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班上有一个男孩,他既是我的冤家也是我上一任的同桌——冯昊祺。
开学时,我和他居然成了同桌,这真是一件令我很崩溃的事情。
记得在一次英语课上,他的手大大咧咧地越过了界线,被我发现了,我便轻声地提醒他:“冯昊祺,你的手越界啦。”冯昊祺一听,立马把手给伸了回去。可是没过多久,他的脚却又越界了。“大哥,你的脚!”我一边说一边用手指了指他的脚“超界”的地方。
他见了,马上又老老实实地把脚给伸了回去。可是当英语课快下课时,发生了意料之外的一幕:他的手和脚一起越界了!忍无可忍之下,我这次不再提醒他(因为我已经提醒很多次了)!干脆一不做
二不休,我不动声色地一抬右脚,“啪”一声,脚就狠狠地踩了上去。他疼得差一点叫了出来,只好龇牙咧嘴地强忍住。可能不疼了吧?他居然“以牙还牙”地也给我“来”了一脚,两只眼睛还示威搬地斜视着我,似乎在无声地说:“让你也尝尝这种滋味!你能拿我怎么办?”
什么?他竟敢向我挑衅!我的心中腾地燃起了熊熊火焰,可是因为是上课,所以我不和他计较——走着瞧!等下了课,我一定会给他“好受”!于是,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他却不怕死地给我做了个鬼脸。
英语课下课了,冯昊祺被我追得满教室跑,直到上课铃响我才停止了这场大战。
这就是我的同桌冤家——冯昊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