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庄严的法庭上,一张桌子和一位学生代表分别坐在两边,法官坐中间。桌子是原告,学生代表是被告。
原告桌子悲伤地说:“法官大人,我以前是一张干净美丽的课桌,一直爱到主人的爱护。但现在,自从换了一位新的小主人后……”
课桌停顿了一下,擒着泪,似乎不想继续说下去。过了一会儿,课桌声音渐渐变大,说:“这位新来的小主人,先是用铅笔在我身上乱画,还经常用刀片划了多条痕迹,把我全身弄得伤痕累累,脏兮兮的。”
被告学生代表不服气:“哪有的事,你分明在胡说八道!”
“有一次,主人考试时有一首题目做不出来,就用剪
刀在我的脸上划了一道伤痕。”桌子不理被告,自顾自地继续说,“你考试考不出,心情我可理解,但总不能拿我当出气筒吧!”
还有一次,主人心情不好,竟然用脚踢我,旁人劝说时,他还说“桌子又不是你的的,它是个没有生命的东西。”请问法官大人,我是不是也是有感情的啊!
法官听了,仔细想了想,对学生代表说:“你们学生在学习时,有没有考虑到桌子给你们带来很多的便利?有没有去考虑要爱护公物?”
“我知道我错了,以后要好好懂得珍惜和爱护桌子!”学生代表低头认错。
“咚!”随着法官手里木椎的一声响起,本案庭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