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我阅读了鲁迅的《呐喊》这本书,其中《孔乙己》让我印象很深刻。
“孔乙己”很爱读书,也拥有很高的读书人的尊严。可是,他很穷,很多人不相信他是个读书人,而且他平时一直只穿着长衫,以维持自己是一个读书人。如今,我们不用穿长衫,不用像他那样了,就更应该好好珍惜,努力学习更多的知识。
孔乙己常去偷一些读书人的书,每到酒楼,很多人就因此的取笑他,可他每次都说,这不是“偷”,这是“窃”,不能算偷。他这是在用读书人的方法去维持自己是读书人,用自己所拥有的知识,来反驳那此取笑他的人,用我们普通人想不到的“窃”字告诉他们,他这样做对吗?这值得我好好思考。
有一回,他为了显示才华,就问“我”说“你读
过书吗?”“我”点了点头,一副不耐烦的样子,“孔乙己”见“我”没回答,就说“你知道茴香豆的茴怎么写?”“我一副看不起他,不想搭理孔乙己”。虽然是一个简单的“茴”字,我们现在的人也都认识,但是谁会这样考别人呢?我想,这是孔乙己,对自己拥有学问的一种自豪感,由内而发。
文中最后的时刻,孔乙己偷了举人家中的书,被打断了腿,但是他依然没有放弃穿长衫去喝酒。他对读书人的唯一他向往,在最后一刻没有改变。读到这,我为孔乙己感到惋惜。我想,如果他生活在现在,会是怎样的呢?
我终于明白了,是社会造成孔乙己悲剧的结局,他只是为读书而读书。如果我们也像他那样,今后怎能立足于社会呢?更谈不上实现“百年中华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