档期,确保演员能够参加上述筹备期工作。
第七条 参加其他摄制工作
在电影片停机之后,甲方有权要求演员参加配音、补拍、重拍等不超出演员专业职责范围的电影片的其他摄制工作,但累计不得超过 天,否则,每超过一天应向乙方支付 (税前/税后)酬金¥ 元。乙方应协调演员的档期,确保演员能够参加上述摄制工作。
第八条 工作要求
演员在工作过程中应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但甲方不得干预演员的正当权限或违反行业惯例。甲方有权随时检查演员的工作,但不得影响演员的正常工作,演员应予以配合。
演员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至演员工作结束之日,演员应专职为甲方工作,不得参演与该电影片内容相类似的其他影视作品。演员如违反此规定,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演员应于其工作结束之日起 日内将甲方向其提供的文学剧本及相关资料全部归还甲方或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其销毁。
第九条 著作权及署名权
甲方依法享有电影片的著作权。
若电影片得以拍摄并成功发行,演员依法享有在电影片及相关衍生产品中的署名权。演员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第十条 姓名、肖像的使用
甲方有权无偿使用或许可播放者、发行者在电影片、电影片的衍生产品、电影片的宣传片或预告片使用演员的姓名和肖像。但仅限于电影片推广、宣传之目的。
第十一条 参加宣传活动
甲方有权要求演员参加电影片的开机仪式、首映式以及其他宣传活动,无需就此向乙方支付酬金。乙方应当积极参加并配合甲方的有关宣传活动。
甲方要求演员参加的宣传活动最多不超过 次;否则,每超过一次应向乙方支付 (税前/税后)酬金¥ 元,乙方亦有权拒绝甲方要求。
第十二条 其他费用承担
从演员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至演员工作结束之日止,甲方应负责安排演员工作所需的住宿、饮食和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要求演员到国内其他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若甲方要求演员到国外的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负责办理相关证件和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
甲方要求演员参加本合同规定的工作以及电影片的宣传活动,应承担演员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
第十三条 提供剧装
演员在电影片中的服装、道具、化装造型等均由甲方负责提供。
第十四条 保险
为确保演员在表演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甲方应为演员办理商业保险,具体包括: 。
第十五条 双方保证
甲方:
1、保证其为取得《摄制电影许可证》并经依法注册和合法存续的电影制片单位;
2、保证已就计划拍摄的电影片取得《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并经依法注册和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
3、保证电影片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演员合法权益或者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
4、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保证其为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具有文化经纪资格的经纪公司;
2、乙方与演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建立了劳动关系并订立了劳动合同,演员在本合同中的工作结束之前,其与演员之间的劳动合同持续有效(或者:乙方与导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订立了委托代理合同,导演在本合同中的工作结束之前,其与导演之间的委托代理合同持续有效);
3、保证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演员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4、在本合同规定的演员的工作期限内,乙方不会使演员受聘于与该电影片内容类似的影视作品的拍摄;
5、保证演员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
6、保证演员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皆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第十六条 甲方的除外责任
若乙方与演员之间为劳动关系,乙方作为演员的用人单位,应为演员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与演员订立的劳动合同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其他义务。若乙方未依法履行其作为演员用人单位的相关义务,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与演员之间的劳动关系纠纷一概与甲方无关。
若乙方与演员之间为委托代理关系,乙方与演员因委托代理合同所产生的纠纷亦与甲方无关。
第十七条 乙方与演员的连带责任
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内,不论因乙方或演员任何一方的原因导致乙方与演员订立的劳动合同(或委托代理合同)终止,演员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若演员因其与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或委托代理合同)终止而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与演员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1、演员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累计或连续超过 天;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证不真实或为实现的;
3、演员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4、甲方拖欠乙方酬金累计达到乙方全部应得酬金的百分之 ,经乙方催告后,仍不履行支付义务的;
5、甲乙双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甲方被依法吊销《摄制电影许可证》或《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
第十九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电影片后期制作完毕,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 。
第二十条 保密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或演员均不得在电影片公映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电影片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乙方或演员均不得泄露在签约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乙方或演员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或演员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乙方或演员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乙方和演员应对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四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意外事件:
1、非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出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气反常以及电影片导演或其他主要演员生病、受到意外伤害或死亡等,致使电影片的拍摄迟延,甲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将拍摄计划顺延的时间书面通知乙方;因此而未能按原拍摄计划完成电影片的拍摄,乙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若本条规定的情况致使电影片的拍摄迟延超过 天,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演员电影合同 4
合同编号:
甲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电挂: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乙方: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手机: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鉴于: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了《聘用电影演员合同》,甲方聘用乙方在其计划摄制的电影《 》(以下简称电影)中出演 (角色),因电影剧情需要乙方裸体或半裸体出演,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作为《聘用电影演员合同》之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根据剧情需要,乙方可能被要求在电影中以裸体或半裸体出演或其所表演的电影剧本中有相关性行为的情节描写。乙方在电影中裸露的程度及性行为情节所要求的身体接触方式,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第二条 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的要求出演相关角色。
第三条 甲方要求乙方按照本补充协议第一条规定所出演的相关角色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不得违反社会的公序良俗,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出演,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保证其所拍摄的"电影中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内容。
第五条 乙方保证其有权自行签订本协议,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下的各项义务,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第六条 乙方可以选择由替身演员代替其完成第一条描述的相关情节的拍摄,但必须经甲方同意,替身演员的酬金由 (甲方/乙方)承担。
第七条 本协议未涉及的事项,以《聘用电影演员合同》的规定为准。
第八条 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按照《聘用电影演员合同》中所规定的争议条款的相关内容来解决。
第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演员电影合同 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传真: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传真: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乙方是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单位;
2.甲乙双方决定共同投资摄制电影片《________》(下称“电影片”),该电影片系基于的原著《_________》改编。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电影片总投资预算初步确定为¥________万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__万元,占总投资预算的百分之___,乙方出资¥____万元,占总投资预算的百分之____。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争取到第三方资金赞助的,其有权提取第三方赞助金额的百分之___作为酬金,剩余部分纳入总预算。纳入总预算的第三方赞助金额,其中百分之____算作甲乙双方中争取到赞助的一方的出资,其余百分之___算作甲乙双方中另一方的出资,甲乙双方的出资占总预算的比例应据此加以变更。
随拍摄的进展,因宣传电影片或其他原因而取得的收入或收益,亦应纳入总预算;预算不足,甲乙双方应按其出资比例追加投资。
第二条甲乙双方应按时、足额的履行各自的出资义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与联合摄制电影片的任何权利,并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甲乙双方出资的方式、时间、数额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因联合摄制电影片所形成的全部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及其衍生权利,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均属甲乙双方共有。
其中,无形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电影片著作权、商业运作中衍生出来的其他具有财产性质的`著作权、商品名称使用权和商标权等。
第四条合同期限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除非根据本合同相关规定提前终止,其持续时间以下列第___种为准:
1.联合摄制电影片所产生的相关著作权的法定存续期限;
2.所有拍摄电影片所涉及财产权的协议存续期限;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电影片的主要拍摄地点为___________,变更新的地点应当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第六条在_____将其拥有的电影文学剧本拍摄权或文字作品《______________》的电影改编权及其附属权益转让给甲方、乙方或甲乙双方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电影文学剧本的修改或聘用编剧把文字作品改编成电影文学剧本。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经双方认定的文学剧本中的人物和情节进行实质性的更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擅自更改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甲方委派______、乙方委派____作为专职负责人参加电影片的拍摄,由其全权负责电影片拍摄的日常管理工作;财务支出的票据和其他财务报销单据,均须取得该被委派的两名专职负责人的共同签字确认。
演员电影合同 6
甲方(聘请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受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鉴于:
1、甲方是电影《 》(以下简称本片)的出品方。
2、乙方旗下签约艺人具有饰演电影角色的相关经验。
3、甲方决定聘请乙方旗下签约艺人担任本片的演员,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聘请。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达成本合同如下条款:
一、拍摄期限、拍摄内容和拍摄地点
1、乙方参与拍摄时间:
甲方聘请乙方出演的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之间,乙方需要保证 日历日的拍摄时间,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原因不能保证 日拍摄时间,则拍摄周期顺延直至乙方拍摄时间达 日止。同时需要承担因不能保证拍摄时间延期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如果该片开机推迟,本合同规定的合约期可以顺延,但最多不能超过 日。超过 日后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该片仍不能开机(除不可抗力),在充分尊重乙方档期意见的前提下,甲乙方另行商定确定开机时间。
2、乙方艺人的工作内容
(1)出演本片中的并列男一(暂定名)角色;
(2)电影拍摄结束后,如甲方需要乙方艺人配合参加配音、补拍、重拍等不超出演员专业职责范围的其他工作,则应提前一周与乙方协调艺人档期,其中配音及拍摄宣传照片工作天数不应超过3 日,地点仅限于北京,甲方无需支付费用。电影需要补拍、重拍按照税前万 元/天/人(大写: 元整/天/人)支付乙方劳务费;
(3)本片宣传、发行阶段的宣传活动,甲方应提前7个工作 日与乙方协调乙方艺人档期;乙方承诺参加不低于6个城市地面相关影院的地推活动。甲方应承担因此发生的艺人差旅费、住宿费、餐饮费等一切费用,标准不低于本协议第二条第3款之约定。
(4)开机前的剧本讨论
二、合同金额、支付方式及其他费用、待遇
1、甲方按固定酬金方式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演出费(含税)。总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万 元整)。
2、支付方式
(1)甲方自本合同签署之 日起十个工作 日内向乙方支付演出费总额的 %,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
(2)甲方自乙方艺人进组拍摄当 日,即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演出费总额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3)乙方开始拍摄后第 日(即 年 月 日)甲方向一方支付演出费总额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3)甲方自乙方在剧组饰演的相关角色杀青 日前 日,向乙方支付演出费总额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 万 元整);
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演出费发票。
乙方指定汇款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3、其他费用和待遇:
(1)从乙方工作开始之日起至结束之 日止,甲方应负责安排乙方艺人及随行人员在拍摄地点的住宿、饮食和交通费用。
①甲方应承担乙方往各工作地点的交通费用,标准为头等舱1人、随行人员1人经济舱;地面交通标准为7人座别克GL8商务车1辆(或者同级别车辆)。、②甲方负责乙方艺人及工作人员在剧组的住宿,住宿标准为四星级以上酒店。
③甲方负责乙方艺人及工作人员在剧组的伙食,伙食标准等同于导演。
(3)甲方应为乙方艺人办理合同履行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甲方为乙方艺人办理保险不排除甲方应承担的责任。如因乙方艺人违反规章制度造成自身意外伤害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著作权及相关权利
1、甲方依法享有本片的`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剧的发行权、放映权、广播权、展览权、改编权、汇编权及信息络传播权等,以及剧中人物造型、剧照、台词及相关文字材料的相应权利。
2、乙方履行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后,依法享有在电影及相关衍生产品中的署名权。
3、甲方及制片人可以使用与本合同相关的乙方艺人形象及乙方艺人因拍摄该剧而接受采访时的视频及图片。但甲方不得侵犯乙方署名权、肖像权及名誉权。甲方仅以该剧的宣传、发行、复制、评奖等与该剧有关的非商业活动为目的,使用乙方艺人与该剧相关的视频或图片。甲方使用范围包括生产海报、玩具、邮票、纪念品等该剧衍生产品。乙方X使用相关视频或图片于经纪公司的官方站、粉丝页、微博等。
4、如本片获得有关奖项,应归属甲方。如乙方因本片获得单独奖项,乙方有权单独享有相应的荣誉(称号)及奖金。
四、保证与承诺
1、双方保证:一方在本合同中所作出的陈述存在任何虚假或不真实,或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出的保证,并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该一方应向受损失方承担违约责任,视情节及严重程度,相对方享有要求解约、索赔以及要求承担违约金等违约责任的权利。
2、甲方承诺:本片不得包含任何侵害乙方权益或者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不得指示乙方从事明显危及人身安全和体力不及之行为,并且不得要求乙方在拍摄过程中作出色情、或其他低级庸俗之行为、台词。
3、乙方承诺
(1)演员为乙方签约艺人,乙方全权代理的合约处理事宜,有能力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
(2)在本合同约定的拍摄期间,未经甲方同意,本合同中约定的乙方艺人不得为第三方从事电影拍摄工作。
(3)乙方为摄制电影所进行的筹备、构思或提供的素材、创意系自己原创,不对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造成侵犯。
(4)遵守甲方指定并公告的剧组规章制度。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供初步摄制计划。
2、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电影的最终剧本及与拍摄相关的其他资料。
3、甲方在不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拍摄周期的前提下,可对拍摄 日程进行调整。但应提前20天通知乙方及乙方艺人。
4、如甲方根据拍摄需要改变乙方艺人在电影中的角色,需提前7 日通知乙方及乙方艺人,并经乙方书面认可。
5、为宣传、推广电影的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电影的开机仪式、首映式以及其他宣传活动,包括微博微信互动。乙方在不影响其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可参与、配合。甲方要求乙方参加的宣传活动不少于五个城市的地面推广,如有其他宣传工作需乙方配合,应提前7个工作 日告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
6、甲方要求乙方参加宣传活动,应承担乙方及工作人员的住宿、饮食及往返交通费用,标准等同于本合同第二条相关约定。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接到剧本后,即应为拍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乙方艺人在拍摄期内应接受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勤勉、高效地进行电影的摄制工作。
3、乙方应当保持和甲方的沟通、联系,但甲方不得违反行业惯例,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经营活动。
4、乙方艺人在拍摄期间,遇有个人特殊情况确需请假,应经甲方剧组负责人书面同意后方X离开,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未经同意擅自离岗或逾期返组并影响剧组的拍摄工作,视为违约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应按照剧本进行拍摄和制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人物、情节等进行实质性更改。
6、该剧全部拍摄工作完成前,乙方艺人不得擅自改变形体、发型等外部特征。
7、乙方X为本剧组争取各种形式(实物或场地提供、资金等)的赞助。争取赞助所需签订的相关合同应有甲方签署或甲、乙双方共同签署。该赞助应报经甲方同意并统一管理使用。
(1)赞助资金或实物等均用于本合同电影的拍摄,并以该资金或实物价值(双方协商估价、评估或拍卖价格)由剧组财务人员入账核算。
(2)乙方争取的赞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赞助资金或相应价值的25 %作为奖励费,须在入账核算后七 日内向乙方支付。
8、乙方如在合约期内出现负面新闻事件(包括吸毒、不良色情、赌博等违反法律法规
及被广电总局禁止进行的行为),一经证实。对甲方所构成一切经济损失,乙方需全部承担和作出赔偿。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应按如下情形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艺人未能按摄制计划如期完成电影的拍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后,乙方艺人方X继续参与拍摄。每逾期一 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按照税前万 元/天/人(大写: 万 元整/天)支付乙方演出费;乙方提供相应的税务发票。
(2)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支付酬金,每逾期一 日应向乙方支付未付酬金的2、乙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应按如下情形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因乙方拍摄时擅自更改剧本导致电影未能通过相关机构的审查,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经过导演及制片方许可的更改除外;
(3)甲方未有违约或过错情形,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退还已支付的酬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保密
1、未经甲方同意,甲、乙双方不得在本片首播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电影相关的信息。
2、双方承诺: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乙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乙方同意,双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一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证不真实或未实现的;
3、甲方或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4、甲方拖欠乙方酬金累计达到乙方全部应得酬金的 %,经乙方催告 日后,仍不履行支付义务的;
5、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以上合同解除的方式不影响本合同项下各项违约造成的应付赔偿
十、合同的终止 %作为违约金;
甲方:
乙方:
日期:
演员电影合同 7
甲方: 电影《 》剧组 (暂定名)
乙方:法定名 艺名
身份证:
因甲方拍摄电影《 》(暂用名 、以下简称:本剧)聘用乙
方参加该剧摄制工作。为该剧拍摄工作事宜,经双方同意订立条款如下:
一、 聘用职务,工作量与期限
1、甲方聘用乙方在本剧中担任演员工作, 饰演 角色。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
2、乙方在本剧的工作量约为 天。
3、乙方受聘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至乙方工作全部完成,共计 天。如不可抗拒力因素致本剧拍摄延期时,本合同可延期,延期内合同劳务费或酬金不再增加。
4、乙方职务包括试妆、试戏、排练、拍摄、补拍、配音、宣传等与乙方出演角色、发行宣传有关的工作。
二、 劳务报酬
1、乙方完成职务工作的劳务报酬按大包干计算,大包干为人民币 元整,预计乙方参加剧本共 天。
2、导演在拍摄中,对所拍内容进行增、减、修改、补拍,属于常创作行为,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在未增加天数,乙方劳务报酬不予调整。
3、上述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务报酬包括乙方完成职务工作的劳务、报酬、津贴、补贴、加班等全部劳务性性费用。
4、剧组正常运转下,周期的提前或延长和剧情的.增减在不影响乙方接拍其他剧组情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均表示理解,但周期的延长与剧情的增加甲乙应按乙方实际完成天数支付乙方酬金。
5、剧组完成前期拍摄任务后,若本剧需要加戏、改戏、补戏,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工作,甲方可根据情况给于乙方劳务补贴。
6、由于摄制工作的特殊性,剧组不能完全按正常时间工作,但须保证乙方的休息时间每天不少于八小时。
三、 其他费用负担
1、乙方按甲方要求到剧组工作需要的住宿、伙食,由甲方按甲方的标准负责安排;甲方报销乙方艺员拍戏差旅费用。超过甲方标准,由乙方艺员自理。甲方工作以外的乙方因私费用包括私人电话,因私往来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演员电影合同 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
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地址:
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片制作资格的电影制作单位,甲方计划摄制电影片《 》(下称电影片);乙方是依法注册成立的经纪公司, 为乙方签约演员,乙方有权代表该演员签订本聘用合同;
2、乙方的签约演员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且该演员是具有一定表演经验的影视演员,在多部影视剧中出演过重要角色;因此甲方决定聘用该演员在其计划摄制的电影片中担任 (角色),乙方表示同意。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出演角色
在电影片中演员所担任的角色为 。演员应具有娴熟的演技,在拍摄过程中应利用肌体、语言、情感以及外在的道具等尽力地体验角色的情感,动情投入剧集之中。
第二条 工作期限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指派演员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向甲方报到。演员工作正式开始。
演员工作结束的时间按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
1、需演员出演的剧情全部拍摄完毕之日;
2、电影片停机之日;
3、电影片后期录音制作完成之日;
4、 。
第三条 定金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乙方支付合同定金共计¥ 元(大写人民币 元),本合同得以实际履行之日即乙方工作开始之日,此定金自动转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报酬及支付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税前/税后)酬金¥ 元(大写人民币 元),自演员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 日内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 (¥ 元,大写人民币 元,包含已支付的定金),演员工作结束之日起 日内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 (¥ 元,大写人民币 元)。
2、甲方以支票或银行转账之形式向乙方支付报酬。
3、乙方的银行资料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4、甲方应将定金和酬金直接支付至乙方,演员无权就其依据本合同为甲方提供的工作向甲方索取任何性质的酬金,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 提供剧本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日内向演员提供电影片的文学剧本及其他与电影片拍摄相关的资料。演员接到剧本后,应认真揣摩剧中的人物角色,为拍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第六条 参与筹备工作
在电影片开机之前,甲方有权要求演员参加拍摄筹备会、试装、试拍等拍摄筹备期内需要演员参与的工作,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酬金。乙方应协调演员的档期,确保演员能够参加上述筹备期工作。
第七条 参加其他摄制工作
在电影片停机之后,甲方有权要求演员参加配音、补拍、重拍等不超出演员专业职责范围的电影片的其他摄制工作,但累计不得超过 天,否则,每超过一天应向乙方支付 (税前/税后)酬金¥ 元(大写人民币 元)。乙方应协调演员的档期,确保演员能够参加上述摄制工作。
第八条 工作要求
1、演员在工作过程中应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但甲方不得干预演员的正当权限或违反行业惯例。甲方有权随时检查演员的工作,但不得影响演员的正常工作,演员应予以配合。
2、演员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至演员工作结束之日,演员应专职为甲方工作,不得参演与该电影片内容相类似的其他影视作品。演员如违反此规定,应向甲方支付 元(大写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
3、演员应于其工作结束之日起 日内将甲方向其提供的文学剧本及相关资料全部归还甲方或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其销毁。
第九条 著作权及署名权
甲方依法享有电影片的著作权。
若电影片得以拍摄并成功发行,演员依法享有在电影片及相关衍生产品中的署名权。演员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第十条 姓名、肖像的使用
甲方有权无偿使用或许可播放者、发行者在电影片、电影片的衍生产品、电影片的宣传片或预告片使用演员的姓名和肖像。但仅限于电影片推广、宣传之目的。
第十一条 参加宣传活动
1、甲方有权要求演员参加电影片的开机仪式、首映式以及其他宣传活动,无需就此向乙方支付酬金。乙方应当积极参加并配合甲方的有关宣传活动。
2、甲方要求演员参加的宣传活动最多不超过 次;否则,每超过一次应向乙方支付 (税前/税后)酬金¥ 元(大写人民币 元),乙方亦有权拒绝甲方要求。
第十二条 其他费用承担
1、从演员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至演员工作结束之日止,甲方应负责安排演员工作所需的住宿、饮食和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要求演员到国内其他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若甲方要求演员到国外的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负责办理相关证件和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
2、甲方要求演员参加本合同规定的工作以及电影片的宣传活动,应承担演员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
第十三条 提供剧装
演员在电影片中的服装、道具、化妆造型等均由甲方负责提供。
第十四条 保险
为确保演员在表演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甲方应为演员办理商业保险,具体包括: 。
第十五条 双方保证
甲方:
1、保证其为取得《摄制电影许可证》并经依法注册和合法存续的电影制片单位;
2、保证已就计划拍摄的电影片取得《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并经依法注册和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
3、保证电影片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演员合法权益或者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
4、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保证其为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具有文化经纪资格的经纪公司;
2、乙方与演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建立了劳动关系并订立了劳动合同,演员在本合同中的工作结束之前,其与演员之间的劳动合同持续有效(或者:乙方与导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订立了委托代理合同,导演在本合同中的工作结束之前,其与导演之间的委托代理合同持续有效);
3、保证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演员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4、在本合同规定的演员的工作期限内,乙方不会使演员受聘于与该电影片内容类似的影视作品的拍摄;
5、保证演员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
6、保证演员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皆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第十六条 甲方的除外责任
1、若乙方与演员之间为劳动关系,乙方作为演员的用人单位,应为演员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与演员订立的劳动合同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其他义务。若乙方未依法履行其作为演员用人单位的相关义务,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与演员之间的劳动关系纠纷一概与甲方无关。
2、若乙方与演员之间为委托代理关系,乙方与演员因委托代理合同所产生的纠纷亦与甲方无关。
第十七条 乙方与演员的连带责任
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内,不论因乙方或演员任何一方的原因导致乙方与演员订立的劳动合同(或委托代理合同)终止,演员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若演员因其与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或委托代理合同)终止而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与演员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1、演员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累计或连续超过 天;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证不真实或未实现的.;
3、演员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4、甲方拖欠乙方酬金累计达到乙方全部应得酬金的百分之 ,经乙方催告后,仍不履行支付义务的;
5、甲乙双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甲方被依法吊销《摄制电影许可证》或《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
第十九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电影片后期制作完毕,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 。
第二十条 保密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或演员均不得在电影片公映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电影片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乙方或演员均不得泄露在签约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2、乙方或演员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或演员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3、乙方或演员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乙方和演员应对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4、上述通知、催告等自到达对方当事人之日起生效,采取快递等方式送达的自快递发出之后 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四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意外事件:
1、非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出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气反常以及电影片导演或其他主要演员生病、受到意外伤害或死亡等,致使电影片的拍摄迟延,甲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将拍摄计划顺延的时间书面通知乙方;因此而未能按原拍摄计划完成电影片的拍摄,乙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若本条规定的情况致使电影片的拍摄迟延超过 天,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