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苏杭
都说《昆虫记》是一部昆虫的传记,是昆虫的史诗。但其中最吸引我的,却不是荒石园中演技高超,擅长装死逃生的大头黑步甲虫,不是有着个花粉刷的切叶蜂,亦或是这昆虫伊甸园中其他的捕理者、造房筑窝者、整理工等主角们,而是作者本人。从《昆虫记》这本书中,我们可以得出法布尔是如何中外闻名的。
首先是法布尔有一颗强烈的好奇心,这是在许多伟人身上都有的。顺便问一下,你们觉得自己有好奇心吗?可能有人会说:“有啊,我对游戏的玩法很有好奇心。”或者会有人说:“我对作业的答案很有好奇心。”但有人对大自然怀有好奇吗?或者尝试着解释自然现象?我曾经在一本关于达芬奇的书中读到过,达芬奇在他晚年,快要临终时,还在笔记本上写到“一定要搞清楚啄木鸟的舌头是什么形状的”。一个快去世的老者还在思考这些,可见一斑。而法布尔对昆虫的好奇心大概也达到这种程度。所以他对每一个昆虫都很好奇,都想要了解它们的生活习惯。正因为有这一巨大的原始动力,才能让法布尔不断地探索,在别人不顾一看的小小昆虫上下大功夫,可以说是写出《昆虫记》的根本原因。
其次,法布尔有一颗热爱自然甚至可以说善良之心,所以他和其他研究昆虫人员不一样,法布尔几乎不解剖昆虫,而是把昆虫当作人一样,观察它们的生活习惯,饮食习惯甚至交配习惯。也因为这样,《昆虫记》不再是一本乏味无趣甚至残忍的一本科学书,而是一本昆虫的自传。
最后是法布尔在《昆虫记》中多次体现出的耐心。他为了观察到一个现象,可以等待几个小时,甚至几天,当然有时会让家人代替观察,但盯着一个昆虫,甚至有时是静止不动的昆虫几个小时,已不是常人能及了。而法布尔似乎认为为了看到几分钟的现象而等待几个小时是非常值得的,就因为他的好奇心。
总结一下,法布尔之所以能从一个穷小子而变得鼎鼎有名,就是因为他的好奇心,善心和耐心,也才为我们揭露了昆虫世界的美丽,也是特别值得我们学习的。
李想
读完《昆虫记》这本情趣盎然的文学经典,我发现昆虫世界是那么的丰富有趣,而作者法布尔那持之以恒的科学探究精神更让我钦佩。
《昆虫记》中有许多昆虫,其中有我们认识的蝉、天牛、蟋蟀、萤火虫、昆虫界的霸主——螳螂……除此之外,我也认识了一种新的昆虫——金步甲。了解到它竟然有和螳螂一样的习性。法布尔把一只鞘翅末端受损的金步甲放在盛有二十五只金步甲的玻璃窝中。第二天,那只受伤的金步甲被同伴袭击,肚子被掏空了,全身都受损。法布尔就发出疑问:那只金步甲为什么会被吃掉?它们中间是否约定俗成?之后,法布尔进行了好几次观察,终于在大白天,撞见了进行中的剖尸行动,揭开了金步甲被吞食之谜——死的都是雄性金步甲。这是金步甲婚俗使然,雄性金步甲是已经对交尾感到满足的雌性伴侣的牺牲品。
从文中来看,法布尔做观察时,一般不会轻易下结论,而且敢于提出疑问,做科学严谨的记录,最后得出结论。有时,总碰不到观察时机,法布尔总是一等再等;一次实验失败后,他总是总结失败的经验,一做再做,直到成功为止。
《昆虫记》这本书展现了昆虫界的各类昆虫的生活习性,也看出作者法布尔为创作这本书而耗尽了毕生心血。从中我也得出:做任何一件事都要认真对待,不能马虎了事;失败了,就要重新去做,不断去尝试,坚持不懈,相信一定会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