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这是“五一”节的第二天。
我早早写完了家庭作业,伸了个懒腰,对着正在监督我的老妈大喊大叫:“妈,我作业写完了,今天下午带我出去呗。”老妈听了这话,好像看见了妖怪,眼睛瞪得比皮球还大。“出去玩了?”老妈大声抗议,“不可能的事,都快期中考了还想着玩,给我待在家复习!”老爸也从房间里出来,对我嬉皮笑脸地说:“好儿子,把期中考考好才重要,就不出去。好吗?”“不可能!”我大声驳回老爸。爸爸妈妈知道我不好对付,退到一个角落里商量去了。一会儿,爸爸起身对我说:“儿子,我写两张“去”的纸条,两张“不去”的纸条,你抓到什么就是什么,怎样?”我答应了。
爸爸写好了四张纸条,放进了一个窄口的杯子里,让我抽一张。我看着四张魔鬼般的纸条,迟迟不敢下手:抽了,怕抽到了“不去,”不抽,就只能留在家咯。反复琢磨,最终我抽了一张。
我慢慢摊开纸条,眼前是我无法相信的两
个刺眼的字”不去”!我大惊失色,抱着头大叫起来:“这下完了,这下惨了…………”而爸爸妈妈则坏笑一声,随后不容分说地问:“现在可以回房间去复习了吧?”我不甘心就这样认输,怀疑有诈的我强烈要求看剩下三张纸条,但老爸却不同意。
我想:哼,做贼心虚,我还不知道老爸你。于是我决定一定要看到那三张可能有鬼的纸条。
正当爸爸要把杯子收走,我忽然指着墙角大喊:“蜈蚣!”听我这么一喊,爸妈赶紧朝那儿望去。嘿,中计了!我趁机夺过纸条,摊开一看。果然,三张纸条上写的都是”不去”。这下轮到我趾高气扬了。在我的逼迫下,爸爸只好承认了他“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罪行。
最后,我郑重地宣布:“老爸老妈的诈骗罪名正式成立,判决如下:被告老爸判开车带全家去公园并包游费。被告老妈判陪本法官去公园,并买三根火腿犒劳一下本法官。”
爸妈听后大呼“破产”,而我却笑得合不拢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