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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合同

民间借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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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合同(精)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民间借贷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民间借贷合同1

担 保 人: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借 款 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 份证 号:

地 址:

电 话:

乙方因 ,特请求甲方作为保证人为其向 (以下简称“贷款人”)

提供保证担保。鉴于乙方保证全面、严格遵守合同各项义务,甲方经研究决定同意为其提供贷款担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充分协商,并本着最大诚信原则,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合同所称贷款担保是指甲方向贷款人保证,当乙方不能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时,由甲方代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第二条 担保的主债务、保证范围、保证方式、保证期间及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2.1 甲方担保的主债务为:依据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确定的数额。

2.2 甲方保证的范围及保证期间为:以甲方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或包函等法律文书确定的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间为准。

2.3 甲方保证的方式为:一般保证。

2.4 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为:以甲方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或包函等法律文书确定的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为准。

第三条 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3.1 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3.2 双方确定的担保费为

3.3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此项费用自贷款人向乙方发放贷款后不予退还。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4.1 为保证本合同及借款合同条款的全面完整履行,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

4.2 履约保证金待乙方依约全面、严格、完整地履行本合同及借款合同的各项约定后予以退还。

第五条 关于办理抵押的约定

5.1

乙方应在与贷款人签署借款合同为抵押物、以贷款人为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相关权利凭证交由甲方或通过甲方交贷款人执管。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2 乙方申明并保证:乙方对抵押物享有合法并完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抵押物之上没

有其他共有人,或者虽有共有人但乙方已获所有共有人的书面许可,乙方承诺在签署借款合同前将书面许可交由甲方或通过甲方交贷款人保存。

5.3 乙方申明并保证:抵押物不存在争议、被查封、被扣押、设定抵押或其他担保、虚假交易、虚增交易价格等情况。

5.4

乙方应妥善保管、维护好抵押物,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维修,乙方应及时进行,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同意随时接受并有效配合甲方及其委托的机构和个人对抵押物进行检查。

5.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出租、以实物形式出资、改造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处分抵押物;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债务或提存。

5.6

在借款合同及本合同项下乙方义务未获得完全履行前,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其行为。任何原因导致抵押物灭失或价值减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灭失或减少的价值相当的并为甲方及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乙方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债务,乙方不按要求履行债务的,甲方有权要求贷款人行使抵押权。

5.7 如果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侵权行为及其他原因导致抵押物灭失或价值减少的,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并立即通知甲方。

第六条 反担保

7.1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动产质押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7.2 乙方同时指定为甲方提供反担保,由甲方与反担保人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 甲方的追偿权

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或因其他原因代乙方偿还贷款后,即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归还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乙方另外应支付甲方代偿资金占用费,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

%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代偿的全部债务为计算基数,从代偿后次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计算。

第八条 个人信息授权

乙方不可撤销地保证并授权:在本合同及借款合同履行完毕前,甲方有权对乙方经济状况、家庭状况、资信情况及抵押物的状况等进行跟踪调查。乙方保证配合甲方,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证明资料。

第九条 乙方陈述与保证

9.1 乙方具备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9.2 乙方保证将甲方指定的手续材料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由甲方转交给贷款人

9.3

乙方保证自己为抵押物的实际占有人,在本合同及借款合同履行终结前不得对抵押物进行任何形式的权利处置和设定,包括赠与、转让、再次抵押、出租、质押等。向甲方进行权利处置和设定除外。

9.4 乙方保证积极、按时履行偿还贷款义务,不拖欠、不逾期。

9.5

乙方保证:当乙方及反担保人住所、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婚姻关系等发生变化,以及发生可能影响乙方及反担保人经济状况或履约能力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承担重大负债等,乙方应及时(在1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且乙方有义务提供新的反担保。

9.6 乙方保证若与其他人就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质量、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纠纷,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和借款合同项下约定的义务。

9.7 乙方保证并承诺本着最大诚信原则履行本合同及借款合同约定的义务,当发生违约时,乙方保证积极、主动承担本合同及借款合同项下的违约责任。

9.8 本担保合同项下乙方义务是连续性责任和义务,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论、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乙方保证不因此而中止、中断履行清偿义务。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0.1 甲方配合乙方及时从贷款人贷款,协助乙方办理抵押、公证等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 甲方有权随时了解乙方经济状况、家庭状况、资信情况等,有权对抵押物状况进行跟踪监督。

10.3

当发生下列情形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在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乙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债务;乙方经营状况、经济状况严重恶化;乙方转移资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未履行本合同及借款合同约定的义务且足以影响乙方履行债务的意愿或能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乙方履行债务能力和履行意愿的其他情形。

10.4 乙方逾期超过个月(包括个月),甲方有权直接向贷款人申请债权转让,债权转让后,甲方享有抵押物的处置权。

第十一条 违约事件及处理

(一) 当乙方出现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或视为本合同项下违约,甲方有权将乙方交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对待处理,予以扣收不予返还:

11.1 乙方违反第十条第9.2款陈述与保证的约定,不向甲方提交手续材料或提交的手续材料缺失、不全、不及时等。

11.2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9.3款陈述与保证的约定,对抵押物进行权利设置或者设定的。

11.5乙方违反第九条第9.5款陈述与保证的约定,未履行关于乙方及反担保人资信状况、经济状况、联系信息及其它信息告知义务。

11.6乙方违反第九条第9.5款的陈述与保证的约定,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反担保。 11.7

乙方因与他人就抵押物的质量、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纠纷,并以此为由不履行本合同及借款合同项下义务的。

11.8 乙方违反第九条第9.8款陈述与保证的约定而中止、中断履行清偿义务的。

(二)乙方未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每出现逾期一期,除应及时向贷款人偿还拖欠的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等外,另应向甲方支付累计拖欠额 10%

的违约金。

(三)因乙方未按时偿还贷款导致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支付拖欠的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等,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七条的约定分别支付违约金。乙方并应按七条的约定支付代偿资金占用费。

(四)乙方除因违约支付甲方违约金、代偿资金占用费等外,乙方还应支付甲方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差旅费、邮寄送达费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12.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12.2

贷款人将对乙方的债权(包括抵押权)转让给甲方时,甲方或贷款人按照乙方提供的地址送达债权转让通知书,即使出现无法送达、无人接收的情形,也视为已经送达,乙方不得以未接到通知为由对债权转让效力进行抗辩。

12.3

乙方在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包括视为送达),应在15日内积极筹措资金进行还款、承担违约责任;如到期未履行或部分履行,乙方在此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可委托中介机构折价或拍卖、变卖抵押物,而无须另行办理委托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12.4 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外,因本合同订立、履行及争议解决发生的费用(包括律师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因本合同引起纠纷,须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4.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 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相关材料均应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凭证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14.4 本合同自乙方履行完毕借款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和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之日起终止。

第十五条 特点提示

合同的所有条款已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

甲方已提请乙方特别注意有关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并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甲方已经应乙方要求对上述条款作出相应的说明和解释。

第十七条 附则

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配偶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民间借贷合同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借款合同由以下当事人在自愿遵守《中国建设银行汽车消费贷款办法》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签署。各方当事人承诺恪守信誉,严格履行。

第一条合同当事人

借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借款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办公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立基本存款账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全称)中国建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贷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会计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币别

合同项下借款为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元。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分期用款亦实行同一到期日。

第四条借款用途

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用款

合同项下借款有效提款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天,在有效提款期内,借款人一次提用。超过有效提款期,借款人未提用的借款被视为自动取消。本合同的借款金额以实际提款金额为准。提款是指从贷款账户划款到借款人账户。

第六条借款利率

月利率________%.如遇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则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七条利息和利息支付

借款利息从借款转入借款人账户之日起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实行按季付息,借款人均须在每一付息日(每季末20日)如数支付该期借款利息。贷款人有权从其任何账户中直接扣收。

第八条还款

借款人须按本合同约定的分期付款日,将全部借款偿清。分期付款采用递减偿还法,计算公式为:

每期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期数+(本金一已归还本金累计)x利率(月利率)

分期付款以月为单位计算。

具体分期还款计划为:

(1)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7)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8)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9)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0)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1)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2)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3)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4)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5)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6)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17)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8)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9)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1)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2)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3)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4)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5)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6)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7)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8)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9)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0)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1)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2)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3)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4)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5)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6)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人可部分或全部提前归还借款本息,但须提前通知货款人

借款到期日起,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任何账户按先利息后本金的顺序直接扣收。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借款人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力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单位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三)借款人和贷款人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第十条借款担保

(一)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费用,借款人应选择下述一种或两种方式提供担保。

1.第三方保证方式担保;2.抵押方式担保;

3.质押方式担保。

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和)《抵押合同》或(和)《质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二)以第三方保证人方式提供担保的,保证人应负连带责任。

(三)借款人以所购汽车向贷款人设定抵押的,借款人需办理汽车抵押登记及保险手续,并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贷款人为该项保障的第一受益人。在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毁损,均由借款人负全部责任;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保险,所需一切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四)借款人死亡或经有权部门宣布失踪,借款人财产的合法继承人应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

第十一条借款人和贷款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借款人有权要求贷款人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二)借款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三)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四)借款人应按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贷款人有权对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六)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的资金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七)贷款人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及其违约处理

(一)借款人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均构成违约:

1.借款人不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和违约金。

2.乙保证人不履行保证责任。

3.借款人的财产或质物被占用、征用、查封、冻结、没收、转移、破坏、毁损、弃置、丧失使用功能。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二)违约发生后,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纠正违约;

2.停止借款人提款;

3.宣布全部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全部清偿;

4.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5.从借款人和/或保证人任何账户扣收全部贷款。如果帐户中款项的贷币与贷款货币不同,贷款人有权按当日外汇挂牌价算成贷款货币清偿贷款;

6.以法律手段追偿贷款。诉讼活动所引起的一切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7.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借款,贷款人从贷款逾期之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_______计收利息;

借款人未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息日支付利息,贷款人对该部分利息按月计算复利;

8.借款人挪用借款,贷款人对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_______计收利息;

9.贷款人对逾期贷款向借款人按每日万分之四收取违约金。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通知

合同项下任一当事人的通知须按第一条所列的地址进行。任一当事人变更地址、电话或传真号码须事先通知其他当事人。

第十五条适用法律

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

合同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合同一式三份,借款人一份,贷款人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

借款人的借款申请书、提款通知书和其他贷款人认为应成为合同附件的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借款人全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_______行(公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于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间借贷合同3

甲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甲方以自有车辆做为抵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币 万元(大写),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____ 牌 型汽车 辆,车辆牌号为:_________ 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 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经甲乙协商,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归还款 万元人民币。如期满,甲方尚不能清偿本息,乙方有权向仙居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三条 抵押物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偿还欠乙方贷款;

第三:支付其它相关费用。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四条 其它

1、当甲方还款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仙居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担保人则执一份,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附表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附:《抵押情况声明》

《抵押物产权证复印件》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权人:______(章)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民间借贷合同4

合同号: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已满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贷款金额

第一条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人民币(大写) 万元贷款资金。

二、贷款期限和目的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个月,自 年 月 日起年 月 日结束。实际贷款发放日期与贷款开始日期不一致的,贷款开始日期以实际贷款发放日期为准,贷款期限相应顺延。

第三条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和支付方式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月贷款利率为_____%。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本息应按以下方式偿还:

5.1本金到期一次性偿还,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息随本金一并还清。月利息为人民币 元。如果按日计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除30。付息日为每月 日,还款日为贷款到期 日。

5.2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在贷款期间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息。每月还款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还款日是每月的第一天。

第六条借款人应以转账方式将贷款本息支付至贷款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四、发放贷款

第七条借款人符合贷款人要求的贷款发放条件,并完成相应的贷款和担保手续后,贷款人应在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双方同意贷款人将贷款划入借款人的以下账户。一旦转账成功,即视为借款人已收回并使用贷款。

帐户名: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借款人的债务范围和还款顺序:__________

第八条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及相关债务是指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转让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第九条原则上,贷款人根据本合同及相应的清偿债务的担保合同所获得的款项,按照先清偿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再清偿违约金和赔偿金,再清偿利息,最后清偿本金的顺序清偿。

第十条借款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和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法律缺陷。

第十二条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得向贷款人隐瞒任何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信息。

七、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的贷款用途、经营及财务资金、负债及对外担保、主要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借款人应配合并及时、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相关信息和报告。

第十四条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十五条借款人逃避贷款人监管、拖欠贷款本息、恶意逃废债务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贷款人有权通知有关部门或单位,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催收情况。贷款人的通知和公告应视为向借款人主张权利。

八、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挪作他用。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鉴定费、挂号费、保险费等。

第十七条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十八条借款人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其还款能力的行为或事件时,应在五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十九条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如有)发生针对贷款人债权的变更时,借款人应按照贷款人的要求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九、提前还款

第二十条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贷款人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署书面协议,说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偿还贷款。

十、保证方法

第二十一条为保证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偿还,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事项以相应的担保合同为准。

十一、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借款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承诺和保证,构成违约。贷款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的未偿贷款,单方面宣布本合同项下发放的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到期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贷款本金%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借款人逾期还款的,自逾期之日起至还款日止,借款人按逾期还本付息日的 %/日收取逾期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的,应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及其他一切应支付的合理费用。

十二、争议解决方法

第二十五条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应向贷款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在争议期间,各方应继续履行争议中未涉及的条款。

十三、通知和服务

第二十六条双方的联系方式如下:

贷款人借款人联系信息

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

联系号码: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

第二十七条服务特别协议

27.1双方在本合同第26条中保留的联系地址是双方送达各种通知、协议等文件的地址,以及发生争议时的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件的地址。

27.2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地址的适用范围包括非诉讼阶段以及争议进入仲裁和民事诉讼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法院可以通过邮件或其他方式直接将法律文件送达双方保留的地址。

27.3任何一方的服务地址发生变更,应在变更之日书面通知另一方。

27.4如果一方提供或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在送达地址变更后(如争议已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相关文件或法律文书被拒绝或指定收件人拒绝签收等情况下,未按程序及时通知另一方及法院或仲裁机构。,如果该方实际收到有关文件或法律文件,则文件的退回日期应视为送达日期;直接送达的,以受送达人当场注意到送达情况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27.5双方同意使用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方式。确认另一方的收货,与按上述地址交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者移动通信方式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27.6本条约定的服务条款属于本合同中关于确认有效服务地址和争议解决方式的独立条款。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不影响本条的效力,双方按合同约定承担有效服务的法律后果。任何一方如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

十四、合同生效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自贷款人支付贷款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通过协商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在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贷款人执两份,借款人执一份。

贷款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

借款人(签名):__________

签署日期: 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

民间借贷合同5

合同编号: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银行

出质人: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借款,经出质人质押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大写)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金额: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

种类: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

期限: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提款和还款

1、分期提款、还款计划

分期提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

2、借款人在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4、借款人应主动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双方约定的分期还款计划还款;不主动归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

第三条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第四条质押内容

出质人自愿以_________等动产、权利(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主动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1、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

3、质物评估价值_________元,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4、质物未设定其他担保,所有权无争议。

5、出质人应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质物移交贷款人占有,质物的权利证书和相关文件一并移交贷款人保管,质押期间,贷款人应妥善保管质物。贷款人为安全、方便也可将质物委托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保管。

6、质押财产在质押担保期间,由质押人办理财产保险,保险单由贷款人保存,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较贷款人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

7、按担保法规定,应办理质押合同登记的,出质人应按规定向有权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所登记质押权存续时间,应与质押担保期间一致。

8、未经贷款人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许可费或价款,应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9、质物的保险、鉴定、运输、保管、评估、登记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10、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贷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11、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时,有权按第四条第11款规定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12、当出质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债权。

13、在本合同担保期间内,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条款的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14、出质人应予赔偿因其自身过失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的赔偿金。

第五条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账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担保政策性贷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未能及时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____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10、承担政策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出质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担保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抵押物清单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出质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附则

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出质久各持_______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贷款方: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保证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民间借贷合同6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住址):

乙方(放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住址):

甲乙双方因借款事宜,按照《合同法》、《民法通则》及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借款合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为 )已于 年 月 日全部还清,互不拖欠。双方于 年 月 日所立《借款协议》作废。

二、甲方因 事由再次向乙方 借款合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为 )。鉴于甲方之前借款均守信用,乙方按上述借款金额借给甲方。每日利息为本金的 %。上述欠款及利息双方约定甲方必须于 年 月 日付清给乙方。

三、甲方应按约定及时还清欠款。逾期未还清的.,每逾期一天,按欠款金额的 %计算罚息;逾期每超一个月,在上一个月罚息基础上加收 %的罚息,直至还清为止。

四、上述借款在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之同时,已由乙方给付甲方,不另立据。

五、根据本协议的需要及双方发出的通知、往来联系的便利,双方在本协议确定的联络方式为双方有效的联系方式。一方变更联络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六、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

七、因解决本协议纠纷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借款日期:年 月 日

附: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注:1、说明:本协议内容经甲乙双方达成合意后打印成文,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即行生效。

2、上述协议双方已各执一份。

签收人: 签收日期:年 月 日

民间借贷合同7

甲方:

乙方:

甲方为缓解资金困难紧急筹措资金以确保正常的经营活动,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借款协议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

第二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万元。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前交付甲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开户银行/账号。

第三条借款利率

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2%。利息每季结算一次,于季后十日支付,利息支付时间为每季度初10日前,如不支取,本息转为下季度借款本金。

第四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借款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甲方保证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和期限偿还借款。甲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4%计算利息。

第五条保证条款

1、甲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甲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每月4%利率收取利息。

2、甲方如逾期不还借款,乙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每月4%利率收取利息。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八条其他

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甲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乙方、甲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间借贷合同8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住址:

贷款人(出借人): (以下简称乙方)住址: 担保人: (以下简称丙方)住址:

因甲方资金需求,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借款并担保协议,供各方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

万元(大写: 元整)人民币。

二、借款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借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1、如甲方按期归还乙方借款,乙方按月息 %收取甲方利息,利息按月支付,支付利息时间为每月 号。

2、如超过借款期限甲方未按时、足额还款付息,乙方可立即宣布债权提前到期,甲方应无条件立即返还借款本息,同时,利息计算标准变更为:自借款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

3、如甲方未按期还款、付息,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含连带责任保证人)立即还款、付息,如导致诉讼的,因诉讼所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包含但不限于法院收取的保全费、乙方为采取诉讼保全而由担保公司或担保人提供担保物而产生的"担保费等)、执行费及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全部费用(以下简称实现债权费用)由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对此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四、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将借款万元支付给甲方。

支付方式为:转账支付 万元,甲方指定收款帐号 ,开户行 ,开户名(甲方指定收款人): ;现金支付 万元。乙方按照上述付款方式、金额,将款项支付到甲方上述指定账号和将现金支付给指定收款人后,即视为乙方履行付款义务完毕。

五、资金保证为保证乙方的资金安全和甲方按时、足额还款,担保方特为甲方向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方的担保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等。担保期限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六、争议解决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方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合同解决。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民间借贷合同9

借款方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 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

第二条 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交付甲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开户银行/账号 。

第三条 借款利率

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 %。利息每月结算一次。

第四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计算利息。

第五条 借款担保

借款方以房产抵押,抵押担保债券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土地使用年限:____ 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楼宇名称、座别及房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房总价:(小写)_______元 (大写) _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4、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每月 %利率收取利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每月利率收取利息。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其他

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执一份。

贷款方:(签字) 电话号码:

身份证号:

地址:

借款方:(签字) 电话号码:

身份证号:

地址:

保证方:(签字) 电话号码:

身份证号:

地址:

年 月 日

民间借贷合同10

订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贷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元,用于______。预计用款为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

第二条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20%。

第三条

借款方保证从____年____月起至____年_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罚息50%。

第七条

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

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___(盖章) 贷款方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民间借贷合同11

合同编号:_____

借款人(全称):_____

借款人现更名为:_____

开户行:_____

账号:

贷款人(全称):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

1、借款种类:_____专用资金借款

2、借款用途:_____

3、借款币种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实际借款金额以转款凭证转款金额为准。

4、(1)借款期限见下表

(表中栏目不够填写而增加的附表,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发放日期与转款凭证记载不一致时,以转款凭证记载为准。转款凭证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下列条件之一未成就的情况下,贷款人有权不向借款人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借款:_____

1、借款人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并办妥相关手续。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质押担保的,有关登记及/或保险等法律手续已按照贷款人要求办妥,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有关质物及其权利文件、出质权利凭证已经交付贷款人。本合同项下借款有保证担保的,保证合同已签订并生效。

第三条 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1、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借款使用等情况,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

2、借款人出现(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四条第5、6、7、8、10项列示的)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不利行为或情形,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未发放的借款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

3、借款人归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应付数额的,按照先还利息、罚息、复利或费用后还本金的顺序偿还。

4、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贷款人可以就借款人的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5、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第四条 借款人权利与义务

1、有权按照本合同使用借款。

2、按时归还借款本息。借款人需展期的,应在本借款到期之前至少2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如果贷款人不同意延期的,则本合同仍然有效。借款人已经占用的借款和应付利息,应按本合同规定偿还。

3、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挤占、挪用借款。

4、按月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积极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

5、借款人实施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的行为,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经贷款人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否则不得实施上述行为。

6、借款人发生除前项所述行为之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情形,如停业、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均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7、借款人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其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能力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同意。

8、借款人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擅自转让股份,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9、借款人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范围变更等事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

10、本合同项下借款的保证人出现停业、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借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损,借款人应当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11、借款人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五条 提前或展期还款

借款人提前或展期还款,应征得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或展期还款的,还款时对提前还款部分,按实际借款期限计收利息,但贷款人按借款人提前还款金额的千分之五收取违约金;展期还款部分超出日期的息费率按每日3‰计收利息。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金的,贷款人对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按日3‰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部分从违约使用之日起按日3‰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

3、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应付未付利息包括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违约使用罚息)和借款逾期后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逾期罚息和违约使用罚息)。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在借款期内按合同约定借款执行利率计算复利,自借款到期日期起,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逾期借款的应付未付利息,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还息,不得拖欠等),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有权宣布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5、本合同项下借款的任一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约定的义务,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采取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6、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七条 借款担保

合同项下借款采用以下三种方式的担保:_____

(1)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当借款人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由借款人以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抵押担保,并另行签订《抵押合同》。当借款人未能按

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以担保物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3)由借款人以______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并另行签订《质押合同》。当借款人未能按

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出质人以质押权利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第八条 上述担保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其他条款,如本合同其他条款被确认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则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仍按本合同担保条款承担担保责任,或对借款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如贷款人与借款人解除借贷关系的,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对借款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_____

1、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条 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合同自借贷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当事人各壹份,效力相同。

第十三条 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注意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借款人(签章) 贷款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_____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_____

民间借贷合同12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

第四条、贷款利率贷款利息为千分之一,利随本情,国家调整利率的,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贷款和还款期限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人用作抵押品,到期不能归还贷款人的贷款,贷款人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人全部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人返还给借款人。

2.借款人必须按照贷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人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偿还本息。

4.借款人有义务接受贷款人的检查和监督贷款的使用,了解贷款人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借款人应提供相关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和资料。

5.担保人需要担保时,担保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权向借款人追偿,借款人有义务偿还担保人。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借款人的违约责任

1、借款人不按照合同规定的目的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按照银行规定的利率收取违约部分的罚款利息。情节严重的,银行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人逾期不偿还贷款的",贷款人有权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收取罚息。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按规定加减利息。

3、借款人使用贷款造成浪费损失或者使用贷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人应当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应当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贷款人.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工作人员因失职造成贷款损失或者使用贷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当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本合同发生纠纷的执行,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同意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合同不得因贷款合同规定允许变更或终止合同而发生,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当事人一方按照《贷款合同条例》的要求变更或终止贷款合同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终止后,借款人占用的贷款和应付利息仍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支付。

合同未尽事宜的,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原件一式三份,贷款人、借款人、担保人各持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并提交相关单位(如公证或验证,应提交公证或验证机关)。

贷款人:(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__年__月__日

借款人:(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__年__月__日

担保人:(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__年__月__日

民间借贷合同13

贷款一方:

借款一方:

保证一方:

借款一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一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一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一方(或双一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一方式

1、还款资金

2、还款一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一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一方的贷款,贷款一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一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一方退还给借款一方。

2、借款一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一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一方有义务接受贷款一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一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一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一方追偿的权利,借贷一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一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一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一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一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一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一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一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一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一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一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一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一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一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一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一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一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一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一方、借款一方、保证一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一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借款一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保证一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民间借贷合同14

认定无效民间借贷合同,应从下列三个方面分析:

(1)从签订合同的主体看,无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是无效合同。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行为能力人,他们的民事活动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这些人只能从事与他们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超出这个范围从事民事活动须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认可,否则属于无效的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2)从合同的形成过程看,以下合同为无效合同

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民间借贷合同;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同自己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同自己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代理人与对方通谋签订的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民间借贷合同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因为这些合同违背了作为有效合同须具备的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的条件。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而形成的借贷合同

(3)从合同本身内容上看,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民间借贷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民间借贷合同15

出借人(简称甲方): ,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借款人(简称乙方): ,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原则上,就借款事宜签订如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因 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

第二条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借款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于 年 月 日之前以下述第 种方式向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资金:

1、;

2、银行转账;

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起始日与甲方实际向乙方提供借款之日不一致的",计算借款期限和息费。

第三条甲、乙双方约定:上述借款的月利息率为 %,自乙方借款之日起计息,不得计复利。如遇国家对利息作政策调整,:

1、仍按本合同约定的利息执行,不作调整;

2、自调息之日起,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随其浮动。

第四条甲、乙双方约定,乙方还款方式采用下述第 种还款方式:

1、;

2、其他方式

第五条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全面、准确地履行义务,如有违反,双方约定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合同到期后,甲方不再另行向乙方收取除约定之外的利息,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和方式履行还款义务,,另需向甲方承担罚息,,按乙方借款金额的 计收,,不计复利。

第六条其他需要补充约定的事项:

在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前 日内,如经甲方,乙方可将上述借款延期,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长借款期限,乙方需于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归还甲方借款本息。

第七条本合同自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其他方面的争议由管辖。

第九条本合同的补充协议(若有)均视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按补充协议(若有)执行。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签约各方已充分阅读,并自愿签署本合同,对本合同,并承诺对本合同个条款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不会以此为由行驶抗辩权。各方保证本合同,并自愿对因本合同条款不实引起的所有法律后果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以下为签署页

甲方:

日期:年 月 日

乙方: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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