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小时候,舅舅的公司里养了一只萨摩耶犬,她是白色的,一种无法形容的白。她是我那时候最好的玩伴了。
在我4岁时,她也还是一个小姑娘,她总是喜欢围着我打转,但每次都会把自己转晕在地上,翻也翻不起来,“呼哧呼哧”地喘叫几声,然后用她那水灵灵的大眼睛偷偷地瞥一眼我,随后像晕死过去。我不去拉她,她还就赖着不起了。
那天我像往常那样去找她“叙旧”,谁知道这姑娘在哪里学了个“新颖的见面礼”,见到我,就像失控的铁皮火车一样撞过来。我的天!大家想想,一只生长期的大型犬和一个四岁的小不点,肉碰肉,谁胜谁败呢?哎!她直接把我扑了个“吃土状”,抹了一脸的土。噩梦还没有结束———
—她那不安分的舌头,啊!……每当想起那湿漉漉的东西在我脸上滑来滑去时,想着就害怕。
从那时起,我改变了对她的看法。她扑人、她凶狠。也许这就是四岁孩子的理解吧!也就是从那时起,我们不再见面了。
这麽多年过去了,今天读到了劳伦兹的《动物笑谈》,自责涌上心间。当时的我,无知、天真,不能理解一只狗狗与人亲近的方式;当时的我,胆小、害怕,不能经受一只狗狗过度亲密的行为。是我砍斩断了我与一只小狗狗之间的友谊与情感。
每当我与动物相处时,这种误会看似伤害着我,其实,真正受伤的是它们吧。现在想想我与她之间的误会,真是又无奈又后悔啊!不过又能怎样呢?只能苦笑两声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