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在一片荒原,没有草、没有生物,只有脚下的石头与满身的疲惫。
我——-一匹在可可西里的草原狼。
捕杀已持续三天,偷猎者的吉普车排出的尾气,把可可西里的天空变得黑暗。
狼群早已不知去向,我只身在这血腥的地方,还能隐约嗅到同伴的气味,但更多嗅到的是火药与汽油的味道。
三天前,我所在的狼群正在围捕一群黄羊。我们使用了U形阵形,将黄羊团团包围。黄羊的眼睛里满是惊恐,用它们无力的角被动地反击。就在这时,一丝汽油味传入了我的鼻子。狼群停止了攻击,嗅着这一丝若有若无的气味。
“嗷呜—”,头狼发出了撤退的命令,可是太晚了。“砰—”,一颗子弹贯穿了头狼的左耳,头狼应声倒地。好一个!偷猎者没有开车,而是把车停到一边,往身上抹了一层羊油,盖过了身上的酒味与烟味,骗过了我们的鼻子。
狼群四散而逃,偷猎者用的是老式火统,无法连续射击,所以骂了一句,跳上吉普车。不一会儿,我已听
到了马达的轰鸣。只见吉普车上还有五六个人,手中都拿着一把火统。“砰—”火统的声音再次划过天空。我身边的一个同伴被铅弹霎时撕裂,倒了下去,大口吐着鲜血。我一惊,另一发铅弹打了过来,差点打中我的脑门,火星洒在了我的头上。
这时,我发现了一个洞,便毫不犹豫地进去了,偷猎者的声音与狼群的声音渐渐消失了。
我在这个洞伏了一会儿,忽然听到了吉普车的声音,接着是几个男人高声说话:“我告诉你,你敢骗我,立马毙了你。”“不……不敢,刚才真的见到一只畜牲跑到这儿了……。”另一个声音。
我想立刻从洞中爬出,用牙杀死这些人,但是有什么用呢?他们的火统绝对比我快。
我忽然十分疲惫,在洞中沉沉地睡去。
第二天,我爬出了洞,天才亮。
可可西里的太阳是那么美丽。
我忘掉了一切,这美丽的太阳使我忘掉了昨天的一切……
我要到太阳那儿,那里没有屠杀。
再见了,可可西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