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一本书在有些人心中一文不值,看完就随手一扔,但是我却把它们看做我好久不见的老友。
我从五岁开始阅读,看过的图书犹如过江之鲫,即使看过的书很多,我也会好好珍爱它们,也许是一个字,也许是一个角,我都保护的很好,时不时回过头品味成为了我的一个大爱好。
以前,我爱阅读一些短篇小说,每回去书店,书架上琳琅满目的小说,搞得我“口水直流”,我多想囫囵吞枣地把它们翻个遍,读个爽,但是,图书馆只给了我一两个小时地“约会时间”,这会让我扫兴的心情愈发浓郁。
爸爸并不让我读小说,所以,我会在手机上下载着看,往往搞得内存不够用,更加可笑的是,我居然躲在被窝里悄悄读,常常使我被爸爸抓个正着:他一掀开我的厚被子,就看见卷成一团的我手里拿着手机看,然后,我心爱的手机就被没收了。
渐渐的,我不爱看短篇小说了,让我更感兴趣的,是沈石
溪的《狼王梦》、《赤狐》……我常常利用周末的时间泡在图书馆里读,一读就是一下午,一读就是一下午。
记得有一次,书店的《赤狐》卖了个精光,我就要哭出来一样的难过,跑了许多书店“德久书店”、“浙江书店”……都没找到,老妈发现了我的不对劲,问我怎么了,我才把这件事告诉了老妈,她在网上为我买了一本,我得到以后常常在上面圈圈点点的,但是,这期间我却养成了做笔记的好习惯。
然后我开始读外国的名著,《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小王子》、《绿野仙踪》……它们也让我受益匪浅,当我看《小王子》时,我会废寝忘食,偶尔对书里的插图做个鬼脸,吐吐舌头。有时候,看完以后脚又麻又疼的,只好扶着墙爬起来,一寸一寸向前挪动。
书犹如一艘帆船,带领我们愉快的在海上航行,虽然路途波折,但你千万千万别放弃,要持之以恒地读下去,因为,它会让你终身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