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记忆档案中,有件事一直埋藏在我的心里。这件事让我感到十分惭愧。
记得那是一个秋天,我来到邻居舒阿姨的百货店,她刚进了一批新货,各式各样的物品琳琅满目,令我眼花缭乱。其中有一支口红十分漂亮,我一问,要一百八十元。我便向妈妈要钱,谁知妈妈头也不回地便转身走了,一边走还一边说:“小孩子要口红干什么?而且还那么贵,不买!”我伤心的哭了起来。
过了几天,我又去舒阿姨那玩耍,在此看到了那支口红。我趁舒阿姨去收衣服的时候,悄悄地将口红放进了口袋。等舒阿姨一回来,我对舒
阿姨说:“时候不早了,我先回去了。舒阿姨再见。”回到了家里,我不禁担忧起来,藏哪呢?放在枕头下吧,会被妈妈看到,放在香烟下面吧,爸爸经常抽烟,他要是拿香烟不就露出破绽了吗?我无可奈何,最终还是将它放进了口袋。星期一早上我脱下了旧衣服,换上了新衣裳,却忘了把口红拿出来。我一回到家,妈妈便问:“这口红是谁的?”我结结巴巴地说:“是……是同学的。”妈妈对我说了声:“别人的东西别乱扔,早点还给你同学。”说完就没再追究。
这件事让我感到十分羞耻和惭愧,舒阿姨你能原谅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