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就喜欢读书。每天睡觉的时候,我就会让妈妈讲个故事再睡。有时候,妈妈干活干到深夜没时间陪我,我就自己读。
有一次,我把《拇指姑娘》这个小故事读给爸爸听。由于这个故事里不认识的生字太多,所以我就用形近字的读音代替。我把“拇指”读成了“母母”爸爸笑的都没法形容了。
在我五六岁的时候,我就开始读一些注音版的图书了。一天,妈妈从新华书店买了一本《吹牛大王历险记》我翻翻就感觉没意思,我又翻了翻被狮子和鳄鱼之间逃生的这一章迷住了。
七八岁时,《笑猫日记》一系列的书就像磁石一样又吸引了我的眼球,笑猫为了自己心爱的虎皮猫,差点把命都丢了,才找到能治虎皮猫的草药,却被小兔子吃了。这令我很愤怒。
在上四年级时,我借同学的一本《汤姆叔叔的小屋》看,读完后,我为汤姆叔叔打抱不平,美国人享尽荣华富贵,而黑人却要吃米粒,睡草地上,真不公平。
书就像一扇通往智慧的大门,只要知识不断增长,那智慧的大门永远不会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