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橱窗中的那张附着文字说明的车祸现场图片,同学们对此看法不一,有的人认为“给图给真相”视觉冲击太强,不太适宜;有的人认为生命宝贵需“触目”方能“惊心”。在我看来,“触目”诚“惊心”,生命价更高。
“触目”并非是为给人以对悲剧的恐惧,而是让人们了解意识到忽视安全问题后果的严重性。行走在路上,车水马龙,这是繁华的一代,却也是悲哀的一代,多少宝贵的生命在这繁华的时代里不经意间被抹去?每天都在发生,例子数不胜数,因此,我们需要“触目惊心”图片,来时时刻刻警示自己,提醒他人。
“触目惊心”让人多一份防范意识,少一丝安全隐患。古人云:“吃一堑,长一智。”但是对于在车祸中丧生的人而言,又何来这“长一智”的机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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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本可以多一点防范意识,那么悲剧或许不会发生。可是他们偏不,生命的消失只在一瞬之间。因此我们需要“触目”才得以“吃一堑”。不可否认,其他诸如漫画等图片也可以使用,但是它却无法给人以震撼心灵之感。在人脑有限的记忆内,毫无疑问,它是最先被遗忘的。因此,我们需要足以震撼心灵的图片来宣传交通安全。
“触目”也是需要适度的,消除去过于惨烈的一面,会让人更易于接受。就当今发达的科技水平而言,修改图片只不过手指一碰,鼠标一点。用于宣传的图片我们可以事先加以修剪,或打上马赛克也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必要时,过于血腥的画面我们可以用动画视频的形式展示,其视频所给人带来的冲击远非图片所能及,而且既不失“触目”,又足以震撼人心。与此同时,我们不应只通过橱窗宣传,防微杜渐并非单靠宣传橱窗,它需要得更多的是生活中无时无刻的提醒,我们应当行动起来,言传身行,双管齐下,“没有行动一切都是空谈”,让我们从身边做起。
想来“路怒症”司机被暴打无疑是幸运的,当生与死发生碰撞之时,生命便就此消失,所以,怒气总是需要自我平息的。当超载,中国式过马路,占用“硬路肩”,……这一切成为常态之时,又有多少人的生命被置之不顾?香港传媒人梁文道曾言:“我总在新闻里看到故事的回光,在悲剧里听见陈年旧闻留下的惨响。”多一份“触目惊心”,或许就能少一次在生与死之间的徘徊了。
无触目,不惊心,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就应该多一份防微杜渐,少一份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