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书时,书上一句话让我惭愧不已。“人穷志不穷”,这让我想起以前的一件事。
记得二年级时,我刚转来现在这个学校。同学们都待我很友好,甚至还有的还送给我礼物、零食。我每次放学时都会看到学校附近小卖部那里穿梭着很多学生,拥挤不堪。许多同学一放学就蜂拥而至,拿着不同面值的“大钞”买玩具、零食。买学习用品的寥寥无几。
妈妈很少让我买零食,因为我不能乱花钱,尤其是那些三无食品,有害身体,而且是劣质的材料制作的。有的零食和玩具混为一谈,造成污染,妈妈不让我养成吃零食的坏习惯。所以我次次都只能沦为旁观者。很少有吃零食的机会,只是偶尔爸爸给买早餐钱,剩一点尝尝鲜罢了。
有次偶然机会让我成了“小偷”。那次是周末,刚写完作业,手脚自然闲不住
,于是我就到处乱扒拉着,找好玩的东西。“等等,这是什么东西?”天呐,这竟然是一张“五元大钞!”我心想这可以买多少包零食啊,还可以在同学面前炫耀一番。但我又转念一想,如果妈妈知道我拿她的钱会不会生气呢?说不定妈妈早就忘了这事儿了,我心中有一黑一白两个小人在打架,但最终还是小黑人胜利了——我抵挡不住零食的高利诱惑,把这沉重的五元大钞去拿去买零食了。在同学面前我得意洋洋吃着零食。
自打那以后,我心中就像压了一块石头一样,七上八下的,我才体验到当小偷的下场。之前我不敢去给您认错道歉。自己天天忐忑不安,暗自下决心反正妈妈也不知道。我以后改正就行了,从此,哪怕桌子上放一元钱。我也无动于衷。现在我终于鼓起勇气对您说。
“妈妈,请您原谅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