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意朦胧间,一层烟雾席卷卧室。我努力睁开了双眼,忽然间觉得世界变大了许多。
正准备揉一揉眼睛,想看看是否出现了幻觉,脸边的触感却毛绒绒的,像被千万根羽毛轻柔的拂过。猛地撤回手臂,却发现自己的手是只狗爪子。
“梅茜,你一定不知道我看见谁了!”我扭头看向发出声音的那只狗子——黑背。向他奔了过去,由于还不熟悉狗的姿势,奔跑中途,我的大耳朵便不停地上下拍打着,身体也有些摇晃,像奔跑在独木桥上。
还没等我站稳,黑背便跑到我身后推搡着我,还一边兴奋又急切地说:“我在广场看到欢欢了,她可指名要见你,你还不快跑?”我愣了愣,还没反应过来就被黑背继续裹挟着走向广场。
到了广场附近,在一大堆泰迪方阵中,我瞅到了一亩金黄,快速奔去,果然见欢欢卧在地上。只是她的毛皮已经黯淡无光,尽管它的主人用上一切办法竭力打扮她。她看到我后,眼中闪现出一丝亮光,挣扎着站起来,略带调侃地说着:“梅茜,我好像真的不行了,我……大概要走
了。”说完便是一阵喘息。我的眼前忽然一阵朦胧,像雪碧中升上来的气泡,晶莹又脆弱。
我努力抑制住住内心的酸楚。
“那你的主人怎么办?”“他……他有姐姐陪着。”“但那个女人可伤害过你呀!”“没关系,我知道,她很爱主人。而我同时深知,我也爱主人,我希望他快乐,希望他有人陪伴。”我带着哭腔的声音与她喘息的声音不断地交织着。忽然,我沉默了,空气也寂静了下来。
欢欢活动活动已经不大有知觉的腿,最后看了我一眼,声音更加微弱“我要走了,以后就看不见你和主人了呢,现在我没有遗憾了。”随着声音越来越细小,她渐行渐远,却刻进了心里。
我深深地看了欢欢一眼,转身向家的方向奔去,摇晃着身体,拍打着耳朵,一头冲进老爹的怀中,“老爹,我将来要挣大钱,不叼肉丸,给你叼妹子。”
老爹,我只能陪你的十几年,并不长,但我会每天打字,挣大钱,在最后的时光中,倾尽所有,叼个妹子给你。你不必感谢我,你要感谢我在生命中最重要的一次遇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