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的好:“民以食为天。”对我来说美食就是我的天!虽然我瘦瘦的,但是吃起来可不比胖子差。
不管是马卡龙、爆浆珍珠、熔岩蛋糕,还是红豆QQ奶茶,我都“来者不拒”。我可不是普通的吃货,而是终极吃货。
那废话不多说,接下来就言归正传吧!那个暑假,我同学生日,说要带我去一起“哈皮”,他们准备在万达的一家自助餐厅里吃。交了订金,我话没多说,开始细细品味起来。我先夹起一支金华火腿。啊!这火腿真香,外面一层皮被油裹上了一层,在灯光下油亮油亮的,开始烤了,这金黄的油在烤盘上跳着舞,“哔哔”地响着,过了一会儿,火腿烤熟了,这可真所谓是香飘十里,不说十里,百里都有了。我准备夹的时候,一双筷子突然“飞”了过来。哼,想和我这第一吃货抢东西吃
,这辈子都不可能的。我筷子轻轻一转,把火腿踢到一边,再来个声东击西,一下子把火腿塞进嘴巴,我顾不得烫口就直接吞了下去。看到对方失望的样子,我得意地看了一眼,心想:哼,怎么样,我就知道一定会落入我口的,还想跟我抢……
下午,我们还去了万达金街里的甜品店买了点八宝饭。这枫晶八宝饭果然比想象中的好吃很多。细腻的糯米,口感良好的果肉,冰凉甜蜜的冰淇淋,香醇浓厚的甜牛奶组成了一个不可分离的整体,再加上一块甜丝丝的、充满水分的香草果冻,这简直是皇帝才能吃到的东西。
这八宝饭再加上提拉米苏蛋糕和抹茶瀑布的清香,我相信天神吃了也会称赞,犹如玉露琼浆般的好味道了。
啊!这作文写出来时,我自己也要流口水了,谁让我是一个“终极吃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