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拿到这本书,我就被封面上的黑豹与狼群给迷住了,心想这肯定是一本精彩有趣的动物小说。于是,我立马迫不及待的翻开了这本书。
这书主要讲了一个这样的故事:主人公莫格里还是个婴儿的时候被母狼收养,成为狼群中的一员,后来他长成了一个勇武又聪慧的少年,他的朋友有慈祥的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以及足智多谋的黑豹,巴西啦,他们教给他生活的智慧和谋生的本领教给他丛林动物必须遵守的丛林法律,后来莫格里凭借智慧取来了动物们,称之为红花的火,帮助阿克拉平息了狼群的。叛乱杀死了煽动叛乱的老虎谢尔汗,使丛林重归平静。
这本书生动的原因是因为他将丛林动物的语言翻译成了人的语言。还创造了许多特殊的写法,来表达动物的心理概念。比如动物害怕火,所以将火称之为红花。丛林动物,在这里被他称为了丛林居民。他还编写了很多属于动物的谚语,比如“去年的坚果是今年的黑土”,“明
天再打明天的猎”,“蜜吃完了,空蜂巢应该抛下了”等等。
除此之外,我还觉得主人公莫格里作为一个人能与动物这样相处令我十分惊讶,但其实他对人类的感情,也远远不如大自然,严格意义上来讲,他也已经不是一个真正的人了,而是一个与动物一般的,在大自然生活的人类,他可以在丛林之间自由的闯荡,他可以在藤条上,随意的荡来荡去。因为他这般自由,所以才会有了后面的勇敢事迹。这样的生活令谁不羡慕呢?
读完这本书,我对狼和猛兽也有了新的认识,以前我觉得狼、熊、虎、豹是与魔鬼一样可怕的动物,一想到它们我就会感到恐惧、害怕。可我现在知道它们其实很温顺,只是人们把它们想得很可怕,要知道人杀它们的数目,是它们杀人的数目的几千倍。
从这本书中,我读出了精彩,也知道了真正的团结,更读出了勇敢、坚持的可贵。我们一定要像主人公莫格里学习,成为一个勇敢、守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