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久违的太阳,是一件令人感到高兴的事。在度过了几十个潮湿的日子之后,干燥和温暖显得格外弥足珍贵。对门寝室的同学把被子晒到了我们的阳台上,兴奋地喊着“晚上睡觉要从脚盖到脸”。
我站在阳台上,看着地上蓝、白、灰交杂的身影和操场上跃动的“音符”,那种感觉似冬日里早晨起来收获意外阳光时伸懒腰般的满足与美好。
我爱阳光,喜欢透过从窗外折射进来的丝丝光线,欣赏人们在阳光下的不同姿态,或匆忙,或悠闲,或奔跑,或散步,但是他们的发丝和汗水都反射出耀眼的金色,被风吹拂过后有规则地变化。然后摸摸自己的头发,是暖和的。
在旅途中,从车厢看摇曳在阳光下的麦浪,尤其是在夕阳下,那确是泛着金光的,让人的思绪可以飘到很远,飘到戈壁大漠
上空,然后列车驶过的场景一换,眼前又看到金光粼粼的湖泊。
冬天出太阳的时候,我喜欢在阳台上写字或看书,那是一种享受,我想没有人喜欢蜷缩着身子,用冻僵的手拿笔。
小时候洗完头,妈妈会让我站在阳光下,把头发晾干。印象中,我时常钻到晒好刚收下的衣服堆里,只觉得那里面很暖和,还有一股好闻的味道。而那天晚上的被子也一定是如此,睡在里面极其舒服。
亦或是在阳光下放飞风筝,奔跑,大汗淋漓,不知疲倦;痴痴地看着天空中飞行的鸟儿,做不切实际的白日梦;乍暖还冷的风中带来新生的青草和泥土的气息。
那些都已成往事,双休日回到家,看到了从异地回来的父亲。他回来的那天似乎就是太阳出来的那天。我在想,是他带来了太阳,还是太阳带回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