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的忙碌过后,在静谧的夜色中,放下一天之中的烦躁,静静地坐在书桌前。
几个深呼吸后,我站起来,在书架上一个隐秘的地方取下一个小本,轻轻地放在桌子上。从抽屉中拿出一只淡蓝色的笔,拿起,像往常一样,把灯光关掉,看着夜色一点一点的涌进来,像水一样,把我包裹在宁静中,翻开日记,庄重的写下今天的日期,一股仪式感从心中悄悄荡漾起来,细细回忆着,记录着今天的生活,聆听着笔尖在纸上发出“沙沙”的摩擦声。写毕,将日记放回原处。
与日记的相识,是在朋友家的那个晚上,我们当时看电视看得正开心的,而她只是无意的抬起手腕,看了一下手表,转过头说,便调皮的对我说:“哎,我要放你一会儿鸽子,你在这看会电视,我去干点事。”说完,就走回卧室,还关上了门。哼,什么事啊,这么重要,电视都不看了,好奇宝宝当然不能放过,我趴在半掩的小窗前,看到她从堆着的一摞书中拿出一个本子,在上面写着,这就是有些同学深恶痛绝的日记吧,可是,屋子里溢出的悠悠花香,竟蕴含着有一种令我有些敬畏的感觉。
偶然某天逛街的时候,眼睛突然被一个本子吸引,想
要离开,却心有不舍,犹豫再三,终于下定决心将它买下。夜晚,坐在书桌前,望着白天买下的本子,眼前不由自主的浮现出朋友写日记的画面,翻出一直不舍得用的那只淡蓝色的笔,在日记上写了起来。并没有体会到,当时在窗外偷看的那种感觉。
一次傍晚收拾东西,没有开灯,恰好收拾到了那本只写了三四次的日记,望着那落满尘灰的本子,心有不忍,翻开本子,看那两三次写下的日记,它们依然在素色中显示光芒,素手拈花,好似故人来。抛下身边一堆尚未整理的书本,静坐在书桌旁,深吸一口气,一股仪式感油然而生,提笔,续旧缘。那时,我终于体会到当时的那种感觉原来是仪式感。从此,每天无论多忙都会抽出时间写一写日记,或多或少,或喜或忧,追求着心中的仪式感。
给自己一段闲暇,在这个闲暇中,去拾捡一些心中的仪式感,每天喝一杯下午茶,或者,枕着风听听花开草长的声音,看那白云悠悠,荡过晴空万里,或,每天就这黄昏,读一段儿时的童话,或像我这样,不点灯,在夜色中,写下一天的生活。
每天,疲惫的我们可能会写写日记,读读好书,给自己一份闲暇,一份仪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