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的人缘很好,走在路上十个同学有八个认识他。他似乎什么都会,篮球、足球、羽毛球,甚至连台球他都能轻松地应对。
他坐在我的前面,尽管他很高,但因为喜欢在课堂上讲闲话,就“光荣”地在讲台一侧安了“家”。H同学长得很耐看,有着比女生还白皙的皮肤,一双眼睛像天上的星星闪着亮光。每天早晨,他穿着干净的白衬衫,抓着背包的一边,踩着黑白相间的耐克,准时出现在校门口。
他,善良,热心。这一点是大家公认的。
我们学校是一所私立学校,中学部一天十二个小时都待在学校。除了上课,大家也就只能在篮球场、走廊或操场上找点乐趣。又是一个二十分钟的大课间,H嚼着口香糖,运动服松松垮垮地套在身上。一下课,他就招呼几个要好的同学往篮球场走去。
我和同桌拿着一沓教材,从篮球场东边的收发室往班上跑,也许地面太潮湿,也许我发烧太厉害,也许是人太多太拥挤的原因,一不留神,我以一个极为狼狈的姿势摔倒在地上。正打算爬起来时,我发现自
己根本使不上劲,小腿蹭破了一块皮,脚踝正流着血。瘦小的同桌收拾好教材,搀扶着我一瘸一拐往前走。
“没事吧?”H的声音从远处传来。他用手摸了摸我的额头,发现我的体温已经高得可怕。他背起我,一边说着无厘头的安慰我的话,一边踉跄地走向医务室。“你没事吧?现在感觉怎么样?痛不痛?”尽管背上多了个人,脚步不太稳,还是掩盖不住他“话痨”的本性。
把我放在医务室的病床上,他又去倒了一杯白开水,再三确认不会很热,才小心翼翼地递给我。“叮——”上课铃响了,他急忙跑出去,还不忘告诉我:“你就好好在这待着,等医生给你上药,体育课你就别上了,我帮你请假,别乱动啊……”话音未落,人已经跑远了。
我看着他消失的身影,暖流涌动:真是一个细心又善良的人啊。
大概是H的善良,大概是他的热情,大概是他的努力,他终于“一雪前耻”,在期中考冲向了年级前50,离开了讲台边那个家。可惜从此,我抬头再也看不见眼睛里装着星河的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