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忆童稚时,能张目对日……”沈复先生的《童趣》让我难以忘怀。我多么想能像他一样富有情趣。可是时代变啦,格调也变了。让我模仿一下他的作品,向你介绍我的童年趣事吧。
余忆童稚时,不能张目对日,见藐小之物,不见其纹理,取放大镜观之,此物已走,故时有自讨没趣。
夏蚊成雷,私拟作恶魔飞在空中,余拿起电蚊拍与之大战三百回,不料,还是被它得“口”,奇痒难耐,越抓越痒。又驱蚊于素帐中,坚守“城堡”不让蚊军攻进,待其攻不下而退后,安睡即可。
余常于电视机前,见奥特曼大战怪兽。学之,以花瓶为山,以不倒翁为怪兽,以我为奥特曼,打之,不胜,再打,亦不胜,遂以排山倒海之法,花瓶落地成碎片。招母痛骂,骂声左耳进右耳出,依然如故。忽电视屏幕里现血盆大口,曰:“我要吃了你。”余年幼,即三步并二步飞奔下楼,求帮助。将父硬拽来,见
那血盆大口正津津有味地吃着薯条,气恼,原是广告。父大笑离去,吾颜面尽失。
一日,手执望远镜四处观望,见变形金刚在行走,刚想要个签名,忽然花了,原是对面人家在看电视。
有时,总自以为是孙悟空,整天在花台小草丛杂处与小妖相斗。两只小小虫不是我的对手,吾使小木金棒,便将它们打得落花流水。一日,遇一大妖,能飞天入地,余追斗之。忽闪粉色,沿观之,盖一蛤蟆精。见吾,想走,就被老孙我一棒打死。哼,敢扰我雅兴!
还有一日,见地上一粒融化了的糖,许多蚂蚁憩之。观之,兴正浓,忽有一大虫来夺,余路见不平,拔棍相助,将大虫驱之别处。回头一看,咦,怎么蚁与糖皆不见,细神凝视,原是或千或百只蚁将糖搬到家里享受了。我忙跟上,但蚁七拐八拐钻进来一条小缝,余因体形庞大无法进,无奈,便归。
这只是余童年之一部分,欢迎下期续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