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秋日开始,日光就不那么勤奋了,像贪睡的孩子,渐渐晚起了。清晨六点的宿舍,仍是不见光明的黑暗,我缓慢地爬起来,要去晨跑。
上初中后,我竟爱上了跑步。我喜爱奔跑时风从两颊吹过的感觉,我喜爱跑完800米后肌肉酸痛的感觉,我也喜欢竞争时全力一搏的兴奋之感。再自昨晚听说晨跑有利于注意力的集中,我对它的爱也又多了一分。
刚下操场,天还是阴的,操场没多少人,显得很空旷。我站在跑道上,萧瑟的秋风划过我的脸颊,隐隐有些凉,穿着单薄的我就在风中瑟瑟发抖。
开始跑了,我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大步奔向前方,可也许是未吃早饭,刚一跑,小腹就在隐隐作痛,我咬着下唇坚持,不想让自己的步伐停下,可身体不让啊!我的步伐逐渐缓慢,眼看就要走路了,我又努
力想把速度提上去,可是终是不抵疼痛。突然,我听见后面传来朋友熟悉的声音:“加油!”它一下子鼓励了我,我咬紧牙关,奋力一跃,借着那股疼痛的力量加速,终于,冲过了终点。
一抬头,朝阳已经升起了,给天空染上了颜色,颜色有些零散,却并不杂乱。它们互相安融,相互衬托,如水彩画一般。望着朝阳,以及身后的伙伴,再回想奔跑时的感觉,一股畅快、欢喜之流滋润了我的心田。
这凡尘到底有什么可留念的?原来,都是这些小欢喜啊。它们在我的生命里,唱着歌,跳着舞。活着,也就成了一件特别让人欢喜的事情。
是的,幸福就是这么简单。这凡尘中,本应不该有什么留恋,可是当你遇见一份你所爱的事物时,那些小欢喜就如精灵一般带着幸福来临。活着,也就成了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