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眼里,她是一朵小花,一朵遭遇祸患却依旧坚强的“小花”。
她在十岁那年,遭遇了一场车祸,双脚残疾,脸蛋被玻璃划破,直至毁容。医院告知书下来,家人哭得是撕心裂肺,她却不以为然,笑着对家人说:“没事,至少捡回一条命。”
当然,这是从别人的口中得知的。第一次看见她,是那年8岁,我坐在奶奶家客厅的落地窗前,无所事事地玩着小铲子。那年15岁的她坐着轮椅,从窗边经过。窗外的阳光被一个庞大的“物体”遮住,我缓缓抬头,看见窗外一个长发飘飘的姐姐坐在轮椅上,正费劲地操控着轮椅四处“逛街”。她似乎感受到我的目光,回过头对我笑了笑。透过窗外的阳光,我们四目相对,这次我看清了她的脸庞,五官端正,眼睛炯炯有神,一张樱桃嘴,落落大方,较为明显的是左边脸上有块明显的伤疤,面积很大,也很红。这对任何一位身处花季期的女孩儿来说都是一个沉痛的打击。
年幼的我不明所以,回报以一个大大的笑容。这时,哥哥走了过来,看见窗外这位姐姐,皱了下眉头,不由分说地拖走我,嘴里念叨着:“以后别跟这人玩,她是个丑八怪。”我回头瞥了一眼她,她有一点沮丧,眼角划过一丝眼泪。这时
,我挣脱开哥哥的手,对他说:“那个姐姐才不是丑八怪,她是一朵花,很漂亮的。”
一眨眼已过一个秋冬,当我第二次见到她,依然是在窗前。这次,我坐在窗前看书,她拄着拐杖一瘸一拐地向前走,一个石头飞来,“咚,她摔倒了。”一些调皮的小男孩围着她,嘴里念叨着:“丑八怪,你真怪,没了双脚毁了脸,哈哈哈,哈哈哈……”我看不下去了,推开门窗,大声呵斥。但她们似乎没有理睬。恼羞成怒的我猛地走出去,也不知谁给了我勇气,竟让我与这7、8个身材的男生打架。我一边撸起袖子,保护那个女生,一边嘴里嚷嚷着:“你们这么多人欺负一个弱女子,像话吗?”
打架的结果自然是两败俱伤,所有鼻青脸肿的孩子被居委会大妈挨个批,轮到我挨训时,大妈叫嚷着:“还有你,小小年纪跟人打架,女孩子就该做些文气些的事儿,学别人打架这像什么样。”我默默地忍受着这样的指责。
事后,那位姐姐来到窗边,对我说了声:“谢谢,我的小英雄。”她的声音很柔,给人一种亲切邻家女孩的感觉。
三年过去了,我再也没有见过她。不过在窗边她对我说的话,窗外她所留下的印象,深深地印在我心里,很温暖,很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