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发甩甩,大步的走开……”自己的MP3不知更新了多少次,但都未曾淘汰过萧亚轩的这首歌。或许已经喜欢上了,喜欢上了一个人插着耳麦,在锁子前拼命的扭腰摆。那种感觉,就如一个人的旅行,但有疯狂为伴。
别人总是说我审美有严重的问题,甚至有人说我神经质。在别人都折服于沙宝亮,林志炫的高超唱功时,我却义无反顾的喜欢上了尚雯婕,那个穿着夸张,唱法怪异,被笑称为中国“雷的嘎嘎”的女人。
是的,小尚的音乐太疯狂,疯狂的不敢让人接受。可是通过《我是歌手》,我爱上了这个女人。喜欢她随意的撕裂的狂吼声;喜欢她唱歌时狰狞的面孔;喜欢她忘情的抖动摇摆;喜欢她明明声带长息肉却要唱下去的坚持;喜欢她在音乐中一个人的旅行,这场旅行,或许有质疑,有不理解,甚至有嘲讽,但那又怎样,至少疯狂陪伴过。
《中国好声音》中的吴莫愁,快女王艺洁,只要是疯狂的,有个性的,都是我喜欢的
菜。在别人的取笑声里我会毫不犹豫的为她们辩解,然后仰起头“小看”所有人。
是因为正当青春,还是年少太轻狂,我总是喜欢无故的乱扔东西。走在路上,会突然一手将包仍在空中,让阴影洒在脸上,然后跃起单手抓它,下拉。当阳光再次光顾我满脸青春痘的脸时,会拖着包一路奔跑。如果运气不佳,包重重砸在脸上,我会挥挥手,甩甩刘海,因为“痛并快乐着”。
会有时走在大街上突然干吼一声,当行人的目光都被我收集过来时,会手插在裤兜,抬起头大声的唱自己喜欢唱的情歌。
不是我太轻狂,只是青春需要疯狂。把不想拥有的东西重重摔在肢下,狠狠的补两脚,然后头也不回的转身离开。也许瘦弱的背影是孤独寂寞的,但至少有疯狂为伴。
开着自己专有的“11”号越野车,江风把流海一直刮到后脑勺,插着耳麦,一边摆动一边向前驶去,不知何时,播放器里的歌换了,李宇春唱到“再不疯狂我们就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