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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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合同范例15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货物运输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货物运输合同1
托运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生产运输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的规定,本着友好、平等协商的原则,订立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1、货运方式: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为 ,包装方形式为 ,货损率按 计。乙方同意承运。
2、装缷港口:装货港为 。缷货港为 。
3、装货重量和安全:乙方承运船名为: ,装化重量以 港实际过磅为准,到港缷货如甲方需要验磅,双方协商。如甲方派人压送,费用由甲方自理。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4、装货时间:甲方在 年 月 日将货物配送到装载码头并做好装前准备,装货前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装货时间 天,超期甲方应该以 元/吨按船舶实装吨位计算补偿给乙方。如遇非人为的.或不可抗拒自然因素如因恶劣天气或堵航等原因造成不能及时到达双方协商解决。
5、航运期限:为保证甲方货物能如期到港,乙方在装好货物后24小时内签证起航,预计 天内运达目的地,期间乙方每天向甲方提供船舶航行动态,如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准时到港,乙方需以 元/吨按实装吨位计价补偿给甲方延期费。航行途中如遇不可抗因素,如因恶劣天气或堵航等原因造成不能及时到达并及时告知以方,双方协商解决补偿问题。
6、卸货时间:乙方船舶抵达目的港12小时前联系甲方做好接货准备,如需引航双方协商指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 方负担。如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造成卸货延期的甲方概不负责。到港卸货时间约定 天。具体时间以乙方 为准。如超过规定的卸货时间,超过时间甲方需向乙方以 元/吨按实装吨们计价赔付乙方滞延金。
7、运输费用:运价 元/吨,总运价 。此价格包含从起运港到卸货港的所有港口费用及货港费用。其中包含税费 元,保险费 元,港口建设基金 元。
8、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双方协商甲方预付给乙方开航费 元。余款 。
9、附加:
10、执行合同有效期和责任免除: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缷货完毕,甲方付清乙方运输款为止。
11、如有未尽事宜或发生争议,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的规定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任何一方可提交仲裁。
12、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自签字这时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代表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盖章): 代表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运输合同2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承运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它相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范围
1、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由甲方指定的起运点至目的地的货物运输。
2、具体货物的托运内容,以出货时甲方发出的《派车单》为准。
3、甲方将合同区域的货物全部委托给乙方运输,不论货物多少统一以合同价为准。
第二条服务要求
1、乙方负责提供充足的车辆资源用于甲方货物的运输,运输车辆的车况和车型应符合甲方货物的安全要求。
2。1承运司机与车辆:
(1)乙方需确保承运车辆、司机的身份证、驾驶证、司机上岗证、行驶证、营运证、车辆购置附加费、养路费、保险卡真实有效;
(2)如因上述证件不齐全或伪造,由此带来的相关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2业务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提前用传真方式向乙方发出《派车单》,乙方应在收到《派车单》后一小时内盖章确认,并确定司机姓名、手机号码、车牌号码一并回传给甲方。
(2)乙方接到甲方托运通知及《派车单》一小时后,如不能派车装货,甲方有权自行调派车辆,如甲方自行调派车辆的成本高于与乙方的合同价格,此高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3装货的要求:
(1)乙方必须保证在于确认《派车单》当日履行运输责任,并在合同约定的运输时效内
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
(2)乙方司机在装车时应负责对所装货物的品种、数量、包装,认真清点、把关。对于残缺或包装损坏的货物必须在装车时向仓库提出更换。对于司机未履行以上约定致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装车完毕,乙方人员必须当场与甲方工作人员或仓库办理货物移交手续,并承担货物的安全保管及承运责任、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失的完全赔偿责任。
2。4运输:
(1)乙方在运输途中,不许中途换车,确因特殊原因(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需换车,必须经甲方书面(或传真)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甲方货物损失或延误送达时间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确保做好防火、防盗、防雨、防潮等工作,货物从装车后直到货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之前发生的损毁、被盗、丢失、淋湿、残损、交货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按货物价格1。3倍予以赔偿(赔款在运费中扣除)。
(3)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时,必须及时电话通知甲方,如出现货物损坏时,必须及时按甲方的相关指令要求报当地公安交通部门及保险公司,并保护好现场及货物,及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有关理赔手续,并承担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剩余损失部分,如因乙方不及时报案、报保险公司和通知甲方,致甲方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负全部责任。
(4)如乙方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员出面协调处理事故时,其差旅费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员食宿费、通讯费、交通费、处理事故应交费用和应酬费等),凭发票或收据由乙方负责承担。
2。5卸货:
(1)将货物准时送达甲方指定之收货人,否则每延误24小时按人民币500元罚款。该罚款在乙方运费中扣除。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送货单》地址送货,乙方未取得甲方书面许可擅自改换送货地点的,罚款人民币20万元。
(3)乙方需确保收货单位和经手收货人的身份真实无误;核实收货人后,协助卸货,并在场监督,由于运输途中出现的货损、货差等情况当场确认清楚,并予当场赔付。
(3)卸货完毕,必须由收货人在收货单上加盖公章及收货人签名,如因特珠情况无法盖到公章,则需收货人签字的同时并签上身份证号码。
2。6签收单的返还:
(1)每月1—15日的签收单必须在当月20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每月15—30日的回单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由甲方登记签收。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完整提报相关文件的,当月不予结算,延迟至下一个帐期进行结算。(2)若乙方无法如期将运输签收单交付甲方,并按每批次100元/天罚款。
(3)凡出现签收单单据丢失或涂改或损毁,乙方负责复印件的补签,并确保能正常与客户办理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当次运费,并罚款500元/单。2。7信息反馈:
(1)任何异常情况出现时,乙方必须于1小时之内,以各种有效途径反馈到甲方;(2)乙方需确保司机的"通讯畅通,如甲方客服人员在跟单查询时每出现一次手机关机或无法联系到司机,则罚款100元/次(特殊情况需书面解释)。
(3)次日早上8:00前,乙方必须将运输情况真实地反馈给甲方。
第三条运输价格
1、运输价格:按双方确定的附件《价格表》执行,附件中未列明地区的运价,以双方操作前书面确认的价格执行。
2、价格时效:价目表所述价格的时效与本合同一致,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运输。(如遇市场行情大的变化,应不少于7天提前和甲方协商解决,协商期间内按合同约定价格执行)
第四条费用结算
1、乙方需于每月的5日前,将上月相关单据(签收单,回执、各项票据、结算书),交予甲方,甲方于10日内核对无误后予以确认,乙方按照确认无误的运输费开具统一的《内陆河运输统一发票》。
2、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运输发票并审核无误后安排请款,每月25—30日为付款日(逢节假日顺延)。
3、付款方式:支票、银行电汇。
第五条履约风险保证金
1、为确保本合同的严格履行,在本合同签定之时,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履约风险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2、该风险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双方结帐时予以统一清算,并于15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结清;3、履约风险押金不计利息。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本合同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对乙方采取减少运输数量、暂停乙方运输资格、立即终止合同等处罚。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对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对于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3、因乙方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货物逾期到达,产生收货单位拒收货物或退货,所有产生的费用及其它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3、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未经甲方同意对承运之货物行使留置权,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货物,如出现此种情况乙方将承担该货物价值2倍的责任赔偿。
第八条合同的时效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月日至年月日止;2、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补充协议书,确认之后作为本合同的必要补充,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均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请深圳市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货物运输合同3
(一)公路货运合同的概念及适用条件 1.公路货运合同的概念 公路货运合同是指货物托运人与公路运输承运人,就用汽车运输方式将托运的货物运送到约定地点,托运人支付相应报酬,所达成的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公路货运合同的适用条件 (1)我国国内经营公路货物运输的企业与其他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签订的公路货运合同。 (2)个人或联户与法人签订的公路货运合同。 (3)签订公路货运合同的承运人必须持有经营公路货运的营业执照。 (4)军事运输,公路与水路、铁路、航空、管道之间的货物联运,另行规定。
(二)公路货运合同的主要条款 公路货运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 (1)货物的名称、性质、体积、数量及包装标准 托运人必须如实填写,货物名称不得谎报。需要说明货物规格、性质的,要在品名之后用括号加以注明。在公路货运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运输货物的实际数量,数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度量衡制度确定标的物的计量单位。货物数量的计量办法,凡国家或有关主管部门有规定的,必须按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商定。对某些产品,必要时应在合同中写明交货数量和合理磅差、超欠幅度、在途自然减量等。货物重量应以公斤为单位证明。 在公路货运合同中,当事人应根据货物的性质、重量、运输种类、运输距离、气候以及货车装载等条件,选择包装种类,如“木箱”、“麻袋”等。有国家包装标准或部包装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部标准(专业标准)规定;无统一标准的,按当事人双方协商的暂行标准加以规定。 (2)货物起运和到达地点、运距、收发货人名称及详细地址 在公路货运合同中,托运人应完整准确地填写货物发运地和货物运送地的名称,其所属的省、市、自治区名也应清晰明确,收发货人的名称,是指发货单位、或收货单位的完整名称。收货人或发货人的地址,即收货人或发货人所在省、市自治区城镇街道和门牌号码。发货人在发送货物时,应详细填写发货人和收货人的名称及地址。 (3)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需要运输的货物,要根据其性质、运输距离、气候条件等选择适合的包装、以及符合标准的车辆,以保证运输质量,减少运输途中的损失。为了运输安全,对于需要特殊照料的货物,须派人押运。需要特殊照料的货物,是指活动物、需要浇水运输的鲜活植物、生火加温运输的货物以及其他有特殊规定的货物。 (4)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由发货人组织装车的货物,应按有关规定的装载技术要求装载,并在约定的时间装载完毕。发货人组织装货时,应认真检查货车的开体、车门、车窗盖、阀等是否完整良好、有无机修通知或通行限制,车内是否清洁,是否有毒物污染,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装货任务。收货人组织卸货时,应清查货物在途中的损失量,并按有关技术规定卸货,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安全卸货。发货人对货物装车时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收货人对在货物卸车时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5)货物的交接手续 为保证收货人及时领取所运货物,发货人应将领取货物的凭证及有关单据及时交给收货人,并通知其按运到日期,到货物运达地点领取货物。收货人领取到货物后,应通知发货人。 (6)批量货物运输起止日期 (7)年、季、月度合同的运输计划(文书、表式、电报)提送期限和运输计划的最大限量 托运人在交运货物时,应在合同商定的时间内,以文书、表式或电报等方式,向承运人提送履行合同的年、季、月度的运输计划,注明提送期限和运输计划的最大限度,作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8)运杂费计算标准及结算方式 通常公路货运合同的运杂费由合同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 (9)变更、解除合同的期限 提起变更或解除运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及时地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要求,对方当事人则应在协商规定的一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作默认。由要求变更或解除运输合同的当事人提出答复期的,应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和考虑的时间。 (10)违约责任 (11)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三)公路货运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1.承运人的义务 (1)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数量、起止点,合理调派车辆,完成运输任务。 (2)负责装卸时,应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装载标准,保证装卸质量。 (3)实行责任运输。安排装货的车辆,货箱要完整清洁,货物要捆扎牢固,苫盖严密。运输途中要定时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保证运输质量。 (4)装运鲜活、易腐等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承担专门约定的义务。 2.托运人的义务 (1)按合同约定时间准备好货物,在货物起运期内及时发货、收货,所装货物符合合同签订内容,装卸地点、货场具备承运人正常通车条件。 (2)负责装卸时,应准备相应的劳力和装卸机具,按约定时间和质量要求搞好装卸。 (3)装运散装货物,应提供计量设备,按规定标准装载。需要包装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或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包装标准;国家未规定包装标准的货物,应在保证运输安全的原则下进行包装。
(4)托运超限货物,应事先向承运人提供货物说明书。需要特殊加固车箱时,应负担所需费用(四)公路货运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1.托运人的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应按合同规定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2)由于托运人发生下列过错造成事故,致使车辆、机具、设备损坏、腐蚀或人身伤亡以及涉及到第三者物质的损失,应由托运人负赔偿责任:①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藏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②错报笨重货物重量。③货物包装不良或未按规定制作标志。 (3)货物包装完整无损而货物短损、变质,收货人拒收,或货物运抵到达地找不到收货人,以及由托运人负责装卸的货物,超过合同规定装卸时间所造成的损失,均应由托运人负责赔偿。 2.承运人的违约责任 (1)由于承运人过错,造成货物逾期到达,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对方违约金。 (2)从货物装运时起,至货物运抵到达地交付完毕时止,承运人应对货物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负责,并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外:不可抗力;货物的自然损耗或性质变化;包装不符合规定(无法从外部发现);包装完整无损而内装货物短损、变质;托运人的过错;有押运人且不属承运人责任的;其他经查证非承运人责任造成的损失。 (3)货物错运到达地或收货人,由承运人无偿运到规定地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逾期到达,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对方违约金。 (4)如果托运人或收货人证明损失的发生确属承运人的故意行为,则承运人除按规定赔偿实际损失外,由合同管理机关处其造成损失部分10%到50%的罚款。
(五)公路货运合同中货物的交接验收 在货物装卸和运输过程中,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应按合同规定办好货物交接手续,做到责任分明。 托运人应凭约定的装货手续发货。装货时,双方当事人应在场点件交接,并查看包装及装载是否符合规定标准,承运人确认无误后,应在托运人发货单上签字; 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后,收货人和承运人应在场点件交接,收货人确认无误后,应在承运人所持的运费结算凭证上签字。如发现有差错,双方当事人应共同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由收货人在运费凭证上批注清楚。
(六)公路货运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公路货运合同变更与解除的概念 公路货运合同的变更,是指经合同双方同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和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对公路货运合同内容进行更改的法律行为。 公路货运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基于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使特定的公路货运合同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的法律行为。 2.变更或解除的条件 (1)运输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变更。如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外提出,必须负担对方已造成的实际损失。 (2)涉及国家指令性计划的运输合同,在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前,须报下达计划的主管部门核准。 (3)因自然灾害造成运输线路断阻或执行政府命令等原因影响按时履行运输合同时,承运人应及时通知托运人提出处理意见。 (4)变更或解除运输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包括公函、电报、变更计划表)提出或答复。
(七)公路货运合同的违约金及索赔时效 违约金数额由双方商订,同等对待,一般最高不应超过违约部分运量应计运费的10%。 货物的灭失、短少按灭失、短少货物的价值赔偿;货物的变质、污染、损坏按受损货物所减低价值或修理费赔偿。赔偿的价格如何计算,由交通部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规定。 造成车辆、设备损坏或第三者物质损失,按损坏或损失部分的价值赔偿。造成车辆空驶损失或延误损失,按空驶损失费或延滞费赔偿。 承、托双方彼此之间要求赔偿的时效,从货物运抵到达地点的次日起算,不超过一百八十日。赔偿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对方应在收到书面赔偿要求的次日起六十日内处理。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明确责任后十日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运费来充抵。
(八)公路货运合同签订中当事人应注意的问题 1.注意运输合同的形式的合法性和条款的完备性 按《合同法》和《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公路货运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这是各类合同的一个普遍性要求。要注意合同应包括的主要内容。合同条款的完备有助于当事人双方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有利于合同的顺利履行,也便于当事人对合同问题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和解决。更重要的是,《合同法》规定,合同应具备合同的主要条款,不具备合同所规定的主要条款的合同无效。 2.按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规定,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各自的义务 公路货运合同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很多是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但也有一部分是由于当事人对自己的义务不明、或当事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明确自己在合同中的法定义务对当事人具有重要意义。法律所规定的义务是当事人应履行的最低限度的义务,当事人还可协商确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3.明确违约责任,提出合法合理的诉讼要求 虽经当事人谨慎注意,合同纠纷仍不可避免时,当事人应以法为据,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4.注意有关免责事项及诉讼时效的特别规定。
(九)公路货运合同的纠纷解决方式 承、托双方在履行公路货运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申请交通主管部门调解,或申请合同管理机关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货物运输合同4
一、委托人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住址或者收货人,以及所交付运输的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送达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相关情况。
二、委托人交运的货物如果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委托人有义务提交有关审批、检验等手续。
三、委托人托运的是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进行包标、并作出标志、标签,并向承运人提交名称、性质及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
四、承运人对委托人委托托运的货物,承担毁损、灭失的责任。
货物运输合同的主体是托运人和承运人。托运人是将货物委托承运人运输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托运人可以是货物的所有人,也可以不是。承运人是运送货物的人,多为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其他组织。货物运输合同涉及收货人,收货人是接收货物的人。收货人与托运人可以是同一人,但多为第三人。当第三人为收货人时,收货人就是货物运输合同的关系人,此时货物运输合同就是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中的运输物包括各种动产,不限于商品。不动产和无形财产不为货物运输合同中的货物。
合同当事人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各方的权利义务
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违约责任
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烛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线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合同落款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_______________等单位各留一份。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
货物运输合同5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货物运输合同范本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同范本,条款如下:
一、货物运输合同范本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
二、上述货物运输合同范本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货物运输合同范本的附件与本货物运输合同范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 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 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 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 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 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 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同范本范文节选!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 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 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货物运输合同范本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货物运输合同范本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货物运输合同范本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货物运输合同范本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同范本范文节选!
十、本货物运输合同范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附:运单编号:
签发时间: 年 月 日装运时间: 年 月 日
签发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 装运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
发货人: 承运人:
托运人签章 承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要求运达的时间: 年 月 日 时前
要求运达的地点:
收货人:
货物名称:
规格
型号:
重量:
体积(长×宽×高):
包装形式:
件数:
出厂价格:
承运车辆车牌号:
运费:
货物运输合同6
甲方:
乙方:
根据贵州燃二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输要求,现甲乙双方由个体经营进行联营,已与公司签订了物流运输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该合同的的前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
经双方协商,特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甲方负责对联运进行管理,负责与公司接洽协调,乙方每月每个车交纳管理费200元整(拉不拉都要交,不交的从押金扣)。
二、乙方承担运输税费。
三、乙方每运输一车货物返回后次日必须持回单交甲方,统一与公司核对。
四、运费采取月结,由公司统一支付给甲方后,一周内转给乙方。
五、与公司合同规定的运距运价,云南方向运费由甲方结算。
六、特殊地方特殊处理。
七、承运方对运输过程中的货物毁损及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遵守与公司物流全员规定,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
2、服从甲方运输派遣。
①见车排队,在公司门卫处登记有效,驾驶员协同门卫管理(中途离场视为未排队,必须重新登记排队)。
②凭甲方派车单进场装车,遵守公司管理规定。
③乙方如有事,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如果已排队并开出派车单,乙方称有事或选择运输线路的.行为,每次给予600元罚款(当场罚款归公),并落空到无车辆的上一轮的最后一位。
④车辆已经排队,司机应提前到厂等候,不到或离开现场不能按时进厂装车造成秩序混乱和延误装卸工人装车的,作落空处理,并给予500元罚款(当场罚款归公)。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有效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甲方:
方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货物运输合同7
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有限公司
赔款偿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单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 凡在国内经航空运输的货物均可为本保险之标的。
第二条 下列货物非经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凭证)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第三条 下列货物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蔬菜、水果、活牲畜、禽鱼类和其他动物。
保险责任
第四条 由于下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一)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崖崩;
(二)因飞机遭受碰撞、倾覆、坠落、失踪(在3个月以上),在危难中发生卸载以及遭受恶劣气候或其他危难事故发生抛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三)因受震动、碰撞或压力而造成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的损失;
(四)因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五)凡属液体、半流体或者需要用液体保藏的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因受震动、碰撞或压力致使所装容器(包括封口)损坏发生渗漏而造成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致保藏货物腐烂的损失;
(六)遭受盗窃或者提货不着的损失;
(七)在装货、卸货时和港内地面运输过程中,因遭受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及雨淋所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在发生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因施救或保护保险货物而支付的直接合理费用。
责任免除
第六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军事行动、扣押、罢工、哄抢和xx;
(二)核反应、核子幅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保险货物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所引起的污染、变质、损坏,以及货物包装不善;
(四)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五)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
(六)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
(七)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第七条 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
第八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责任起讫
第九条 保险责任是自保险货物经承运人收讫并签发保险单(凭证)时起,至该保险单(凭证)上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以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以后的15天为限(以邮戳日期为准)。
第十条 由于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运输延迟、绕道、被迫卸货、重行装载、转载或承运人运用运输契约赋予的权限所作的任何航行上的变更或终止运输契约,致使被保险货物运输到非保险单所载目的地时,在被保险人及时将获知的情况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的情况下,本保险仍继续有效。保险责任按下述规定终止:
(一)保险货物如在非保险单所载目的地出售,保险责任至交货时为止。但不论任何情况,均以保险货物在卸载地卸离飞机后满15天为止。
(二)保险货物在上述15天期限内继续运往保险单所载原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时,保险责任仍按上述第(一)款的规定终止。
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
第十一条 保险价值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确定,保险金额按保险价值确定,也可以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二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下述任何一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合同或拒绝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应依法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第十四条 投保人在保险人或其代理人签发保险单(凭证)的同时,应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
第十五条 投保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运输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十六条 保险货物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获悉后,应迅速采取施救和保护措施并立即通知保险人的当地机构(最迟不超过10天)。
赔偿处理
第十七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有关单证:
(一)保险单(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票(货价证明);
(二)承运部门签发的事故签证、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三)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救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费用的单据;
(四)其他有利于保险理赔的单证。
保险人在接到上述索赔单证后,应当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迅速核定应否赔偿。赔偿金额一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应在10天内赔付。
第十八条 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应根据实际损失计算赔偿,但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对其损失金额及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
保险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金额,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应分别计算,并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九条 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部分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提出书面索赔,直至诉讼。被保险人若放弃对第三者的索赔,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如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先予赔偿,被保险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和应将向承运人或第三者提出索赔的诉讼书及有关材料移交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
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第二十条 保险货物遭受损失后的残值,应充分利用,经双方协商,可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人从获悉或应当获悉保险货物遭受损失的次日起,如果经过2年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供必要的单证,或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时,应当实事求是,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按( )项处理:
(1)提交仲裁机关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 凡经水路与其他运输方式联合运输的保险货物,按相应的运输方式分别适用本条款及《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公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和《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第二十四条 凡涉及本保险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货物运输合同8
甲方
一、乙方为甲方承运货物件(箱、包),运输线路从至地点,最后到达甲方的目的地卸货。全程运费为元。发车前甲方预付给乙方运费计元,货到验收后一次结清人民币元。全程运输时间为天,年月日发车。
二、收货人姓名,卸货详细地点,联系电话。
三、双方托运前的"义务:甲方按运输计划通知乙方,乙方最迟不超过48小时将车辆派到甲方指定的装卸地点。保证甲方及时装卸。
四、乙方承运过程中负有下列责任:
1、在承运过程中货物如被油污、雨淋、浸水、磨损、丢失以及肇事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处理。
2、乙方负责车辆在运输途中应该经常及时检查货物和车辆安全情况。
五、此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违约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9
国家计划________________号
经由站名及线名:__________
货物准于______月____日搬入
水陆联运货物运单________承运
日期戳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单( )字第____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指定于_______月______日装车或船
托运人→起运站港 换装清单顺序号码: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到达站港→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车种
车号
标记载重
整车或零担
承运船名
第一转出船名
第二转出船名
航 次
航 次
航 次
航 线
航 线
航 线
发站(局) 或
到站(局) 或
第一换装地
港名
第二换装地
港名
第三换装地
港名
站名
站名
站名
托运人
名 称
开户银行
换装站、港日期戮
换装站、港期戮
换装站、港日期戮
地址电话
帐号
承运人
名 称
开户银行
地址电话
帐号
托运人标记
货物名称
包装
件数
货物重量的确定
计费重量
费率记载
托运人
承运人
铁路
水路
铁路
水路
公斤
公斤
公斤
公斤
运价
费率
等级
费率(海)
等级
费率(江)
等级
费率(河)
合计件数
合计重量
货物分次搬入记载
费用项目
铁路
海运
江运
河运
托运人记载事项
月
日
货名
件数
重量
经办人签章
公里
公里
公里
公里
承运时核收
运 费
装(卸)费
换 装 费
运单提出时间
年 月 日
发货人(盖章)
港 务 费
托运人记载事项
合 计
货物变更记载
受理港站
电报号
变更事项
费用处理
货物分次交付记载
交付时核收
月
日
件数
重量
经办人签章
运 费
装(卸)费
处理站港日期戳
(经办人签章)
换装费
港务费
记载事项
编制站港
记录号码
内容摘要
合计
货物于 月 日到达
货物交付日期
货物于 月 日卸下
货物于 月 日通知
注意事项:1.本运单应用钢笔、毛笔填写或加盖戮记代替,不得使用钢笔填写;
2.粗线内各西半球由托运人填写。
水陆联运货物承运收据
________局 起运港站→托运人 运单( )字第_________号
发站或起运港
托运人名称
到站或到达港
收货人名称
货物名称
种类
件数
重量
费用项目
铁路
海运
江运
河运
实际重量
计费重量
公里
公里
公里
公里
运费
装(卸)费
换装费
港务费
合计
承运时核收
支票号 收款人(盖章)
合计
货物运输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经济合同法和____________________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向省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托运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
乙方调派__________吨位船舶一艘(船舶__________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_______港运至________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__________货物于__________天内集中于__________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______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需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______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
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_______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______%计,全船运费为____________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九、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十、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未尽事宜,得按省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规定和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协商办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货物运输合同11
委托方: xxxx贸易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xxxxx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双方本着公平、平等、等价有偿和诚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运输费用
1、1 甲乙双方建立战略商业伙伴关系,乙方给甲方最优惠的价格。
1、2 运输费用以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乙方报价单为准,该报价单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分。
1、3 如果乙方需变更价格,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否则,甲乙双方按变更前的价格结算。
第二条:甲方责任
2、1 运输时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预报当月运输计划,货柜数量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数量而订,以便乙方提前调配车辆,确保运力。
2、2 甲方需调用车辆前,应提前一至两天向乙方传真书面的《托运单》并注明装柜地点和时间、货物名称、箱型、重量及卸货地点,联系人及电话,落重日期等。并对所提供托运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3 特殊原因需临时增加拖柜量,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柜来厂装货。
2、4 厂方正常装柜时间为每天24小时。甲方按协议约定及时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
第三条:乙方责任
3、1 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是技术性能良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并购买了交强险、商业
险、物流责任险。货物启运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承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基本资料复印件(行驶证、营运证、保险卡、驾驶证、身份证)
3、2 乙方需按甲方《托运单》准时安排货柜到工厂装货,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到厂,需提前6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迟。否则,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3 货物运输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交通事故,无论是否导至货物损坏,乙方在启动交通事故救急预案的同时,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随时通报事故处理情况。
3、4 本协议为甲方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3、5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对甲方的货物造成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4、1 乙方车辆按计划时间正常到达甲方指定工厂或仓库,如厂方无法即时装货,所产生的压夜费用为 元/天,由甲方支付。
4、2 运输费用以月结方式结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将上月的月结对帐单传给甲方,甲方须
在10天内核对完后回传给乙方确认,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提交给甲方财务部,于10个工作日内将该费用按以下约定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4、3 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将款项付至乙方如下账号:
账户名: xxx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行: 建行 支行
账 号:
以上信息如有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需加盖公章)。
第五条:合同的终止
5、1 如因不可抗力(仅指战争 四级以上地震)无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 乙双方承担各自的损失,互不追究责任。
5、2 乙方在一个月内延迟到柜 10 次,六个月内累计延迟到柜 60 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二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告知对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 乙方需按甲方的装柜时间表安排到柜,在未经甲方同意而延迟到柜,每延迟 6 小时按该柜的运输费用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2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诚信商业、有贿赂行为的,守约方有权不再向违约方支付所有应付但未付的款项。
第七条:其它
7、1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xxxx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解决。
7、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xx 年12 月31 日止。合同期满前二个月, 双方可商议续约,协商一致,另行签订续约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xxxxx公司 乙方签章:xxxxx货运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授
权代表:
签署日期:20xx 年 5 月 28日 签署日期:20xx 年 5月 28日
货物运输合同12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 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贴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 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光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 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 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 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 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职责,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状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 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 货物修理后能够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状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职责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货物运输合同13
托运人地址电话
承运人地址电话
装货地点发货人电话
卸货地点收货人地址电话
启运时间年月日时运到时间年月日时
货物名称包装形式件数价值运费运费结算方式
托运人签(章)年月日时
承运人签(章)年月日时
收货人签字年月日时
签约地:编号:
本运单经承运方和托运方签章后具有合同效力,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界限适用于《合同法》及以下有关规定。
一、托运方权利义务:
要求承运方按照约定的时间将螃蟹运到指定地点;
按照约定形式对螃蟹进行包装,并支付运输费用。
二、承运方权利义务:
要求托运方按照螃蟹运输的约定对螃蟹进行包装并送到装货地点。
按照约定的时间将螃蟹运到卸货地点,并及时通知收货人凭有效证件提取螃蟹。
收货人未及时提取螃蟹的,须及时通知托运人。
三、违约责任。
托运方责任:由于托运方的原因造成螃蟹死亡的,或收货人在接到承运方提取螃蟹通知后未及时提取螃蟹造成的损失由托运方承担;
承运方责任: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将螃蟹运到卸货地点(遇有大雾天可合理延迟)、或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托运方螃蟹损失的,承运方应赔偿托运方的.实际损失(按签约当日的收购价)并退还运输费用。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其它约定:
由于下列原因,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承运人证明螃蟹短少、毁损、死亡、灭失、运输时间延迟,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他人交通事故等造成高速公路封闭不能按时履约;
托运方、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五、生效条件:托运方、承运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份,报合同指导站备案。
六、纠纷处理办法: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终止等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书面向合同指导站申请调解或向高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货物运输合同14
委托方:xxxxxxxxx(以下简称
受托方:xxxxxxxxx(以下简称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进出口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理货物出口的配舱、装船、进栈、报关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由于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输。
三、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其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
四、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甲方必须最迟于货物装入集装箱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则乙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拒绝更改。
五、甲方委托乙方在20x年3月15日前为其安排17-18个TEU。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认费用:场站费,港口操作费及海运费由乙方全部垫付,甲方30天内收到乙方全部发票后与乙方结清全部货款(乙方必须按照为甲方报价收取相应费用)。乙方收取的任何额外费用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乙方报价如下:
A. 场站费(装货费300元/TEU,安保信息费130元/TEU)合计430元/TEU。
B. 港口操作费(文件费:400元/提单。
场站:200元/TEU
港杂:105元/TEU
THC:750元/TEU)。
C.海运费(中国青岛港到斯里兰卡科伦坡港海运费为490USD/TEU)。
七、甲方付清上述费用和报酬,乙方应及时将海关退还的核销单,退税单等有关单证交付甲方。
八、甲方必须按照约定准时、足额支付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于本协议下业务所产生的费用。若甲方拖欠费用,则乙方有权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舱回单》后,应及时将定舱配载的船名、航次、关单号、运价等信息告知甲方(双方同意以乙方附于《订舱确认书》的传真报告作为已告知的最终证据),甲方如有异议,应在收到乙方《订舱确认书》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十、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之前,提供合同、发票、装箱单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十一、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装箱的,甲方应当及时送货至指定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因乙方装箱不利造成延误的,乙方应承担所有因此产生的其它额外费用。
十二、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7x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三、因甲乙双方中一方的原因导致合同预期利益不能实现,无责任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时有权要求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因本协议项下委托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审理。
十五、本协议自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一年,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货物运输合同15
为确保甲方的xxxx产品(含促销品、推广用品等)能安全、快捷、准确地通过铁路运输发至全国各地。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精神,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铁路运输业务委托乙方办理,并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负责以互联网(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将铁路运输计划通知乙方,包括:产品品种、数量、体积、重量、提货时间、到货时间要求以及收货人地址、电话等相关资料;
2、甲方负责发货地点、交货地点的装卸;
3、甲方提供货物运输途中需要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产品送货单》、《货物调拨单》等;
4、甲方委派专人负责相关业务协调,便于与乙方联系、沟通,解决日常往来业务问题。
二、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指令要求到指定的发货仓库提货,并及时的送货到指定的收货地址、及收货单位;
2、乙方须满足甲方提出的要车计划,并按甲方的时间要求准时把货物送抵目的地;
3、乙方将货物送达目的地后,必须将《产品送货单》交收货方进行签收;
4、如因政策性原因导致铁路出现停装、限装等情况,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铁路部门的证明材料;
5、甲方的货物在发货仓库交付给乙方验货、签收后,货物的安全风险责任由乙方负责,直至终点交付货物为止;
6、乙方须书面委托一至二名业务代表负责甲方业务的协调,保证日常的联系、沟通,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具体操作方式
1、甲方在货物发运前以互联网(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将铁路运输计划通知乙方须;
2、乙方收到指令后根据指令要求安排车辆到甲方指定的仓库提货、中转,并安排和办理车皮发货等一切相关手续;
3、乙方持《产品送货单》到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办理货物签收手续;
4、乙方整理签收后的《产品送货单》到甲方办理运费结算手续。
四、铁路货运事故的处理及保险
1、甲方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负责,保险索赔具体事宜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一切货损由乙方承担并按照甲方出厂价进行赔偿;
2、铁路运输保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运费结算时乙方必须对运输途中造成的短少、货损等一切在途损失按照甲方出厂价进行赔偿;
4、对于重大事故(如整车丢失、损坏等)造成的损失,乙方必须在定损后xx周内以现金的方式进行赔付。
五、费用及结算方式
1、乙方凭收货方签收的《产品送货单》,按合同的铁路运输价格表向甲方申报结算运费;
2、乙方按甲方核实后的费用开具正式发票送交甲方,甲方根据发票及验货记录原件及时支付向乙方支付运费;
3、甲方用支票形式向乙方承付费用;
4、在合同规定期限内,甲方有权对运价进行调整。
六、违约保证金的收取及违约责任
1、在合同签订后的xx天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xx元保证金;
2、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时,甲方将不予返还保证金;
3、双方将《运输管理考核办法》作为本协议附件。
七、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2、本合同一式xx份,甲、乙双方各执xx份;
3、如合同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xxxx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xx乙方(公章):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