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这样一个同学:他身材不算很高,但有一双迷人的眼睛,笑起来会在两颊出现两个小酒窝,他的头发不是很黑,而是泛着一点黄色。美中不足的是他满脸的青春痘。
我感觉他是我们班最用功的。当我们在操场上疯的时候,他却在拿着那本厚厚的新华字典在津津有味地读着;当我们在宿舍里快要睡着了的时候,总会瞥见他还在兴致勃勃的那看手电筒在读书,当数学老师在讲枯燥无味的公式、解法时,弄得我们都睡眼朦胧的时候,他却还在专注的听着,当各科老师布置了一堆无趣的作业,我们还在和老师抱怨的时候,他却已经开始做了起来。唉!真搞不懂这种认真学习的人的想法。
当然也闹过不少笑话。有好多次他都因为边走路边看书而撞到同学或撞到墙,更有意思的是有一
次竟然撞到了校长,那可就尴尬了。所以,我们见到他以后总会先说:“小心,别再撞到校长了!”还有一次,有位老师给我们布置课下的作业后,就走了。他就抓紧做了起来。打了上课铃以后,因为这节课上地理,所以地理老师来了让我们背上一节课所学的内容。地理老师见他嘴巴不动,就走了过去,又看了看做的题,当时就气疯了。老师说:“挺能啊,小伙子!上我的课竟然做別科的功课,知识点都掌握完了吗?把上节课的知识点给我抄三遍,另外你这节课就站着吧!”他一脸茫然被吓了一跳,似乎不知道已经上课了,更不知道老师在他后面。我们全班都笑了。诸如此类,好多好多,今天就不细说了。
如果你想认识他,就请站在我们教室门口,看谁在座位上写作业,那个人就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