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锦桢
在一个月前,我们开始了《目送》一书的阅读。
这本书,深邃、忧伤而又美丽。它蕴含了作者行走人间几十载所看到的,所听到的,所感悟到的一切。而我最喜欢的散文,莫过于《目送》与《回家》了。
在《目送》中,作者描写了儿子华安与父亲。随着时光的飞逝,儿子在慢慢地长大。而他对“我”的态度却也在慢慢地变化。华安从一开始对周围的胆怯,对母亲的依赖,到长大后“勉强忍受母亲的深情”中我感到了一种不可名状的苍凉。在父亲的逝中,“我”目送着他,掠开了雨湿了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的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的目送。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龙应台在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究竟是带着怎样一种心态去写的呢?在一场又一场的目送中,她看着亲朋好友的背影渐行渐远,夕阳洒下泛着红晕的光,空荡荡的小路上,又只剩下了她一个人……这是何等的凄凉!
如果说,《目送》写的是“人”的悲欢离合,那么《回家》写的就是“家”的物是人非。
作者带着母亲与三个兄弟准备回“家”。在火车上,母亲十分惶惑、不安与迷茫。尽管她心里明白,曾经的“家”已经只不过是一座空荡荡的房子,可她依旧不愿相信,真正的“家”已经不在了。
母亲要回的家,不是任何一个有邮递区号、邮差找得到的家。她要回的“家”,是一段时光,在那个时光的笼罩里,年幼的孩子正在追逐笑闹,厨房里正传来煎鱼的滋滋香气,丈夫正从她身后捂着她的脸要她猜是谁,门外有人高喊“限时挂号拿印章来”。
可这段时光已经消逝了。
时光匆匆,物是人非。“妈妈是那个搭了‘时光机器’来到这里,却再也找不到回程车的旅人”龙应台如此写道。
《目送》不仅仅是一本散文集,更是一本深邃的生死笔记。时光匆匆,时间就像是一个曾与你相识的人。在茫茫人海中,你瞥见了他的背影,想伸手挽留时,却发现他早已消失在了人海的尽头。而你的眼中,却多了一分沧桑,少了一丝稚气……
柯欣然
《目送》这部作品出自台湾女作家龙应台的笔下,是她“至今未毕业的学习”中作业的一本。
谁说女作家的笔下一定是优柔寡断,柔情似水?龙应台女士是个特别好的反例,虽然她也有柔情的地方,可她批判起来却毫不留情。比如我最喜欢的其中一篇——《狼来了》。这里面数落了鸽子。其实它们是长了翅膀的老鼠,给人们带来了各种疾病,却只因为《圣经》中的一段话,使本应令人讨厌的“老鼠”成了天神般的幸运儿。它的肥胖被视为可爱,它的呆笨被视为和平,而它的粗俗,恶心,却有许多人视而不见。甚至当有人说要消灭鸽子时,那些“爱好和平”的人还会驱逐他。这一篇中,龙应台对鸽子的讨厌,对那些盲目相信童话而大量杀灭狼群,还自称爱好和平的人的批评也绝对是毫不留情的。
我不仅欣赏龙应台批判时的果断和勇敢,还佩服她对自己父母的在意,照顾和尽力的孝心。
在这本书中,有八篇文章写了母亲,十一篇文章关于父亲,都十分感人。作者的母亲在年轻的时候特别爱美,
有一大堆的首饰,她一直很珍惜。当她老了,自己化不了妆了,没事儿,女儿帮她化,还帮她染指甲,母女之间的亲情令人动容。作者的父亲一直为改善家庭条件而忙碌。为了给家里省钱,一个小货车他一开几十年。直到出了车祸,才把钥匙交给女儿。他后来生病了,很重,很重的病,变得不能走路,不能说话,唯一一次发出声音还是因为女儿要离开去上班。这使作者感到很伤心,整个家也因此变得沉默。
作者龙应台一生的后半段,父亲逝世,母亲老年痴呆,儿子不再亲近,整个世界好似离她远去。作为孩子的责任,作为母亲的责任,作为一个作家的责任,她肩上的担子一定很重吧,正因为这样,她才能写出一篇篇对生命无常的思考,对家人朋友的留恋与心疼,对儿子亲近的渴望的散文吧。
《目送》就是这样一本关于生命、岁月、亲情、人性的书。郑重推荐大家都来读一读吧!
黄畅宇
《目送》是龙应台的著作,在我看来,书中的故事也是我们生活的写照。
“我慢慢的、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必追。”人生怎么不是在亲人的一次次目送中度过的?曾经的我单纯、天真、可爱,躺在母亲的怀抱中,要她和我玩玩具,要她给我讲百听不厌的小故事,我十分依赖她。
后来,我与家人之间仿佛隔了一堵钢铁造的墙,母亲无法进入我的内心,我也无法理解他们对我的爱。
父亲说:“我要去出差。”第二天,母亲推开那许久没有打开的房门:“老爸要去出差了哦!”我低着头,快要趴到桌上,一声不吭。“他要出去了,快出来说声再见啊!”她又冲我叫道。我终于抬头,用反感的眼神望着她:“走就走嘛,又不是不回来。”话音刚落,他就匆匆走了。没等我说再见,只留下一阵沉重的关门声。回过神来,屋里显得寂静而冷漠。
我走在成长的路上,却与父母“渐行渐远”。然而作者对她那患有老年痴呆症的母亲是那么有耐心,无数次对她的母亲说:“我是你的女儿,你记得吗?”记得有一个公益广告,痴呆的父亲在聚餐时不顾形象把饺子塞进口袋里,说:“我儿子最爱吃饺子。”这让我深思,难道只有在父母到这种境地我们才懂得去关心、理解他们吗?如果某天父母头发苍白,认不出我们了,那又是多么深刻的伤痛?
这本《目送》告诉我应该把握现在。让我感受到了父母亲对我“渐行渐远”的伤感。为了明天不是遗憾,我决定去理解这份亲情,更加珍惜它,爱护它……
李静仪
有一只蜥蜴,它爬过山川河流,在一个孩子的面前掠过。它的背上,有一条蓝色的火焰。
《目送》是一本记录着人生的笔记。作者以细腻的文笔描写出了一个发生在“我”、妈妈、父亲和“我”的两个儿子之间的事情。
在文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我”的妈妈。她年轻时曾是一个泼辣而放肆的女子。一言一行,一颦一笑,都是放纵的,无拘无束的。她曾在自己的女儿面前放上一盒丰胸的药丸,也曾在暮暮垂老时手捧一只花哨的高跟鞋,不愿撒手。她一生都是在追求着“美”的。
在文中,每每提到父亲和两个儿子,必然会像是聊到了一个循环。“我”对父亲做的事,长大后,也往往投回了“我”身上。“我”的父亲曾对我伸出过的手,穿越万千时光,化成了我伸向儿子的手。但无论是我,亦或是我的儿子,他们,都拒绝了牵手。
这本书整体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一家人在幽静的小路上散步。渐渐地,“我”的动作,从自由散漫的行走,变成了搀扶。可是在搀扶中,“我”还是空出一只手,伸向了儿子。可回头看时,儿子不知何时早已步上了另一条路,一条同自己在走的,大同小异的路。
“我”用尽气力,搀着父亲,一只手闲下来扶着眼神泰然的母亲。在搀扶中,“我”像在帮婴儿学步,一声声唱着:“白——日——依——山——尽”,行远了。
父亲也是文中一个个性鲜明的人物。他宽厚,有耐心,总笑眯眯的,最后只身穿一套冬衣,暖暖和和地去了。“爱己”送他的“鞋”,他却终没能穿去。仅带去了几句诗词,带去了一只背带蓝火焰的蜥蜴。
在开始读书的时候,我就发现,封面是一张被洗褪了色的绿色布料。它经岁月洗涤,绿色中带了些淡淡的黄色。正如这书中所讲述的故事,平淡而朴实,像一张粗布,初见时只觉乏味,细细端详,才觉其中美感。
文中的一些段落,总令人有时光倒错的感觉。中学女生的校服,母亲的一件衣物,甚至一只蜥蜴。这种写法令人耳目一新,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写作方法。
在写到这里后,我再阅自己写出的文字,只觉有些不足。纸上单薄,阅书时的感情都不知如何表达。翻书,瞟到最后一页的下脚,有几滴水渍,不知是何时沾上的。水渍落下的地方,正巧是作者目光所及之处。那里有一只灰色的蜥蜴曾爬过,背上有一条蓝色的火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