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一个女生,你别看她表面文文静静的,但她发起火来,那可不得了,可以堪比日本大地震了。弯弯的眉宇间也流露着她凶狠的眼神,她完全就是一个反派角色。
一天,正上着课,大家在专心致志地听着老师讲课,桌子中间正好有一道痕迹,我们两个就以这道痕迹作为分界线,左边是我的,右边是她的。我的胳膊肘不小心超过了那条分界线,她眼睛已经盯着分界线外的胳膊肘了,她使出了杀手锏:“九阴白
骨爪”。我的肉就像被撕下来了一块,火辣辣地疼。我恨不得一巴掌达到她脸上。天下还有这样的同桌,我真是倒了八辈子的霉。
从此以后,我和她签订了“和平条约”:双方不得因小事儿动手打架。若某一方故意打到对方,则对方可以还手。若一方不小心打到对方,并道歉,则对方不可以还手。违反条约,后果自负。我和她终于安定下来。
虽然她有一点不讲理,但还是有点舍不得,毕竟小学六年的同学,马上就分开了,谁都有这感觉。好好珍惜剩下的时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