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也没想到,一次不经意的选择竟可以影响我的青春。
那个宁静的夜晚仍然深藏于我记忆之中。鼠标轴的滑动声从我房间传出,是我在寻找影片来打发无聊的深夜。一部高分电影——《死亡诗社》出现在电脑屏幕上。我点开它,尝试着去欣赏。
当我关闭电脑试图入睡时,我发现,我压根合不上眼。丁妮生的诗歌充盈着我的大脑,使我心跳加快,它使我振奋。使我头脑有些发热。它仿佛是一种声音,在召唤着我。
电影的片段在我脑中循环,那漂亮的对白和美丽的诗句是使我无法入睡的罪魁祸首——它们实在过于华丽,过于精致,像一篇毫无瑕疵的文章,让人称赞不已。我知道,我已迷上了诗歌。
我开始搜刮家中仅有的几本诗集,《艾略特诗选》《草叶集》家中仅有的几本诗集让我半月内扫荡完,满篇可爱的诗句变成一串串动人的音符,演奏出一首首青春的歌曲。净化着我的内心,让我陶醉于自己的世界。可惜无论我怎么找,也找不到丁妮生的诗集。我拿着借书卡冲向了图书馆。可是,也找不到。寻它未果的时间,很快就开学了。
紧张的学校生活使我不得不压缩读诗的时
间,只有上自习课时,当别人疯狂地刷作业不顾别人时,我才能安安稳稳地读。由于对诗的热爱,我养成了熬夜的习惯。每早起床,都要费很大劲,在校表现一日不如一日,老师将我的情况汇报给妈妈,她知道原因,于是瞒着我将大部分书还了回去,还叮嘱我专心学习。
可这不能阻挡我对诗的热情。既然没有了书,那么我要写自己的诗。创作之路上充满了艰难,我穷酸的语文水平让我的笔受到了禁锢。当我品味着第一首诗时,那尴尬,幼稚的语言让我直接将它丢进了垃圾桶。看来,必须认真对待语文了。
自那以后,语文课上又多了一双瞪大的眼睛,我尽我所能地去吸收课上的精华。为了不重蹈覆辙,晚上,我奋笔疾书,早早将作业搞定,来把时间留给宝贵的“创作诗歌“时间。
日复一日,虽然我写了无数“垃圾“之作,但我似乎感到,我的水平在不断地提高。我朝着心中的目标又前进了一步。一次自习,我的同桌发现了我写诗的爱好,笑着问道:“写诗作甚?作文考卷都写的"诗歌除外’你没看见?”我没有回答。
我无法回答这个问题。我曾经思索过,我是为什么这样做,我又不能成为一个诗人,我的诗注定无法为大家所欣赏,而我却在紧张的学习中抽出时间来“创作”。如果非要什么理由,我只能说:因为我爱它。
诗歌的魅力,我是无法用语言去形容和加以描述。它是超凡脱俗的,它是人生美好的一部分,我的心就这么被它“勾引”,让我没有理由地爱上它,让我坚持不懈去写那些无法品读的诗。
是我的心让我做这一切,我无须问这么做的原因。与其说这是一种爱好,倒不如说是遵循了我的真心。而我内心所向往的,是当我成年回想起现在的时光,我可以满足地说:“我度过了一个有诗陪伴的青春。“